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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XX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X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0年月

XX公路工程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XX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XX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014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依据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及方式

第四章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4.1工程概况

4.2在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第五章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要点

5.1施工临时用电对环境影响因素

5.2施工用地对生态敏感点影响

5.3施工扬尘对人类影响

5.4路基/桥梁等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5.5路基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5.6路面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5.7桥涵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5.8其它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第六章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环保监理要点

 

第一章总则

为实现保护自然环境、控制污染物的污染源,实现设计文件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确保标段工程的“环境保护”符合国家与当地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环境保护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

工程环保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

 

实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前根据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监理属于施工监理的一部分,因此它的强制性由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来保障。

对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在国家大量的相关法规中都能找到依据,以下列举其中的一部分: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国家标准; 

5、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

 6、项目的环境行动计划;

 7、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9、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内容及方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一)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二)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三)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

(四)工程交工后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五)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及方式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对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其他环保措施的监理。

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常驻工地,对施工活动的环保工作进行动态管理。

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根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情况,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巡视。

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可以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环境监测。

巡视和旁站的情况,均应予以详细记录。

 

第四章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4.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衢江区樟潭街道大路章村,接46省道衢龙公路(与320国道重合段)与浮大公路(在建)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该位置46省道桩号K54+870,路线自北向南沿320国道樟下线,并利用现有铁路桥下穿浙赣铁路及杭长高铁。

之后路线基本沿东港工业园规划线位走向,经横路办事处西垄口村、方家屋基村、贺邵溪村,至西方章村右拐,经胡家村、下墅街村,过清水村后跨过上山溪至清水村上屋基。

之后路线从大洲工业园区和东港经济开发区之间规划预留的线位走廊带穿过,并基本按照规划线位走向,设塔山互通式立体交叉上跨樟大线。

然后路线在大洲镇黄岩堰村左转,至柯城区石室乡荆溪村,沿烂柯山景区外围布线,经红珠坑,至石室砖瓦厂附近,与石安线相交;路线由东向西走向,过上吴村后,设烂柯山互通式立体交叉,上跨石呈线及乌溪江至响村底村,并沿上厅村与响春底村之间的山垄布线至黄家街道寺前村附近,在桩号K23+300左右设巨化互通与巨化支线呈互通式立体交叉。

之后路线继续由东向西沿高新技术产业园外围布线,并紧邻高压走廊,经衢江区廿里镇大胡村、横塘村、青处村、马博吴村后,直至终点都刘村附近接46省道与黄衢南高速衢州南互通连接线,并与46省道衢江公路设廿里互通互通式立体交叉,终点桩号K30+240,该位置46省道桩号K81+270,主线全长30.240公里;

在主线桩号K23+300左右设巨化支线,起点桩号ZK0+000,路线由南向北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道路布设,至花园街道缸窑村,之后路线继续向北,经上祝村、塔坛寺村后,路线沿巨化消防通道(厂前路)右侧拓宽,直至终点与巨化路相交,终点桩号ZK6+115,支线全长6.115公里;

本项目主线以及支线建设里程共计36.355公里。

本项目主线及支线均采用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24.5m。

第一施工标段:

桩号范围主线K0+000~K9+850的路基、桥梁、涵洞等施工,路线长9.850km.。

本标段主要工程为大、中桥100.7m/2座,桥梁上部机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和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小桥26m/1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U台、扩大基础;涵洞805.08m/21道;挖方930461m3填方794417m3

第二施工标段:

桩号范围主线K9+850~K16+400的路基、桥梁、涵洞等施工,路线长6.550km.。

本标段主要工程为大、中桥325.9m/2座,桥梁上部机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和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小桥25m/1座,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U台、扩大基础;涵洞722.24m/17道;挖方763664m3填方603941m3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内容为:

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立交、排水及防护工程、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以及竣工档案编制工作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4.1在施工阶段环保监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按照以下监理要点准备工作:

(一)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

(二)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三)根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编制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四)根据工地情况,配置必需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

(五)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六)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和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七)审查取(弃)土场、采石场的选址,对生态敏感点和取(弃)土场、采石场进行必要的实地踏勘。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便隧,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

(九)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理交底。

(十)对现场试验室放射源弹的处置,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保证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置。

(十一)施工场地和便道附近有敏感保护对象时,对施工车辆作出限速行驶的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十二)对营地、办公区、试验室、材料堆场、拌合场、预制场以及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

施工环境影响及处理方法

第五章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

5. 1施工临时用电对环境的影响因素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施工便道、便桥、码头、取土场、弃土场、生活区、水池、油库、炸药库等建设用地。

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环境的人为干扰。

 5.2施工营地对生态敏感点的影响 

为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的生态影响,基本上应采取避让措施。

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公路施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防止产生人为干扰。

