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地块车库地坪漆施工合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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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地块车库地坪漆施工合同要点

 

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

 

合同编号:

日期:

年月日

 

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工程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示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工程所有工作(含各车位划线、车位喷号、地面箭头、斑马线、边缘线、人行道小黄线、伸缩缝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验收通过,交付甲方使用。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包移交至甲方物业公司使用等一切工作。

三、合同预算造价及结算原则

1、合同预估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

)。

详见合同附件

(一)

2、工程结算原则:

综合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

(一)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工程量按经甲方、监理确认的实际施工数量,据实结算。

3、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经审核批准后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类签证、甲方书面通知、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可按工程结算原则据实结算。

4、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将工程结算用的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报送甲方审查。

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0日内审查完成并提出审核意见,乙方在收到审核意见后10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乙方延期报审结算的,甲方审核时间顺延,其相应的工程款同时顺延支付。

5、工程安全、质量、工期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乙方按施工面积0.5元/m2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进场施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中40%作为安全保证金,30%作为工期保证金,30%作为质量保证金。

完成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各1/3,其余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扣除因违约扣款的金额后全部退回。

安全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40天内全部退还。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保证金不够扣的情况,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⑴、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⑵、完成总工程量50%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30%工程款。

⑶、本工程完成总工程量100%后,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造价的80%。

⑷、经竣工验收合格完成交付甲方物业公司使用,且结算终审完毕后甲方应在4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

⑸、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合同约定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45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保修期贰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物业公司之日起算。

)。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形象进度后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查同意后40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

如甲方查出发票虚假,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重新提供合法发票。

3、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各期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乙方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4、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乙方在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时,应同时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行使工程质量一票否决,甲方根据《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最终评价意见付款,最终评价意见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详见合同附件(四)

五、工期

1、合同总工期按照甲方要求分期交付使用。

2、本工程开工日期及工作面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以通过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并交付甲方物业公司使用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

甲方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须提前三天告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员前往施工工地。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⑵、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⑶、经甲方确认工作面不具备施工条件。

除以上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可以顺延外,其余工期不予顺延,但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验收时间。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按规定做好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3、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性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

4、材料质量:

⑴、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材料标准要求且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三证”俱全。

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⑵、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河南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

材料进场后甲方及监理与封样样品进行核对并按规定对(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材料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⑷、现场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条例详见合同附件

(二)。

5、本合同签定以后,乙方自然纳入升龙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

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详见合同附件)的监控条文执行,以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的实现。

七、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并达到国家制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指挥,积极与各专业施工队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拒绝其他专业施工。

3、对中间工程和隐蔽工程做检查验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并做好相应的纪录。

4、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未经验收,私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给予¥5000元扣款。

5、乙方施工前必须提供每道工序技术资料以及每平方米用量,监理、甲方进行进度用量控制,乙方每批量材料进场必须准确报量,剩余材料退场必须报备监理、甲方进行确认,乙方所用材料误差必须控制在总量10%以内,对于厚度不足,现场减量超过10%的,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扣款。

6、乙方大面积施工前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确认后,按样板工序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甲方、监理按样板工序的质量、厚度、观感进行工序验收。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现场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和违规施工。

对违反且不听劝告者,从施工队长至违规者扣款200元--1000元。

8、乙方在工地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堆放区、生活区等设施,必须统一在合理的位置搭设、布置,不得杂乱无章,并提前报请甲方批准。

9、乙方需对本专业安全施工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八、工程履约保证与管理

1、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款10%履约保证金(大写:

万元整),其含义为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工期、连续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兑现全部承诺,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物业公司后20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约,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确定履约保证金的赔偿额度。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和临建生活设施区域安全,以防止其员工与其他单位或员工之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暴力等妨碍治安或者犯罪的行为,并对该种行为承担财产损失责任。

4、进度、质量管理条例按合同附件

(二)执行

5、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按合同附件(三)执行

6、乙方承诺单独承担因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验收。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工期顺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超过30日历天,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同时甲方以超过30日历天后的时间按本批次未按期拨付进度款的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给乙方。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他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所押保修金不予退还,所留工程款不予支付,其所造成甲方和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和提交竣工验收的,乙方每延误壹天工期按贰千元/天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擅自更换双方已确认的材料品牌,甲方在责令改正无效(即收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未整改)的情况下不予支付合同价款直至整改完成。

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对乙方擅自更换材料品牌的项目,乙方按擅自更换材料品牌项目工程造价叁倍的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4、在甲方履行合同正常支付工程款前提下,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可以在乙方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并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劳动监察部门监督协助下)。

5、由于乙方施工、管理责任引起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在10天内无法进行整改合格,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延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6、乙方违反国家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7、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8、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工,每日赔偿甲方贰万元损失,停工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应双倍返还,并按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9、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报送项目相关资料的,每延期一天扣款元,延期超过天乙方仍未报送完毕的,乙方同意以甲方及升龙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核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10、合同履行中,对乙方扣款的事项,应由甲方及监理双方共同签字的扣款通知书为准。

11、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除本条约定外,还包括其他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合同附件中关于违规处罚的规定。

十、工程保修

1、保修期为贰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物业公司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施工质量责任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两日内予以修复,乙方若不能按期到达维修,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该费用(该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协议为准)另请他人,保修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2、质量保证期为捌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必须全权负责工程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

十一、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

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

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十二、其它

1、施工中水电计费方法:

由主体施工单位无偿提供用水、用电接口,由甲方按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负责收取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双方应共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在确保不影响工程进度情况下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均承诺不因对合同内容产生争议而对工程停止施工,双方承诺确保工程进度并搁置争议,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协商解决。

