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涌改道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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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涌改道工程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涌改道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DPMzb2009-11)

 

工程名称: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九年五月

 

总目录

第0章投标邀请函

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及附件

第3章图纸及资料

第4章评标办法

 

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2.1

工程名称

1、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维护费计划:

2、计划项目名称: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

3、工程名称: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涌改道工程施工监理

2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

3

2.2.3

建设规模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总规划用地面积80048M2,

(1)河涌改道工程,长约510米;

(2)新建二座两跨净2*10m长的钢筋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桥,一座桥面宽为50m,另一座桥面宽为8m;(3)招标人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约400m2。

4

2.2.4

工程概算

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2.2.5

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

不超过工程预算

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暂定为 150 日历天,暂定2009年6月30日开工(最终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市优良、□省优良……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6

2.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7

2.3.2

监理服务期

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一年。

(3)竣工结算期:

8

3.1

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省财政预算资金;□贷款;□自筹资金…

9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

10

4.2

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要求

(据实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

1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名,市政路桥专业1名,质量安全1名等专业工程师(不少于3人)。

11

4.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2

13.1

监理报价方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下浮10%,按固定值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需先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0.4万元。

收款单位: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天润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

44001583404059900006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能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指定的帐号上并在番禺交易部取得相应收据。

定标后,落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无息退还。

15

5.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在本工程开标时间前,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集中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6

8.1

招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2009年月日上午时分。

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

传真:

83292768E-mail:

hua-deng@

招标答疑时间:

2009年月日上午时分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

18

19.1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

截止时间

收件人: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提交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提交时间:

2009年月日上(下)午时分至2009年月日上(下)午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月日上(下)午时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9

24.1

开标

开标时间:

2009年月日上(下)午时 分正

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20

28.3

评标方法

■百分制综合评分评标法

21

34.1

履约保证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5%,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或现金形式提供。

22

其他

1、投标文件语言:

汉语。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标前答疑会、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

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先生

电话:

83292768传真:

83292716

地址:

广州市白云路113号白云大厦16楼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招标代理”指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设计人”指广州市禺山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

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建设规模: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工程概算: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5监理目标: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

2.3.1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符合本工程项目类别相应资质的企业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条件的企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3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4具备上述第4.2款资质要求、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告知性备案的监理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4.5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6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4.7招标人(■不接受;□接受)投标人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第1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

第3章图纸及资料

第4章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

8.3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书面文件形式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另按本须知第17.8条款的要求和格式提供一套与下列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11.1投标文件目录;

11.2《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表格可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且监理费报价需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计取;

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授权委托证明书(可以为复印件);

11.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1.5投标书(按附件一填写);

11.6报价承诺书(按附件二填写);

11.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11.8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表。

11.9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资信、体系认证等材料。

11.10投标人对本项目可提供监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11.11近年主要监理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需盖公章);(按附件三填写)

11.2企业2005年1月至今获奖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附件四填写)

11.13监理大纲:

11.13.1拟委派本工程监理项目部人员的职能分工架构表及其个人资历、资格和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附件五填写);

11.13.2投标人应阐明拟在本工程监理工作中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和两管理、一协调”的目标及所用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11.13.3投标人应对本工程中的难点,提出相应的监理控制手段和措施。

11.13.4合理化建议。

11.13.5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和交通设备清单(按附件六填写);

11.14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

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文本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备注:

以上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3款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项目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为计算投标报价基础。

13.3投标报价方式: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计价标准,按固定值报价。

(单位:

元,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4投标报价计算: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1)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

1000万元

(2)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内插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30.1(万元)

(3)确定调整系数,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30.1×0.9×0.85×1.0=23.0265(万元)

(4)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各投标人按20.72385万元的固定值进行报价。

[监理服务收费=23.0265×(1-10%)=20.72385万元(按-10%浮动)]

(5)即监理费收费费率为20.72385÷1000×100%=2.0724%,该费率作为支付进度款及监理结算的依据。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28天。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广州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书”、“投标书”、“报价承诺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余投标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

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

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

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7.6投标文件的页码:

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17.7投标方案图纸的整理:

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

17.8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

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

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

正本(1本)、副本(5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18.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

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8.3.2项目(填入工程名称)

18.3.3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

18.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好送达签认手续。

19.2投标文件提交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届时务必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否则作弃权处理。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4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一致,无身份证原件的作弃权处理);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公布下列内容:

a.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b.投标保证金;c.监理报价;d.监理服务期;e.监理质量目标;f.项目总监等主要内容。

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4.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4.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

(六)评标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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