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河坊装修指南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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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坊装修指南A
书香门第·上河坊
装修指南
(参考稿)
深圳市书香门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
上河坊装修指南
目录
前言.........................................................................................................2
一.总则...............................................................................................................2
二.二次装修申请程序............................................................................3
三.二次装修流程.............................................................................................4
.
四.保险......................................................................................................6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6
六.装修管理规定............................................................................................7
七.装修期..................................................................................................9
八.装修商..................................................................................................9
九.工程验收......................................................................................................9
十.其他....................................................................................................10
十一.相关附件.........................................................................................11
《装修指南签收页》............................................................................11
《装修承诺书》...........................................................................12
.
《装修委托书》...........................................................................13
《防火、治安责任书》...............................................................15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17
1
前言
为了加强书香门第上河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维护业户/住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小区良好的外部美观,使楼宇结构不受破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毗邻关系的规定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家居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册。
敬请业户/住户在装修前必须细阅及遵守以下装修细则。
一.总则
1.物业公司将会协助业户对其所属单元进行装修,如果业户对本手册中的内
容有疑问,请垂询物业公司或管理处。
2.本手册仅供业户及业户所雇请之装修设计师/装修商作参考之用,手册内所
有规则及条款旨在于帮助业户更有效而迅速地按规划文明装修,及早顺利
入住。
3.业户及装修负责人细阅此手册后,请在本手册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并连
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回物业公司,以证明业户明白并承诺遵守本手册所
列之规则及条款,业户亦有义务知会所委托之设计师及装修商必须同样遵
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4.本手册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册之内容的解释如有任何误差,物业
公司不会因此而负上责任;此外,物业管理处保留适当修改本手册的权利。
5.所有业户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获取物业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以进行装修工程。
6.为加强房屋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的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
益,所有房屋的业户、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政府行政主
管部门对家居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条文者,根据条文规定
相关条款及物业公司的规定,行为人需要进行整改或就此赔偿损失。
2
1.装修办理程序:
二.二次装修申请程序
1)业户与施工队负责人一起到服务中心填写《装修申请表》,如有改建项目,需填写《改建申请表》,改建申请审批手续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未审批之前改建项目不可施工;
2)业户和施工队填写《装修保证书》;
3)装修管理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若符合要求,填写缴费通知单;
4)业户或施工队负责人持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部门缴费;
5)业户或施工队负责人凭缴费收据到装修管理处领取《施工许可证》和《装修人员出入证》;
6)施工队在规定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管理人员定期的检查;
7)装修完毕后,携装修竣工图向管理处预约装修完工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须要限期整改;如验收合格,无损坏公共设施的,同意撤场;
8)观察业主使用一个月时间,该单元装修后使用时是否影响其他单元,如无影响,业主在使用一个月后将装修押金退还业户。
2.办理装修应携带资料:
1)业户证(证明已收楼),联系电话;
2)装修图一套(包括水、电设计图);
3)装修合同复印件(施工队与业户签订);
4)施工队室内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电话,施工队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
3
1.确定装修方案
三.二次装修流程
业户按自己的意愿,确定装修方案、工期(以90天为限,如超
过期限须重新办理续期手续),并选定施工单位。
2.提出装修申请
业户向管理处申请二次装修,填写、签署《装修申请表》及相关
资料,提供相关图纸(施工平面图、电路施工图、供水施工图)等
一式两份,装修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电
工技能证明复印件,并指定装修负责人。
3.交纳装修有关费用
到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业主交1000元施工单位1000元,以及淤泥、垃 圾清运费,许可证工本费10.00元。
4.审核装修方案
管理处对业户提供的申请及图纸进行审核并于3天内进行批复
(节假日顺延)。
5.发放施工许可证
管理处批准后通知业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期间须贴
于单元门上。
6.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到管理处办理,需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和正本(正本核对后发还)及相片各一张。
7.交款、发出入证
到收款处交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每证5.00 元,押金10.00元,
由管理处发放《装修人员出入证》,遗失证件、违规被扣时无法
退回,并扣除押金10.00元。
4
8.进行装修施工
业户需遵守有关装修指南及楼宇的二次装修规定,并接受管理处
人员的管理。
9.申请竣工验收
装修竣工后,向管理处申请验收。
10.退还装修保证金
验收通过及无损坏公共地方之设备、设施和违规行为,以及退还
全部施工人员出入证后,于一个月内管理处安排退还装修保证
金。
11.装修工作完成
5
四.保险
业户及其装修商有责任对其雇员在工地上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为了充分保障装修工人的自身利益,管理公司建议业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保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业户根据实际需要与保险公司接洽或由物业公司代办。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办理装修申请的收费标准:
