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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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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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防止等级测量事故发生,更好的为本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资料和依据,其主要内容有:
地铁交接桩的复测,施工控制测量(地面控测,联系测量,地下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第三条:
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设计文件,将建筑设施标定于正确位置,确保建设公司符合设计要求,因此测量工作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测量定位的准确性,使其精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从事本青奥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的习惯。
第五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本公司在保持工程测量大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尽可能采用先进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一线施工的需要,尽可能的提高测量精度和测量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本公司组建测量大队,受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测量大队为公司测量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测量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技术规则的规定,以及本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测量方案及实施细则。
2、认真研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图纸的复核,对设计中的测量数据重新计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确保施工定位图的正确性。
3、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接桩工作,做好所接导线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复测工作。
4、负责该工程的控制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日常测量工作,认真做好测量记录,测量计算采取不同的人进行复核,并进行测量交底。
6、及时做好测量原始资料的整理、保管和报表工作。
7、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8、按规定做好测量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和鉴定工作。
第三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量成果交接
本工程的测量成果主要包括测量原始记录、各种内业成果、测绘成果、测量桩橛、点之记记录和各种精度分析、评定资料等,要做好交接工作。
1、设计单位测量成果交接及交接方式
施工单位收到设计文件后,必须于开工前办理测绘资料移交手续,并同设计单位到现场点交测量桩橛,办理相应的手续。
继而进行复测工作,复测过程中,完成测量桩橛的点交和补齐工作。
2、竣工测量成果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时,先完成各种竣工测量桩橛、标志桩、测量标志和永久水准基点的点验工作,参与办理工程验交手续。
3、交接范围为:
各种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及精度评定、可靠性分析资料。
4、交接要求
桩橛交接按成果资料和交接桩表在现场逐点点交,点交时必须核实无误,且点之记、桩橛标志均正确无误后方可接受。
交接要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的桩橛应向管区外延伸至少两个重要桩橛,并及时复测,加密。
第九条:
复核制度
1、桩橛复核
公司接到定测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复核、计算,并立即对桩橛进行同等精度复测。
复测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2、测量资料复核
测量遵循“二级”符合制度,公司测量大队为一级、工区测量班为二级,经公司测量大队完成复测检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由其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复核,确认无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上报第三方测量单位,待批复后方可使用。
3、关键阶段部位原始位置控制复核:
﹙1﹚机构控制角点或者拐点,﹙2﹚各工区范围内的导线点、水准点。
在确认无误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测量的检查复核
施工过程由各工区测量班按工序﹑进度填写报验表格﹐公司测量大队对该公司进行测量复核,放样前要对所使用的控制桩橛进行认真核实﹐放样数据必须由两人利用不同的方法求得,结果一致后,还应交换算法进行反算,并进行自查和互查,保证放样数据准确无误。
5、对已完工工程的检查
在验工计价前,测量大队对已完工工程的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并协助工程部对已完工的工程实体数量予以核定。
第十条:
测量资料管理和桩橛保护制度
外业测量必须填写《测量日记》或各分项测量记录;测量的内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及时整理;永久性或重要控制测量标志尽可能的埋设在施工干扰范围之外的不易被破坏的稳定地层上或构筑物上,每个职工都应树立保护测量标志的意识,严禁在测量标志上架设电线、堆放材料或者进行其它有损坏或影响测量标志正常使用的活动。
公司测量大队、各工区测量人员、技术人员经常检查控制桩桩位,记录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
总结和报告制度
1、测量工作进行一个阶段或完成重点、难点测量公司后,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的技术创新,技术特点,组织、操作的经验等写出总结报告。
2、施工中若发现测量错误,如果现场测量人员可以立即纠正,则必须等纠正后再行施工;如果现场测量人员无法立即纠正,必须报告工区负责人暂停错误部位施工,然后立即上报告测量主管、总工程师,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配置
本公司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配置了较为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主要有:
