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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

珠三角城乡一体化规划

主要任务和规划措施

(一)构建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的城乡规划建设模式,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一体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城乡规划应以实现低碳生态化、高效能、高品质发展为目标,优化空间资源的配置,促进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进程中为珠三角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

1.优化区域生态结构和产业布局,构建低碳发展的总体框架

推进珠三角多层次、网络化的区域绿地体系的规划建设。

整合珠三角多元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明确城市(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有效控制非农建设无序蔓延。

强化区域绿地的规划管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措施,对区域绿地内违法建筑予以清退并按要求进行复绿建设,通过严格的空间管制确保对生态和环境资源的保护真正落实到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优化珠三角各城市(镇)的产业布局。

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的指引下,合理布局产业的研发、制造、销售功能:

有机配置研发、设计与科研院校,促进先进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城市(镇)增长区合理规划先进制造业园区,大力推行产业入园;在商业区建立营销部门,便于与消费者建立广泛联系。

注重土地挖潜,结合城市(镇)对用地功能的调控,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达到产业布局的低碳化、循环化。

确定一批工业园进行生态园区的试点建设,在产业结构、环境影响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绿色特征明显、环保节能、舒适高效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2.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城市(镇)、村庄集约建设

优化空间形态和土地利用结构。

以城乡规划为主要手段,大力优化土地利用方式、城乡发展形态、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对各级城市中心、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等基本要素进行空间统筹,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明确不同的规划政策和建设标准,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

对于各级城市中心及其增长区、城市新区、村庄,要采取紧凑式布局和集约式开发,并注重和满足各类民生服务、人居环境建设的用地需求;对各类产业园区要加快更新、置换、提升、改造,控制低端工业用地的比例,不断提高高端服务业以及生态用地比例,防止工业用地的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对生态开敞空间、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的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监管。

发展紧凑城市(镇)。

积极推行公交引导(TOD)的土地开发模式。

科学构筑城市轨道、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干线等大流量的公共交通通道,对通道沿线及站点周边地区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围绕站点紧凑布局居住、办公、商业、公共空间等功能,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镇)布局紧凑化发展。

提倡建设城市(镇)综合功能区。

减少城市(镇)就业与居住的空间距离,减少无效交通,提高土地的资源效益,避免因通勤导致的长时间钟摆式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镇)邻里模式。

城市(镇)街区尺度控制应以安全、舒适、公平为原则,充分考虑步行和自行车的需求。

释放城市(镇)土地潜能和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以存量用地改造为核心,推动城市(镇)发展模式向“非用地扩张型”的转变。

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等“三旧”改造计划,通过城市(镇)更新,以内涵提升方式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城市(镇)更新要结合产业升级和功能置换,优化产业结构并优先保障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绿地、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用地需求。

积极开发地下空间,深度挖掘城市(镇)空间利用潜力,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力。

集约村庄建设。

在广大乡村地区,通过集中建设中心村、整治“空心村”,建设农民公寓、改造集体工业厂房,整理农村闲置宅基地、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手段,提高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建设用地集约、环境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构建安全经济、高效便捷、低污染低能耗的绿色交通系统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改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确立公共交通的主体地位。

加快推进大运量的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发展快速公交,构建多层次的公共交通线网体系。

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的骨干作用,注重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通过常规公交的衔接、联结、延伸和补充,提高公交覆盖率;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全面提高公共交通运行速度和运转效率。

控制私人机动车出行数量。

建立城市(镇)慢行交通系统。

在城市(镇)综合交通规划中必须编制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系统的专项规划,积极开展步行专用系统和自行车专用系统的详细设计,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接驳;将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相隔离、分离或单独成线联网,营造安全、便捷、舒适、优美的城镇慢行出行环境。