编号
1
2
3
4
收费内容
装修保证金
施工证工本费
许可证工本费
垃圾清理费
灭火器租售费用
收费标准
2000元
5元/张,押金10元/张
10元/张
不拆墙元/户
拆墙元/户
租用费:
1元/天×瓶
售价:
60元/瓶×2㎏
备注
一次性收取、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后,
经观察没再出现问题,业主入住使用 一个月后无息退还。
一次性收取,证件须妥善保管;如有
遗失或违规使用扣证后,则不退还押
金,纳入管理费中。
装修期间公共地方清洁护理,装修垃
圾清运费。
业户可以自备或自购(每50㎡配备
一个2㎏干粉灭火器标准)。
注: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或物价局批文对以上标准定期进行适当的调整。
6
六.装修管理规定
1、业户如需装修房屋,应到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同时必须检查室内设施是否完善,如有缺陷,请书面告知管理公司,以便我司及时通知相关工程单位维修,否则,进场装修后的维修问题将由贵单位的装修队负责。
2、业户和施工单位不得隐报、假报施工项目,一经查出,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管理公司不予审批的项目,须按要求进行拆除,并恢复原样。
3、本小区一律不允许安装防盗网、防盗门,业户只可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由于入户门为标准防火门,禁止擅自更换和加装防盗门。
4、不可在楼梯间的入户门口、阳台设置神位;不可在阳台设置任何超出围栏高度的物品,不可将阳台改作其他用途。
5、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施工管理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作业(电焊),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按批示要求作业,并且每个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所有电器线路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线路要保护在镀锌管或PVC管内,绝对不可将电线直接嵌入楼宇的任何部位。
7、电工、焊工等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特殊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否则管理公司有权责令停工。
8、每个施工单位须自备专用配电箱(含熔断器和漏电开关),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再接线使用,配电箱的熔断器不可用铁线、铜线代替保险丝。
9、严禁凿打楼板、阳台、梁、柱、公共墙体等承重结构和涉及与相邻单位的部位。
10.施工现场不得留宿和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许可证》和《施工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占用其他场地。
11.空调安装:
11.1必须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统一安装,必须使用不锈钢机架或铝质机架,固定机架的螺丝须用不锈钢螺丝;
11.2空调机连接管的布置必须美观,水平位一定要水平,垂直位一定要垂直,并顺排水主管布置连接管,连接管在外露超过0.50m时必须用PVC管作管套;
11.3空调机连接管出外墙、穿墙孔应尽量在室外机身背后,安装完毕的必须做好修补,贴回损坏的外墙砖。
12.装修过程须知:
12.1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8:
00—12:
00,14:
00—18:
00;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如需超时工作,必须通知管理处,填报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管理处有权随时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动、强烈气味或对其它用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入伙后的装修高峰期管理处将会适当调整施工时间;
12.2业户须确保装修商为有关装修工程所安排的责任人/监工在整个装修施工期间都在场,并保证随时可以联络到;
12.3必须有在物料搬动装修施工过程中防止损坏公共设施的有效措施,如造成公共设施损毁、破裂、污染等,事先须主动报告并赔偿修缮或更换的费用;
12.4所有沙石、泥头、拆散之材料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包装后搬动;严禁使用5吨以上货车运送建筑材料,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之起卸区;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12.5所有装修工作必须在该住宅单元内进行,严禁占道作业或堆放物品;在住宅单元内堆放材料物品切勿超过500kg/㎡的限定荷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天那水等)和使用明火;
12.6施工时须关门并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间内引致的尘埃、噪音及气味污染,以避免对其它业户造成滋扰及不便;如因此造成业户投诉或环境污染的,管理处有权要求该单元停工整顿及对其进行处罚;
12.7严禁从消防栓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洗单元或其它用途;
12.8严禁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水渠内(排水管道内),特别是小区内的景观,一经发现,必须予以重罚并被责令清洁弃置之杂物,清理费用由业户负责;
12.9每天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道路畅通、地方清洁,并要求施工场所内配备灭火器具,达到每50㎡配备一个2㎏干粉灭火器的标准,确保杜绝火患;
12.10装修工人必须文明施工,须穿适当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意外及有碍观瞻;在小区范围内走动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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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包裹等进入或搬离小区时需主动到门岗接受检查;
12.12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管理处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之责任;
12.13装修垃圾、拆墙或大宗垃圾须包装捆扎,为保障小区环境,请预先通知管理处然后自行清运处理;
12.14严禁衣冠不整,随处闲荡,大场喧哗,违者谢绝进入区内;
12.15装修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处根据公众假期或某些重要活动的需要提出的停工规定;
12.16严禁在室内储存过多的易燃材料(如天那水、油漆等);
12.17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河坊内的一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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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装修期
为尽快协助业户顺利装修和入住,尽快给小区恢复一个宁静、舒适的环境,单元装修的一般装修期限为三个月(90天)。
《施工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如超过期限,须要到管理处重新办理延期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
八.装修商
1、业户必须选择具备装修工程资质的装修商,同时必须注意装修工艺、质量保证、维修保养及装修造价是否合理等。
2、装修商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防火管理工作;并留下联系方式给管理处,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室内燃气系统必须由燃气公司进行安装、接驳开通,住户可自行联系燃气公司或通过管理处进行联系安装。
九.工程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应提前一天预约物业管理处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若装修过程中有损坏公共设施的,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尚未处理的,物业管理处将会从押金中扣除;如验收合格,管理处将于业主入住使用一个月后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
2、装修商在完成装修工程时,必须通知管理处进行现场检验,如有改动或追加的装修项目,须要补充一份完整的装修竣工图纸给管理处存档,以便于日后的紧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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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1.本装修指南是对业户/装修承包商的装修活动起到指引作用,如有不明之处,可以随时和管理处联系咨询。
2.涉及具体办理事项,业户/装修负责人还须要亲自到管理处签订相关的《装修指南签收页》《装修承诺书》《装修委托书》《消防责任书》《装修服务协议》等相关表格,便于明确业户、装修承包商、管理处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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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管理处
