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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和3号尾矿库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项目单位: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安徽诚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0日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和3号

尾矿库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项目名称: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号和3号尾矿库复垦项目

项目单位: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铜山市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

编写时间:

2013年8月10日

附件:

·项目预算表

附图: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土地复垦工程地形图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土地复垦破坏预测分析图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土地复垦规划图

·项目单体图

1前言

1.1编制背景及过程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

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占压、工程施工等造成了土地资源的破坏及生态环境的恶化。

据统计,我国由于生产建设造成坡坏的土地复垦率不到10%,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土地复垦率已达到50%以上,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

为了及时地对破坏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建设区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法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于2006年9月30号下发了国土资发[2006]225号文: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准、核准投资项目时,严把土地复垦关,使国家和地方各项土地管理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的低山丘陵地内。

工程建设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由于是特殊的尾矿砂堆存场地,因此不可避免的破坏土地资源和当地的生态环境,而如何把被破坏的土地,通过土地复垦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并恢复和改善项目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向着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是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必要性所在。

2013年8月,受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负责该项目所占用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等国家、安徽省地方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区自然环境概况,依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写的内容和格式,编制《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书要遵循“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要求,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并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努力实现“边建设、边复垦、边受益”,坚持“谁破坏、谁复垦、谁优先使用”的复垦原则。

并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首先收集复垦区及周边自然地类、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项目基本情况等与土地复垦有关的资料;其次进行了野外调研,实地调查复垦区土壤、水文、水资源、土地利用、土地损毁等情况;然后对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复垦专家级相关权益人进行公众调查,在听取他们对土地复垦利用方向的意愿以及对复垦标准与措施的意见之后拟定初步方案,对初步拟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费用保障、复垦目标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

最后依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完善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细化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费用、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最终编制了《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复垦方案报告书》。

1.2复垦方案摘要

1.2.1服务年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精神,以及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选原矿18万吨,年产生尾矿12万立方米。

通过现场踏勘和勘测地形图可知,已有的2号尾矿库,只能保障排放尾矿1年时间,就需要闭库;3号尾矿库,根据3号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库容9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72万立方米,就需要闭库,因此,该项目使用年限4.16年,复垦时间1年,项目服务年限为7.16年,即2013年8月-2020年7月。

该项目将采用尾矿库边使用边复垦的原则,进行复垦,保护土地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

1.2.2面积说明

本项目尾矿库面积13.2390公顷(2号和3号库),其中,已破坏土地面积6.9321公顷(2号库),拟破坏土地面积6.3069公顷(3号库)。

项目压占13.2390公顷。

破坏土地地类及面积为:

采矿用地面积6.9321公顷,有林地4.0838公顷,坑塘面积2.2231公顷。

各破坏场地及面积为:

尾矿库13.0774公顷、堆土区0.0700公顷、配套电房等设施0.0916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3.1474公顷。

1.2.3土地损毁情况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选18万吨铜铁矿项目,在2005年立项、批复,2006年建设投产,目前1号库已经闭库,2号库也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的需要,因此,需要建设3号库。

本次尾矿库复垦项目目标主要是2号库和3号库,复垦面积13.2390公顷,其中,已破坏土地面积6.9321公顷(2号库),拟破坏土地面积6.3069公顷(3号库)。

项目压占面积13.2390公顷。

破坏土地包括尾矿库,堆土区和电房等配套设施。

主要破坏损毁类型为压占破坏。

1.2.4土地复垦目标

依据项目区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项目最终破坏土地总面积为13.2390公顷,其中压占13.2390公顷。

破坏土地地类及面积为:

采矿用地面积6.9321公顷,有林地4.0838公顷,坑塘面积2.2231公顷。

拟复垦土地的地类面积详见表1-1。

表1-1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土地复垦统计表

单位:

公顷

名称

已破坏地类面积

拟破坏地类面积

拟复垦地类面积

有林地

有林地

坑塘

尾矿库

6.7705

4.0838

2.2231

13.0774

堆土区

0.0700

0.0700

配套设施

0.0916

合计

6.9321

4.0838

2.2231

13.1474

1.2.5土地复垦投资情况

方案动态总投资为120.07万元,亩均投资6046元。

估算静态总投资为120.07万元。

2总则

2.1编制目的

编写《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目的是提出尾矿库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预算和计划等,并将其落到实处。

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也为业主开展土地复垦提供技术支撑。

2.2编制原则

1)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修建砌体工程,及时植树种草等措施,做到在生产建设的开始就尽量减小破坏的范围。

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在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结合库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库区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库区的生产活动和复垦工作的关系,确保复垦工作的开展。

3)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根据库区内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其中能复垦为耕地的优先复垦为耕地。

2.3编制依据

2.3.1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

6)《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1995年);

7)《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分类》(2007年);

