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核设立变更注销表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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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核设立变更注销表式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住所: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号码、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正面)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兹委托(我单位/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前来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
授权权限如下(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同意”;不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不同意”):
1.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但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内容。
()
2.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字、遗漏和误加的文字。
()
3.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授权修改、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
()
4.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文字表述。
()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办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处)
年月日
注:
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其他投资人由本单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反面)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5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相关说明:
1、第2项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由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
2、第3项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相应的位置。
3、投资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无论保证与否都应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4、投资人应依法慎重选择申请的企业名称,避免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使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造成社会和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6、报社、杂志社、期刊社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报纸、杂志、期刊字词的,应对这些字词使用书名号。
7、本申请书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投资人可采用A4规格纸自行双面复印或从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
8、投资人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修改签字和签名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9、对字迹潦草、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核准受理人员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
10、已核未完成企业登记的名称,投资人发生变化的,应向名称原核准机关重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情况
通知书编号
核准日期
领
取
人
签字
发
放
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登记注册
文件、证件的
归档情况
备注
注:
领取人为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及
产生程序
是否
公务员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第2项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第5项股东为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含工会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为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的,提交该委员会成立的批准文件或其上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资格及负责人的材料。
股东为村经济合作社(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提交该村经济合作社隶属的上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资格及负责人的材料。
以上各项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该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
5、第6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
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6、第7项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不设董事会的,直接由股东聘任经理。
7、第8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第9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中相应的位置。
9、第11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10、第13项经营范围中不需经过前置审批的毋须提交。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
公司章程
4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
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7*
公司经理的任职文件
8*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9*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
1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签字,变更、注销登记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投资人签字。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2、3项后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百分比
(%)
备注
注:
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
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它。
②出资方式填写:
货币、非货币。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及
产生程序
是否公务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案):
年月日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
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执照副本数
打印人
缴纳登记费
缴纳副本费
领
执
照
人
签字
发
执
照
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登记注册
文件、证件的
归档情况
备注
注:
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签字,变更、注销登记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投资人签字。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2、3项后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股东
公司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
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说明:
1、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
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8、第5项未经名称变更预核的毋须提交。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执照副本数
打印人
缴纳登记费
缴纳副本费
领
执
照
人
签字
发
执
照
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登记注册
文件、证件的
归档情况
备注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
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8、第5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人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7、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监事、经理调整的,需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领取)表中相应的位置]。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需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4、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5、第3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提交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
(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4)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增资,提交股东会确认的股权变更协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出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三次,并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且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东会决议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数额;
(2)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3)减资后的公司各股东的股本结构;(4)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6、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7、第6项该说明的主要内容:
(1)公司截止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多少债务;
(2)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未偿还部分是否已落实担保或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3)股东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隐性债务)以减资前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8、第8项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
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8、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9、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公司股东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报刊刊登的至少三次减资公告
6*
股东会决议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
验资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变更经营期限的,应由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
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增加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由公司盖章或签字(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6、第3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
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7、第4项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8、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类型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序号
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
2*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
公司股东会决议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公司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