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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与社会学

叙事与社会学

赛德曼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表了一篇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文章,即“社会学理论的终结:

后现代的希望”(Seidman,1991)。

在该文中,赛德曼区分了“社会学理论”与“社会理论”。

在他看来,“社会学理论”崇奉和迷恋于科学主义(scientism)和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试图追求一套正确的概念和解释策略的前提。

但是,沉湎于基础性争论的社会学理论,几乎不能取得任何共识,因为作为基础的标准不可避免地是局部的、异质的甚至是不可通约的。

所以,社会学理论实际上已经变为一种元理论话语,并日益地自我指涉,最终不过是一种有关研究纲领和经验分析的“合法化修辞”而已。

而“社会理论”,从一开始就采取一种宽泛的社会叙事的形式,与时代的社会冲突和公共争论联系在一起,具有明确的实践介入的意图。

因此,他坚决主张复兴古典社会理论中的“道德意图”及其对“公共”事务的关注。

不过,他也指出,古典理论家未能对局部环境和社会多样性予以充分的关注,进而模糊了群体之间的差异,消除了人类体验的独特性,最终将支配和服从的体系合法化了,并将一种欧洲中心主义泛化为世界范围内的现代化进程。

当然,在赛德曼看来,当代的社会学理论更家糟糕,以扭曲的认识论体操来替代具有历史和伦理意义的具体争论,将本质主义和总体化的倾向永恒化。

因此,他觉得我们需要重新理解理论,摒除现代传统中的核心元假设,而将社会理论视为一种“具有道德意图的社会叙事”。

贸然断言“社会学理论的终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同意。

在回应的文章中,亚力山大就认为怎么也看到社会学的终结(Alexander,1991),而有人认为那不过是现代“意识形态的终结”(Lemert,1991)。

不过,有人更是将后现代的立场推到极端,认为社会理论也应终结,因为对于认识论特权的后现代批判,究其根本是源于尼采的视角主义(perspectivism),这种观点认为,没有事实,唯有解释,任何真理声称不过是权力意志运作的假象罢了。

赛德曼的后果至上(consequentialist)的社会理论,在这种视角主义的元理论之下,也无立足之地,因为即便是局部性的条件和后果,也一样是难以讲述的故事,都是同质化的总体化努力(Antonio,1991)。

但有一点,赛德曼对社会理论的话语性和理论应当进入和影响公共领域的强调,则获得了不少的认可与附和(Richardson,1991)。

事实上,对于叙事及其社会意义的强调,或者说一种“叙事转向”(narrativeturn),无疑是20世纪末西方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这几乎可以说是一场学术运动,当然,也是所谓的“后现代思潮”中的一部分,在各个社会科学学科中或多或少都有体现。

叙事本来是语言学和文学所关注的,但自从利奥塔拒绝信任现代主义的元叙事(meta-narrative)以后,叙事就成了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热门词汇。

根据利奥塔的观点,叙事主要是在传统知识中占据主导地位,尽管现代科学借助于启蒙叙事来为自己进行合法化。

不过,利奥塔意识到,“‘小叙事’依然是富有想象力的发明创造特别喜欢采用的形式,这首先表现在科学中”(利奥塔,1979/1997:

130)。

何为叙事(narrative,又译为叙述)?

从拉丁词源来看,叙事(narros)就是认识(toknow)(Emihovich,1995:

38)。

不过,就一般的意义而言,叙事是指任何散文体的话语,即任何由完整的句子构成连为一体的陈述的文本。

在此意义上,叙事话语不同于具有韵律节奏的诗歌话语。

社会学的研究资料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即简短的回答(比如国籍、兴趣领域)、数字格式(比如在特定的量表中就特定的话题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程度的数字)和叙事(比如有关回答者自己为什么对特定立场感兴趣的一段文字)(Polkinghorne,1995:

6)。

这种对于叙事的宽泛看法,显然同巴尔特的观点颇为吻合。

“叙事存在于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任何社会。

叙事与人类的历史一起降临,没有叙事的民族何曾有过?