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

9)《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2月)。

2.3.2政策文件

1)《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2)《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及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3)《关于转发国土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10号);

2.3.3技术规程、规范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二调规程);

5)《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6)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10年);

7)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安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

8)《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规程建设标准》(试行);

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6部分:

建设项目)(TD/T1031.6-2011);

10)《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

通则)(TD/T1031.1-2011)。

2.3.4相关资料

1)《青水县向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2)3号尾矿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4主要计量单位

1)面积:

平方米

2)长度:

厘米、米、公里

3)体积:

立方米、万立方米

4)产量:

吨、公斤

5)单价:

万元/公顷、元/吨、元/立方米、元/日、元/台班

6)金额:

元、万元

3项目概况

3.1项目简介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年处理矿石18万吨,年排尾砂12万立方米,年生产期为300天。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为五等库,尾矿库内建有排水斜槽和截洪沟。

该工程位于铜山市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库区下游直距250m处为铜南公路,交通便利。

下游无大型居民区,周边没有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及重要工程;避开了地质结构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库区下部没有可供开采价值的矿床。

项目名称: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

项目位置:

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

项目法人单位: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规模及性质:

2号和3号尾矿库复垦项目占地13.2390公顷,是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的尾矿排放库。

隶属关系:

隶属于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选18万吨铜铁矿项目。

3.1.1尾矿库现状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向山镇高岭村境内,经现场踏勘,尾矿库址位于选矿厂南侧—东北—西南走向的山洼内,库区范围地形标高在+56m~+185m,相对高差约130m。

尾矿坝南向约250米与铜南公路相通,交通极为便利。

现状尾矿坝为粘性土坝,依据实测地形图,尾矿坝现状坝顶标高分别为2号坝体坝顶标高+74.70m、坝底标高+59.00m,坝高15.7m,坝顶宽3m坝体内坡坡比约1:

2.0,外坡坡比为1:

2.5;3号库坝体坝顶标高+86.00m、坝底标高+57.00m,坝高29.0m,坝顶宽4m,坝体内坡坡比约1:

2.0,外坡坡比为1:

2.75。

两库坝脚设5m高块石排渗棱体。

现状尾矿库库内未设置排洪设施。

尾矿库下游为一水塘,库址临近下游未有居民分布。

现场踏勘表明,该库现状坝体不存在漏水、漏沙现象,坝面平整。

尾矿库库区周边未发现有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根据类似工程经验,在针对尾矿库工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可以保证尾矿库的运行安全。

3.1.2尾矿坝建设状况

该项目尾矿库拟采用粘性土对原有坝体进行整治,整治后的2号和3号尾矿库坝体分别为2号坝体坝顶标高+74.70m、坝底标高+59.00m,坝高15.7m,坝顶宽3m坝体内坡坡比约1:

2.0,外坡坡比为1:

2.5;3号库坝体坝顶标高+86.00m、坝底标高+57.00m,坝高29.0m,坝顶宽4m,坝体内坡坡比约1:

2.0,外坡坡比为1:

2.75。

两库坝脚设5m高块石排渗棱体。

尾矿库北侧水塘改造为回水池,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库内尾水经溢流井—涵管通至库旁水塘澄清后泵送选矿厂。

回水池池内布设涵管进行排洪。

3.2自然地理条件与社会经济概况

3.2.1地理位置

向山镇位于皖南山区腹地,距离青水县城8公里,紧邻中国铜都——铜陵,距铜山市46公里,320省道、216省道贯穿境内,318、205国道邻境而过,交通便捷。

青水县向山镇区位图

3.2.2库区地形、地貌

本县在大地构造上属于扬子台坳的沿江拱断褶带,长期以来受下降运动控制;沉积了寒武系至中三跌统,厚逾万米的滨海或浅相沉积。

经过长期地质内、外营力的作用和数度沧桑巨变,形成目前青水地貌景观和山川大势。

本县地处皖南山区与沿江平原的过渡地带,西部边缘以低山、丘陵地貌组合为主,中部以丘陵、台地和平原地貌结构占主导地位,东部则以圩区平原和洼地平原为主。

低山海拔多为400-500米,其中大向山海拔558米,丘陵海拔为100-250米。

向山镇位于青水县西北部,全镇大部分属丘岗平原地形。

尾矿库库址位于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境内,青山山麓缓坡丘陵地上,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库址北侧为1号尾矿库,西侧为2号尾矿库,3号尾矿库库址临近下游,下游为一水塘,250m外为铜南公路。

3.2.3气候气象

向山自然条件优越,地处皖南丘陵与平原圩区交接地带,属于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光照充足,雨热同季。

