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大豆产品对我国生物安全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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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大豆产品对我国生物安全的思考
转基因大豆产品对我国生物安全的思考
目前,世界黄大豆生产和贸易的总体格局是面积稳步增加、总产显著提高、贸易日趋活跃,如2004年总产量为2.1332亿t、黄大豆总贸易量(进口)为5,664.7万t、金额123亿美元。
世界黄大豆生产主要集中于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和印度,2003年5大主产国黄大豆收获面积达到7,60514万hm2,占当年世界黄大豆种植面积的91.0%。
美国孟山都(Monsanto)公司在1994年研究出商品名为RoundupReadySoybean(RR黄大豆)的转入抗除草剂(Roundup,草甘膦)基因的黄大豆新品种,并于1996年开始大面积商业化生产。
此后,由于成本和现代田间操作的需求,转基因黄大豆的推广面积迅速扩大。
2001年全球种植面积已达3,330万hm2,占全世界黄大豆种植面积7,200万hm2的46%。
,而且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中国国内黄大豆消费需求迅速增长,国产黄大豆远远不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
同时,转基因作物种植大国的黄大豆销售在欧、日、韩等国遇到了阻力,出口市场转向了发展中国家,造成我国进口转基因黄大豆及加工品的数量持续上升。
中国2002年进口黄大豆1,131万吨,2003年达2,074万吨,2004年为2,023万吨,已超过我国的1,600万吨年产量,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黄大豆进口国,我国正成为世界上越来越重要的转基因农产品进口国。
一、黄大豆与转基因黄大豆的发展趋势
大豆的起源认为是由原产中国的乌苏里大豆演生而来,中国古名“菽”。
(“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毛泽东《到韶山》)。
常分为黄豆、黑豆、黑皮青豆、青仁乌豆等。
在中国栽培并用作食物及药物已有5000年历史。
大豆的种子含17%的油和63%的粗粉,其中50%是蛋白质,不含淀粉,大豆是豆科植物中最富有营养而又易于消化的食物,是蛋白质最丰富最廉价的来源。
在今日世界上许多地方是人和动物的主要食物。
大豆,隶属于真核域,植物界,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豆目,豆科,蝶形花亚科,大豆属,大豆。
约10种,分布于东半球温带和热带地区,我国有7种,南北均产之,其中大豆G.soja(L.)Sieb.etzucc.各地广为栽植,东北尤盛,变种多至30余个,一年生草本,是重要的油料、食用和饲料作物。
大豆植株直立,有分枝,高度从几厘米到2米以上。
自花授粉,花白色或微带紫色。
种子为黄、绿、褐、黑或双色。
每个荚果内含1至4粒种子。
大豆是一年生豆科植物,其种子也称为大豆(大家习惯将黄皮黄子叶的黄大豆称为“大豆”)。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成为世界大豆生产大国,巴西和中国次之。
东北黄大豆
转基因黄大豆
1.1转基因黄大豆的重点研究领域
由于明显的经济利益驱动和分子生物学的进步,转基因黄大豆的重点研究领域为:
改良脂肪酸、氨基酸成分,提高营养价值;降低植酸磷含量、降低水苏糖的含量;增加蔗糖含量和甜度,提高可消化性,改善适口性;作为生物反应器,生产高价值蛋白药物;对非生物逆境如干旱、盐渍、低温、紫外线辐射、恶劣条件的耐性,抗虫病害等特性。
1.2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
分子标记辅助选择(MAS)已成为黄大豆育种中的重要手段。
已在黄大豆的20个连锁群中发现了1,845个连锁标记,总遗传距离为2,527cM。
主要方法包括RFLP(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RAPD(随机扩增DNA多态性)、AFLP(扩增片段长度多态性)、SSR(简单重复序列)、SNP(单一核甘酸多态性)等。
其中,SSR为广泛采用的遗传标记,SNP是新一代的遗传标记,其应用正日益受到重视。
分子标记辅助育种(MAB)在黄大豆抗病虫育种上也得到了成功应用。
在黄大豆常见的十几种主要等病虫害中均已找到了一些与抗性基因连锁的分子标记,并运用于抗源筛选及后代选择上。
在非生物逆境抗性方面,如抗旱、耐盐碱等的分子标记,产量及重要品质性状的QTL定位也已取得显著进展。
1.3转基因育种应用前景
虽然目前的转基因黄大豆品种主要是Monsanto公司的RR黄大豆,但AgrEvo公司的抗草丁膦黄大豆等其它品种的转基因黄大豆在国外均已有不同面积商品化种植;在品质改良方面也取得许多新进展,美国已育成了不含Kunitz胰蛋白酶抑制剂的新品种并投入商业化生产,DuPont公司的低水平抗营养因子、高斑鸠菊酸和蓖麻油酸含量的黄大豆新品系已获得成功;豆油品质改良成功的高酸和低酸转基因品种黄大豆已商业化种植,其中3.5%低棕榈酸转基因黄大豆油于1997年已获准在美国市场销售;高蛋氨酸转玉米纯溶蛋白基因的转基因黄大豆的实验前景也是乐观的,中国将γ-生育酚甲基转移酶基因导入黄大豆已获成功。
高产育种是最重要的黄大豆育种目标之一。