通过提高城市中心区和就业岗位密集区的停车收费、实行针对小汽车区域性拥堵收费等交通需求管理手段,抑制高能耗、低效率的交通方式。

4.营造绿色人居,实现资源节约

建设绿色社区。

社区的建设应综合考虑太阳能利用、景观生态化、科学绿化等因素,开展规划和技术的创新。

在建筑布局上,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日照等条件;在空间形态上,合理布局开放空间,精心设计公共空间和街道环境;在建材方面,最大限度取自于当地,以降低能源消耗并减少材料废物;在节水方面,注重雨水收集,将雨水和污水的循环处理运用于社区绿化、景观、公共卫生等。

各市要通过示范性项目或者科技地产项目带动创建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落实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社区,推动生活绿色消费。

发展绿色建筑。

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在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能耗的平衡,鼓励使用可循环材料;建筑单体设计时要注重设置遮阳构架,结合浅色涂料、屋面保温、节能玻璃的利用,达到建筑节能目的。

倡导采取地下、半地下的停车库建设方式,倡导设备用房采用地下构筑物;适当控制住宅面宽与进深的关系,节约土地利用。

建立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应用。

发展绿色市政。

开展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循环利用,走垃圾减量化、再利用、循环经济的道路。

针对不同功能区制定不同的垃圾分类方法,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技术,全自动、全封闭将垃圾降解,同时,将产出的高效有机肥料直接循环利用于城镇和居住区的绿化。

开展绿色照明,推广和应用太阳能路灯及半导体照明相结合的系统LED路灯,在城市(镇)主干道、景观路率先安装,并逐步在城市(镇)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广场、公园等推广,达到珠三角整体节能减排的目的。

发展清洁能源。

推进技术进步,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大力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加速推广利用天然气,大力发展核电,深入开发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在省内能源利用的比重,减少酸雨形成和减缓大气温室效应。

循环利用水资源。

体现循环经济理念,惜水护水。

开展雨洪利用:

修复珠三角河湖生态功能,有效发挥河湖滞蓄雨洪能力;新建扩建蓄水水库,全面提高蓄水能力;城乡建设要遵循低冲击的开发理念,科学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并大面积应用可渗透地面,确保建设后的外排雨水设计流量不大于开发建设前,确保接纳的雨水成为可再生利用的水资源,减轻开发建设对自然生态的冲击。

结合污水处理厂布局,进行污水循环再生。

污水经必要的深度处理后优先用于市政和农业用水,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恢复水生态,保护水环境,实现人与水的和谐发展。

(二)建设广州、深圳世界城市,打造珠三角世界城市区域,提升城乡区域一体化的品质和国际竞争力。

具有强大的区域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世界城市是国家和地区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优质生活环境也已成为世界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未来珠三角地区要通过全面强化广州、深圳的生产、集散、管理、服务和创新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国际化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区域城镇-产业空间结构;同时通过建设适宜创业、创新和居住的城市综合环境,提升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引领珠三角向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城市群迈进。

1.广州加快建设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以世界先进城市为标杆,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建成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

打造综合性门户城市、南方经济中心。

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国际交往中心、亚洲物流中心以及交通枢纽、信息枢纽“三个中心,两个枢纽”;继续巩固华南科技创新中心与国内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地位,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发挥国际商贸会展中心作用,努力成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金融中心乃至现代国际城市。

凸现城市特色和个性,塑造世界文化名城的鲜明形象。

继续强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作用,弘扬历史文化,提升城市的包容性和多元化,加强产学研合作、区域合作基地的建设,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建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地理条件,保持地区生态环境的平衡;探索低碳发展道路。

进一步增强带动辐射能力。

完善区域性管理和服务职能,带动珠三角区域一体化。

积极推动广州与珠三角其它城市的产业协作,逐步形成总部在广州、企业在珠三角,决策中心在广州、运作基地在珠三角的区域产业格局;依托广州作为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向珠三角、全省乃至更大的区域输出更多的文化、科技、教育等优质服务,带动区域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强化综合性门户功能,加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沙港和广州南站等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珠三角其它城市和产业地区的交通联系,带动空间结构的优化。

2.深圳打造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建设国际化城市

加强制度创新与科技自主创新,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居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文化的繁荣与城市地位的提升,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

走新型发展道路。

继续当好深化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

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并建设优良的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低碳城市试点,探索经济以低碳产业为主导、市民以低碳生活为行为特征、社会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深圳特征的低碳发展道路。