3、合同双方若对争议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10%)当日起生效至合同各项内容执行完毕后终止。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以下附件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一)《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综合单价及暂定总造价清单》

合同附件

(二)《进度、质量管理条例》

合同附件(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合同附件(四)《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合同附件(五)施工组织设计(根据不同的设计编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合同附件

(一):

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漆综合单价及暂定总造价清单

序号

工序名称

综合结算单价

(元/m2)

备注

1

补洞、打磨、清洗

针对碱性太大泛碱严重的地面需用草酸稀释中和,冲洗过的地面需充分干燥。

原有的伸缩缝必须保留、接缝口应预先清洁好。

2

满刷封闭底漆一遍

采用环氧底油

3

中涂批铺2-3遍,填补空洞、局部找平着色、且具有坚韧抗压等功能

采用溶剂型环氧中涂

4

面漆半流平工艺,使环氧地坪颜色均匀、美观、耐磨

采用溶剂型环氧地坪漆

5

哑光罩面漆一遍、增强表面强度、耐磨性、保护环氧涂层、且具有光泽度

采用哑光罩光清漆

6

辅助材料

 

7

人工费

 

 

小计

 

8

管理费、利润(10%)

 

9

税金(3.413%)

 

 

合计

 

10

综合结算单价(元/m2)(即优惠价)

无论采用何种颜色

11

合同暂定总造价(万元)

备注:

合同签订前乙方需提供油漆样品并进行封样。

合同附件

(二):

《进度、质量管理条例》

一、工程进度

1.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上报的《月进度计划》及相关的工程配合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现。

2.鉴于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任何进度过慢或者不合规范的赶工措施必将产生质量问题,因此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加快工程进度的要求,改进其施工措施。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后的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乙方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保证按交工日期交工时,甲方可以立即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通知,7天后甲方可终止对乙方的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给其他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

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3.在农忙季节(麦收、秋收、种麦)乙方务必保证连续施工,如果因民工放假造成停工、误工,乙方应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将延误的工期挽回。

4.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及甲方申报,确认后方可顺延。

二、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应具备产品质量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在甲方备案的材料样品要求和资料要求,乙方不符本条款要求或擅自变更材料的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2.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代表工作、工序安排并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和拒绝其他专业施工队进场施工。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地现场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和违规施工。

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乙方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甲方的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和施工问题造成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或返工,并自行承担费用。

工程施工过程乙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施工中,凡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经甲方、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乙方必须认真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将根据情况责成监理单位对乙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乙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6.工程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

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由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资源、工程量等。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交付甲方。

8.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应无条件提交验收和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工程验收不合格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负责工程整改。

三、违反《进度、质量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

1.乙方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

2.需经检查签认的隐蔽工程,未经甲方签认先隐蔽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3.未按规定提交周报、月报和材料(设备)计划清单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4.因乙方管理或质量问题造成主体或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工期延误及损失时,经甲方工程师现场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本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不能代表甲方默认上述事实的存在,扣款处罚仅是对于乙方处于警示作用。

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乙方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合同附件(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根据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生产施工安排。

2.遵守各项规则及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治安防火、防盗、暂住证等各项手续。

3.进场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协调一致,统一指挥。

二.临时设施的管理:

现场生产性的办公设施、仓库、卫生设施等必须按统一标准搭设,生活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人不宜住宿工地,服从总承包方统一管理。

三.现场场地的管理:

1.物料码放:

施工现场配置有序,物料码放规范合理,并有明显标志与界线。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日产日清至集中点。

3.建筑垃圾:

工地设专人日常保洁,必须清扫到垃圾暂存点。

4.施工工作面:

工作面必须及时清理,做到活净料净,工作面清。

场内楼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5.场地排水设施要按标准做到位,平时加强管理,做到排水畅通无积水。

6.必须建立场地的保洁措施及相应制度,如洒水、防尘、专人清扫等。

7.施工现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机具堆放区必须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四.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动力的管理:

1.乙方进场,主要人员必须持有三证。

2.不准带家属及儿童进场。

3.不准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刑事在逃人员。

4.场内严禁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

5.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者必须佩戴胸卡。

五.用水、用电的管理:

1.进场后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电源后的连接,用电设施应按国家安全规定并设置警示标志。

2.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及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定的配电箱、电缆;并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生活区内电线不准私搭乱接,严禁用碘钨灯、电炉做饭。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乱切口接管现象。

5.必须建立用水、用电的规章制度,做好节水、节电宣传。

六.安全生产的管理:

1.进入现场作业区内必须戴安全帽、佩戴胸卡。

2.施工作业区必须用警示带隔开,并有明显提示牌。

七.重大活动及节日管理:

1.应积极配合,统一指挥,服从甲方的安排。

2.必要时停工整理现场。

八.违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

1.工地内随地大小便、随意丢弃建筑和生活垃圾,每发现一处扣罚500元。

2.将家属、儿童带入进施工场地,每发现一次扣罚200元。

3.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刑事在逃人员,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4.在施工场地内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2000元。

5.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者未戴安全帽、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6.规定需持证上岗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本管理条例的扣款处罚不能代表甲方默认上述事实的存在,扣款处罚仅是对于乙方处于警示作用。

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乙方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合同附件(四)

《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

()工程质量评价

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评价时间

评价内容:

□环氧地坪漆使用的主要材料与封样样品是否符合

□环氧地坪漆工程

施工单位自评价: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评价意见: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工程部经理:

工程总监: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最终评价意见:

□通过质量评价、同意按合同付款

□未通过质量评价、不同意按合同付款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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