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案例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处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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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案例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处置

重组成功案例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处置方式

说明

本文由于准备时间较为仓促,因而只参考了重组报告书,同时,由于知识储备有限,对重组报告书中的个别地方理解不够深刻,必定会伴随很多错误,请见谅。

如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请详细参见相应公司的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近些年来,房地产企业借壳上市如火如荼,究其本源,无非房地产企业本身资金欠缺加上全世界金融危机致使借壳本钱下降。

为了解重组进程中,重组方是如何解决和处置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行为的,特研究了十几个已被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重组方案,现仅将其中有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部份做一下介绍,其他重组详细情形请详见各公司的重组报告书。

一、重组方案中有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解决方式

案例一:

中南地产重组大连金牛(2020年12月31日获证监会核准)(重组方中南集团为自然人控股的民营企业)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形

重组完成后,大连金牛将承接控股股东中南地产的全数房地产及建筑施工资产和业务,主营业务将转变成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工程施工及物业治理。

中南房地产除投资本公司外并无其他业务,亦未投资其他公司,因其中南房地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南集团除投资控股中南房地产外,还投资控股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南通中南亿高动力机械、上海联图科技、南通泓锦衣饰、南通中南体育会展中心治理、南通中南建工装饰装璜等公司。

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来看,金丰环球装饰工程(天津)、上海联图科技、南通泓锦衣饰、南通中南体育会展中心治理、南通中南建工装饰装璜是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但关于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我个人以为其有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嫌疑。

二、解决方法

关于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的经营范围,大连金牛在报告书中的表述是,该公司要紧从事的业务是地铁盾构及市政工程施工,即将其业务进行细分,以区别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原文如下:

“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般货物运输、投资治理、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仓储效劳;劳务效劳。

该公司要紧从事地铁盾构及市政工程施工,与本公司不组成同业竞争。

同时,是中南地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操纵人陈锦石做出了许诺:

一是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大连金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是许诺除大连金牛外的其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从事与大连金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若是有同时适合于大连金牛和许诺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商业开发的机遇,大连金牛享有优先选择权。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形

重组完成后,中南地产成为控股型公司,在业务上与大连金牛不存在常常性、大额的关联交易。

可是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有可能会涉及到产品销售,在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中作为总承包商,也存在将部份特殊装饰装璜业务分包的可能。

因此以后大连金牛与其他关联方有可能发生一部份产品销售、提供或同意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二、解决方法

中南房地产、中南集团、陈锦石已就可能与大连金牛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许诺:

一是尽可能减少并标准关联交易;关于无法幸免的要遵循市场化原那么,公布、公平、公正;三是许诺中南房地产作为大连金牛控股股东期间,中南集团作为大连金牛间接控股股东期间,陈锦石作为大连金牛实际操纵人期间,许诺人可不能利用其地位损害大连金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

浙商集团重组亚华控股(2020年12月19日获证监会核准)(重组方浙商集团为浙江省国资委100%控股)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形

重组后,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所合法拥有的全数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出售给亚华控股,自身将再也不从事相关业务。

亚华控股通过对现有资产的出售和以新增股分购买资产,将转型为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控股集团。

因此,本次交易浙商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亚华控股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解决方法

浙商集团作为亚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许诺:

一是浙商集团将不从事与亚华控股相同或相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幸免对亚华控股的生产经营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二是浙商集团保证将促使其下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操纵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亚华控股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形

事实上,本次重组的资产购买及上市公司资产出卖的行为发生于上市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因此组成关联交易。

原文为:

“本次亚华控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除亚华生物制药厂内部应收款外的全数生物制药资产和亚华控股种子种苗分公司房地产资产出售给农业集团,乳业资产、其他实业资产和亚华生物制药厂内部应收款出售给中信卓涛。

由于农业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6,896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为亚华控股的第一大股东。

2020年4月28日,农业集团与浙商集团、国大集团、中信丰悦签署协议,共计出让其所持有亚华控股6,696万股国有法人股股分,上述股分转让完成后,农业集团仍持有亚华控股200万股,因此在本次交易进程中农业集团为亚华控股的关联方。

2020年4月28日,农业集团与中信丰悦签署了《股分转让协议》,约定农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亚华控股3,000万股股分转让给中信丰悦,中信丰悦为中信资本控股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中信卓涛为中信资本控股所治理基金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在本次重组进程中中信卓涛为亚华控股的关联方。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处置,一是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和评估,作价较为公充;二是已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三是要经证监会批准。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对其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负有巨额的应付账款(大约为20多亿),此应付账款组成重大关联交易。

原文为:

一、“中凯集团对浙商集团的其他应付款中包括中凯集团通过为浙商集团提供担保而间接实现的22,000万元银行贷款,这部份资金将在中凯集团控股的项目公司中江置业取得银行贷款后予以清偿,并解除中凯集团为浙商集团所相应提供的担保责任。

截至目前,中江置业的项目贷款已经到位,其已归还了对浙商集团20,000万元借款,且浙商集团已归还了相应的银行借款,中凯集团的担保责任也相应解除。

剩余2000万元借款将依照项目资金的利用情形予以清偿。

在剔除该笔款项后,实际对浙商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应付款的余额为亿元。

二、国际嘉业归并报表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应付杭州紫元教育投资(以下简称“紫元投资”)亿元,紫元投资为杭钢集团控股子公司,该笔其他应付款为国际嘉业控股的昆山嘉业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昆山嘉业”)和苏州嘉元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苏州嘉元”)对紫元投资的其他应付款,昆山嘉业和苏州嘉元为国际嘉业和紫元投资一起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同时这两家项目公司对国际嘉业尚有亿元其他应付款余额,国际嘉业收成亿元资金后,将直接清偿对杭钢集团的亿元其他应付款,因此昆山嘉业和苏州嘉元对杭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亿元。

除上述其他应付款项外,国际嘉业对杭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亿元。

3、对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项余额为:

16,万元。

二、解决方法

对此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一是按不同类别做了具体还债打算;二是做出标准和幸免关联交易的许诺;三是在上市公司章程草案中确信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和由浙商集团出具标准关联交易许诺,为尔后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平性和合理性提供保障。

案例三:

常高新重组黑牡丹(2020年1月22日获证监会核准)(常高新是由常州高新区治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重组进程中,上市公司通过的定向增发购买的资产实为常高新的2家全资子公司火炬置业和高新城投{其中火炬置业的营业范围为:

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效劳,物业治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咨询;高新城投的营业范围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的

加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城市建设投

资;信息效劳。

},但常高新共有14家全资子公司,从报告书披露的情形看,很难发觉常发集团的其他12家子公司是不是与上市公司组成同业竞争。

另外,常高新还拥有5家控股、参股的公司,本人以为,这5家公司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是存在同业竞争的。

二、解决方法

关于其他12家子公司的营业情形,重组报告书中的原文表述是“本次重组后,常高新已经无与高新城投及火炬置业产生同业竞争关系的、以城市综合功能建设与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公司。

上市公司以为5家控股、参股公司不组成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

其解决方式是从具体经营地址、细分的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业务进行区分;同时,出具《幸免同业竞争和标准关联交易的许诺函》,许诺可视后续情形,对这些参股进行收购。

原文为:

“上述资产的大体状况和未注入上市公司的缘故如下:

1)常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

成立时刻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常高新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胥大有总领导黄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建筑施工等

注册地常州市出口加工区

在建项目简介:

1.四期标准厂房及其配套项目:

建设期限2020-2020,总投资11,700万元

2.出口加工区青年公寓项目:

建设期限2007-2020,建筑面积万㎡,总投资亿元

2007年末/年度要紧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

元)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691,214,10,000,项目建设期中,未核算损益

黑牡丹(集团)股分发行股分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61

该公司要紧从事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常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园区建设以招商引资带动出口产业进展为目的,协助政府提供生产效劳,不从事出口园区外的城市综合功能开发和房地产业务,故未注入上市公司。

2)常州新长江投资

成立时刻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常高新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胥大有总领导曹卜成

经营范围各类项目投资,咨询效劳,建筑施工等

注册地常州衡山路8号治理中心17楼

在建项目简介:

1.录安州码头项目:

包括化工码头和储蓄罐区、35千瓦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海关卡口、防洪设施等,估量2020年全数建成,总投资107,359万元

2007年末/年度要紧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

元)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262,982,100,000,项目建设期中,未核算损益

该公司系为投资建设录安州码头项目所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录安洲码头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

该公司的码头专项建设在在施工技术、施工设备及工程流程等方面和拟注入上市公司的城市综合功能开发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不同较大,尚无经济效益且不具有业务延伸拓展条件,故未注入上市公司。

3)常州软件园进展

成立时刻注册资本800万元

实收资本800万元常高新持股比例90%

法定代表人胥大有总领导陈强

经营范围软件园内项目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衡宇租赁等

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10号楼216室

1.在建项目简介:

常州软件园二期B幢:

建设期限2020-2020年,总投资16,000万元

2.2020年拟动工建设:

创意产业园生活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38,042平方米,总投资估算9,800万元。

2007年末/年度要紧财务数据(经审计,单位:

元)

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117,650,-1,595,

无(物业出租委托给软件园

治理办公室,期末区政府以

财政补助形式返还租金)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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