所有的阶级,所有的人类群体,都有他们自己的叙事……叙事是世界的,是超越历史的,是跨越文化的:

就象生命一样,叙事无所不在”(Barthes,1977:

79)。

巴尔特关于叙事的普遍存在的揭示,主要是立足于神话、传奇、寓言、历史、戏剧、绘画、电影与谈话之类偏重于文学性的题材。

但是,既然叙事无所不在,又何来叙事转向?

原来,当今所谓的叙事,具有了一个更为明确而有限的含义,是指一种特殊的话语,即讲故事。

在故事中,事件和行动借助于情节而构成一个有意义的整体。

阿伦特(Arendt)曾言,“任何哲学、分析、格言,无论多么深刻,在意蕴的丰富和强度上,都不能跟一个恰当讲述的故事相比”(转引自Stephenson,2000:

112)。

而本雅明(Benjamin)则于20世纪30年代,在慨叹“讲故事的艺术行将消亡”时曾说,“一种原本对我们不可或缺的东西,我们最保险的所有,从我们身上给剥夺了:

这就是交流经验的能力”(本雅明,1936/1998:

77-78),因为“讲故事的人取材于自己亲历或道听途说的经验,然后把这种经验转化为听故事人的经验”(82)。

本雅明发现,“经验已贬值”(78),而“消息的广泛传播是这种状况的祸首……每天早晨都把全球的新闻带给我们,但我们却缺少值得注意的故事,这是因为任何事件传到我们耳边时都早被解释的通体清澈”(82)。

在本雅明看来,消息传播与讲故事的精神背道而驰。

“消息的价值昙花一现便荡然无存。

它只在那一瞬间存活,必须完全依附于、不失时机地向那一瞬间表白自己。

故事则不同。

故事不耗散自己,故事保持并凝聚其活力,时过境迁仍能发挥其潜力”(83)。

所以,不难看出,复兴叙事的主张,是在一个意义缺乏的时代或者讲故事受到极大局限的时代才会出现。

范式性认知与叙事性认知

真正将叙事回复到认识的含义上,将叙事作为描述人类体验的知识形式给予合法地位的,当属心理学家杰罗米·布鲁纳。

我们知道,在西方传统中,自古希腊以降,真理的创造和传播,一直被视为属于逻辑和形式的话语范畴。

理性等同于一种特定的话语,即提出假设、报告证据和作出推论。

其他形式的话语,比如诗歌、戏剧和故事性的叙述,都不适合于呈现清晰的思想和知识,它们都应限定在传达和产生情感的范围内。

而布鲁纳的主要贡献,就在于指出叙事知识并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相反,这也是一种正当的认识方式。

布鲁纳提出,“存在两种不同的认知运作模式,两种思想模式,各自提供了不同的整理体验和建构现实的方式。

它们尽管是相互补充的,但不能相互还原……而且,每一种认识方式都有自身的操作原则和规范标准。

在确证程式上,它们也极为不同”(Bruner,1985:

11)。

布鲁纳分别称之为传统的倚重逻辑—科学的“范式性认知”(paradigmaticcognition)和通过故事来认识的叙事性认知(narrativecognition)。

尽管布鲁纳的这种观点并不特别新颖,毕竟此前已有不少类似的观点,但将之明确提出并在学术共同体中引起广泛关注,布鲁纳当是功不可没。

其实,正如波斯特曼(Postman)所说,“不象科学,社会研究从未发现什么。

它不过是重新发现了人们曾经被告知的并需要再次被告知的东西”(转引自Emihovich,1995:

45)。

在社会理论中,尽管我们不能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但是各种可能性其实总是有人能够想到,只是时机未到而不能引起应有的关注。

布鲁纳的这种区分虽说并非独创,但因为顺应潮流,所以值得我们细加考究。

范式性认知的运作,主要是通过将特定的案例归入一个范畴或者概念。

界定一个概念,就是寻找属于这个概念的成员所分享的共同属性。

一般概念下面还有从属概念或范畴。

抽象地说,范式性认知寻求的是同一性。

所以,这种认知通常并不关心同属一个范畴下的成员之间的差异。

正是通过分类功能,范式性认知将独特性与一般性联系起来,从而赋予体验以秩序。

我们知道,在社会学中,范畴的确立是在资料的收集之前,研究者预先设计好测量工具和观察手段,然后再决定特定的事件或事物是否属于自己所关注的范围。

当然,复杂的研究还会试图借助于因素分析之类的计算方法,来寻找范畴之间可能的关系。

通过由此而来的概念网络,我们在建构我们的体验时,主要关注的是一再出现的共同要素。

这种概念网络是从体验之流中抽象出来的,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熟悉而脱离特定脉络(familiaranddecontextualized)的知识。