 对于施工营地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开挖面,就有临时防护设施。

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开挖的同时进行复绿,选择的植物类型应当是抗逆性强且多年生的乡土物种,若错过了当年的植物萌发和栽培季节,应在来年进行复绿。

在复绿前的土壤祼露期间,宜采用人工遮挡物对土壤祼露面进行遮盖,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

5.3施工扬尘对人类的影响 

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震动等对村镇、学校和人们的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予以重视。

 

1生活、办公区及试验室潜在环境影响。

  

2临时施工道路的潜在环境影响。

3临时材料堆放场的潜在环境影响。

4拌和场和预制场地潜在环境影响。

 

5取、弃土场对环境的潜在环境影响。

5.4路基、桥涵等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一)土石方开挖 

(1)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

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物的保护。

 

(2)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

 

(3)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

 

(4)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

 

(5)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6)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或在临时土堆周围,以及其他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减慢流速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

 

(二)弃方处理 

(1)在有弃方的路段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弃方的数量、调运方案、弃方位置及堆放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排水系统的布置等相关安排。

 

(2)开挖中挖出的未被利用的剩余材料、清理场地的杂物和废料,以及不适合作路堤填料的材料,不得任意废弃,都应运送至图纸所示的地点堆放。

 

(3)弃方运输过程中应有覆盖,并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将因运输造成的沿线土壤和植被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三)石方爆破 

(1)凡不能采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才可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爆破作业应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确定爆破作业的危险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畜、建筑物和其他公区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失。

 

(2)石方开挖,应充分重视挖方边坡稳定。

 

(3)需要爆破时,如附近有村庄尽可能以挖掘代替爆破,以多点少药代替大剂量炸药爆破,采用延时爆破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和振动。

夜间禁止开山爆破。

 

(四)桥涵工程 

(1)基坑开挖—生态破坏;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噪声;漏油;钻孔作业时排放污水;桩基对河床的破坏;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

 

(3)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件丢弃;进出场运输时机油泄漏和粉尘撒落。

 

(4)工程船舶作业—船舶生活废物;抛、起锚的噪声;主辅机运行时的噪声、有害气体;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五)钢筋工程 

(1)钢筋作业—装卸搬运噪声、扬尘;锈蚀产生锈水;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焊接产生电火花、电弧光;钢筋切断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零星废钢筋等的废弃。

 

(2)钢模板—搬运、搭拆噪声;打磨噪声;脱模剂污染;腐蚀产生锈水。

 

(六)混凝土工程 

水泥混凝土拌和与浇筑—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振捣机振捣噪声;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振捣机维修滴油、配件丢弃;浇筑时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七)支架工程 

钢管支架作业—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振落;搬运噪声;支模架搭拆噪声、扬尘;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零星扣件散落。

 

(八)施工机械 

(1)机械设备作业与维修—漏油污染;废配件丢弃。

  

(2)各类运输车辆—噪声;扬尘;有害气体;漏油。

(3)隧道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

隧道开挖—噪声;扬尘;生态面破坏;废弃物处置;有害气体;弃渣。

 废渣料装卸、运输—噪声;沿路撒落; 3、隧道支护、衬砌—噪声;有害气体、防水排水—噪声;漏油;砂浆外漏;有害气体。

5.5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在路基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对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可能出现的环保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挖除地表土,并将表土搬运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储料堆。

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防护的修筑。

6、弃土弃渣的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水源和灌溉渠道造成污染和淤塞。

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8、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的SS、石油类等环境检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5.6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在路面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尤其是对沥青拌合场选址方案的审批。

要求沥青拌合场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配置除尘设备。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3、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拌合料废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4、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应注意到水源保护问题。

施工中应有重点地对沥青洒布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防止沥青污染。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5.7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桥涵工程环保监理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相关措施

桥梁施工应充分了解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当地的气候及周边环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表11.3一l。

(2)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围堰、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

 

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漏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5)需要围堰施工时,因事先取得当地水利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施工。

在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

 

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色度、SS、石油类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3).基础工程施工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 

明挖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核对地质水文资料,若得知基础地基下有涌泉、流沙、溶涌等地质情况时,施工单位应考虑有关准备措施。

   

  

(1)围堰 

围堰施工应考虑流速增大河床集中冲刷、通航及导流的影响,并应清除围堰的材料。

①明确围堰用的土袋、板桩或套箱的数量,对围堰材料进行编号,保证施工前后数量一致,避免遗留在水体中,阻碍行洪或航运。

 

②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有序。

废弃的包装材料应每日清理收集。

 

③施工结束后,废弃的材料应及时运送至弃渣场。

 

(2)基坑开挖 

(2.1)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如沉井法施工,减少作业面和影响面。

 

(2.2)保护地表水体,开挖的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应暂时堆放在距离水体较远的地带,防止冲刷或塌落进入水体。

 