强化面向珠三角的国际化创新服务。

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和区域协作优势,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深港双方在生产研发、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使用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合作发展。

同时利用深圳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优势,将技术创新服务向珠三角其它城市和地区延伸,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形成上下游功能互补的区域产业链,形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的区域产业集群。

(三)携手港澳共建宜居湾区,打造新型发展模式示范区,携领区域一体化。

凭借环珠江口湾区的核心区位,以及资源基础、交通条件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创新基地、服务中枢、生态核心和多元文化融合之区。

要携手港澳通过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创新,将湾区作为全面落实CEPA、深化粤港澳合作,以及珠三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

在实施策略上,要充分发挥湾区建设的区域协同效应,实现粤港澳合作建设、各城市联动开发,共同提升珠三角一体化的水平,建设引领珠三角、服务港澳、示范全国、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

1.协调湾区开发建设规划,夯实空间载体、提供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

优化湾区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

确立湾区实施低碳发展策略,倡导“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通过生产创新、生活创新和生境创新,发展成为大珠三角区域创新、功能提升的核心。

为此应立足于发挥湾区当前环境品质较高的有利条件,按照产业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协调湾区内各城市(镇)的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安排,优化功能布局,确保湾区成为承载珠三角产业升级和区域高端服务功能集聚的优质空间,支撑区域创新基地、服务中枢、生态核心和多元文化融合区的形成。

通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联合规划,以及建立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互相通报、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等手段,实现相邻城市在湾区内的土地利用协调、设施和交通对接,并且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促进集约发展;重点关注、协调各市的填海造地计划,避免过度开发而引发区域生态问题;合理确定生产性岸线的规模、开发模式,确保生产岸线与生活岸线相协调。

协调湾区交通发展。

整合湾区内机场、港口、轨道等重要交通资源,进一步增强湾区与珠三角其他地区以及港澳各级交通枢纽的有效衔接,实现各类经济要素的高效流动。

当前应重点推进湾区内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加强湾区与珠三角区域交通的有机衔接,为高端服务功能和区域创新基地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2.深化粤港澳跨界合作,强化湾区创新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在湾区规划建设若干粤港澳合作区域,促进高端服务业的聚集:

将广州南沙黄阁地区打造成为穗港澳现代服务业特别合作区,将广州番禺石壁地区打造成为港澳服务外包中心,将深圳前海地区打造成为深港联合共建国际大都市区的试验区,将珠海横琴新区打造成为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

建立联合创新体系:

依托广州科学城—广州大学城—广州生物岛—佛山高新区、东莞松山湖—深圳光明新区—深圳大学城—深圳高新区—香港、中山火炬开发区—珠海唐家湾—珠海大学园区—珠海金湾—澳门三大发展带,在湾区规划建设若干粤港澳合作创新区,打造全球著名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带动大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体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力度。

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在试点制度设计、体制创新、港澳经济合作事项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各类合作区域作为加强粤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先行区,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灵活、合作主体多元、合作渠道畅顺的新机制,为全国建立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供经验。

3.整合和提升湾区生态文化资源,营造世界一流人居环境

加强对湾区生态环境的保护。

在湾区内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好湿地、河网、红树林保护区、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对区域绿地的侵蚀。

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构建湾区产业的生态系统,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利用新能源,构建湾区循环经济体系。

建立湾区环境保护监测与区域联防联治机制,通过区域大气环境和水流域治理,遏制环境污染,确保湾区成为珠三角的生态核心。

重点推进湾区滨水休闲游览网络的建设。

积极改变目前对滨水地区仅局限于建设港口或布局临港工业的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对滨水区域的综合开发,特别对滨水岸线功能配置进行合理调整。