近年来,利用分子育种技术培育广适应性品种选育工作和耐逆育种品种,如耐旱、盐碱、湿、热、低温、缺铁性黄化、耐贮藏性和抗乍荚性、抗种子机械损伤等特性的育种研究获得一定成效。
改善皂苷、异黄酮含量的育种和共生固氮也提上日程。
利用黄大豆固有的抗性基因与转Bt基因结合是黄大豆抗虫育种的一种有效策略。
抗黄大豆胞囊线虫的遗传育种、抗性筛选、抗性鉴定等是研究的热点,抗性品种仍然是防治黄大豆胞囊线虫最有效的手段。
美国艾奥瓦州立大学转入BPMVCP-P基因有抗豆荚花斑病毒功能的转基因黄大豆,美国治亚大学含有抗虫Btcry1A(c)基因的Jack-Bt转基因黄大豆等已获得良好的田间实验。
此外,我国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培育的CryIABt双价抗虫基因黄大豆品种,已通过连续3代抗虫测试结果表明,对黄大豆食心虫幼虫具有较强的抗性。
转基因黄大豆正在从第一代单基因性状的抗除草剂、抗虫向第二代多基因性状发展,多性状转基因黄大豆的研究与生产呈现越来越快速的发展趋势。
二、转基因黄大豆的主要问题是安全隐忧和经济利益
由于转基因产品存在的对非转基因生物的影响、基因漂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和影响、诱发野草的抗性和经济利益分配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论,因此,对转基因黄大豆的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对管理措施尤为重要。
(
2.1栽培黄大豆和野生黄大豆生殖隔离现象急待得到完全证实
我国是黄大豆的原产地,有丰富的种质资源,资源类型之多在世界上独一无二,拥有占全球野生黄大豆品种90%以上的黄大豆品种资源,转基因成分如污染到野生黄大豆群体,可诱发野生黄大豆种群的改变,其原始性状将受到破坏,将造成遗传多样性丧失的严重后果。
2.2杂草化问题还没有得出统一的答案
如果释放到环境中的转基因成分发生基因转移,将使野生亲缘种或杂草变为超级杂草,包括作物自身“杂草化”,将使原有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影响,严重威胁其他作物的正常生长和生存。
2.3诱发新食物成分,有可能引起新的食物安全问题
研究发现,RR黄大豆含有非转基因黄大豆没有的、功能不明的DNA;而过量单一使用草甘膦还可使转基因黄大豆产生一种植物雌激素,食用后会替代人体内激素而对生殖系统产生影响。
此外还有毒性问题、过敏反应问题、抗药性问题、有益成分问题等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食用后的雄鼠睾丸颜色变深,结构发生改变(
2.4对环境的危害
转基因大豆大面积种植,除草剂的用量将增多,相应的土壤和水体中除草剂含量也将增多,最终会影响土壤、水生生态系统。
研究发现,当草甘膦溶入土壤进入到地下水,若水温升高,pH值超过7.5时,会对水生生态系统产生毒害作用。
2.5经济利益之争
RR黄大豆等转基因黄大豆非常适合工业化生产,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但其独特的技术特性,将使技术拥有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寻求垄断保护。
欧盟和美国在转基因农产品问题上的激烈争执,不仅由于他们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上有着观念上的差异,更源于垄断保护问题上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分配。
我国有4,000万农民和1,600万吨的年产量,转基因技术和政策将对其生产和生活产生巨大的、不可忽视的影响。
2.6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落后于应用技术
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使转基因黄大豆的研究与生产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新品种、新要求不断出现,以满足于利益要求;又反过来促进技术难点的解决。
而对环境和健康的安全性评价技术远远落后于生产要求,只能依靠政府的强力政策进行研究和评价。
三、我国的法律法规与口岸检验检疫
3.1转基因黄大豆及产品的管理发展
我国对转基因黄大豆及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大致可分为无法可依阶段、有法难依阶段和现在的依法管理阶段。
1994年以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进出口基因产品的法律法规,所以是无法可依的混乱阶段。
1995年至2004年5月为有法难依阶段。
原国家科委在1995年颁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后,农业部于1996年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就《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涉及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了进行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登记和安全评价的具体程序和规则。
但由于前述二办法均未涉及进口农产品及其标签管理,同时也缺乏可操作性的专业检测方法、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海关也没有将转基因作物进行分类管理,致使我国进口的农产品中已经包含了大量的转基因成分,可能已经造成转基因成分不受控制的扩散。