(2.3)基坑开挖出的土壤、泥炭、岩石等,应集中后运送至弃渣场,其中对于湿度较大的泥炭或底泥,应先运至低畦地进行自然吹干,待吹干后再行运输;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底泥和泥炭等,经自然吹干后也可运至需要的单位进行土壤育肥。

(2.4)旱桥桥墩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周边用临时设施拦阻,待桥墩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剩余部分可用于附近低洼地的整平,多余土石方一律运弃土(渣)场。

 

(2.5)旱桥施工中只允许砍伐墩、台永久施工部分的植被,桥跨范围的植被不得砍伐、清除,尽可能保留桥跨部分的原生植被,减少桥梁墩、台施工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

 

2.钻孔灌注桩基础   

  

(1)泥浆制作准备     

①在现场选择或开挖一低畦地作泥浆沉淀池,用于储存将来使用后废弃的泥浆。

泥浆池应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

 

②当现场没有可以利用的低畦地时,应自行挖掘或砌筑泥浆池。

③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破坏当地环境。

 

(2)钻孔施工 

①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上清水排放,减小悬浮固体的排放量。

大型桥梁通常利用钢护筒作泥浆贮备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

     

②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吹干舌,运往弃渣场,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淤塞河道。

 

③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取平台施工。

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生环境,影响行洪。

 

④应对施工机械及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⑤挖孔桩施工时,应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类型,挖孔时,应注意施工安全,挖孔工人必须有安全装备,提取土渣的机具要经常检查,井口围护应离地面20—30cm,防止土、石、杂物落入孔内伤人,如孔内二氧化碳等含量超过o.3%,或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 (3)混凝土浇灌施工  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

 3.沉入桩 

沉人桩一般用于特大桥梁的水中部分,沉桩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船只和打桩帆槭的油料泄漏、废油处理以及噪声影响。

应严格进行机械保养、严禁将废油、施工垃撮等随意抛入水体。

 4.沉井基础 

沉井施工前,应对沉井要通过的地面及沉井底面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对河流的洪汛、凌汛、河床冲刷、通航、漂流物等进行调查。

制定施工方案,对于不被水淹没的岸滩或位于浅水区的岸滩,可就地整平夯实,作沉井或水中填土筑岛制作沉井,筑岛材料应用透水性好、易于压实的砂土或碎石,并在临水面形成一定的坡度,使岛体坡面、坡脚不被冲刷。

浮式沉井应随时观测由于沉井下沉的阻水和压缩流水断面引起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冲刷。

沉井正常下沉除土,应由船船运走到指定堆放地点,不得卸至井外占用河道。

采用吸泥吹砂等方法下沉时,吸出的泥浆应进行过滤、沉淀,不得直接排人河流中。

施工结束后沉井井体应予拆除(或离出承台部分)。

    沉井封底混凝土施工的环境保护可参照钻孔灌注桩。

  

 5.桥梁下部构造 

(1)需要围堰施工的,应事先取得当地水利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才能施工。

在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

混凝土浇筑时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混凝土散落人周边水体。

(2)护岸开挖时,应按照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两栖动物生境的受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程度。

   

(3)桥梁墩台修筑完毕,及时清除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堆积物,并将施工中产生的废浆、弃土和废弃物及时运至弃土场,恢复河道畅通。

   

 (4). 混凝土搅拌、运输和养护    

(1)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振捣、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可以参考采取:

    

①采用商品混凝土,密罐车运输;  

 ②场界设置临时隔声维护;

③作业时间避开下风向100m内人群密集的地段等。

   

  

(2)混凝土搅拌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

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处理后循环使用。

 

(3)混凝土搅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人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

(6)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色度、SS、石油类等检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5.8其他工程环境保护监理

1、在各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确保环保措施是满足工程要求的。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3、监理工程师应对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检,特别注意取、弃土场的排水、挡土措施。

在对取、弃土场生态恢复(植树绿化)阶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旁站监理。

4、在特殊生态保护地区,监理工程师应禁止施工单位将施工废弃料弃置在野地,并随时巡视检查执行效果。

5、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关注扬尘、悬浮物(SS)、噪声环境检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监测。

6、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环境监测,复核环保措施的成效。

其他工程包括:

排水工程、挡土墙、防护及其他砌筑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取、弃土场的环境保护等。

六、交(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

(一)交工环境保护初步验收

环境保护初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1、工程完工,环保资料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初验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查初验申请。

3、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4、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环保初验会议,监理工程师主持,对施工单位执行环境保护合同条款与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与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审查环保遗留问题整改措施和计划,讨论决定是否通过初验。

会后,由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环境保护初验报告。

(二)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的要点

1、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施工单位对整改计划进行调整。

2、监理工程师检查已实施的环保达标工程和环保工程,对交工验收后发生的环保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或工程修复。

3、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环保施工资料。

(三)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在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阶段,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主要内容有:

(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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