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看守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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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看守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刚察县看守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概述
项目名称:
刚察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刚察县公安局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法定代表人:
雷海春
第一节项目背景
看守所是依法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留所服刑罪犯(以下统称在押人员)的机关,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窗口。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同时担负着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改造,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任务。
因此,看守所建设作为政府行为历来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律建设逐步完善,为了适应社会治安和对刑事犯罪的需要,看守所的建设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
近年来刚察县人口不断增多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看守所年关押量逐年上升,现有用房已不符合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达标的要求,根据最新的国家投资意向,刚察县看守所委托我院编制《刚察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国家节能技术大纲》(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青海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二、标准、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青海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63/643-2007;
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63/617-2007;
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9年版;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11、《看守所建设标准》2003年版;
12、建标[2002]245号文件《关于批准发布〈看守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13、建标〔2001〕203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
三、其他
1、刚察县看守所用地规划许可证;
2、刚察县看守所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节内容摘要
一、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刚察县西大街团结巷北侧,原有看守所院内。
此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齐全。
看守所周边虽有新建廉租房,但距离看守所有11米远,并且是单层建筑,可以满足现行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看守所建设项目。
原有办公楼为764㎡,二层框架结构,面积及功能均不能满足现行看守所的建设要求。
如在此基础上改扩建一栋四层的行政办公楼,首先基础不能满足现行的设计要求,还需将外墙、屋面等维护结构拆除新做。
且原有办公楼外墙需加保温措施,外窗需按现有节能要求进行更换等。
从经济角度来说,此种做法的造价与新建一栋四层行政办公楼相差不大;从功能分区来说,新建行政综合楼可以更好的满足看守所行政办公的需要;结合这两种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决定将原有办公楼拆除,新建行政办公楼及附属用房。
原有监舍监房有限,另按现行国家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监舍缺少环形巡视道,不能满足要求,在关押及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加之缺少附属用房,故将原有监舍拆除,按照看守所建设标准,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行政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监舍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300㎡。
具体设计内容如下:
新建行政办公楼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2183.6㎡;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116.02㎡;新建监墙326米;新建岗楼4个。
室外硬化面积为1422㎡,室外绿化面积为2268㎡。
原有武警用房维修,面积为2000㎡。
室外给水管网150米,给水阀门井2座,室外消防管网200米,室外排水管网200米,排水检查井12座,雨水检查井8座,雨水口16座,12.5m3化粪池1座,10KV供电线路接自附近市网,长度150米,新增变压器160KVA一台,低压柜四面,庭院灯40盏,室外采暖地沟敷设管道240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建设投资为969.3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785.31万元;其他费用95.93元,预备费88.12万元。
资金来源:
969.37万元全部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四、项目进度计划
2010年5月:
完成可研编制及审批工作;
2010年6月:
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
2010年7月:
开工建设;
2011年10月:
开工建设完成验收备案工作,正式交付使用;
五、主要技术指标
1、新建行政综合楼及附属用房2183.6㎡
2、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1116.02㎡
6、总建筑面积3299.62㎡
7、总占地面积7560.00㎡
8、场地及道路硬化面积1422.00㎡
9、新建监墙326m
10、岗楼4个
11、容积率0.43
12、绿化面积2268㎡
13、绿地率30.0%
第二章项目现状
第一节项目区概况
刚察县位于青海湖北岸,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东与海晏县接壤,西与天峻县毗连,北隔默勒河与祁连县为邻,南濒青海湖与共和县相望。