应当注重滨水岸线公共功能的开发利用和景观建设,建设开放性、高可达性、人性化的魅力水岸系统。

以区域绿地、公园绿地和绿道网为重点构建湾区开敞空间体系,结合交通网络建立充分体现阳光海岸、人文水网的区域休闲游览网络。

大力强化湾区的休闲旅游功能,以湾区休闲旅游发展带动珠三角人居环境的改善,并提高湾区的知名度和凝聚力。

促进多元文化融合。

充分挖掘湾区岭南水乡特色,对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聚落、传统街区和文化遗迹进行重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整合历史文化资源。

整合民间层面的多元文化特征,构建包括珠三角岭南传统文化及新兴城市移民文化、香港国际都会文化和澳门欧陆风情文化在内的“多元文化融合之区”,凸显区域整体文化魅力,塑造湾区文化品牌,提升湾区国际化水平。

积极搭建湾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在湾区居住、就业,建成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

(四)引导区域公交网络与城市-区域空间发展良性互动,促进城镇群紧凑、有序和一体化发展。

积极借鉴以大运量区域公交走廊支持区域紧凑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成功经验,以珠三角地区业已确定的“一脊、三带、五轴”区域空间结构为框架,以已规划确定的珠三角城际轨道网为主体,科学构筑以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专线为主干的珠三角区域公交走廊,依托区域公交走廊的枢纽、站点建设紧凑的聚集中心,强化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带动城市新区和新市镇建设,优化城镇体系和推动区域空间融合,促进“多中心、网络化”现代城镇体系的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模式形成和完善,同时提升土地利用效益、避免非农建设无序蔓延,减少对私人汽车交通方式的依赖、改善交通结构,从而促进区域低碳、高效发展。

1.科学构建以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为主干的区域公交网,引导城镇体系和空间结构的优化

通过区域公交走廊将区域发展轴线上的城市中心区、重要城镇节点和策略发展地区有机串联,加强珠三角各级中心城市之间的衔接,改善沿线城镇节点和新区的交通区位,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近期,在推进广珠、广佛肇、穗莞深、莞惠等城际轨道,以及广深港、武广客运专线、贵广、南广铁路等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做好规划协调,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和城市(镇)发展的有效联动,引导城镇体系的优化。

着眼长远,做好区域规划公交走廊、枢纽站点用地的规划控制,结合沿线的重要城镇节点、策略发展区,实施联动建设开发。

(附图4,表1、表2)

2.优化出行模式,实现区域出行公交化

合理分类满足交通需求。

科学组织城际轨道、客运铁路与城市轨道的分工协作,前者以满足三大都市区之间的长距离快速交通、都市区内中心城市之间的较长距离快速交通的需求为主,后者以分担中心城市与直接辐射区密集的通勤交通、大城市内重要组团之间的干线交通以及中心城区内部高强度交通联系为主。

对于以满足高强度向心通勤交通需求的交通线路,应当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沿线辅以其他大运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建成复合交通走廊,保证半小时至一小时的通勤时间。

加强邻近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

相邻地区城市轨道建设方案必须协调一致,在线路、站位方案紧密衔接的基础上,鼓励采取跨界运营或枢纽换乘的方式,为跨界通行提供“无缝”出行方案。

加强轨道公交与其他公交方式的衔接,实现轨道公交枢纽间和枢纽内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高效换乘。

除在轨道公交站点设计方案以及公交线路规划中充分考虑接驳的便利外,应当注重城市(镇)公共交通运营系统的整合,探索加强轨道公交与其他公交衔接的创新方式:

如将与轨道枢纽接驳的BRT线路交由轨道运营公司一起经营;鼓励轨道运营公司与其他公交公司组成股份合作公司,经营重要的“喂给型”公交线路;在进行TOD开发的轨道枢纽周边一定范围内开通由轨道公司专营的短途公交线路等。

(五)划定区域绿地、推进区域绿道建设,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以规划控制为主要手段,划定和保有区域绿地,确保珠三角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奠定珠三角低碳发展基础。

