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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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文件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文件

永执法[2018]16号签发人:

王经淼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田大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永顺县信访局:

2018年6月1日,我局接到贵局转交的编号为4320来访事件关于田大妹反映“永顺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抢走举报人的一桶蜂蜜糖”的问题已收悉。

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现就田大妹信访事项内容调查及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田大妹,永顺县首车镇龙珠村人,电话号码:

因当事人拒绝提供其它信息,其它基本情况无法查实。

二、信访人主要诉求

反映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抢走了举报人的一桶蜂蜜糖。

三、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我局纪检监察室成立了专项调查组,经查实田大妹所反映信访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17年以来,我县积极推进城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全力建设美丽湘西。

全面推进旧城区综合提质改造工作,城区市容环境发生了实的提升,人居生活环境得到了质的改善。

特别是自2017年9月开始,根据省工作要求,开展为期3个月的文明交通大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2000余起,暂扣非法营运摩托车500余台,无牌无证和乱停乱摆车辆1900余台,非法改装车辆300余台。

10月,对县城区34个邮政报刊亭全部予以取缔,困扰城区多年的亭、岗乱象得到彻底解决。

11月开始,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城区内大型的户外广告牌和长期占用人行道经营夜市行为予以规范管理,共计拆除户外大型广告牌5000余平方米。

根据夜市取缔整治工作方案,按照青石板人行道铺设到什么位置,夜市规范管理就延伸到什么位置,县城区占道经营夜市的230余户经营户,除还未完工的路段大约10户还在继续经营外,其余夜市进店或分流到猪儿行街、锁厂街、大汉府正二期这3个区域经营。

12月28日起对县城区以艾合麦提尼亚孜.伊敏尼亚孜为首的新疆籍商贩长期占道经营干果、烤串摊点行依法取缔。

在2018年春节临近之际,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关于春节期间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围绕2018年春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破瓶颈、保畅通、净市容、强服务”的原则,加强管理,坚决做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道路环境畅通、市场环境有序,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永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订了《永顺县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春节期间工作方案》,强化春节城区环境秩序整治。

(二)依法暂扣情况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法局行政执法大队自2018年2月1日起进行春节集中整治巡查过程中,多次发现当事人田大妹在永顺县溪州路五交化路口至老车站入口路段长期占用人行道进行蜂糖贩售行为,并多次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劝戒。

2018年2月5日早9时左右,由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田卫东、副大队长徐古吉带队集中整治,执法队员又发现当事人田大妹在老车站入口老庙黄金门店外人行道占道售卖蜂糖,对其售卖行为再次劝戒无果后,执法队员当即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对其所售物品予以暂扣,出具暂扣通知单《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暂扣物品通知单-永执法罚没字(2018)02号》并告知当事人去执法大队办公地点进行相关处理工作,当事人拒签通知单并于现场回复“东西我不取,我懒得过去取,我要去上访,你们要给我送过来的,要给我赔钱的”。

事后当事人一直未到我局执法大队进行相关处理工作,由于当事人拒绝提供联系方式,在暂扣期满后执法人员无法再次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通知,所暂扣物品(蜜蜂糖半桶、蜜蜂糖3罐)至今仍在我局行政执法大队暂扣仓库保存。

经查证,当事人田大妹曾多次进行上访,为我县老上访人员,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多次对执法人员出言不逊并大肆煽动不知情的围观群众,且常有以上访为由威胁执法队员的情况。

自2017以来,当事人一直于永顺县老车站门前路段进行违规占道贩售蜂糖行为,并常以我局对新疆籍商贩艾合麦提尼亚孜.伊敏尼亚孜等人违规占道干果摊点未取缔为由长期与新疆籍商贩摆在一起占道经营,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当事人未采取暂扣措施,只是进行耐心说服劝戒。

2018年1月以来,当事人田大妹无视城市管理法规,经多次劝戒后仍然我行我素游走在城区老车站路段违法占道经营。

当事人反映的信访诉求与事实严重不符,当事人系违反《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我局执法队员依法依规对其占道经营物品暂扣事实清楚,当事人歪曲事实,有意上访行为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由于事发至今达2个多月之久,当时执法现场相关影音文件,已自动覆盖,工作群内上报的照片缓存文件也已无法打开,其占道经营行为照片未能完整呈现,但其它相关资料齐全。

(一)规范工作流程

经由本次田大妹信访事件,我局将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

每年全局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业务轮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执法取证、档案保存等工作流程,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整体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

纪检监察室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一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以查带教,及时纠正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网络、媒体及电话监督举报平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职能履职