徕卡TCRA1201+全站仪壹套,徕卡TCR402ower全站仪壹套,拓普康GPT-7002型全站仪壹套,徕卡DNA03数字水准仪壹套,铟瓦条码水准尺一副,拓普康AT-G2水准仪壹套+测微器,铟瓦水准尺一副,苏光DSZ2水准仪贰套。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
1、各种测量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器具管理规定。
2、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发现异常及时向厂家指定维修点检验校正﹑鉴定后,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严禁日晒雨淋,使用过后及时进行保养。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合格、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4﹑坚持司镜人员相对固定,换手测量制度,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测量仪器。
5、测量仪器设备设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霉、防尘、防锈、防腐蚀,重要仪器需存至保险箱或柜里,专人看护。
6、测量大队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认真填写仪器设备履历书,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奖励与惩处
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公司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必须保证杜绝测量事故,必须保证贯通测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包括一站,一区间,按比预计贯通精度的高低进行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对于在测量工作中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坚持提高、成绩突出者另行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表彰。
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规定、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此造成测量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者,经公司研究可以令其下岗,并根据经济损失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不少于200元/人次。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铁十标工程公司
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监控量测队伍管理,为承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监控量测质量,确保量测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提供量测工作效率、深入贯彻**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发执行的《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2、监控量测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获得从业许可之后方可上岗。
3、监控量测队伍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岗位清晰。
4、监控量测工作包含如下内容:
1)、监测基准点的选点埋设及测量;
2)、专项监测施工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
3)、根据专项监测施工方案实施现场监测点位的埋设;
4)、根据基准点采集初始值并形成报告上报;
5)、根据监测施工方案中要求的量测精度及监测频率实施监控量测工作;
6)、结合监控数据分析本阶段监测变形情况,及时进行回归分析并对下一阶段结构变形趋势做出预测,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
7)、建立齐全的量测仪器、人员台账,测量原始数据提供及时并确保真实、有效;
5、所有《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中涉及的有关监控量测内容。
公司监控量测主管负责全面的监控量测工作的监督与统一协调管理。
6、执行施工监控量测的队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工程公司所在地的测绘管理条例。
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量测标准、技术规范和业主提出的相关监控量测技术要求。
7、努力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适应信息化指导施工的要求。
8、施工监控量测工作开始之前,应熟悉各个监测公司的量测方法,并掌握关于各个监测公司有关的量测规范、标准与合同规定的量测技术要求,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合理的量测方法。
9、在保证量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以提供量测的质量、效率,加快量测速度。
10、量测人员在进行监控量测作业时,相关单位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严禁对量测作业进行恶意干预。
11、对在监控量测工作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12、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
1)、公司实行量测主管负责制,负责本工程监控量测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各工区监控量测队伍对本工区内监控量测进行技术管理、复核工作。
2)、各工区设立专业监控量测队伍,负责工地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各项施工监控量测等各项工作。
3)、工区监控量测队伍均实行监测组长长负责制,由公司量测主管进行管理。
4)、工区监控量测负责人应有一定的监测工作经历,相应监测专业知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5)、工区监控量测队伍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相关从业资质要求,并根据承担监测公司的种类、精度配备满足要求的量测设备。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二条测量主管的主要职责:
1.管理职责
1.1宣传和贯彻执行施工监测法律、法规。
1.2组织监测资质认证和年鉴工作。
1.3学习掌握监测科技发展新成果,引进量测新设备和技术,并负责向工区推广。
协助组织量测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量测人员的素质。