总面积8138平方公里,全县辖四乡一镇一场,地区总人口4.2万人,有藏、汉、蒙、回、土等十一个民族,藏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3.8%,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大部分地区海拔在3300——3500米以上,具有明显的高原大陆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0.6℃,一年多风少雨,冷季长达8个月,无绝对无霜期,畜牧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经营各类牲畜81万头只,是环青海湖的重点牧业县之一。
1997年9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刚察县基础设施步伐加快,城镇建设日新月异,资源开发保持良好势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旅游资源开发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
刚察县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很大,投资环境优越,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白云岩、石灰岩、金、银、铜、铁、硅石等,其中煤炭储量达28.44亿吨;动植物药材资源比较丰富,有白唇鹿、棕熊、岩羊、普氏原羚、青海湖裸鲤鱼——湟鱼、雪鸡、红狼、天鹅、黑颈鹤、冬虫夏草、雪莲、小大黄、草茵成等。
此外,刚察县人文景观独特,自然风光极具高原特色,民俗风情更是别具一格,境内不仅有古老的佛教文化胜迹,还有先人留下的石岩字画,广袤的湖滨、草原和多样的民族风情,发展旅游业前景十分广阔。
县境内交通便利、通讯方便、电力充足、青藏铁路、国道315线及湟嘉公路穿越境内。
刚察历史悠久,古为羌地,史称“羌人乐土”。
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青海湖、鸟岛、五世达赖泉、祭海台、舍布其岩画等自然景观,同时,还有历史悠久的藏传佛教文化旅游景观,其主要有沙陀寺、刚察大寺等大小13座藏传佛教寺院,其中沙陀寺地处青海湖鸟岛旅游区;独具魅力的湖光山色和奇异的民族风情构成了特有的地域特色。
第二节项目单位现状
看守所原有占地面积为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0平方米。
监区内有舍1栋,办公区位二层办公楼1栋,设有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驻所监察室、审讯室、会见室、阅览室、民警宿舍等共计22间,同时办公楼为看守所南监墙。
看守所现有设备老化落后,办公用房及备勤宿舍及监舍紧张,加之监墙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因此,对刚察县看守所的建设已迫在眉睫。
第三章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监管工作担负着对各种被监管人员依法实行监管、教育、治疗、矫正的基本职能,特别是看守所,它是我国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罚的执法机关,是党和政府教育、挽救被羁押人员的重要前沿阵地。
看守所依法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以及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余刑在一年以下的留所服刑罪犯(以下统称在押人员)的机关,是树立党和国家形象的重要窗口。
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同时担负着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改造,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任务。
因此,看守所建设作为政府行为历来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律建设逐步完善,为了适应社会治安和对刑事犯罪的需要,看守所的建设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
由此不难看出,看守所在维护法律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刚察县人口不断增多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看守所年关押量逐年上升,现有用房及部分设施不符合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达标的要求,不能够适应当前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基于上述问题已危及到看守所监舍安全工作,也涉及了看守所民警和在押人员的生活环境,对看守所的建设已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看守所的工作、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看守所是集中监押、管理犯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地,要充分认识到看守所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的作用。
看守所建设项目的落实将极大的改善、规范看守所的各项监管工作,依法监管,创建平安监所的步伐将大幅提升,基础设施落后、关押拥挤等问题将得到解决,监所安全得到切实保证。
看守所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在押人员的监管环境将会有很大的提高和改善,对基层工作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监所的一些“老大难”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起到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刚察县公安机关“三基”工程的一件大好事。
综上所述,刚察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章建设条件
第一节建设选址
本项目位于刚察县西大街团结巷北侧,原有看守所院内。
此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齐全。
第二节工程地质条件
参考地勘《刚察县看守所办公楼岩土工程地质详勘报告》,地质情况如下:
一、场地地层结构及岩土特征
经勘探资料证实,勘探深度内地层结构从上至下由新生界(代)第四系(纪)全新统(世)①层杂填土(Q4ml)、②层卵石(Q4al+pl)组成,其岩性特征描述如下:
①层杂填土:
黑色,该层成分混杂,以粉土为主,含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石块,土质不均匀,堆积时间短,欠固结,松散,稍湿。
全场地分布,最薄处为0.20米,见于TJ2号孔,最厚处为1.20米,见于TJ5号孔,平均厚度为0.85米;层面最高处标高为3300.31米,见于TJ4号孔,层面最低处标高为3300.28米,见于TJ2号孔,平均标高为3300.30米。
②层卵石:
棕黄色,母岩成分由石英岩、花岗岩、片麻岩、板岩等硬质岩石组成,磨圆度较好,以亚圆形为主,少量呈扁平形,分选性较差,交错排列,卵石含量占全重的50%以上,一般粒径20~120mm,卵石表面呈微风化程度,骨架颗粒间由各级砂类土充填,含大量漂石,稍湿,稍密。
全场地分布,该层未穿透,控制层厚5.90~7.20米。
该层有一夹层②-1层细砂:
棕黄色,母岩成分由石英岩、石英砂岩、云母等硬质岩石组成,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占全重的85%以上,多呈浑圆状,表面呈微风化程度,无层理,较纯净,稍密,稍湿。
局部分布,仅在TJ1、TJ2、TJ4号孔一带可见,最薄处为0.60米,见于TJ1号孔,最厚处为2.00米,见于TJ2号孔,平均厚度为1.10米;层面最高处标高为3300.08米,见于TJ2号孔,层面最低处标高为3299.40米,见于TJ1号孔,平均标高为3299.66米。
地层、岩土结构、厚度、地层的变化情况详见《工程地质剖面图》、《勘探点技术资料一览表》和《工程地质柱状图》。
据勘探点揭露,本场地勘探最大深度内未发现地下水,在进行场地设计时,可不考虑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
二、场地工程性能分析及评价
1、场地的稳定性与适宜性分析评价
拟建场地属河漫滩地,地形平坦,地貌单元单一,地层结构简单,层位稳定。
场地勘察范围内未发现岩溶、滑坡、危岩、崩塌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无特殊性岩土,也无晚更新世以来的活动断裂遗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较好,适宜建筑物建设。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本场地主要以②层卵石为主,据12组颗粒分析成果资料:
②层卵石层不均匀系数为63.18~310.3,颗粒成份较均匀,曲率系数为0.036~40.85,颗粒级配良好;②-1层细砂不均匀系数为2.867~3.727,粒度成份较均匀,曲率系数为0.829~1.074,颗粒级配较差。
卵石层颗粒级配良好,该层厚度大,分布稳定,承载力高,是本场地良好的持力层。
3、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及模量值的确定
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是根据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结合当地工程实践经验,确定各岩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及模量值:
当基础宽度b≤3米,基础埋深d≤0.5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建议值:
②-1层细砂fak=120KpaE0=6.0Mpa;
②层卵石fak=320KpaE0=21.0Mpa。
三、场地土腐蚀性评价
1、含盐量分析
在场地内采取Ⅳ级土试样共6组,在室内进行易溶盐检测实验,经测试含盐总量(wt)为0.072~0.102%,含盐总量均小于0.3%,属非盐渍土。
2、场地土腐蚀性评价
刚察地区属高寒区,土层含水量W<20%的弱透水土层,拟建场地环境类别属Ⅲ类。
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表12.2.1—表12.2.5-2和《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评价,场地土的的腐蚀性分析判定如下:
A、土对混凝土结构(受气候影响)的腐蚀性:
SO42-=200.00~320.00mg/kg,土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
B、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
Cl-+0.25×SO42-=200.00~260.00mg/kg,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C、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
pH=7.19~7.88;根据当地经验,土的电阻率均大于100,土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3、防护措施
土的各项实验指标,详见“易溶盐实验报告”,土对建筑材料腐蚀的防护,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腐蚀性分级的规定进行防护。
四、场地的冻胀性判定
刚察地区最大冻结深度2.88m。
据6组冻深内的天然含水量测定,天然含水量(W)14.1~16.6%,平均值为15.1%,冻结期间地下水位大于冻深的最小距离1.5米,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附录G表G.0.1分析判定,场地的冻胀性类别为不冻胀,冻胀等级为Ⅰ级,平均冻胀率(%)η≤1,卵石层不具冻胀性。
五、地震效应
1、地震基本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刚察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二组。
2、建筑场地类别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表4.1.3第三款将场区内各层土的剪切波速按经验值确定如下:
①层杂填土:
Vs=100m/s;②层卵石,Vs=370m/s;②-1层细砂:
200m/s。
根据已往地质所做的电法资料,以及附近水源勘察资料,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均大于26.0米,按20m计算,剪切波在地面至计算深度之间的传播时间t=0.060~0.062s,土层等效剪切波速为Vse=322~333m/s,中硬场地土,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设计特征周期值为0.40s,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0.08。
场地对建筑抗震属有利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六、基础形式方案的建议
1、天然地基评价
①层杂填土:
成分混杂,堆积时间短,结构松散,欠固结,严禁做各类建筑物的天然持力层,建议清除,在此不做评价。
②-1层细砂:
局部分布,地层不连续,不稳定,厚度较薄,位于冻深范围内,工程性能一般,应剥除。
②层卵石:
地层连续,厚度大,承载力高,工程性能较好,分布稳定,是本场地良好的持力层。
2、基础形式方案的论证及建议
根据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和临近建筑经验,地基无须进行处理,基础形式建议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基础直接座在卵石层上,稳妥可靠。
基坑开挖时应注意处理好基坑与邻近建筑物的关系,并且严格禁止基坑周边大量堆载,以确保坑壁的稳定。
建议采取基坑支护措施,按地区经验提供基坑支护方案设计的有关参数建议值:
杂填土C:
0Kpa;Φ0:
12;γ:
15KN/m3;
卵石C:
0Kpa;Φ0:
30;γ:
20KN/m3;
细砂C:
0Kpa;Φ0:
20;γ:
16KN/m3。
七、结论及建议
1、拟建场地属河漫滩地,地形平坦,地貌单元单一,地层结构简单,层位稳定。
场地勘察范围内未发现岩溶、滑坡、危岩、崩塌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无特殊性岩土,也无晚更新世以来的活动断裂遗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较好,适宜建筑物建设。
2、据勘探点揭露,本场地勘探最大深度内未发现地下水,在进行场地设计时,可不考虑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
3、本场地主要以②层卵石为主,卵石层颗粒级配良好,该层厚度大,分布稳定,承载力高,是本场地良好的持力层。