全镇平均气温15.8"C,年平均日照时间1935.4小时,日照率约为43.7%,年平均无霜期236天,年平均降水量1402.6毫米。

历年平均湿度为82%。

3.2.4区域地质条件

本区位于扬子准地台下扬子台坳沿江拱断褶带,地层属扬子地层区下扬子分区贵池地层小区。

地层除缺失中下泥盆系和下石炭系外,自志留系至第四系均有出露。

区域皱褶由北西向南东主要为舒家店背斜、新屋里复向斜、戴公山背斜,主要断裂与构造线一致的北东向走向断裂及北西向斜切断裂。

岩浆活动强烈,主要为燕山期产物分布面积广,由北西向南东,由中~中酸性演化等系列,即辉石闪长岩→石英二长闪长岩→花岗闪长岩变化。

库区内除第四系外,地表出露为二叠系下统栖霞组(P1q)。

二叠系下统栖霞组(P1q):

底部碎屑岩段:

灰黄色粉砂质、深灰色泥质页岩夹黑色含炭质岩。

厚约0~6米,与下伏地层假整合接触。

下部臭灰岩段:

灰黑色厚~巨厚层生物碎屑灰岩、含沥青质,有较多的珊瑚及腕足类化石碎片,本段厚60.10米。

中部灰岩段:

下部深灰色含燧石结核及条带灰岩,中上部灰~深灰色中厚~厚层灰岩,含腕足类及蜓类化石,顶部黑色燧石层夹透镜状灰岩。

岩石大多已蚀变为大理岩,且方解石脉发育,多呈脉状、网格状分布,局部为团块状。

本段后厚约100米。

上部硅质灰岩段:

灰~深灰色,薄~中厚层状,局部厚层状。

夹条带状硅质层,裂隙发育额,岩性坚硬,厚约30米。

第四系(Q):

主要为灰黄~黄褐色粘土、亚粘土。

大多夹有碎石,碎石成分为灰岩、大理岩、粉砂岩、花岗闪长斑岩等,大小不一,一般0.5~50cm.厚度变化较大,为0~40米,一般为5~10米,部整合于各地层之上。

地质构造

褶皱:

矿区位于铜陵与青水交界地带的戴公山背斜北东端之西北翼,矿区内地层为一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东65~75°,倾向北北西,倾角35~70°,有缓坡状起伏。

断裂:

矿区内断裂构造不甚发育,未见大的断裂构造形迹,但控矿构造仍为北东向的构造,以及岩浆侵入于二叠系下统栖霞组层位,受构造叠加运动的影响,富集成矿。

3.2.5地震状况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青水县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特征周期为0.35g。

3.2.6水文与水文地质

本县在大地构造上属下扬子台坳的沿江拱断褶带,长期以来受下降运动控制;沉积了寒武系至中三迭统,厚逾万米的滨海或浅相沉积。

经过长期地质内、外营力的作用和数度沧桑巨变,形成目前青水地貌景观和山川大势。

尾矿库库区位于山坡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地表水体主要为一些零星分布的小水塘,无大的水体。

二叠系下统栖霞组灰岩为主要含水层,含岩溶裂隙水。

地下水补给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及地表水体,大气降水量为控制本区地下水动态的主要因素。

库区地下水由高向低处流动,部分地下水滞留于含水地层之中。

3.2.7土地权属

项目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高岭村集体所有,没有权属纠纷。

3.2.8社会经济概况

项目区位于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全村总人口3060人,人均耕地面积0.87亩,低于国家平均人均耕地。

高岭村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

2009年,村民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打工所得,村民人均收入为7100元左右。

3.2.9土地利用现状

1、土地利用结构

年选18万吨铜铁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2.0005公顷,项目所在地地类主要为采矿用地,并有部分坑塘用地和林地。

占地隶属于青水县向山镇高岭村。

2、土地权属状况

2号和3号尾矿库复垦项目区内共占有土地13.2390公顷,整个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争议。

3.3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选厂年处理矿石18万吨,年排尾砂12万立方米。

通过泵、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废水流至库区后端,澄清后,通过排水设施流至坝外集水池,循环使用。

尾矿砂不含有害元素,磁选不加化学药剂,因此尾矿废水即使通过山体向四周渗漏对环境也无影响。

4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4.1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

4.1.1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该尾矿库建设主要是为了配套服务年选18万吨铜铁矿项目而建设的尾矿排放保存库。

根据项目的详细规划,对该尾矿库建设项目的破坏方式主要为坝埂和配套设施建设压占和尾矿排放压占,根据项目的规划预测,最终全部压占原有土地,对原土地的有机质以及原地表坡度都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土地的破坏程度为轻度及中度破坏。

建设初期,由于尾矿库坝埂建设将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同时对土地造成占用破坏。

生产期间,矿石在选矿工业区处理后将尾矿运至尾矿库对土地压占破坏。

4.1.2已损毁土地现状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选18万吨铜铁矿项目,在2005年立项、批复,2006年建设投产。

