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运动会跳水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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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运动会跳水竞赛规程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跳水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
(一)预选赛
1、200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
男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团体。
女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团体。
2、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
男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
女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
(二)决赛
男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双人10米跳台,团体。
女子:
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
双人10米跳台,团体。
二、运动员资格
执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办法
(一)预选赛
1、200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
(1)获得2008年全国跳水锦标赛各单人项目前12名和双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其报项不限。
(2)获得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冠军赛各单人项目前16名和双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在报项上,通过男子3米跳板、男子10米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10米跳台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在上述四个项目中只能报名参加获得资格的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通过上述四个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上述四个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
(3)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其报项不限。
4)凡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备战或参加国际比赛而未能参加资格赛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其报项不限。
(5)各单位可另报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两项,只能在男子3米跳板、男子10米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10米跳台中选报一项;其中只能有1人报名参加跳台项目。
(6)各单位各单人项目最多报5人、双人项目最多报3对运动员参赛。
(7)承办单位可报未达标运动员参加测验,不计名次,每单人项目限报2人、双人项目限报2对。
2、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
(1)运动员可任意报项,且报项数目不限。
(2)已获得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在本次比赛中录取名次,不占出线名额,但费用自理。
3、各单位可报医生1人(仅限于专业医务人员),领队、
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下列比例配备:
1〜4名运动员,配备1名;5〜8名运动员配备2名;9〜12名运动员,配备3名,依次类推。
4、参加比赛的专业运动员每人交纳报名费20元,该费用上交组委会。
(二)决赛
1、单项比赛(各单人和双人项目)
(1)获得200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各单人项目前18名和双人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其报项不限。
(2)获得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各单人项目前12名和双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在报项上,通过男子3米跳板、男子10米跳台、女子3米跳板、女子10米跳台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在上述四个项目中只能报名参加获得资格的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通过上述四个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上述四个项目,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
(3)各单位可另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每人只能在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中选报一项,在其他项目中报项不限。
(4)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
(5)从2005年10月23日(十运会闭幕之日)至十一运会开幕之日,凡被派出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跳水赛和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跳水赛并获得决赛阶段格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
(6)各单位各单人项目最多报2人、双人项目最多报2对运动员参赛。
2、团体比赛
(1)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个队参赛。
(2)报名运动员必须获得决赛阶段各单项的参赛资格。
(3)设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5个项目的比赛。
(4)各单位各单人项目最多报2人、双人项目最多报2对运动员参赛。
(5)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
3、凡因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备战或参加国际比赛而未能参加预选赛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可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的团体比赛和单项比赛。
4、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
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下列
比例配备:
1〜4名运动员,配备1名;5〜8名运动员,配备2名;9〜12名运动员,配备3名,以此类推三)如各单位在赛前要求更换参赛运动员,则只能在报名表范围内进行更换,不得更换未报名的运动员。
(四)参加比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和国家级裁判员须携带本
人注册证,未经注册或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预选赛
1、200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
(1)团体比赛
1进行1米跳板、3米跳板、10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五个项目的比赛。
21米跳板、3米跳板和10米跳台进行无难度系数限制动作的比赛。
3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进行2个有难度系数限制和4个(男子)或3个(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动作的比赛。
4将各单位各单人项目成绩最好的两人和各双人项目成绩
最好的两对运动员的实得分累计后作为该队的团体总分。
(2)单项比赛
1团体决赛中1米跳板、3米跳板和10米跳台的前12名运动员进入半决赛,半决赛的前8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半决赛采用淘汰制。
2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的名次按团体决赛中的
成绩排列。
3个人全能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包括1米跳板、
3米跳板和10米跳台三个项目。
男子、女子分别完成11个和
10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以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比赛动作由抽签确定A组或B组。
其中:
男子、女子1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3个;
男子、女子3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4个;
男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为4个;
女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从4个动作中任选3个。
组别如下:
组
1米跳板
3米跳板
10米跳台
A
1、2、5组
3、4、5、5组
1、2、5、6组
B
3、4、5组
1、2、5、5组
3、4、5、6组
抽签在运动员报到前公开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
理中心代表、组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4为鼓励运动员大胆突破,勇于创新,在比赛中冲击高难度动作,特设立难度奖和突破奖,具体办法如下:
A、难度奖