而叙事性认知则是指向人类行动的理解。

人类行动是过去的经验、当下的情境压力和预期的目标之间交互作用的产物。

不象自然客体,人类行动是独一无二的,无法完全重复。

如果说范式性认知关注的是行动中的共同一面,那么叙事性认知则是专注于每一行动的独特性。

所以,叙事性思维的运作是通过强调人类行为的多样性,将之放在特定的时间脉络之中,抓住的是人类事务的意义的丰富性和微妙差别。

而诸如此类的特定,是无法通过概念界定、事实陈述或者抽象命题来表达的。

那么叙事认知具体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呢?

是通过包含了情节的故事(emplottedstories)。

情节将特定行动的诸种要素连为一体,构成一个生活片段(episode)。

这种片段一方面可能激起我们同情、愤怒或悲伤的情绪反应,另一方面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释性知识,即当事人何以如此行动,从而使之能被理解。

叙事性认知不是从各种故事中提取一般的规则或原则,而是维持在特定片段的层面上;也不是将包含了情节的故事还原为一套命题,而丧失了其中的戏剧性和整合性特征。

这种故事化的体验,可以通过类比为理解新的行动片段提供基础(Polkinghorne,1995)。

简言之,偏重逻辑-科学的范式性认知,寻求的是普遍的真理条件;而叙事性认知则是探究事件之间的特殊联系。

叙事模式中的解释具有脉络嵌入性,而逻辑-科学的解释则是从时空背景中抽离出来。

“与形而上学的现实或者抽象的模式不同,故事是关于我们的世界的。

它们透露了人类体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Stephenson,2000:

112)。

不过,他们都是理性的认识方式。

作为叙事的社会科学

如果说心理学家布鲁纳确立了叙事的认识论地位,那么另外一个人类学家爱德华·M·布鲁纳(EdwardM.Bruner)的“民族志作为一种叙事”一文,则将叙事的视角,具体引拉入了社会科学的论域之中。

布鲁纳的假设是,“民族志受到一种潜在的叙事结构的引导,即受到我们所讲述的关于我们所研究民族的故事的引导”(Bruner,1986:

139)。

布鲁纳将民族志视为一种话语,一种讲故事的文体。

他以自己非常熟悉的美国土著文化领域为例,证明了潜在的叙事结构对民族志的影响。

在20世纪的30和40年代,关于土著文化变迁的占据主导地位的故事,将现在视为“解体”,过去为“辉煌”,未来为“同化”。

而目前的故事,则成了现在是“抵抗运动”,过去是“剥削”,未来是“种族的复兴”。

在布鲁纳看来,叙事结构的转变非常突然,同样让人吃惊的是两种故事之间极少历史连续性。

与此同时,相应的理论概念也大不相同。

同旧故事相联的是“濡化”、“同化”之类的概念,而在新故事中,则是“剥削”、“压迫”、“殖民主义”、“抵抗”、“解放”、“独立”、“民族主义”、“部落主义”、“认同”、“传统”和“族性”之类的概念占据主导地位。

不仅在词汇概念上有了变化,在句法安排上也有了转移。

在旧故事中,黄金时代是过去,关键是重建古老的印地安文化,创造一种起源。

而在故事的结尾,则是印地安文化的消失。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无疑是按照这种逐步解体的逻辑来展开的。

但在新故事中,黄金时代则在未来,民族志描述的课题是记录当今的抵抗,讲述传统和族性是如何得以维持的。

必要的时候,人类学家甚至需要采取政治行动干预,阻止文化灭绝或者种族灭绝。

以前,学者无疑也关心文化灭绝的问题,但他们基本上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只希望在消失前描述它们,绝想不到要促进它们的延续。