十一.相关附件
装修指南签收页
为维护小区各产权人之权益以及促进小区的管理,本人为上河坊栋单元的业主,现声明如下:
一.已收到书香门第上河坊《装修指南》壹份;
二.声明完全明白及同意履行、遵守书香门第上河坊《装修指南》之规定。
业主签字:
日期:
年月日
12
装修承诺书
受上河坊栋单元业户的委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公司对该单元进行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我司已清楚
明白书香门第上河坊《装修指南》的各项管理规定,现我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装修期间严格遵守书香门第上河坊《装修指南》的各项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并接受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管理。
2.按申报的装修项目及装修日期施工;如有变更,在得到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后,
才进行更改。
3.遵守政府部门及小区的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4.若该装修工程或装修工人的行为造成小区及小区其他业主的一切损失或引
起法律纠纷,我司承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签名并盖章:
年月日
13
装修委托书
物业单位:
栋单元
本人现委托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在上述单元进行装修工程。
本人承诺及监督有关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用户装修须知》《装修方案审批意见》和政府有关法规条例,并承担装修工程所引致的任何责任和后果。
装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人装修工程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公司联系人:
1.姓名:
联系电话:
2.姓名:
联系电话:
敬请贵管理处就下列装修项目进行审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装修项目
附装修图纸共套,每套张。
14
租户签署或盖章装修公司签署及盖章
日期:
日期:
15
防火、治安责任书
本人愿意在上河坊栋单元装修施工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
承诺做到:
1.如实申请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名单,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保证交
验的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真实、有效,按照管理处规定办理《装修出入证》,并交纳装修和税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章事项,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和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并交清税款)。
2.自觉遵守《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确保装修人员清楚《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及《装修指南》之内容。
3.负责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
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制度和消防
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到管理处申报。
不得超时开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到管理处申请。
5.对于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违反《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本人负责赔偿和接受管理处的相关处理。
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在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装修垃圾及时清运至管理处指定地点,装修过程中不违章堆放、抛弃装修
垃圾。
8.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每房至少配备两个
4kg以上灭火器放置于明显易拿的位置;按规操作,做到安全用电。
9.施工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
疑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0.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赌博、斗欧、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
动,不得妨碍管理处当值人员的正常工作。
11.如需明火作业,作业前报管理处批准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远离易燃易爆
材料和物品作业;如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焊机等,须经管理处批准后才能使
16
用;不得使用电炉、高压电热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食、吸烟、使用罐
装煤气。
12.不得擅自改动煤气、供电、智能化线路。
13.对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治安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装修单元:
装修施工单位:
防火、治安责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管理处电话:
火警:
119匪警:
110
17
本协议当事人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称为甲方):
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以下称为乙方):
为保证本物业所有权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减少装修管理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物业概况
座落位置:
上河坊栋单元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住户装修指南》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2.对本物业的室内装修进行管理,有权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3.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装修押金(包括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代收代缴的税费。
4.建立本物业的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5.向乙方提供装修咨询、审批以及相关的管理和验收等服务。
6.不得向乙方指派装饰装修企业和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装修管理行为,就装修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强行推销装修材料或其它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到管理处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遵守《住户装修指南》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规、违章装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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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代缴的税费。
4.对所聘请的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5.对装修过程中的安全和消防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费用缴纳(均为人民币)
1.乙方向甲方缴纳装修押金 元(由业主与聘请的装修单位各交 元,
验收合格业主入住使用30日后无息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
3.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工本费元/证/人,《临时出入证》押金元
/证。
4.装修许可证及表格相关资料工本费元/证/户。
5.明火动用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工本费元/证,明火作业人员施工证元/证/人,明火作业人员施工证押金元/证。
6.装修税费:
按政府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和不按相关规定乱收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退回多收、乱收的费用及利息。
2.乙方违反协议,甲方有权按照《住户装修指南》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
定》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追究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