凡在半决赛或决赛中完成以下动作并且达到一定标准者可参加评奖:
项目
动作
标准
男子3米跳板
307B
407B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7分以上(含)
109C
207C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7.5分以上(含)
5156B
5355B
在国际比赛中使用过该动作的运动员的有效平
均分应达到8.5分以上(含),其他运动员应
达到7.5分以上(含)
男子10米跳
台
109C
407B
在国际比赛中使用过该动作的运动员的有效平
均分应达到8.5分以上(含),其他运动员应
达到7.5分以上(含)
5255B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8.5分以上(含)
女子3米跳板
5154B
5353B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7分以上(含)
女子10米跳
台
207B
6245D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7分以上(含)
307C
有效平均分应达到8分以上(含)
B、突破奖
a、凡在预赛、半决赛、决赛中完成以下动作并且有效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含)者可获得突破奖,同一运动员的同一动作不得重复获奖:
男子3米跳板:
109B、207B、309C、409C,5组中难度
系数高于3.7(含)且国内无人使用过的动作;
男子10米跳台:
109B、209C、307B、409C,5组中难
度系数高于5255B的动作,6组中难度系数高于6245D的动作;
女子3米跳板:
109C、207C、307C、407C,5组中难度系数高于5154B(5353B除外)的动作;
女子10米跳台:
109C、209C、307B、407B,5组中难度系数高于3.5(含)且国内无人使用过的动作,6组中难度系数高于3.6(含)且国内无人使用过的动作。
b、各单项决赛后将进行上述动作的附加赛,运动员可自愿报名,每个动作跳两次,取其中分数较高的一次,若其有效平均分达到6.5分以上(含)即可获得突破奖。
同一运动员在正式比赛和附加赛中的同一动作不得重复获奖。
2、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
11米跳板、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23米跳板和10米跳台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预赛进行2个选自不同组别的有难度系数限制(难度系数为2.0)和6个(男子)或5个(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动作的比赛,决赛进行6个(男子)或5个(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动作的比赛,预赛的前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
规定动作的组别抽签在运动员报到前公开进行,由国家体育
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代表、组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
同参加。
3个人全能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包括1米跳板、
3米跳板和10米跳台三个项目。
男子、女子分别完成11个和
10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以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比赛动作由抽签确定A组或B组。
其中:
男子、女子1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3个;
男子、女子3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4个;
男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为4个;
女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从4个动作中任选3个。
组别如下:
组
1米跳板
3米跳板
10米跳台
A
1、2、5组
3、4、5、5组
1、2、5、6组
B
3、4、5组
1、2、5、5组
3、4、5、6组
抽签在运动员报到前公开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
理中心代表、组委会竞赛部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3、如果两人(对或队)或两人(对或队)以上的最终得分相同,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相应空出。
(二)决赛
1、单项比赛
(1)1米跳板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预赛的前12
名进行一次性决赛。
(2)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采用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预赛的前12名进行一次性决赛。
各单位只能有一对运动员进入决赛。
(3)3米跳板和10米跳台采用预赛、半决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预赛的前18名运动员进入半决赛,半决赛的前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
(4)如果获得决赛前八名的运动员中有两名(对)或两名(对)以上的最终得分相同,则比较其半决赛的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还相同,则比较其预赛的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还相同,则上述运动员进行附加赛,以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如还相同,则再次进行比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1米跳板和3米跳板附加赛中,运动员完成3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其中必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从5组中选1个。
男子10米跳台附加赛中,运动员完成4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其中必须从1、4组中选1个,从2、3组中选1个,从5组和6组中各选1个。
女子10米跳台附加赛中,运动员完成3个不同组别的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其中必须从2、3组中选1个,另2个动作组别任选。
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附加赛中,运动员完成至少来自2个不同组别的3个动作,其中1轮动作的平均难度系数为2.0,其余2轮动作无难度系数限制。
如果在跳板中选用面向前起跳的动作,该动作不得以立定姿势完成。
2、团体比赛
(1)1米跳板、3米跳板和10米跳台完成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动作由抽签确定A组或B组。
其中:
男子、女子1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3个;
男子、女子3米跳板的比赛动作为3个;
男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为4个;
女子10米跳台的比赛动作从4个动作中任选3个
组别如下:
组
1米跳板
3米跳板
10米跳台
A
1、2、5组
3、4、5组
1、2、5、6组
B
3、4、5组
1、2、5组
3、4、5、6组
抽签在运动员报到前公开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代表、竞赛委员会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2)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的比赛中,运动员完成至少来自2个不同组别的3个动作,其中1轮动作的平均难度系数为2.0,其余2轮动作无难度系数限制。
如果在跳板中选用面向前起跳的动作,该动作不得以立定姿势完成。
(3)以各单位各项目运动员的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4)如果获得前八名的单位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终得
分相同,则上述单位进行附加赛,在1米跳板、3米跳板、10
米跳台、双人3米跳板和双人10米跳台项目中各选一个动作,
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动作的比赛,以5个动作的实得
分累计决定名次;如还相同,则再次进行比赛,直至决出名次为
止。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国际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运动员报名后弃权,需交纳弃权费50元;抽签后弃权,需交纳弃权费100元;比赛开始后中途退出的,按抽签后弃权对待(由于伤病原因经现场医生证明者除外),该费用上交组委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预选赛
1、2009年全国跳水冠军赛
(1)获得各单人项目前18名和双人项目前12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2)难度奖在各项目各个动作中分别录取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分别获得奖金5000和3000元人民币,第二名分别获得3000和2000元,第三名分别获得1000和800元。
(3)获得突破奖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分别获得奖金20000和
10000元人民币。
(4)奖金的发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2009年全国青年跳水锦标赛
(1)获得各单人项目前12名和双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3、各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决赛执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凡拒绝领奖者,取消比赛名次,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