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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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第六课参与政治生活第二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能初步认识到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依宪治国,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能力目标】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知识目标】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对国家性质、根本制度的规定及我国宪法的构成。
教学重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难点
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教学学法
布置学生课前准备小品表演和角色模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运用先学后教的方法,让学生对宪法有大致了解,然后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共同探究,用对比的方法认识宪法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学会从不同方面全面看问题。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活动目的
备注
导入新课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下图是我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
(多媒体呈现)
设疑:
法制宣传日为什么以宣传宪法为主题?
小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看图,思考问题:
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为什么是学习宣传宪法?
问题导入新课,集中学生注意力,引起探究的兴趣。
预先对宪法有一些认识。
知识点拨
活动一:
了解宪法的内容及构成
师生对话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79页“保障人权”材料。
设疑:
1.宪法规定的是什么问题?
2.宪法的内容有哪些?
多媒体展示,了解一些有关宪法的知识:
1.建国以来我国颁布了几部宪法?
2.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3.其构成是怎样的?
看材料。
阅读课本相关知识,思考并回答问题:
1.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
2.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
看材料。
明确问题:
四部宪法;
1982年宪法;由序言和四章构成。
让学生认识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是不同的,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问题,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知识点拨
活动二:
认识宪法的重要作用
角色模拟
体验宪法
小品表演:
按照教材第78页的法律家族聚会,组织学生现场模拟表演。
(课前准备要充分,角色、材料可超出课本)
问题:
(1)小品中四部法律都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体现了什么道理?
(2)小品中宪法说: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我相冲突,否则格杀勿论!
”这体现了什么道理?
(3)通过观看小品,你认为谁才是真正的“法律盟主”?
为什么?
(4)从小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宪法与普通法律是什么关系?
小结:
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模拟表演“五法争位”,体会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
引导学生对宪法和普通法律有大概的了解。
在角色模拟的过程中加深体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起下文。
知识点拨
活动三:
探究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的不同
师生对话
填表后小结:
内容
法律效力
制定和修改
宪法
最根本
最高
更为严格
普通
法律
某一方面
不得违宪
严格
对本课时内容从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总结,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和能力
认真阅读教材第81页相关链接,讨论明确宪法与普通法律制定和修改方面的不同。
认识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知识点拨
活动四:
探究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角色模拟
师:
为了隆重纪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周年,马鞍山市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在街头进行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在这之前,马鞍山市电视台记者围绕这一话题进行了街头采访。
角色模拟:
学生模拟记者进行街头采访,与某市民的对话。
综合探究:
(1)假如你是那位记者,听了市民的回答,你得到什么启示?
(2)如果让你给市民介绍宪法的相关知识,你认为应该重点讲哪些内容?
(3)结合生活,谈谈我们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
两位学生角色模拟,其他学生认真领会、思考。
通过探究活动,认识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课堂小结
猜谜语:
“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
”(打一法律名称)
猜谜语,巩固新知。
提升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板书设计
教学附例
活动一:
我国先后颁布的四部宪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
被称为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以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
被称为七八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活动二:
小品表演——“五法争位”
旁白:
2012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此,法律家族的成员们欢聚一堂,举行了一次隆重的聚会。
忽然,一场激烈的争论展开了,原来是某些法律成员在争“法律盟主”的位子呢!
掌握我们生死大权的刑法第一个出场。
刑法:
各位,瞧见没,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是最严厉的法律。
我掌管犯罪和刑罚。
所以说,这个法律盟主之位非我莫属!
旁白:
民法驾到!
民法:
去!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公民之间由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发的纠纷都由我来管,我才是真正的法律盟主。
旁白:
环境保护法也来了。
教育法:
别吵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关系子孙后代,涉及千家万户,和广大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觉得我应该当这个法律盟主。
旁白: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来凑热闹。
未成年人保护法:
吵什么吵,不要吵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我主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认为我才适合当盟主。
旁白:
这时,宪法闪亮登场。
宪法:
各位法律同胞们稍安勿躁,你们都不要吵了!
你们看看各自法律条文的第一条就知道了。
刑法、民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让我看看你的!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
各位同胞们,你们都明白了吧,你们再厉害,也只是管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事情。
而我规定的是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我相抵触。
否则,格杀勿论!
(走到中间)所以,我才是坐上法律盟主之位的不二人选!
而你们都只是我的子民!
好了,既然大家都知道了各自的分工和职能,那么我们就要恪守职责,行使好各自的职能。
活动四:
角色模拟——街头采访
记者:
大家好!
我是马鞍山市电视台特约记者XXX。
大家知道,2012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
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那我们马鞍山的市民朋友们对宪法了解多少呢?
你好,请问你知道宪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吗?
市民: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记者:
你对宪法的内容了解吗?
市民:
了解的不是很多。
记者:
你觉得宪法和咱们老百姓的生活密切吗?
市民:
肯定很密切。
具体不太清楚。
执笔:
唐红芳单位:
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