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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概述

山西方山金晖凯川煤业

2018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掌握矿井瓦斯涌出规律,提高矿井瓦斯管理的针对性,有效防治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

根据矿井瓦斯涌出规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定瓦斯管理制度,防治瓦斯事故提供依据。

一、矿井基本情况简述

1、2018年矿井生产情况

本矿井为生产矿井,2018年度矿井计划生产:

5207工作面回采、3305工作面;5209轨道巷掘进、5209运输巷掘进、3306轨道巷掘进。

2、矿井通风方式及主要通风机情况

1)、我矿井下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方式,主立井、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2)、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系统。

3)、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4)、回风立井安装有FBCDZ618/№26B型主要通风机两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5)、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型号为FBDZ/No.6.0/2×22kW対旋局部通风机通风。

实行“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制度。

3、安全监测情况

安全监测监控本矿井装备1套KJ90NB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生产调度系统,对井上下生产环境及各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分别实施数据采集、传输、显示、记录等在线监测,一旦发现有瓦斯超限等立即声光报警,并切断相关设备电源,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危险源辨识分析:

我矿委托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年9月21日鉴定:

绝对瓦斯涌出量1.54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92m3/t,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1.97m3/min,相对涌出量1.17m3/t。

回采工作面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0.51m3/min,掘进工作面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0.21m3/min;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我矿瓦斯历次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全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正常涌出量都集中在0.1﹪-0.5﹪之间,故不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但由于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发生或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一炮三检”制度又不能很好地执行,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爆炸。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在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1、瓦斯、煤尘爆炸的危害程度分析

1)、爆炸形成的冲击波队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

2)、爆炸形成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护造成破坏,有可能导致巷道坍塌,影响救援工作。

3)、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4)、爆炸后易造成爆炸地点火灾,扩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掘进工作面落煤期间,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容易积存,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

 

2)、掘进工作面过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3)、掘进工作面局部地点放炮时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

4)、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供风,因此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掘进机械落煤、停风、无风区是瓦斯易积聚的主要地点。

容易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易发生瓦斯爆炸的地点

1)、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

2)、掘进工作面迎头

3)、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回风路线

4)、5号煤采空区瓦斯涌出。

5)、掘进工作面:

各掘进工作面迎头,密闭墙。

四、成立瓦斯防治领导组

1、建立瓦斯防治领导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通风矿长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

各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

瓦斯防治工作由通风区具体负责,通风副总史俊伟兼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

2、矿各级领导及人员关于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职责

1)、组长对矿井防治瓦斯事故全面负责,定期检查,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矿井防治瓦斯工作正常进行。

2)、总工程师对防治瓦斯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矿井防治瓦斯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指导矿井开展防治瓦斯工作。

3)、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负责落实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防治工作。

4)、通风区负责瓦斯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技术指导。

5)、相关科室的科长: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管理责任。

6)、相关单位技术员:

对分管单位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瓦斯工作负技术责任。

五、“一通三防“管理

1、通风管理

1)、所有通风设施的构筑,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

2)、进、回风井和主要通风巷道之间每个联络巷道中,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安装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的风门,防止在反风时风流短路。

3)、由技术、安检、通风等科室严格把关,消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扩散通风。

合理调配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矿井通风系统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

2、巷道贯通通风管理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瓦斯防治内容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科室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通风区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①技术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区,通风区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瓦斯检查工作。

②技术科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室每班必须通报掘进进度,通风区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负责人。

③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④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⑤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掘进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⑥需要做风门或调节风门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设施工程。

⑦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矿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

其它贯通,通风区区长必须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⑧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

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⑨参与贯通的科室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盲巷通风管理

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技术科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技术科必须书面通知通风区,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通风区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

2)、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取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3)、密闭要设置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

4)、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

5)、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区等业务科室审批,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7)、通风区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4、局部通风机管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掘进工作面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功率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匹配。

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供电。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掘进工作面与瓦斯电、风电、主备风机自动切换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科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测风管理

1)、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配备足够的测风员坚持正常的测风员作。

每10天对矿井主要大巷进行测风,采区的进风、回风风量,掘进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进行全面的测风。

因井下风量调整或主要通风机工况变化等原因,使井下风量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由通风区领导安排测风员及时进行全面测风。

