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山中心学校学生管理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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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山中心学校学生管理章程
天柱山中心学校学生管理章程
(试行稿)
一、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个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请病假时须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或外出参加比赛、竞赛等活动,由主管领导证实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办法
1.在校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班主任要审清原因,从严掌握,并在学生离校前与家长电话核实,对于特殊学生要通知家长来接。
在家请假,由学生家长前来落实请假手续或者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讲明事由,班主任要核实清楚并做好班务记载。
需要延长请假时间的,要办理续假手续,要求同上。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好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多长时间的假,何时返校上课以及离校时间),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办理请假手续。
3、请假条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学生出入大门的凭证,一份作为班主任存档之用。
4、学生请假出入校门
① 门卫要严格审查学生请假条,必要时与班主任核实,符合要求后放行,留下请假条备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放行,否则以违反工作纪律论处。
②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或者其他异常,需要有老师陪同,且家长在门口等候的,门卫方可放行。
(三)、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教导处审批;
3.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但学生自习课期间,因身体原因需短时间离开教室的,可由值日班干口头审批,但一次只允许批准一人,待上一人回教室后,才能批准下一人。
(四) 、违规处理
1.手续未批,不得擅自离校,否则以严重违纪论处。
2.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班主任执行请假制度不严导致安全事故 ,将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上课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和早退,严禁在自习课期间随意进去教室。
2、任何时间严禁在教室吃零食,喝饮料,教室只允许喝杯装开水。
3、严禁将手机、数码视听产品带进学校,课堂发现这些违禁物品,一律没收,不予返还。
三、学生就餐制度
1、学生就餐要自觉排队,严禁插队。
一生一碗,严禁使用一次性饭盒。
学生必须在指定地点就餐,严禁在教室就餐。
2、文明就餐,禁止在餐厅大声喧哗。
珍惜父母劳动成果,严禁乱倒剩菜剩饭。
3、食品包装袋、厨余垃圾、果皮、纸屑等要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扔。
四、学生就寝制度
1、学生要听从老师和宿管员的管理和教育,非本宿舍楼寄宿生或校外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宿舍。
2、上课期间未经班主任批准不能回宿舍。
如有生病不能上课者,为保证学生安全,可由家长带出学校治疗,不能滞留在宿舍内。
3、学生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洗漱用具按学校统一要求摆放整齐,值日生打扫卫生,经寝室长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寝室。
严禁垃圾丢放在公共区域内,被发现查实者,负责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一个周。
4、学生回寝室不得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严禁互串寝室。
5、学生在就寝铃响后必须在床上安静睡觉,睡觉时,不能讲话、不能看书、听音乐及随意下床做其它事情。
6、严禁学生将刀具等危险物品以及手机、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及各种运动器材带入寝室。
7、严禁吸烟、喝酒、赌博,不允许在寝室开展下棋打牌等活动。
8、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如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要追加纪律处分。
不许乱动、乱拿他人物品,同学间应相互团结,不能以大欺小,以强欺弱。
9、注重个人财务及物品的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钱随身携带,或交班主任保管。
10、注意用电安全,除学校提供的电器外严禁使用其他电器,严防事故发生,不准在室内外点蜡烛、点蚊香,使用电器等。
11、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将视其情况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①批评教育②停宿③开除住宿资格④报学校纪律处分
五、学生卫生制度
1、班级卫生实行包干制,劳动委员协助班主任将班级的各项卫生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划分成若干块,然后具体落实到人,由班主任培训上岗。
2、班级环境区卫生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教室卫生统一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打扫,天气干燥,要适时洒水。
3、班级卫生贵在保持,严禁在校园乱扔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吐口香糖,违者重惩。
4、卫生检查采取固定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学生违纪处理制度
天柱山镇中心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试行稿)
第一条学校是广大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防范未然。
现根据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约束对象为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对极少数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
第四条对学生的处分,先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违纪记载表》,并附有学生违纪的具体事实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后报教导处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并调查核实后提出教导处处理意见,属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教导处决定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公布。
属于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处分的,由教导处报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由校长批准。
所有结论要求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后,再在校内张榜公布。
第五条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并取得显著进步的,在受处分后根据处分轻重在一个月至一年内可申请撤消处分。
申请撤消处分由受处分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经教导处审查,由原批准处分部门批准撤消其处分。
第六条学生在毕业时处分尚未撤消者,如属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准予毕业,否则不予毕业,留校察看处分未撤消者,不予毕业。
因处分不予毕业的同学,学校只发肄业证书,并记入升学档案。
第七条对违反课堂纪律学生的处分。
1、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科任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个别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和记大过处分。
第八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旷课达1-7节以上,由班主任会同教导处对其进行个别教育,写出书面检查。
2、旷课达8-14节以上,教导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
3、教育不改,旷课累计达15节以上,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4、一学期连续旷课3天以上或累计旷课达21节以上,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理。
5、旷课2节以上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如达到第3点的节数,有悔改意愿的由家长领回教育一周,并给予上述适当处分。
6、迟到5次或早退3次折算成一节课,处理同上。
第九条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分
