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剂量仪临时起搏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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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剂量仪临时起搏器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模板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院内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YG-SB********
谈判项目名称:
辐射剂量仪、临时起搏器
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制
2017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XX市中心人民医院辐射剂量仪、临时起搏器采购项目现拟进行院内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
YG-SB********
二、采购项目名称:
辐射剂量计、临时起搏器
三、采购预算及谈判情况:
包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生产厂家/型号
备注
02
辐射剂量仪
台
1
34.8
德国IBA/D0SE2
03
临时起搏器
套
1
4.7
德国百多力/ReocorS
经院内公开招标只有一家报名,改为谈判采购方式。
说明:
按国家相关规定剂量计(仪)为肿瘤放射治疗质控必要设备,须经国家级计量院标定使用。
目前因肿瘤放疗科原来的剂量计故障长期未能修复,导致严重影响放疗质控计划和任务,故紧急采购质量过关、性能稳定的德国IBA品牌的产品替代故障产品。
四、已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上午08:
00-12:
00,下午14:
3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免费。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4时45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XX市惠XX区鹅岭北路41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
XX市惠XX区鹅岭北路41号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联系人:
XXX/钟小姐电话:
********
联系地址:
XXXX号邮编:
******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2017年10月3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经营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响应供应商应依具备谈判项目的经营/生产许可;
7、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各招标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投标有效。
二、谈判基本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响应供应商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谈判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将不予通过,确定为响应无效。
所有响应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填写,如不能填写请提供说明。
2、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标“★”技术参数条款外的所有一般性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并承诺如出现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谈判响应无效。
3、响应谈判人须提供独立密封的“报价单”一份和“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参数(规格、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包1辐射剂量仪
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一、参考级绝对剂量仪
▲1
标准
符合IAEA398报告,达到参考级水平
2
通道数量
两个测量通道,可以实现两个电离室同时测量。
▲3
显示屏
大屏幕显示屏,触屏式设计
▲4
显示数据
可同时显示累积剂量、剂量率、电荷、电流等测量值
5
长期稳定性
≤±0.5%/每年
6
线性度
≤±0.25%
▲7
重复性
≤0.1%
8
零点漂移
≤±0.25%
9
温度范围:
15–35℃
10
湿度范围
20–80%
11
探测器类型
可使用探测器:
电离室、半导体
12
电离室灵敏度标定参数
支持电离室的5种灵敏度标定参数:
NX,NK,NH,ND,A,ND,W
13
接口
TNC三同轴接口
▲14
电离室
Farmer型0.65CC探测器:
具有防水设计的石墨型电离室探测器1支
▲15
平行板电离室
PPC40-0.4cm3平行板电离室,用于电子线和重离子测量,
平行板电离室适配器一块。
16
电离室电缆
≥18M,带电缆卷盘
17
运载箱
剂量仪运载箱一个
18
小水箱
30cm×30cm×30cm标准小水箱(中间留有Farmer型0.65CC电离室适配器插槽)
19
标定
计量院的首次标定
20
保修
提供1年免费保修服务
二固体水模
▲21
材料
聚苯乙烯
▲22
尺寸
300x300x300mm组成方式:
10mmx29
5mmx1
2mmx2
1mmx1
23
测量深度
1-250mm
24
能量范围
光子:
0.1-50MV
电子:
2.0–50MeV
25
适配器
电离室适配器:
适用于灵敏体积为0.65CCFarmer电离室适配器一块
包2临时起搏器
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起搏模式
SOO;SSI;SST
2
起搏频率
30-250ppm
3
快速起搏(burst频率)
60-1000ppm
4
脉冲振幅/脉宽
0.1-17V/1ms
5
感知灵敏度
1-20mV
6
极性
unipolar;bipolar
7
不应期
30-150ppm:
225ms
151-200ppm:
200ms
201-250ppm:
175ms
8
电池类型
碱性电池,9V
9
使用时间
全新电池:
≥600h
ERI报警后:
≥36h
更换电池过程中:
≥30sec
10
电极阻抗
声音报警信号:
当阻抗<100ohmor>3000ohm
11
电池状态
LED红灯提示ERI
12
高频率
一次声音信号当频率>180ppm
13
尺寸
160x75x35mm
±10mm
14
重量
approx.≤250g
15
连接头
直接与临时起搏器导线连接;通过对应连接线与植入电极连接
配置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起搏器
台
1
2
电池
节
1
3
臂套
个
1
4
适配器
个
1
5
操作区盖板
个
1
6
囊袋
个
1
7
用户技术手册
份
1
8
连接线
条
1
不少于1.5m
9
说明书
份
1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出卖给买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产品质量:
①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②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和卖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商公开的宣传资料和生产厂商官方网站宣传内容的标准要求。
③卖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如提供假冒伪劣或充装产品者,将按中标金额的十倍进行罚扣,且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准参与医院的任何采买活动。
(3)单证齐全:
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卖方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生地证明、进口报关资料、商检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经验要求:
供货方负责技术支持,费用均已涵盖在投报价格中。
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买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3、项目预算: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已经包括了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设备报价均不得高于其预算价,报价高于预算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报价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报价表。
5、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卖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应及时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等费用。
★6、质保期:
产品质量保证(修)期为至少壹年,产品质量保证(修)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卖方负责免费保修,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7、验收要求:
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
8、售后服务:
(1)要求产品(设备)有良好的售后维修保障。
保修期至少为一年,质保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设备发生故障、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2小时以内,维修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
(3)卖方免费负责为买方产品(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采购方使用人员能独立正常操作使用为止。
9、付款期限及方式:
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3个月内支付95%,余下5%质保到期后三个月内支付。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10、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买方不向卖方付款。
卖方应向买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及配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由卖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3)卖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注:
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商务条款中加★号的为主要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任何偏离或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
2、“采购人”是指:
XX市中心人民医院。
3、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
(1)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规定要求;
(2)按要求进行了资格预审并通过;