鉴于此种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建立并完善了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转基因产品检测实验室及检测体系,制订了《黄大豆中转基因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等技术标准,研究了先进的转基因产品检测芯片,组成具有有效的口岸转基因产品检测体系,并于2004年5月颁布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至此,转基因产品的检测与管理进入了依法管理、有章可循的有效管理阶段。
3.2现阶段的管理方式
目前,我国对转基因生物产品实行目录许可的管理方法,黄大豆等已列入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由农业部设立由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生产、加工、检验检疫以及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环节的转基因产品的符合性检测。
3.3口岸转基因产品检测与实验室检测
进口RR黄大豆采用散装轮船进入我国,运输时间为15~30天。
主要到货口岸主要为秦皇岛港、大连港、上海、江苏、福建和广东等,产地为美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其中美国超过1/3。
用途为加工精练黄大豆油、豆粕、磷脂、浓缩蛋白等,大部分产品用于国内销售,少部分返销国外。
为适应“大通关”的需要,货船到港后立即扦取表层样品,进行快速检测,以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进口生物安全证书》中的要求。
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美国Trait√TM公司和agdia公司的试剂条检测CP4EPSPS、Btcry1Ab、Btcry1Ac、Btcry2Ab、Btcry9c、Btcry3A等基因,筛选目前在国外已种植的转基因黄大豆的转基因成分。
初检合格后,在卸粮的同时扦取并制成混合出代表性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样品按不均一样品进行缩分,分取约2kg作为存查样品,另一半缩分至50g左右,用无菌器材磨至粉末状,备用;主要仪器有凝胶成像仪,水浴循环器,分析天平,基因扩增仪,高速离心机等;采用的引物为118bpLectin、165bpCaMV35S、180Nos和320bpCP4EPSPS,设置空白、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后进行PCR检测。
自***年开展进口黄大豆转基因检测以来,共检测黄大豆***批/***万吨。
在***批/***个样品/约***万吨进口黄大豆中,均检测出CaMV35S、Nos和CP4EPSPS转基因成分,并从夹带的玉米中检测出CaMV35S、Nos转基因成分。
四、问题与风险分析
本文根据进口黄大豆的各环节归类为管理、技术、物流三种类型。
4.1管理风险
4.1.1法律依据
原国家科委1993年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到农业部于1996年发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从分别就《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涉及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的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了进行农业生物基因工程登记和安全评价的具体程序和规则,但二办法均未涉及进出口农产品管理。
为祢补有关法律漏洞,国务院于2001年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和行为、管理部门的分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条例》在第三十四条规定:
农业转基因生物从境外进境的,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规定:
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者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
据此,国家质检总局在2004年5月24号以60号局长令的形式签发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定了转基因产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填补了相应的法律空白,使进出口转基因产品的管理具有操作性。
《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列入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进境转基因产品,如申报是转基因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实施转基因项目的符合性检测…”,“…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认可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