可见,不同的叙事结构,为人类学家和土著人提供了不同的社会角色。

故事还创造意义,即除了在词汇和句法上运作外,在语义上也同样起作用。

故事总是有开头、中间和结尾,而关于一种文化的变迁,也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序列。

当然,民族志研究面临的总是现在,当前的场景,但我们必须将之纳入一个时间序列中。

“相信我们人类学家只是描述现在、重建过去和建构未来,那是天真的”,因为“我们如何描绘时间序列中的任一环节,与我们关于整个故事的观念,密不可分”(同上:

141)。

现在是根据“期望的现在”(即未来)和“以前的现在”(即过去),而获得意义的。

所以,并不是先有了一整套的资料和事实,然后我们再建构一个故事或者理论来说明它们。

我们是先有了基本的叙事,然后决定什么才算是资料。

叙事结构将体验组织起来并赋予意义,但是生活体验总是比话语丰富得多,总是有活生生的感受和体验无法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故事所包涵。

新故事出现了,就能使我们重新审视过去,重新阐释以前的文本,重新注意以前忽视的现象。

布鲁纳还特别提到,叙事不仅是意义结构,也还是权力结构。

因为不同的故事具有不同的政策和政治含义。

布鲁纳将叙事的核心要素分为三个方面,即故事、话语和讲述。

故事是抽象的系统关联的事件序列。

话语是故事得以呈现的文本,是体现在特定媒介(比如小说、电影、神话、演讲等等)中的陈述。

而讲述是行动,叙述故事的行动,是在话语中产生故事的沟通过程。

布鲁纳既反对将故事看做“不变的核心”(invariantcore),也不同意强调讲述的社会脉络而将故事消解殆尽。

在他看来,故事居先于话语,但并不独立于话语。

我们从话语中抽象出故事,但一旦将故事抽象出来,故事就充当了未来话语的模型。

任何讲述都取决于脉络、受众和媒介的惯例。

任何重新讲述,都不是对已经讲述过的故事的精确复制。

尽管在故事和体验之间具有一种辩证关系,但实际上我们在学术生产中都受到主流叙事结构的制约。

当我们走赴现场时,都已有一个故事在心中,而这个故事就是凸显在专业的文章和专著之中。

布鲁纳说,“如果我们在文章中偏离主流故事过远,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一个关键的参考资料,或者没有提及一位重要学者的著作,我们都会被制度性的监控者——诸如论文答辩委员会、基金评审小组、杂志编辑——礼貌地予以纠正”(同上:

146)。

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研究创新都要受到一种制衡:

既要足够新颖,以让人感兴趣,又要足够熟悉,以(至少是学术圈内)让众所周知的故事清晰可辨。

所以,毫不奇怪,一些领先于时代的研究,要等主流的叙事结构发生转变以后才能得当承认。

一般的研究,都是参照现行的叙事,然后向同行报告这种叙事的特殊变异。

对于这种叙事的情节结构,同行们已经了然于胸。

布鲁纳还揭示出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将体验转化为话语过程中的三重讲述。

首先是我们告诉当地人,我们为什么到那里,我们在收集什么信息,我们将把这种资料派上什么用场。

通过解释我们的研究计划,通过我们的行为,通过我们所提的问题,通过我们参与的活动,我们可以直接做到这点。

当人们回答我们的问题时,我们就进入了民族志的对话,这种复杂的互动和交流导致了文本的磋商性。

在第二重讲述中,我们要将这种言语的和视觉的信息,记录在田野日记的书写中。

这种转录谈何容易!

