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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重大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

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煤尘、火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原钦领李新云刘曙辉田伟杰冯书保崔援朝

吴艳增孔强及救护队大队长

成员:

付建州王如连赵正宽杜明清常建业陈振福

闫子祥万朝立苏建美姚士立李稳平胡和平李国印王洪彬刘风梅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

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副总工程师:

根据矿长指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

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任务完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的处理,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应由本公司救护队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6)安全质量检查科科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7)通风区区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8)生产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

(9)通防科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

(10)有关的区、队、班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的人员,采取措施将它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指挥部,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进行有关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1)矿值班调度员: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以及其它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2)考勤室、矿灯房和自救器房:

应迅速报告入井人的刷卡号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

(13)供应科科长:

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器材,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4)机运科科长:

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5)运输区区长:

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6)地测科科长:

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7)医院院长: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8)行政科、福利科科长:

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9)保卫科科长: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20)电话值班员:

接到矿调度室的通知后,应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

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至矿调度报到待命;协助矿调度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三、公司总工程师:

在不防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处理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公司总经理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矿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四、处理灾害事故应具备有关技术资料

1.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必须标明设施的位置、风流方向、风量)。

全矿井反风试验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通讯系统图。

3、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其中,井上、下对照图必须标明井口标高和位置,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管、水井、储水池、泵房以及存放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4、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压风管路、运输系统、灌浆、排水等系统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以上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确保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五、汇报程序

(一)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人员立即就近用电话向调度汇报,汇报时要尽可能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二)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记清楚汇报人的姓名、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位置,并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

(三)调度室在核实事故的同时向当天值班汇报,并及时了解清楚事故的情况,若是一般冒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情况由当天值班处理,若出现死亡1人以上的冒顶事故,要立即向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应急程序,按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工作。

(五)调度室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

(六).迅速请求救护支援。

六、应急救援

(一)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应急自救与互救

1.防止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井下人员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具体方法是:

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

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休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未遭到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新鲜风流中。

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

帮助撤出危险区。

不能行走的伤员,要城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

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如巷道难以疏通,应从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

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措施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

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用自救器,经最近的路进程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

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用好。

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的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用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

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二)矿井火灾事故时的应急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中。

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

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

除非是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蛤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等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等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

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

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回忆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

如烟雾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12.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下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

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动作戴好自救器。

爆炸过后,应稍事观察,待没有异常变化迹象,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三)组织救护

1.小组各成员到位后,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迅速展开工作。

2.在救护队到达之前,由救灾总指挥,指挥灾区人员根据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3.在没有总指挥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井。

4.救护队到达矿井后,应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动,尽快投入抢险救灾中。

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数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

5.在处理事故当中,救护队严格按《救护规程》执行,救护队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

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救护队员和参加救灾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不允许用活人换死人

七、处理火灾的一般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2.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风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反风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沼气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反风,在掘井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安全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火灾漫延到瓦斯积聚的地点。

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制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⑦在火灾初起时,要立即组织在场人员采取用水直接灭火或用泡沫干粉灭火器、砂土、岩粉等惰性物质灭火等方法直接扑灭火源并及时向调度汇报,注意灭火器材与火的性质要适应。

⑧在火灾有漫延之势,人无法接近灭火时,要在防止瓦斯积聚的情况下,适当控制送往火区的风量,或使风流短路,防止灾害扩大。

⑨在井口房,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要立即先进行反风。

⑩在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切断通往火区的电源。

⑾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征兆时,要用泥浆直接灌注火区。

⑿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扇运转,应保持正常通风。

八、避灾路线

火灾地点的避灾线路:

A.发生在付井口

(1)事故原因:

因电气跑火或其它火源造成火灾。

(2)井下人员的避灾线路:

在反风的情况下,北翼人员分别经最近通道,到达付井底撤到地面。

(3)抢救路线:

根据火源地点和火势情况具体确定。

(4)其它各采掘工作面,不论什么原因引起火灾均按瓦斯避灾路线撤退人员。

B.北翼皮带运输线发生火灾时:

(1)事故原因:

电气跑火或皮带打滑摩擦等引起皮带燃烧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进风侧的人员:

由最近的通道到达井底车场升井。

回风侧的人员:

戴上自救器迅速穿出火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付井底然后升井。

C.发生在井下采区变电所:

(1)事故原因

因电器跑火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从最近的巷道穿越火区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由付井底升井。

(3)抢救路线:

由井底车场从进风方向直达事故地点。

(六)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1)3804(中)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2进风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回风侧:

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320区域回风巷→382进风下山(382轨道下山)→三水平运输大巷→北暗斜井→北付井底→升井;

(2)3208放顶煤工作面;

进风侧:

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07皮带巷→280进风巷→三水平运输大巷→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

回风侧:

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上顺槽→3207联络巷→07皮带巷→280进仓巷→三水平运输大巷→主皮带(主轨道)→中央付井→升井。

(3)3802(北)工作面

进风侧:

爆炸地点进风侧人员从下顺槽→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回风侧:

爆炸地点回风侧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从上顺槽→边界巷→3802运输巷→420皮带巷→382皮带巷→381皮带巷→三水平运输大巷→北付井暗斜井→北付井→升井。

各岩巷、煤巷掘进头,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受灾人员要迅速佩带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到达安全地点,然后升井。

九、监控措施

(一)防瓦斯超限积聚的措施

1、井下所有放顶煤工作面和沿底煤巷掘进工作面,安检科、通风区必须设专职检查员,实行双盯岗,同时参与工作面放炮、串棚、放煤等工序的监督检查,时刻关注生产地区瓦斯涌出情况。

