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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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协议书范本
固始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6)
甲方:
固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固始县岗乡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固始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豫水农[2010]69号文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容全部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
为确保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按照项目建后运行管理办法,甲方将固始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涉及岗乡围工程移交给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围:
本次工程移交围涉及石堰和河2个行政村,移交工程为大塘改造10口。
二、工程产权:
工程移交后,产权归岗乡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中心接管工程后,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可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收取一定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员工资等费用。
力争实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项目建后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2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洪埠乡段岗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段岗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工程位置洪埠乡段岗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段岗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段岗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4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胡族铺镇甄湾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甄湾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工程位置胡族铺镇甄湾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甄湾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山马堽干渠甄湾排涝斗沟整修配套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5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广乡兴安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六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广乡兴安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六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六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6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泉河铺乡吴小庙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泉河铺乡吴小庙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渠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7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黎集镇南元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总干渠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黎集镇南元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总干渠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总干渠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08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分水亭乡吴集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中干东加支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分水亭乡吴集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中干东加支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中干东加支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10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集乡八店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东渠二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集乡八店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东渠二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东干东渠二十二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11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汪棚乡侯岗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侯岗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汪棚乡侯岗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侯岗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侯岗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12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草庙乡广店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二十五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草庙乡广店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二十五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鲇鱼干二十五干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13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淋子镇滩村委会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九改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淋子镇滩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九改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九改一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二○一○年月日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
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移交协议书
协议编号015
甲方:
固始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建设办公室
乙方:
方集乡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省财政厅豫财贸[2009]34号文件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实施方案全面建成,并已通过市级竣工验收,为保证发挥工程效益,按照“省水利印发《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水农[2009]94号)要求,甲方将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工程移交乙方管理,并就相关事宜议定如下:
一、移交工程名称: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冷水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工程位置方集乡冷水村。
二、工程产权: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冷水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乡村集体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
三、工程管护权责:
固始县2009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梅山灌区南干渠冷水斗渠末级渠系建设工程,由乙方代管或有其具体落实到村、组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经营管护者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有权按照辖区水管单位或农民用水户协会制定的标准征收灌溉水费,并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工程维护、养护基金,主要用于工程维护、设备更新和管护人工资等费用。
坚持达到以工程养工程的目的。
四、乙方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豫水农[2009]9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确定管护形式,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措施。
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