每位民族志学者,都能痛苦地意识到活生生的现场体验的丰富与用以刻划它们的语言的贫乏之间的矛盾。

不可避免地,在资料的记录中会有简化、浓缩和肢解。

而在第三重讲述中,听众则是我们的同事,他们在我们为出版而准备材料时提供反馈。

正是在这里,主流故事的作用更加明显。

当然,在布鲁纳看来,还有第四重讲述,即其他人类学家阅读我们的著作并在课堂讲授或者自己的著作中总结我们的观点。

大家都在重复讲述着同样的故事。

最终,所有的体验都被过滤出去,我们又回到我们开始的地方——主流的故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布鲁纳认为民族志是共同创作的产物,不仅是因为被调查者为文本提供资料,也因为学者和被调查者逐步开始分享同样的叙事。

所以,他们之间在辩证符号互动过程中构成了“不知情的同谋关系”。

我们知道,在研究中一向存在着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分。

研究者是主体,被调查者则是客体,是对象。

研究者是一种旁观者,也是一种具有特权的外来人,能够看到系统内的人所不明了的模式。

当然,我们也承认,要准确地描述客体、认识外部世界的真正本质,是非常困难的。

而这又经常被归结为主体的问题,即研究者也是人,有着个人的偏见、特定的人格特质,乃至会有选择性知觉。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分析主体-客体关系的方法,即如萨义德的“东方主义”(Said,1978/1999)所指出的,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分中包含了支配的机制。

但是,如果按照叙事的视角,来重新解释研究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则有不同的结果。

其实无论是研究者还是被研究者,都陷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话语实践(discursivepractice)所衍生出来的叙事网络之中。

研究者看似是在探索现实,其实不过是卷入了符号系统的对话之中。

研究者也非独具创造性的个体发现者,不过是叙事结构得以展开的场所而已。

从分享故事的角度来看民族志文本的产生,则就是另外一幅图景了。

如果故事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就存储在我们的脑中,如果我们所研究的对象对于这个故事也已知晓,那么我们所做的事情,不过是在一个共享的框架下进行一种民族志的对话而已。

实际上,我们在选择访谈对象时,最有可能偏好他们的叙事同我们的相容的人。

同样,对方的合作程度,也取决于同样的相容性标准。

最后,布鲁纳还认为,叙事结构要比隐喻或范式之类的概念,在理解和研究变迁、生命周期或者其他发展过程时,更具有优势。

因为故事作为模型,具有双重性:

既是直线性的,又是即时性的。

一方面,故事被体验为一种序列,另一方面,故事又被突然性地理解。

故事既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

故事赋予现在以意义,使我们在涉及未来和过去的关系中观察现在。

显然,尽管布鲁纳是以民族志或者文化人类学为例,来说明叙事的作用。

其实对于其他社会科学来说,他所探讨的问题一样具有借鉴意义。

我们知道,社会学一向是以研究现在的(同历史学相区别)和自己的(同人类学相区别)社会为己任(Giddens,1987),那么其中涉及的叙事问题,无疑更加复杂,因为我们与研究对象分享同样的叙事结构或故事的可能性更大。

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社会学是如何应对叙事转向的。

叙事社会学

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叙事转向,对于社会学家来说,是否构成了一个叙事复兴的契机呢?

借此是否可以真正形成一种叙事社会学,“这种社会学应当包含有关叙事的社会学,或者从社会学问题旨趣的立场对于叙事的研究,还更应反身性地包含社会学的叙事,即将社会学家视为叙事者,从而探究他们如何处理他们自己的以及其他人的叙事”(Maines,1993:

17)。

所以,社会学与叙事的关系,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审视叙事,另一方面是将社会学本身视为一种叙事,研究社会学家如何讲社会学的故事,在社会学中如何对待研究对象的故事。

这种叙事社会学的主张要获得承认,必须改变我们对于社会学的科学性的理解。

我们知道,自社会学争取同自然科学一样的地位以来,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就已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标准,即关注比率、模型趋势、回归曲线、人口参数之类组成的现象。

而对于人类行动者所说的,则基本上采取一种不信任的态度,区别对待“言”和“行”——实际上,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区分,因为“言”本来就是一种“行”。

尽管我们知道,社会学所谓的科学结论,几乎都依赖于言语数据,因为调查,无论是问卷还是访谈,作为社会学收集资料的主要方式,都是研究者从人们关于自己或者他人所说的话语中获取信息。

这种矛盾,加之对数据分析技术的日益强调,使得“经验”(empirical)的含义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即便经验不再是我们直接体验和感受到的,而成了通过测量工具所获得的数据或资料。