并在现场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就地消除隐患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

2、各工作面每月要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3、放顶煤工作面上隅角风幛由通风区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吊挂管理,施工单位在上隅角作业时,必须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严禁超限作业。

4、通风区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进行配风,确保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5、工作在过老空、老巷期间,地质科要提前下达警戒通知,施工单位要制定过老巷期间的专项措施,通风区、安检科要加强落实检查。

6、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三专"供电,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施工单位每小班派专人看守风机,并在风机管理牌上签字。

进班后由安检科、通风区检查员和施工单位电工联合对风机进行倒台试验,风机不倒台不得开工掘进。

7、通风区要对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核定,确保局扇的供风量满足要求,局扇安装地点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瓦斯检查员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情况,严禁出现循环风。

8、若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立即停止工作,然后由瓦斯检查员或放炮员同掘进组长共同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栏杆、警标。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方可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

9、严禁使用三台以上(含三台)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作业掘进工作面供风。

10、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通风区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和维护风筒,严禁随意改变风筒位置。

11、风筒接头要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吊挂平直。

12、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0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15米。

13、掘进单位要严格按措施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出现空顶。

14、掘进工作面装药量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5、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

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16、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7、若放炮后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要采取加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眼数等措施。

18、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灭尘管路,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灭尘制度,无水时不准装药放炮。

19、加强盲巷管理,掘进头开始掘进后,要一直送到位置,形成通风系统,中间不准停工,以减少盲巷产生。

20、井下凡超过5米的无风独头巷道,不论是煤巷、岩巷或是密闭前,也不论瓦斯大小,只要24小时内处理不了或不能恢复通风的,都必须予以封闭,并将盲巷内的电气设备撤出或切断电源。

盲巷内的电缆、水管、轨道等导电物体也要在盲巷以外处断开,由掘进工作造成的盲巷,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密闭外的瓦斯情况。

21、通风区要加强巷道高冒区瓦斯检查,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高冒区通风区都要及时进行封闭或充填。

22、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准采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23、通风区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凡井下主要风门都必须实现连锁,并经常维护。

24、矿井通风必须安全、稳定、可靠,通风设备能力满足生产要求,通风网络结构合理,阻力小。

要加强对主要回风巷的维护,消灭严重失修和高阻区段,保证通风巷道畅通无阻。

25、保证各采掘工作面有足够风量,每月要对各采煤工作面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

26、矿井主扇因停电或检修停止运转,要制定专项措施,并认真按措施执行。

27、排放瓦斯要严格按照停电、撤人、限量进行排放,并制定专项排放瓦斯措施。

28、要加强巷道贯通前后的瓦斯检查工作,在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须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确保放炮前后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

(二)防止井下火灾措施

1.教育职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防灭火决定,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

2.通风区严格按《规程》防火规范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防火小项的规定,加强对我矿原有火区和井下各密闭的防火检查,并认真、详细作记录,健全火区、密闭管理制度。

3.矿井在回采巷道设计中,应优先考虑煤层自燃因素合理布置巷道。

4.井口房、抽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

5.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和火种带入井下。

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6.改进巷道设计,提高煤炭回收率,搞好采空区注浆工作,及时封闭采空区,通风区要密切注意观察各工作面及停采线的自燃趋势,严防各处自燃发火。

7.砌筑永久密闭墙时,必须予埋观测孔、泄水孔、注浆孔,采空区密闭后,应及时进行注浆。

8.井下电缆的铺设悬挂不得与管路缠绕,并符合标准化要求。

9.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除风机外,出班时必须停电落锁。

10.各采区变电所的防火设施要求机运科、检查科、保卫科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保证其可靠性,新设的变电所必须设置砂箱、砂袋和适合灭油电火灾的灭火器、防火铁门等防火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11.采掘工作面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其它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12.机运队完善皮带六大保护装置。

13.井下使用的或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分别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14.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品名、材料数量附合规定。

15.井下各主要峒室、运输线必须按以下配备灭火设备:

井下皮带机头应配备ABC灭火器一台,溜子机应配ABC灭火器一台,井下机电峒室应配备ABC灭火器2~4台。

除按以上规定配备灭火器外,必须按机电标准规定配备砂箱和砂袋。

地面消防材料库由保卫科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由运输区负责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16.主要运输巷、进风巷、回风巷的风、水管路及电缆,抽放队和机电一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吊挂整齐。

17.机运队要对托滚维护,底皮带积煤应及时清理,防止摩擦发热引起火灾,皮带司机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18.各采掘单位在制定作业规程时,必须将预防煤层自燃发火作为安全措施中的一大项详细写入作业规程,放顶煤工作面并进行防灭火设计和专项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19.抽放队与各采煤队要互相合作,作好采后老塘注浆工作,抽放队必须保证浆液的质量,每圆班对老塘注浆不少于2小时,同时各采煤队也必须放专人负责工作面的注浆工作,坚决杜绝采空区浮煤自然事故的发生。

20.对于井下各横川及采面上、下顺槽,在工作面推移过去或结束后,炮采工作面1个月,综采工作面1.5个月,通风区必须按公司规定及时密闭,并设置观测孔和注浆孔等,抽放队要立即进行采后密闭注浆。

21.对于放顶煤工作面,要密切注意采空区空气成分的变化,每周必须取样化验分析,防止浮煤自燃。

22.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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