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违章行为及分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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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章行为及分类
附录A常见违章行为示例
A1违反保证安全组织措施行为
A1.1严重违章行为:
A1.1.1约时停、送电。
停用或恢复重合闸(带电作业时)。
A1.1.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操作时,没有填用相应的操作票、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事故抢修单。
A1.1.3工作票填写存在严重错误,如:
工作内容不全,接地线不全或错挂,带电部位交代不清等。
A1.1.4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
A1.1.5操作票漏项、顺序颠倒、并项、添项。
A1.1.6倒闸操作不模拟、不复诵、不核对设备名称(包括编号和位置),擅自更改操作票。
A1.1.7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持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A1.1.8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作业,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运行人员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A1.1.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没有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没有指明实际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没有指明带电设备的实际位置等。
A1.1.10检修现场的遮拦、标示牌不全时许可工作。
A1.1.1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运行人员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A1.1.12工作负责人在不符合要求(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时工作人员在一处且无误碰有电设备(无触电危险)的可能)时参加班组工作。
A1.1.13专责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包括离开监护岗位没有通知被监护人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
A1.1.14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变更不履行相应手续。
A1.1.15单独一个人从事电气设备上的一次或二次回路上的检修、调试工作。
A1.1.16工作间断的每日收工,不交回工作票,次日复工不经工作许可人许可,不重新认真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不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随意进入工作现场工作,在工作票上不履行间断手续等。
A1.1.17工作地点发生转移后,工作负责人没有向工作班成员进一步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危险点等。
A1.1.18线路验电和装、拆接地线时不设专人监护。
A1.1.19在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在每基杆塔处不设专责监护人、作业人员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带电侧横担上放置物品。
A1.1.20对有带电作业的线路,运行人员在未与现场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进行强送电。
A1.1.21不按规定使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A1.1.22高压试验工作时,未按规定清场、设警戒线或派专人守护。
A1.1.23砍伐树木不设专人监护。
A1.2一般违章行为:
A1.2.1工作票、操作票未经事先编号使用,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编号混乱。
A1.2.2填写工作票、操作票不规范(任意涂改、份数不够、工作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等)。
A1.2.3工作票严重破损看不清楚。
A1.2.4一张工作票中,变电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互相兼任;线路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兼任工作负责人。
A1.2.5工作票上所列人员是没有经相应的安全教育及《安规》考试合格的人员,是没有经相关领导批准且书面公布的人员。
A1.2.6进入检修、施工现场工作未列队宣读工作票、交代安全措施。
A1.2.7非工作班成员或票外人员参与现场工作。
A1.2.8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手中不带工作票。
A1.2.9受令人无故延误或拒不执行调度员的调度命令。
A1.2.10调度员下达命令不互通姓名,不正确使用调度术语,变电站值班员不复诵命令内容。
A2违反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行为
A2.1严重违章行为:
A2.1.1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A2.1.2在有任何信号或指示表明有电的设备上工作。
A2.1.3在接地线不全的高压设备上工作。
A2.1.4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接地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接触或接近架空绝缘导线的行为。
A2.1.5工作人员穿越未经验电、接地的10kV及以下线路对上层线路进行验电。
A2.1.6雨雪天进行室外设备直接验电。
A2.1.7装设接地线前不进行验电。
A2.1.8装设接地线不按正确的顺序装、拆接地线。
A2.1.9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用缠绕的方法接地和短路,用其它导线做接地线或短路线,用个人保安线作为接地线。
A2.1.10工作人员擅自拆除或移动遮栏(围栏、手车开关柜挡板)、标示牌。
A2.1.11对电压互感器进行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没有将二次回路断开、不取下电压互感器高压熔断器或不断开电压互感器一次隔离开关。
A2.1.12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没有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A2.1.13没有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证实电缆无电,没有使用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接地即进行锯电缆。
A2.2一般违章行为:
A2.2.1在市区或人口稠密的地区进行作业时,工作现场没有设置围栏。
A3违反个人防护规章制度行为
A3.1严重违章行为:
A3.1.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
A3.1.2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穿绝缘靴、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A3.1.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不穿绝缘靴接近故障点。
不戴绝缘手套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
A3.1.4雷雨、大风天气或事故巡线,巡视人员不穿绝缘鞋或绝缘靴。
A3.1.5单人操作时进行登杆或登高操作。
A3.1.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不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不穿绝缘靴,装卸高压熔断器不戴护目眼睛和绝缘手套,摘挂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不设专人监护、不使用绝缘棒。
A3.1.7高压验电不戴绝缘手套。
装、拆接地线不使用绝缘棒、不戴绝缘手套。
A3.1.8杆塔上作业应采取而未采取防滑措施。
A3.1.9在杆塔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转位不使用后备保护绳。
A3.1.10在线路和设备带电情况下,测量杆塔、配电变压器和避雷器的接地电阻,直接接触与地断开的接地线。
A3.1.11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站在绝缘垫上。
A3.1.12低压带电作业时,不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不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不戴手套和护目眼镜、不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
A3.2一般违章行为:
A3.2.1现场工作不穿工作服,安全帽未系下颌带。
A3.2.2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
A4冒险作业行为
A4.1严重违章行为:
A4.1.1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带电作业工具。
A4.1.2使用制动装置失灵或不灵敏的起重机械,过载使用起重机械。
A4.1.3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时没有接入漏电保护装置、不使用接地线。
A4.1.4高处作业时,将安全带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A4.1.5高处作业时,用上下抛掷的方法传递物件。
A4.1.6单人巡视配电设备时,打开配电装置柜门、箱盖。
A4.1.7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进行其他工作。