4、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是根据各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并结合当地工程实践经验,确定各岩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及模量值:
当基础宽度b≤3米,基础埋深d≤0.5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建议值:
②-1层细砂fak=120KpaE0=6.0Mpa;
②层卵石fak=320KpaE0=21.0Mpa。
5、场地为非盐渍土,场地土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土的各项实验指标,详见“易溶盐实验报告”,地基土对建筑材料腐蚀的防护,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腐蚀性分级的规定进行防护。
6、刚察地区标准冻结深度2.88m。
场地的冻胀性类别为不冻胀,冻胀等级为Ⅰ级,平均冻胀率(%)η≤1,卵石层不具冻胀性。
7、刚察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属第二组,中硬场地土,场地类别为Ⅱ类,设计特征周期值为0.40s,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0.08;场地对建筑抗震属有利地段,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8、根据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和临近建筑经验,地基无须进行处理,基础形式建议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基础直接座在卵石层上,稳妥可靠。
基坑开挖时应注意处理好基坑与邻近建筑物的关系,并且严格禁止基坑周边大量堆载,以确保坑壁的稳定。
建议采取基坑支护措施,按地区经验提供基坑支护方案设计的有关参数建议值:
杂填土C:
0Kpa;Φ0:
12;γ:
15KN/m3;
卵石C:
0Kpa;Φ0:
30;γ:
20KN/m3;
细砂C:
0Kpa;Φ0:
20;γ:
16KN/m3。
9、如若勘探点布置在建筑物基础影响范围内,施工时应注意对基槽内的人工探井进行处理。
10、基坑开挖后,应通知地勘单位验槽。
第三节外部配套建设条件
一、交通运输
该项目建设有较为便利的交通条件,到周边城镇料场均有公路相通,运输条件优越,可采用汽车运输材料。
二、给排水
1、给水:
设计建筑物的给水可直接接自市政管网;
2、排水:
排水接入新建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三、供电
新增变压器160KVA一台,10KV线路由市政电网接入。
四、采暖
建筑物的采暖热源由县城集中供热接入。
五、通信、通讯
拟建场地电信、网通、联通等通讯网络均已覆盖。
六、建筑材料
1、砂、砾石等材料在当地即有储量;
2、管材、阀门、钢材、水泥等工程所需材料可在当地采购,由公路运输。
第五章建设规模及内容
第一节建设规模
随着看守所规模的增加,预计看押量由本设计的50人适当增大按70人考虑;民警编制人员由现有12人增加到23人;对照公安部看守所建设标准规定,结合功能用房使用面积要求,建筑规模定为3300平方米。
第二节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行政综合楼及附属用房一栋;
2、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一栋;
3、新建监墙326m;
4、新建岗楼4个;
5、监控系统;
6、指挥网络系统;
7、会见管理系统;
8、武警用房维修面积2000㎡;
9、总图工程;
第六章建设方案
第一节建筑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设现代化文明看守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公安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
建设现代化文明看守所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看守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看守建设指明了方向。
看守所是维护社会正义、社会公益的工具。
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改造留所服刑罪犯的机关,担负着确保看守所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改造留所服刑罪犯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看守所的设计质量直接影响看守所职能的发挥。
二、原则
1、项目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并达到城建、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规范和要求;
2、充分发挥设置机构的功能和作用的原则;
3、遵循“节水、节能、节地、节材”的原则,力求在最小建设费用下创造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看守所建筑;
4、工程设计应结合地区特点选择安全合理的结构形式,建筑外形美观大方,突出地区特色,配套工程按规范要求办理。
5、合理使用资金,做到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6、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场地,从而形成使用合理、安全、明、舒适的布局。
第二节建筑设计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5、《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63/617-2007;
8、《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9年版;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10、《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J127-2000
二、总图设计
本项目位于刚察县西大街团结巷北侧,原有看守所院内。
此处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市政设施齐全。
看守所四周虽有新建廉租房,但距离看守所有11米远,并且是单层建筑,可以满足现行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
新建监墙向南6米处设置有“一”字形布置的行政综合楼。
监墙内设置有新建监舍和劳动用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室外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建设内容见总平面布置图。
三、建筑单体设计
总建筑面积为3299.62㎡,其中行政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183.6㎡,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为1116.02㎡。
岗楼4座。
1、行政综合楼及附属用房:
主体四层,框架结构,一层功能为柴油发电机房、变压器室、操作间、民警餐厅、值班室、讯问室、民警值班室、武警值班室、讯问室、A门、B门。
二层功能为淋浴间、业务用房、会议室、办公室;三层功能为图书阅览室、民警监控室、活动室、办公室、业务用房;四层功能为干警备勤宿舍。
2、新建监舍及附属用房:
主体一层,砌体结构。
四、立面设计
在现代看守所建筑设计中,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