2)、掘进工作面测定局部通风机的全负压供风量、出口风量、入口风量及全负压总回风量。

3)、安装局部通风机前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负压供风量;更换局部通风机后及时测定局部通风机前的全负压供风量、风筒出口风量、局扇吸风量。

4)、主要通风机的外部漏风量至少每年测定一次。

5)、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面以及通风巷道,通风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测风次数。

6)、所有测风结果要及时填写到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和台帐上,数据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如发现通风系统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并向通风区、调度室汇报,待通风系统稳定后重新测定风量。

7)、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的测风站,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测风点建立临时的测风站,测风站必须挂测风牌。

对正规测风站的断面每季度进行一次校正,对临时测风站的断面每月进行一次校正。

测风时将巷道风量、风速、断面、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时间、测风员姓名填写到测风牌和测风记录本上,内容齐全清楚。

8)、风量测定结果每旬报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审查。

旬报要在每月5号、15号、25号后报出,当矿井风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6、矿井风量管理

1)、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测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

测风站断面、风速、风量、负压、空气温度、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员等项目。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

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

掘进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工作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主扇风机倒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记录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1)、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2)、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13)、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4)、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六、瓦斯防治技术措施

1、瓦斯检查

1)、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2)、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规定为:

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二次。

“每班”指八小时工作制。

密闭处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机电峒室、巷道、煤仓、无人工作区域等地点的瓦斯检查及检查次数在本矿“矿井瓦斯设置点计划”中明确规定。

掘进工作面至少应检查工作面回风流、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处的瓦斯。

3)、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胶管。

4)、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都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再向通风区、矿调度室汇报。

现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瓦斯检查员的命令,不得拖延,更不允许超限违章作业。

5)、瓦斯检查员必须了解所辖区域的通风系统,掌握风量变化、局扇开停、风门开关、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监测装置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区请示汇报。

6)、瓦检员每班汇报二次,做到手册、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7)、巡检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跟班瓦检员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

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部通风机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8)、通风区值班人员,必须班班审阅瓦斯台帐,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等问题,当班发生的瓦斯超限必须当班报矿调度,同时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所采取的措施及处理结果。

9)、矿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通风区必须每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每旬至少一次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由矿通风矿长组织通风区,每季对瓦检员的定员情况核定一次,人员不够的由矿长负责配备。

瓦斯检查人员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必须跟有经验的瓦检员实习三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

1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瓦斯检查制度检查瓦斯,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空班漏检,严禁出现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

2、瓦斯报表审批管理

1)、瓦斯员在井下检查瓦斯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对口”原则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2)、通风区和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总工,并做好处理措施。

3)、瓦斯报表要按要求报总工程师,通风区,经各级主管人员签字生效后存档。

4)、瓦斯日报表每天必须报矿长、总工程师签字。

3、加强瓦斯超限治理

树立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即是事故的理念,树立数据上传中断就是事故的理念。

当出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风、数据上传中断,严格按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并采取措施;加强对井下硐室等局部区域和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管理,做到每班认真检查、思考,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措施。

七、完善“安全监测系统”,加强现场基础管理。

1、监测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安全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

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矿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并向调度报告。

2、严格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检测系统,及时更换老、旧及功能落后的设备,加强井下传感器的安装到位并符合《规程》中的各项标准,保证瓦斯传感器的调校尽最大努力做到“零误差”,并定期对瓦斯电闭锁、故障闭锁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做到“监控有效、闭锁可靠”。

做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老、旧、乱的线路进行更换、整改,保证安全监控检测系统的正常、有效的运行全年搞好在岗人员的专职培训不少于一次,定期对井下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调校,确保系统运行正常数据传输可靠。

3、安全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

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

⑴、安全超限;

⑵、主要通风机停风;

⑶、局扇停风;

⑷、风门一直开;

⑸、矿井监控系统全科无记录;

⑹、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⑺、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⑻、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⑼、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⑽、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

4、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发现安全超限报警、安全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直至恢复正常。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6、安全监控传感器悬挂标准

传感器在安装或拆除时,高处必须用梯子或木马,扶牢后,再上人安装或拆除。

具体安装位置:

距顶不大于300mm,距帮不小于200mm。

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

严禁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七、2018年重点工作

1、完善大系统,优化简化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1)、2018年继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通风系统调查工作,主要调查通风巷道失修状况,主扇运行情况,通风设施质量等,认真分析研究矿井通风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认真开展“一通三防”系统审查工作。