至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和依据,开始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正式进行监管和检测。
4.1.2检测标准的风险
目前检验检疫系统对进口黄大豆转基因检测方法一般选用SN/T1195—2003《黄大豆中转基因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其检测原理是在黄大豆样品中提取DNA后,加入Lectin、CaMV35S、Nos、CP4EPSPS基因的特异引物进行扩增,达到检测浓度后检测目标基因是否存在。
该方法利用检测黄大豆中含有的Lectin基因片段确定从样品中提取的DNA正确性,利用转入RR黄大豆的花椰菜花叶病毒启动子CaMV35S和农杆菌的胭脂碱合成酶基因终止子Nos确定样品中否含有人工转入的外来基因,通过检测CP4EPSPS基因确定是否含是含有抗草甘膦的RR黄大豆。
所以只要检测出CaMV35S、Nos、CP4EPSPS基因成分,就判断样品为RR黄大豆。
但该检测方法对转入的非CP4EPSPS基因和不利用CaMV35S作启动子、NOS作终止子的转基因的黄大豆不能给出是否含有其它转基因的任何信息。
如果检测纯RR黄大豆、纯抗草丁膦黄大豆和非转基因黄大豆,检测结论都正确;检测RR黄大豆与抗草丁膦黄大豆的混合样品时,会得出都是RR黄大豆的错误结论(遗漏了抗草丁膦黄大豆基因成分)。
简单的说,只要样品中有RR黄大豆,检测结论就是RR黄大豆。
所以使用SN/T1195—2003《黄大豆中转基因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进行RR黄大豆的符合性检测,存在无法确定“RR黄大豆”中是否还有其它转基因成分的的巨大风险。
4.1.3只检测CP4EPSPS功能基因的风险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赋予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境的黄大豆(目前我国只批准了转基因品种RR黄大豆一种)进行强制性检测基因成分的符合性检测权利,以保证进口的转基因黄大豆是符合《生物安全证书》中批准的黄大豆品种。
具体地说,检验检疫机构确定的检测项目,要保证进口的黄大豆只能是非转基因黄大豆或者是含有利用CaMV35S作启动子、Nos作终止子、功能基因是CP4EPSPS的RR黄大豆。
如果只检测CP4EPSPS功能基因,对于含有CP4EPSPS基因的RR黄大豆,结论正确;对含有CaMV35S、Nos、PAT基因的抗草丁膦黄大豆,由于检测不到CP4EPSPS基因,判断为不是RR黄大豆的其它品种的转基因黄大豆,结论正确;但对RR黄大豆和抗草丁膦黄大豆的混合样品(含有CaMV35S、Nos、CP4EPSPS、PAT基因),由于不检测PAT基因,只检测CP4EPSPS基因,会错误的判定样品符合“RR”黄大豆标准。
所以,只检测一个CP4EPSPS功能基因的做法,有可能在实际上帮助含不允许进境转基因成分的“RR黄大豆”进行了“合格”放行。
使可能夹带其它转基因成分的“RR黄大豆”,凭我们出具的“符合”《生物安全证书》的结论,“合法”的进入中国,造成监管失察的巨大风险。
4.1.4非常规产品的质量符合性监管
目前制订的产品标准和监督管理措施都是建立在“符合性”前提上的,但国际贸易中存在的欺骗性行为却是不具备普遍性、非重复出现和不共同遵守准则等违反符合性的手段和做法,具有独特性、随意性、任意性、违反常理或常规,因此应该加强和注重非常规贸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就转基因黄大豆的非常规产品的符合性监管措施来讲,应该注重合法进口RR黄大豆中有意或无意夹带国外已商业化生产的其它转基因品种黄大豆的监管措施,在检测项目、检测方法、非法进境的危害、国外商品化种植情况和生产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加强转基因产品质量检测符合性的有效性,杜绝监管漏洞。
4.1.5检测成本的风险
***规定,转基因产品检测收费标准应分别计算,与其它费用累计计算。
同文附***中明确规定,计费单位以“项”计算,收费标准每项“2900”(元,人民币)的收费规定。
以5万吨/船黄大豆计算,扦取的送交实验室检测样品数量应该不低于60个,按每个样品检测一个功能基因项目,每项检测项目收取2900元人民币的规定,5万吨/船黄大豆的转基因检验费为:
60个样品×1项/个样品×2900元/项=17.4万〔人民币〕。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实际的收费低于上述数目,就可能减少样品数量,以使检测的费用达到可以承受的程度。
但减少检测样品的数量,将会造成检测数据无法代表全批黄大豆真实品质的严重后果。
具体的讲,就是用无代表性的“符合性检测”,做出“…符合国家×××安全证书的要求”的无代表性的结论。
如果允许该种做法存在,将造成检测数据无代表性的严重后果,同时还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4.2技术风险
4.2.1实验室检测与法律地位
转基因检测工作应在实验室及技术和管理质量环节得到保证,建立并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符合SN/T1193—2003《基因检验实验室技术要求》,实行了标准操作程序(SOP)、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和标准化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程序等,达到ISO/IEC17025《测试与校准实验室能力的基本要求》,取得CNAL的认可。