1.4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程量测工作总结和计划。
1.5负责按照**地下铁道建设分公司要求建立《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中的各种监测任务。
1.6组织公司内各工区监测队伍的量测技术协作及工作协调,代表公司检查、指导各工区的施工监测工作
1.7收集公司内各公司的量测经验资料。
2.工作职责
2.1负责与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工作沟通及点位优化等日常工作。
2.2负责向工区提供监测频次、监测点位的交底工作,在施工监测中结合其特点由公司量测主管予以明确。
第三条施工监测队伍主要职责
1.根据工程监测情况及进度等,编制量测计划。
2.贯彻实施《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中规定所有有关监控量测要求的各项内容。
3.负责该工区内监控量测点的埋设、保护工作。
4.公司量测主管、工区技术主管,工区量测负责人负有对工区内量测工作有管理、监督、监管的责任。
5.负责按照《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要求的日期编制、上报监控数据、日报、周报、月报给量测主管。
6.负责工区内监控量测基准点的定期复核、检查,并形成资料文件。
7.负责给量测主管提供该工区内实施监控量测的材料计划。
第三章方案编制
第四条施工监测设计中涉及的周边环境和围护结构体系的监测公司,由总承包单位监测主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第五条量测主管根据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总监办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监测实施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监测;经公司总监审批后的实施方案须报建设分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六条施工监测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公司、监测方法、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第七条施工监测所包括的监测公司、测点布置、监测要求及信息报送和反馈等内容必须满足《市地下铁道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和《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2007)之相关规定。
第四章测点布设及保护
第八条关于周边环境和**围护结构体系的七类监测公司内容,与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根据经公司管理中心审批的业主第三方监测实施方案实行完全同点监测。
第九条监测点布设位置既要考虑能准确反映监测对象的主要特征,又要便于应用仪器进行观测和测点的保护。
第一十条在地面监测点布设之前应全面了解地下管线情况,管线密集处应进行探测,不确定时必须先挖探坑(槽),弄清地下管线情况,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第一十一条为使监测元器件在监测工作开始时已进入稳定工作状态,地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沉降观测点必须在土建施工及降水影响之前布设;明挖结构的应力、应变观测、围护结构变形及暗挖结构的地下各监测点必须随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布设。
第一十二条为便于管理,各监测公司应分门别类,科学编码,同类监测点的编号规则应一致;共测点的编码统一参照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方案;非共测点编码需征询业主第三方监测单位意见,并列表说明。
第一十三条各监测点在现场应有明显的标识、标记,包括点号、里程等。
第一十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区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由于工区对监测点的保护不力,导致数据失真或无法采集引起的后果由工区负责;加强自检自验工作,切实做好过程质量控制。
第一十五条施工前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交底,强调监控量测的重要性,教育施工人员自觉进行监测点的保护;加强对钢筋应力、土压力等测试公司中传感器信号线的保护,应将信号线集中入箱,并加锁保护。
第一十六条施工监测资料和信息管理
第一十七条监测资料的报送形式、格式及内容详见《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含补充附件)的相关要求。
第一十八条纸质监测报告(周报、月报、年报)必须加盖CMA认证章和施工单位公司公章,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
第一十九条施工监测信息的报送、预警及综合预警的响应须满足《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条监测原始记录宜填列页码,注明观测者、记录者、使用的仪器名称、编号、观测日期、观测时间、观测天气等;因超限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不得涂改和撕毁;严禁伪造、变造数据。
第二十一条加强监测资料的管理,建立监测资料台帐,以便突发或应急事故的追溯和回归分析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量测主管随时督导和检查施工监测相关资料和内业数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监测异常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当平均速率或最大速率超过监测管理控制值标准后,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召开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报至业主指定第三方监测主管单位备案;根据相同点的变化频率、同位置不同监测公司的变形情况、施工工况、周边环境情况等综合分析沉降(变形)的原因,将分析报告单独成册,随监测周报报至业主指定第三方监测主管单位。
第二十四条根据上述原因分析,加大监测频率、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抑制沉降或变形。
第二十五条监测异常后,工区量测队应对异常部位加大监测频率,并将日报或快报及时上传信息平台,直到监测数据正常后再恢复正常监测。
第二十六条施工监测公司的停测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经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和公司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执行,并报公司管理中心工程部备案。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中铁十四局**地铁十号线10标公司经理部量测大队负责解释。
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试验工作管理总则