研究者在现场的切身感受,在精确和严格的名义下,被搁置起来,甚至成为一种不可相信的假象(Maines,1993)。

将经验研究等同于数据分析,主要是为了检验理论和命题,以抽象的模型来整理纷纭复杂的世界。

而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同支配了西方文化达四个世纪之久理性主义有关。

随着制度化科学的出现,城市化和科层化的组织要求,以及现代国家的兴起,定量的需求日益突出,并合法化,而人类的言语则越来越被认为失之随意和模糊。

日常语言受到彻底的怀疑,许多人必欲黜之而后快。

尽管事实上日常语言渗透在我们的存在中,但这不妨碍一种从科学中尽量排斥语言的主张占据上风。

其实,社会学也有过重视叙事的时候,比如托马斯和兹纳涅茨基在1918至1920年间发表的《欧洲和美国的波兰农民》,五卷2200余页中就有800多页,是关于信件、传记和其他的叙事文献。

但是,在随后的社会学方法讨论中,追求数量化、排斥叙事的主张占据了上风(Maines,1993)。

以至于奥格本(WilliamOgburn)在1929年就任美国社会学会主席的演讲中预言,“在未来,每个人都将是统计学家……统计学将不再被单独当作一门特殊的学科,而被认为是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主题”(转引自Maines,1993)。

这样一来,话语的多重意义的问题,不再被正面面对,而变成了一个有待用数字替代言辞来予以消除的问题。

人类的能动性,从此在社会学中渐被遗忘,结构取代过程和突生成为主导性概念。

社会学也日益取向一种非历史的理论。

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托马斯和兹纳涅茨基也并非如今日人们那么自觉地意识到一种叙事社会学的重要。

他们所希望的还是一种追求通则的科学(nometheticscience),书面叙事在他们还不过是资料的来源而已。

他们并没有将叙事提升到一种类似今天的本体论地位。

严格说来,提倡叙事社会学,并不是要摒除其他一切与之不符的研究模式。

毕竟,并不是所有的言说行动都是叙事行动。

根据梅思的观点,叙事必须至少具备三个基本的要素。

一是为了聚焦和评价而从过去中选出事件;二是通过使用情节、背景和刻画,赋予所选事件以结构、意义和脉络,从而将之转化为故事的要素;三是创造事件的时间顺序,以确立事件如何和何以发生的问题,同时叙事要素也获得节律、持续和进度的特征(Maines,1993:

21)。

在三个要素中,构划情节是最根本的。

大凡故事都一个要点,即通过情节的构划传达一个核心的主题。

如果故事的讲述者成功地使用了这个要素,那么故事就会非常引人入胜和具有说服力。

也就是具备叙事可能性(narrativeprobability)叙事可信性(narrativefidelity)。

不唯如此,梅思还认为,叙事内在性地就是集体的过程,人是“叙事人”(homonarrans)。

基于这种考虑,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命题,这些命题,在他看来可以充当想象一种叙事社会学的可能和范围的基础。

1.因为所有社会化的人都是故事讲述者,所以,当与他人互动或相遇时,他们总是处在一种潜在的将故事的情境中。

2.言语行为和自我呈现中的绝大多数都至少包含了一些叙事要素。

3.情境、听众、个体视角和权力/权威关系的变异,为从不同角度讲述事件提供了普遍的条件。

4.叙事和叙事情景既可能是冲突和竞争的场所,也可能是合作和共识的场所。

5.所有的叙事都可能是理性的说明,但因为语言能力中内在的含糊性和差异性,最终而言,所有的叙事都是不完全的。

6.叙事存在于各个层面,从个人的、制度的到文化的,存在的时间也长短不一,并总是处在变化之中。

7.所有社会科学的资料都是已然经过诠释的资料,未经诠释的资料是不存在的。

8.所有的社会学事实,都是经过叙述的事实,只要它们经过了将事件变为事实的故事结构形式的加工。

9.资料收集的举动,是一种进入回答者生活的举动,但是回答者的生活是由尚在展开的故事部分地形成的。

因此,在诚实的名义下,研究对象极有可能就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时间和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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