该环节是取得检测结果取得法律地位的关键,不可忽视。
实验室区域设置与要求:
实验室应分为试剂储备与准备区、样品前处理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5个区域。
有多种因素可引起核酸扩增检测的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如扩增靶核酸中抑制剂存在、Taq酶失活、退火温度不对、Mg2+浓度不佳、试剂受污染、酶失效和器材、设备污染等。
应该在样品制备、扩增本身和产物分析中的每一步都要求有质控措施。
4.2.2安全与人身防护
药品对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问题,是每实验室都应重视的一个大问题。
特别是扩增产物分析会用到某些可致基因突变和有毒物质溴化乙锭等,应严格注意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和消除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采取以下措施可以减少溴化乙锭污染:
用活性碳对污染物体表面的净化,固体废物密封后在262℃以上的温度焚烧;低浓度溶液按1:
1的比例加入活性碳处理,可直接废弃;高浓度溶液稀释至0.5mg·ml-1以下,用1:
1的0.5mol·L-1的KMnO4和2.5mol·L-1的HCl混合后,再加1体积的2.5mol·L-1的NaOH混匀,诱变活性降低大约3000倍,可直接倾倒。
推荐使用GoldViewTM替代溴化乙锭。
灵敏度与EB相当,已通过Ames试验,致突变性结果均为阴性。
4.2.3检测样品代表性风险
以1船装载5万吨的散装黄大豆为例,按扦样标准SN/T1194-2003《植物及其产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抽样和制样方法》确定检测样品数量。
方法中4.2.1.1要求:
“报验数量大于10,000t时,以10,000t作20批为基数,每超过1,000t,增加1批,不足1,000t按一批计,报验批数量除以批数为作批的最大数量”。
作批数量应该为:
20+(50,000-10,000)/1,000=60批,每批的原始样品量为5kg。
该作批数量为该船黄大豆被扦取的送交实验室的样品数量,如果送交实验室样品数量少于该数量,会造成实验室检测结论无法代表全船黄大豆实际结果的严重后果。
4.2.4检测数据的可信程度
检测数据的可信程度是由不确定度描述的。
完整的不确定度应该是货物通过样品与检测数据相联系的,包括对检测数据可信程度的一组数据。
它包含三层含义:
样品代表全批的可靠性、检测数据代表样品的可靠性、检测数据的可靠性的评价。
把检测数据、检测样品、全批货物用不确定度进行描述,可真实的评价检测数据代表全批货物的情况。
虽然转基因检测目前对该工作开展的比较少,但非常有必要。
4.3物流环节
4.3.1扦取样品和锚地停泊环节的风险
由于锚地距离陆地一般为十几公里且船舱密闭,黄大豆被风、鸟等媒介物传送到陆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扦取样品时,即使有散落到海水里,也不能发芽繁殖;上层扦样时,夹带到服装、器材中的黄大豆在下船前的清理中被清理掉。
4.3.2样品的转移、保管、流失、废弃环节的风险
在卸货中扦样、样品缩分、验余样品保存和废弃等环节,由于是有繁殖能力的完整种子的运送过程,所以存在扩散的风险,应该注意遗弃样品的灭活。
在实验室内,样品需要粉碎后测定。
所以存在样品保管、分取环节、剩余样品处理等问题。
样品保管和分取环节应该注意完整颗粒流失,和到期样品无害化处理。
4.3.3货物转移和地脚粮风险
卸粮和转运的流程是:
船仓→卸粮机→运输线→圆筒仓→运输线→工厂加工机械。
由于整个流程是非全密闭的,所以在卸粮和转运的过程中存在散漏、残留现象。
由于其子粒的完整一般被保持,种子的繁殖能力并没有被减灭,所以有极大的扩散风险。
4.3.4加工过程的风险
目前的进口RR黄大豆不允许直接使用,必须加工为没有繁殖能力的产品,由于工艺会使所有加工后的产品均不存在颗粒完整性的问题,其种坯、子叶被严重破坏,蛋白质变性,无繁殖能力,虽然在产品中可以检测到转基因成分,但该环节已不存在基因扩散问题,只存在黄大豆产品标识、检测技术研究和转基因成分对人类健康影响问题。
4.3.5病虫杂害的监管与检疫
豆田杂草有40多种,其中阔叶杂草占多数,其次是禾本科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黄大豆害虫主要有黄大豆蚜虫、食叶性害虫、地下虫、蝗虫、线虫等。
黄大豆病害中,真菌性病害最多,病毒类主要是黄大豆花叶病毒,线虫病主要为孢囊线虫和根结线虫。
目前在进口黄大豆中发现的黄大豆病害有30余种、杂草40多种。
根疫病是美国黄大豆的主要病害,中国尚未发现,应为进口美国黄大豆的重点检疫对象;黄大豆锈病能造成重大产量损失的病害,严重时可达80%,甚至绝收,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所目前已经证实其国内发生黄大豆锈病。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各环节全过程的分析,可以发现进口转基因黄大豆存在的危害风险主要安全隐忧和经济利益、对非转基因生物和诱发野草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和影响、检测标准的风险、检测项目风险、非常规产品的符合性监管、检测成本的风险、实验室法律地位、污染的防止和质量控制、检测样品代表性、货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