目前该选矿厂已有2座尾矿库(1#尾矿库和2#尾矿库),其中1#尾矿库已经闭库,2#尾矿库剩余库容也只有1年时间就达到有效库容设计标准。

2号尾矿库占地面积6.9321公顷,已全部损毁压占,主要修建尾矿库坝体、堆图区和电房等配套设施,其中坝体不再复垦范围内。

4.1.3拟损毁土地预测

根据2号尾矿库有效库容,已无法满足项目单位生产需要,必须建设3号尾矿库,根据选矿建设项目需要,排放尾矿。

由于尾矿库配套设施已经建设完成,3号库尾矿对土地主要为压占破坏,面积6.30695公顷(不含坝体压占面积)。

4.1.4土地破坏程度分析

由于建设项目类型不同,从而导致土地破坏的形式也不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可确定土地破坏类型为压占。

在对破坏土地进行分析时,要根据破坏区域功能及破坏方式的不同划分评价单元。

区域的评价单元划分详见表4-1。

表4-1土地复垦区评价单元划分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公顷)

破坏形式

原土地利用类型

1

尾矿库

13.0774

压占

采矿用地、有林地和坑塘

2

堆土区

0.0700

压占

采矿用地

3

配套设施

0.0916

压占

采矿用地

合计

13.2390

-

-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对土地的破坏方式主要为压占破坏,但不同评价单元对土地的破坏不尽相同,故对其破坏程度应分别进行分析。

复垦项目区压占破坏的区域为尾矿库、堆土区、配套房屋设施。

在进行压占破坏土地破坏程度分析时,选择以下几个个因子,进行破坏程度的分析。

根据各因素的权重A与得分值B,相乘计算破坏程度综合得分值C。

C值在80-100分轻度破坏,在50-80分为中度破坏,小于50分的为重度破坏,轻度破坏地表直接适合植被生长,中度破坏和重度破坏则不适合。

压占地破坏程度评价因子及等级标准表4-2。

表4-2压占地破坏程度评价因素及等级标准表

名称

评价因子

权重A

评价等级(分值B)

轻度破坏

(80-100)

中度破坏

(50-80)

重度破坏

(0-50)

地表

变化

压占面积

0.24

<10公顷

10-100公顷

>100公顷

排土高度

0.03

<10米

10-30米

>30米

压占物性质

砾石含量

0.19

<10%

10%-30%

>30%

有机质含量下降

0.14

<15%

15%-65%

>65%

土壤污染

0.19

轻度

一般

有毒

PH值

0.13

6.5-7.5

4-6.5、7.5-8.5

<4、>8.5

稳定性

地表稳定性

0.23

很稳定

稳定

不稳定

根据现场调查及预测分析,各评价单元破坏土地情况见表4-3。

 

表4-3各评价单元(压占破坏)破坏状况表

项目名称

面积

(公顷)

排土

高度

砾石

含量

有机质

含量下降

土壤

污染

PH值

地表稳定性

得分

尾矿库

13.0774

10-30米

10%-30%

15%-65%

一般

6.5-7.5

稳定

68

堆土区

0.0700

<10m

<10%

15%-65%

轻度

6.5-7.5

稳定

84

配套房屋设施

0.0916

<10m

<10%

<15%

一般

6.5-7.5

很稳定

75

根据土地破坏状况,结合破坏程度评价因素及等级标准,通过差值法对各评价单元的评价因子进行打分,将各评价因子的得分值与权重相乘得到各评价单元破坏程度的综合分值。

通过计算得出堆土区分值大于80分,破坏程度为轻度破坏、尾矿库和配套设施分值小于80分,大于50分,破坏程度为中度破坏。

各评价单元的破坏程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堆土区、尾矿库和配套设施。

复垦区破坏程度情况汇总见下表4-4。

表4-4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土地破坏程度表

名称

面积(公顷)

破坏类型

破坏程度

备注

堆土区

0.0700

压占

轻度

已破坏

配套设施

0.0916

压占

中度

已破坏

2号尾矿库

6.7705

压占

中度

已破坏

3号尾矿库

6.3069

压占

中度

拟破坏

小计

13.2390

-

-

-

4.1.5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确定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占地面积为13.2390公顷,依据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结果,确定复垦区及复垦责任范围为13.2390公顷,为堆土区、尾矿库和配套设施,具体位置详见损毁预测分析图。

4.2复垦区土地利用状况

4.2.1土地利用类型

青水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复垦项目复垦区面积为13.2390公顷,复垦责任范围为13.2390公顷,为堆土区、尾矿库和配套设施,占用采矿用地面积6.9321公顷,有林地4.0838公顷,坑塘面积2.2231公顷,详见表4-5。

表4-5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复垦前

比例(%)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面积(公顷)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4.0838

30.8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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