根据矿总体安排,对“一通三防”系统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分析评价,制定整改方案,使“一通三防”系统更加合理、稳定、可靠,杜绝“一通三防”伤亡事故。

3)、按矿2018年采掘部署:

5#层:

现5207工作面为回采面,预计2018年6月份3305工作面进行回采。

5#层掘进:

2018年5209轨道顺槽到6月份计划掘进1068米;5209轨道顺槽顺槽6月到12月计划掘进1108米。

4)、依据上述的采掘部署,逐一做好2018年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的调整使其通风系统更加合理、稳定、可靠,杜绝临时设施。

落实瓦斯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盲巷、巷道贯通、“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掘进巷道迎头、回风以及工作面初次放顶时期的瓦斯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瓦检专人专面,严格执行三班检查现场交接班。

强化“无尘化”动态检查,严格按“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设防尘实施。

加强防灭火监测监控管理,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调校等日常工作,真正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功能,确保安全生产。

2、通风方面

1)、依据《局部通风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局部通风标准化管理水平,使局部通风再上一个台阶。

2)、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全面推广无压风门。

3)、进行通风系统普查分析工作,降低矿井通风系统阻力,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合理性。

4)、加强冬季主、副进风不均衡,井下通风系统调整及管理工作,确保全矿井下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瓦斯管理方面

1)、继续增补瓦斯检查员,使井下瓦斯检查执行专头(面)专人,同时提高瓦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现场“通防”监督管理能力,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生。

2)、加强永久性和临时性密闭墙建造、管理工作,及时做好5205综采工作面及二采区末端的密闭工作。

4、防灭火方面

1)、认真做好5207、3305工作面回采期间的黄泥灌浆、阻化剂喷洒等防灭火管理工作。

2)、采用JSG-8型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5207、3305工作面采区区及密闭墙进行监测,强化防灭火系统预测预报。

5、综合防尘方面

1)、编制了年度洗尘计划对总回风巷、副斜井、轨道大巷、皮带大巷、采区回风巷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对井下各主要大巷、皮带系统按规定要求全面增设防尘水幕、转载点喷雾,从产尘源头抓起,向全矿死角拓展,全面开展井下防尘设施的标准化工作。

2)、逐步完善掘进工作面除尘风机,从掘进源头上减少产尘量。

6、安全监控方面

1)、继续强化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使用,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2)、增设人员,加强对束管监测系统的运行及管理工作,确保其运行可靠。

7、2018年瓦斯防治重点工程

1)、继续与吕梁市救护大队合作,真正开展好矿井火灾、煤尘、瓦斯爆炸、反风演习等演练工作。

2)、5207、3305综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监控及防范工作。

综采工作面搬家安装过程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以保障搬家过程中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3)、所有综掘工作面全部安装除尘风机。

4)、5205采工作面2018年全部搬家回采结束,回采完毕后计划砌筑永久闭墙6道,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

5)、2018年3#5#层开拓,计划进尺2242m。

全年计划砌筑永久闭墙12道,风门6道,调节风墙10道。

6)、2018年需要完成5207工作面束管管路的铺设,与地面的对接,系统的调试。

7)、2018年按山西省“一通三防”规定要求,对采掘巷道严格按200米设置一组辅助隔爆水槽,计划安装隔爆设施13组。

8)、监测监控方面:

按规定要求,井下各地点共安装分站KJ90-F型12台,安装模拟量甲烷、一氧化碳、风速等各类传感器共73台,安装开关量风门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等13台。

9)、充分的做好矿井年度“反风演习”及“救灾演练”准备工作。

并预定在2018年5月份进行反风演习。

 

甲烷传感器(便携仪)的设置地点,

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设置地点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

≥1.0

≥1.5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1.0

≥1.0

<1.0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0.5

≥0.5

<0.5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

≥1.0

≥1.5

<1.0

采煤机电源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1.0

≥1.0

<1.0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0.5

≥0.5

<0.5

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0.5

≥1.5

<0.5

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

掘进机

≥1.0

≥1.5

<1.0

掘进机、连续采煤机、锚杆钻车、梭车电源

采区回风巷

≥1.0

≥1.0

<1.0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0.75

井下煤仓

≥1.5

≥1.5

<1.5

煤仓附近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备注:

山西省质量标准要求下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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