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赋予我局的工作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法职能分工,强化履职尽责,深化体制改革,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稳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就城市管理工作的感知度、幸福度及满意度,为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不懈努力。

附件:

1、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暂扣物品通知单

2、《永顺县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3、暂扣物品现状照片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附件2:

永顺县行政执法大队春节期间工作方案

(2018年1月30日)

2018年春节即将临近,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关于春节期间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2018年春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破瓶颈、保畅通、净市容、强服务”的原则,加强管理,坚决做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道路环境畅通、市场环境有序,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永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2018年春节城市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我队特成立春节期间集中整治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春节期间城市管理有关工作,督促检查各组、各队春节期间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工作组由教导员田卫东任组长,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徐古吉副组长,成员由大队各队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由王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和向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办公室下设指挥协调组、3个市容环境整治组、1个交通秩序整治组、1个信访接待组。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摩的”和三轮车非法营运。

坚决纠正、制止摩托车非法安装伞具行为;严禁摩托车人车占道、占路摆放待客行为;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占道待客行为;“摩的”和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

(二)规范出店、占道经营。

春节期间所有摊点一律进入广场摆放,县城主街道春节期间不得占用人、车行道摆摊设点。

城区小环城内禁止经营业主出店经营、乱拉乱扯、乱堆乱放行为。

(三)管理车辆的乱停乱摆行为。

除规划的停车位外,严禁各类车辆占道停放,特别是人行道及各交叉路口违章停放车辆要加大巡查锁(拖)车力度,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确保交通畅通。

(四)净化城区噪音污染。

城区内一切经营宣传、促销等行为,不得超出噪音标准。

(五)加大市政设施维护。

春节期间各队、各组要加大对城区内共公设施的巡查力度,确保城区综合改造已建成项目不受破坏,做到及时以现及时处置。

四、工作安排

执法大队春节期间城市管理整治工作从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止。

(一)指挥协调组

组长:

田卫东

副组长:

徐古吉

成员:

谢臣王琴

职责:

负责整个大队的工作调度和资料收集。

(二)交通秩序整治组(11人)

组长:

樊碧海

副组长:

向彭海

成员:

彭军向玉柱田正传张辉肖和军

张亮向波向武田岩山

职责:

1、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对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运营、乱停乱摆行为进行打击;

3、保障年货市场及中心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正规;

4、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放行为进行锁车和拖离;

5、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市容环境整治一组(11人)

组长:

罗振国

副组长:

彭杰

成员:

彭鹏向辉王红敏文先锋王超

王浩娉胡进华覃柯瑞欧阳兴昌

职责:

1、每天11点前做好各自中队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

2、完成12点至15点县城区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和日常巡查纠违工作。

重点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噪音污染,交叉路口、人行道摩托车乱停乱摆,人行道、车行道乱堆乱放等不符合《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行为;

3、加强对县城区市政共公设施巡查力度,防止一切破坏行为;

4、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市容环境整治二组(11人)

组长:

王猛

副组长:

谢兵

成员:

秦臻闫文骏龙军姚元华邹江平

肖湘向志远向言周钟臣

职责:

1、每天11点前做好各自中队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

2、完成15点至18点县城区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和日常巡查纠违工作。

重点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噪音污染,交叉路口、人行道摩托车乱停乱摆,人行道、车行道乱堆乱放等不符合《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行为;

3、加强对县城区市政共公设施巡查力度,防止一切破坏行为;

4、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市容整治三组(12人)

组长:

谢政

副组长:

肖加红

成员:

舒春宏陈淳王有龙卢昊彭程

卢强卢以源卢陵龚辉印道兴

职责:

1、每天11点前做好各自中队辖区内的清理整治工作;

2完成18点至21点县城区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和日常巡查纠违工作。

重点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噪音污染,交叉路口、人行道摩托车乱停乱摆,人行道、车行道乱堆乱放等不符合《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行为;

3、加强对县城区市政共公设施巡查力度,防止一切破坏行为;

4、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6)信访接待组

组长:

谢臣

成员:

汤晓霞彭春玉刘力瑜

职责:

1、负责做好春节期间信访接待工作;

2、负责春节期间大队整治全队人员签到工作;

3、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春节期间各组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完善各项制度、信息报送,加强与局、大队及各队之间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通力协作。

要加强小环城市容环境管理,各组之间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不松劲,市容环境良好。

(三)文明服务。

要以全县春节期间安全祥和、秩序正规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切实搞好县城的卫生和管理秩序,克服脏、乱、差问题。

(四)上报信息。

要落实汇报请示制度,发生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各组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时向大队上报当日工作信息,大队办公室王琴每日做好上报信息的整理存档。

 

附件3:

暂扣物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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