一、工程施工中的试验测试工作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推进科技进步,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都起着重要作用。
二、试验工作必须坚持为施工生产服务的方向,深入施工现场,坚持标和原则,努力搞好施工控制。
三、试验人员严格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试验工作管理细则
一、测试计量基本任务
1、试验和检定各项入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2、检验工程结构及构件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部颁标准,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3、通过室内测试及施工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4、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5、宣传贯彻计量法,负责计量器具、测试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检定。
6、结合施工需要进行新材料的试验研究,推广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进本行业的技术进步。
7、为施工和工程竣工提供试验资料及技术数据。
二、试验室职责
1、认真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开展测试计量工作,并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
2、督促检查工程队的测试计量工作,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纠正。
3、负责本公司的各种配合比选择试验,下发混凝土配合比技术交底,承担有关工程材料的检定与复检。
对本试验室无力完成的试验公司按规定取样,送上级测试机构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并建立试验台帐。
4、协助工程队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填写施工试验日志。
5、受理工程队的各项试验检测,并按规定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报告为施工提供必要技术依据。
6、负责本室测试计量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及时组织联系周期检定,保证在用仪器完好率在95%以上。
7、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工程造价。
9、掌握所用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对运到工地的主要工程材料协助做好质量验收、保管及使用工作。
10、做好与测试有关的气温、天气、施工进度等记录。
11、及时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统计、分析、存档和上报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及时整理提供试验资料。
三、试验设备检定、校准管理
1、仪器设备的检定与校验
(1)仪器设备的检定,按检定周期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
(2)仪器设备的校验按有关校验规程进行。
2、仪器设备标志管理
(1)依据计量法的规定,仪器设备标志管理,根据检定、校验结果,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标志内容包括:
仪器编号,检定、校验日期,下次检定、校验日期,检定、校验单位。
(2)仪器设备标志的使用范围
①合格证(绿色):
仪器经自检、送检或自校合格者。
②准用证(黄色):
仪器设备经校验达不到名牌规定标准,但能满足某些使用要求,降级使用者。
③停用证(红色)适用于:
a.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b.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校验不合格者;
c.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验周期者;
e.计量器具经封存、搬运者。
3、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填写
(1)检测人员每季末1-5日统计仪器设备工作量,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整理归档。
(2)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经维修检定合格,由维修检定人员填写仪器设备事故与大、中修理或其他履历后,方可移交检测人员使用。
4、设备档案管理
(1)主要仪器设备应每台建立一个档案盒(袋),将使用说明书、开箱单、出厂合格证、历年周期侯机室或自检资料、履历书(含使用及维修等内容)一并装入。
(2)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台帐。
台帐主要内容包括:
仪器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价格、启用时间、附件、备品备件等。
(3)仪器设备档案实行专人管理,其它人员使用需履行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计量仪器设备不行外借。
四、安全防护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手则”,按照公司建立的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情况及时消除隐患,杜绝机械、人身事故发生。
2、试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放射性有害物品等设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3、做好仪器设备防尘、防晒、防锈工作,环境设施满足仪器设备技术条件要求,搞好室内卫生。
4、试验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室内应备有肥皂、毛巾、指刷等用品。
五、内业资料管理
1、试验资料的管理,试验资料应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
借阅资料须经领导批准。
(1)试验资料应逐年、分类、编号装订成册或捆扎,达到查找方便。
当资料较多时可分类装订成若干分册。
(2)一般试验资料保存期不少于5年,期满后经领导批准方可登记销毁。
(3)对有参考价值的试验资料经领导批准应长期保存。
(4)针对本公司地铁施工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试验资料进行计算机管理。
2、图书资料的管理
(1)标准图书应实行登记造册,注明保管使用人。
(2)及时掌握新标准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新的规范及标准。
保证使用标准的齐全,避免采用作废标准作为检验评定依据。
(3)对常用新的规程及标准要编制目录供查。
3、文件材料管理
文件分类保管,当数量较多时应装订成册。
重要文件不得外借。
汇总材料或其它材料应分类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