1、凡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影响考场秩序、或不按指定座位入座、或提前交卷后逗留考室外,影响其他同学考试,经劝阻不改,扣除该科目所得分数的20%,并通报批评。
2、凡考试中,有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暗号、或用手机短信作弊、偷看他人试卷、夹带书本纸条、互对答案、交换答卷、有意将本人试卷让别人抄袭,或在评卷时被判为雷同试卷.该科成绩以0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3、凡在考前进入老师办公室或文印室偷窃试卷,考后进入办公室涂改试卷答案或成绩,该科成绩以0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以下处分。
4、凡在考试过程中阻碍监考老师执行公务,威胁监考老师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谩骂监考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5、多科或多次考试舞弊、屡教不改者,在上述1-4条条款基础上,加重处分。
第十条对于故意损坏校容和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1、对于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在校园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破坏校园卫生,损坏校容行为,除责令其负责清理干净外,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故意破坏,且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如由学校清理干净,还应责令其支付工资及材料费。
2、故意在校园、教室内、走廊上乱扔各种废弃物(各种食品和饮料包装袋、包装纸、饮料罐、果皮、果壳及其他纸屑、杂物等),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故意破坏学校公物,毁坏学校花草树木,除责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故意破坏学校图书、刊物,除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的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一条对不讲仪容仪表学生的处分
1、男女生戴耳环,佩戴饰物(脖上的玉饰除外),一经发现,暂时扣留,由其家长期末领取,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2、男女生穿奇装异服的,责令其改正,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3、男女生烫发染发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女生头发白天必须扎好(短发除外)。
男女生发式不符合标准,限期改正,如不改正由家长领回整理符合要求后再回校上课,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第十二条对不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打架、斗殴学生的处分。
对不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至劝其退学处分。
杜绝任何打架斗殴现象发生,有违纪者视其情节的严重性及认识态度处以记过直至劝其退学的处分,对于触犯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三条对偷窃、勒索、抢劫钱物学生的处分。
凡有偷窃、勒索、抢劫钱物学生,学校将对其进行教育外还处以记过直至劝其退学的不同等级的处分,有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政法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对抽烟、酗酒、赌博学生的处分。
《中学生守则》和《初中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能抽烟、不能酗酒,更严禁赌博现象发生。
对于触犯上述条例的学生将按下列条款处理
1、凡在校内外抽烟的,首次发现给予批评并通知家长。
第二次被发现,由家长领回批评教育。
第三次发现抽烟予留校察看处分,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2、协助他人带烟或藏烟进校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警告及至记过处分;校内卖烟给他人,给予警告及至记大过处分,数量较大,屡教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及劝其退学处分。
3、凡在校内或公共场所酗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酒后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承担闹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参与赌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为首者或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旁围观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对有不安全行为或妨碍他人安全行为学生的处罚。
1、攀爬围墙、铁门,树木,或在建筑物楼顶追打嬉闹玩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擅自翻墙出校的,不论何种原因,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2、在教室、宿舍内生火或擅自乱接用电器,加大用电器功率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
3、不准携带游戏机等不利于学生在校安心学习与休息的电子产品进校,坚决杜绝在教学区学习时间使用任何电子产品,一经发现,一律没收,由学生自己当众损毁,以示警戒。
教育不改者或顶撞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直至劝其退学处分。
4、男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男生宿舍(班干例行检查除外),违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对侮辱、谩骂或殴打教职工学生的处分。
侮辱、谩骂老师,在课堂上戏弄老师,扰乱课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七条同时犯有多项错误,其处罚等级按最高一项加重一级处罚,受过处分未撤消又再违纪者,加重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各种违纪行为,全体同学均有劝阻、举报、举证的责任,若故意知情不报、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九条。
受校纪处分的,在处分未撤消前,不得入团,不得评优。
担任班委以上干部或已获得“三好生”、“优干”的,受警告以上校纪处分,应撤消其职务和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违纪处罚,按照安徽省新的中学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七、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天柱山中心学校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试行稿)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
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副班长要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财产。
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要将公共财物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包干负责。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
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
对不能确认责任行为的由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在班内处理到位。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子80元、凳子4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
日光灯每盏40元。
灯管每只10元。
电风扇15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
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每张床150元,每张床板80元。
7、喇叭每只60元。
8、班班通讲台300元;班班通系统设备按市场价格确定。
9、班牌20元。
10、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天柱山中心学校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我需从____月____日(星期____)第____节到第____节请假,共_____节。
特恳请老师批准。
班学生:
班主任签名:
_____________2015年__月____
(注:
此假条一式两份,班主任存放一份,门卫存放一份)
天柱山中心学校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我需从____月____日(星期____)第____节到第____节请假,共_____节。
特恳请老师批准。
班学生:
班主任签名:
_____________2015年__月____
(注:
此假条一式两份,班主任存放一份,门卫存放一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