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及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我院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需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6、响应应答文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8、投标人不得恶意竞价。
对于报价低于平均报价60%的,评审小组有权要
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评审小组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
恶意竞价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差异巨大(原则上为低于预算价50%的或成倍数下降的),评审小组有权对各报价进行核查判定是否报价合理,有权否决招标评审项目的预算价并要求重新审计。
9、无效的报价认定
(1)报价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
(2)报价文件不响应谈判小组谈判时质疑提出的问题,且该问题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报价文件的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谈判响应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4)报价文件的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谈判小组认为本次报价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谈判小组认为明显不符合谈判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8)其它问题谈判小组一致认为应作为无效报价的。
10、有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有相同的人员组成。
(3)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响应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1、响应人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中的签名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投标,无委托书的。
12、“★”号条款:
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响应供应商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导致符合性不通过,评审时认定为废标。
13、谈判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点起,三个月内有效。
14、以下情形,拒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
15、有下列情形,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
(3)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响应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6)投标文件出现雷同内容的;
16、响应人在响应谈判文件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响应人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或擅自修改谈判文件的技术、商务等要求的将导致谈判小组拒绝其投标。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主要由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谈判须知;4)合同书格式;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在谈判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组成。
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3、响应供应商应当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逐页加盖公章(包括附件)并进行页码编制及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5、响应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管理小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7、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8、响应报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9、谈判响应文件应编制一式四份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内,报价单一份另外单独封装,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点为2017年11月10日14:
45,超过截止时点后的响应文件递交视为无效响应。
四、谈判报价要求
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3、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格的,将作废标处理。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信封袋或者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和时点)前不得拆封”字样,封口,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供应商在投递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在投递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3、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七、谈判的步骤
(一)、宣读评审纪律。
1、评审专家签到,监督代表核对评审专家名单,监督代表核对无误后,招标办工作人员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审纪律。
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序号
评审专家回避情形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评审专家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6
谈判小组中,同一任职科室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7
参与招标文件或进口产品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XX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响应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出质疑。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其为无异议,不再接受对谈判文件内容的质疑。
3、要求响应人报名后应参加投标,报名后不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前致函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
如未致函说明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累计达两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4、谈判文件的修改,在谈判响应文件递截止时间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管理办公室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谈判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确认。
为使响应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足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适当推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索取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5、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一个供应商。
(三)谈判
谈判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进行价格谈判,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人方有资格进入价格谈判。
1、招标管理办公室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原则上要求被授权人亲自前来投标。
确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委托他人前来投标的,应出具委托书(必须双方手写签名,未手写无效),如无委托书,按签到无效处理。
2、谈判小组由项目承办部门负责人、申请采购科室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一名组成。
谈判过程在招标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下进行。
3、推荐评审小组组长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
评审小组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4、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主要为对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准入条件和报价人的合格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报价的唯一性等,审查不合格者按投标无效处理。
只有资格性符合性全部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对于要求提供实物样品的,评审小组先比对实物质量及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合格,合格后再进行谈判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的审查;实物质量不合格者,不再进行后续审查和谈判。
评审内容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样品
样品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资格性审查
投标/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负责人或自然人;必须具备招标项目的营业或生产资格,且在招标办登记并索取了谈判文件;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
其他要求
按投标/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符合性审查
商务要求评审
实质性(“★”项)商务条款是否全部完全响应。
技术参数要求评审
技术参数条款是否全部完全响应。
报价合理性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报价合理。
备注
投标文件至少一份为原件正本
5、谈判小组与审查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也可以视情况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6、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各条款及报价、澄清等内容进行评审。
7、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8、谈判文件需要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