A4.1.8工作人员单独(无监护人)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的行为。
巡视检查配电设备时,越过遮拦和围墙。
A4.1.9单人在变电站户外设备区或高压室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
绑接使用梯子。
A4.1.10操作过程中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A4.1.11雷电时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熔丝(保险丝)。
A4.1.12用导线缠绕的方法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使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回路开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接地。
A4.1.13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的一点永久、可靠接地点断开。
A4.1.14使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短路和接地。
A4.1.15在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使用钢卷尺、线尺(夹有金属丝者)等进行测量。
A4.1.16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进行测量时,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电缆接地电流。
A4.1.17使用兆欧表测量设备绝缘时,接近被试设备或在被试设备上作业。
A4.1.18变电站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A4.1.19低压带电作业时,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A4.1.20单人巡视线路时,攀登电杆和铁塔。
A4.1.21使用皮尺、普通绳索、线尺等非绝缘工具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
A4.1.22雷电时,用兆欧表测量线路绝缘。
A4.1.23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线路时,作业人员接触树木。
A4.1.24大风天气,砍剪高出或接近导线的树木。
A4.1.25攀登杆基未完全牢固或未做好临时拉线的新立电杆。
A4.1.26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
A4.1.27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A4.1.28作业人员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及编号。
A4.1.29登杆前不先检查登高工具和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爬梯、脚钉、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的做法,登上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杆塔。
A4.1.30杆塔上有人时调整和拆除拉线。
A4.1.31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
A4.1.32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在同杆多回路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A4.1.33同杆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工作,在杆塔上卷绕或放开绑线。
A4.1.34导、地线在紧线过程中,如有卡、挂住现象,松线后处理时,用手直接拉、推导、地线。
A4.1.35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时,人员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A4.1.36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方法进行松线。
A4.1.37杆塔的基坑中有人时进行立、撤杆塔。
A4.1.38起重、立、撤杆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A4.1.39在导、地线的截面小于:
钢芯铝绞线和铝合金绞线120平方毫米。
钢绞线50平方毫米(等同OPGW光缆和配套的LGJ-70/40导线)时,挂梯(或飞车)工作。
A4.1.40在瓷横担线路上挂梯作业。
A4.1.41更换直线绝缘子串或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没有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A4.1.42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起吊物的下面和吊臂下面逗留和通过,采用边吊边焊。
A4.1.43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米及以上,不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A4.1.44进入电缆隧道内工作时,只打开一处井盖(单眼井除外)即进入。
A4.1.45没有事先用吹风机排除电缆井、电缆隧道内的浊气,没有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就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内。
A4.1.46电缆故障测定时,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
A4.1.47带电插拔配电设备中使用的普通型电缆接头。
A4.1.48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
10kV及以下小于1.5米,10kV以上小于3米。
A4.1.49在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进行带电作业。
A4.1.50带电作业时带负荷断、接引流线。
A4.1.51在带电作业中使用非绝缘绳索(如棉纱绳、白棕绳、钢丝绳)。
A4.1.52带电作业,等电位作业人员与地电位作业人员传递工具和材料不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绳索。
A4.1.53通过屏蔽服断、接接地电流、空载电流和耦合电容器的电容电流。
A4.1.54等电位作业时,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檫拭带电体及绝缘部分。
A4.1.55带电作业时,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用断、接空载线路的方法使两电源解列或并列。
A4.1.56带电断、接空载线路、耦合电容器、避雷器、阻波器等设备引线时,不核对相位、不采取防止引流线摆动的措施,不检查线路绝缘是否良好、是否有人工作、是否有接地。
A4.2一般违章行为:
A4.2.1私拉、乱接工作电源。
A4.2.2检修调试用闸刀无绝缘盖。
A4.2.3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不关门。
A4.2.4低挂高用安全带。
A4.2.5作业人员在汽车吊悬挂的吊篮上作业。
A4.2.6在架空线路上使用软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两个及以上人员在梯头或软梯上工作。
A4.2.7操作链条葫芦时,斜拉硬扳手拉链或扳手,操作人员站在葫芦正下方,使用起重链打扭的葫芦。
A4.2.8使用高架绝缘斗臂车过程中,车辆发动机熄火、下部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台
A5管理违章
A5.1严重违章行为
A5.1.1违反开工审批制度,擅自安排现场工作
A5.1.2因施工前未进行现场勘察致现场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存在漏洞
A5.1.3应制定书面“三措”的现场工作,因有关管理人员未认真审查,致现场工作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出现漏洞
A5.1.4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工作票
A5.1.5值班负责人对存在明显错误的操作票未审查出
A5.2一般违章行为
A5.2.1业务处室不执行工作计划管理规定,擅自同意开工
A5.2.2擅自变更开工审批单批准的工作内容
A5.2.3现场带班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到位
A5.2.4带班领导干部不全过程现场带班,擅自脱离带班工地
A6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行为
A6.1严重违章行为
A6.1.1客货混装运输
A6.1.2驾驶人员当班期间饮酒。
A6.1.3吊车驾驶员未按起重运输规定吊物件,且无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A6.1.4驾驶吊车或其它特种车辆,应进行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
A6.1.5驾驶员未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带病行驶(主要安全部件不齐全或失效)。
A6.1.6乘车人员将头、手伸出车外。
A6.2一般违章行为
A6.2.1无准驾证者驾驶本局车辆。
A6.2.2私自开车。
A6.2.3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A7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行为
A7.1低压电源刀闸保险丝用铜丝、铝丝代替。
A7.2电源刀闸容量小,绝缘损坏或烧坏。
A7.3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和维护。
A7.4在重点部位未设置明显的防火警告标志。
A7.5在禁止明火的场地吸烟。
A7.6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箱体外部进行焊接工作。
A7.7不按要求刷涂电缆防火涂料或涂刷厚度达不到防火要求。
A7.8不按规定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A7.9违反《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有关内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