在此基础上,选取重点廊道,以推进生态修复和休闲游憩空间打造为主要手段,建设区域绿道,从而在广大城乡地区,建成一个分布合理、相互联系、永久保持的“绿色空间”系统。

1.构建完整的区域绿地系统,维育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低碳珠三角

科学构建区域绿地系统。

基于珠三角的自然生态格局和城乡发展状况,以山、林、江、海、田为要素,通过连通区域内具有重大自然生态价值和景观代表性的生态斑块和生态廊道,形成“两环、两带、三核、网状廊道”的区域绿地体系(附图5,表3),协调城市(镇)建设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划定生态控制线,严格保护区域绿地。

“两环、两带、三核、网状廊道”区域绿地的边界即构成珠三角生态控制线。

生态控制线一经划定,应实行长久性保护,严格限制一般性的开发进入。

以生态控制线强化城市(镇)增长边界的控制,遏制城市(镇)建设的无序蔓延,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引导城乡空间紧凑、集中、高效发展,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各市在具体落实生态控制线时,应明确重点管理区边界,由地方实施空间管理,由省实施监管。

适时制订《珠三角区域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重点推进区域绿道网建设,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在规划确定珠三角完整的区域绿地体系的基础上,沿着河滨、溪谷、山脊、山谷等自然和人工走廊建立线型开敞空间——绿道,串联珠三角重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在区域层面,要形成6条总里程数超过1690公里、服务人口约2560万、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区域绿道(省立)(附图6,表4)。

各市要积极规划建设城市与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省立)相连接,形成“区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营造更多人文要素与自然生态要素紧密结合的区域生活休闲空间,确保城乡居民休闲活动的畅达流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休闲游憩需求,并带动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观光、度假产业的发展,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完美结合。

精心筹划区域绿道建设。

按照“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珠三角绿道打造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

认真贯彻“省统筹指导,地方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实施好区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技术指引。

珠三角各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依据省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并实施建设,限期建成:

2010年各市要将市域内70%以上的区域绿道建设成型,并实现城市之间互联互通。

其中,广州确保在亚运会开幕前、深圳确保在大运会开幕前全面建成市域范围内的区域绿道;2011年底珠三角各市要建成全部区域绿道并投入使用;2012年珠三角绿道网要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形成新的旅游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实现区域休闲生活一体化。

(六)重点优化城市(镇)增长区,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区,促进城乡融合。

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针对珠三角城郊地带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功能混杂、公共服务薄弱、景观特色模糊等严峻问题,当前重点要将城市(镇)增长区,即城市(镇)的现状建成区边界线与规划建成区边界线之间的地区,作为促进城乡融合的核心区和切入点,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有效引导和精细化管理。

对城市(镇)增长区,要明确其城镇化的目标和策略,科学提升功能、合理规划布局,从而优化人口与土地使用结构,提升发展质量,达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目的;要以建设新城以及多元化新型社区为重点,促进城市(镇)精明增长,带动乡村健康城镇化,同时实现珠三角城乡建设由目前沿交通干线无序蔓延,转向有序增长、用地集约的模式。

1.全面统筹城市(镇)增长区的发展,明确发展策略

在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层面明确城市(镇)增长区的人口和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在确保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立与珠三角地区各世界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相符合的开发时序,建立科学的增量土地供应机制,探索研究世界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一般城市(镇)的增长区建设用地供应的优先顺序和优先条件,促进城镇增长区科学发展。

土地供应要明确用于公共利益、重大基础设施和宜居建设的用地比例,防止产业用地、尤其是低端制造业用地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

2.建设新城,引导城市(镇)增长区发展转型

大力建设新城。

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等大交通体系建设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用地紧凑、产业先进、功能混合、资源循环、生活多元的新城,成为珠三角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以新城建设引领珠三角城市(镇)实现组团式有序增长,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广佛肇都市区应以城际拓展区以及外围战略节点为重点,整合新客站周边地区、芳村-桂城地区、广州东部港城、广州空港新城的发展,大力推进广州知识城、黄埔临港商务文化区、萝岗中心区、南沙滨海新城以及佛山东平新城、顺德德胜新城、高明西江新城、三水云东海新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等新城建设;深莞惠都市区应以优化城市组团结构、挖掘土地潜力为重点,推进深圳光明新城、龙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以及东莞松山湖、惠州南部新城、东江科技新城等新城建设;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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