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及消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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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及消防
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引用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四、职责
1、消防工作由生产科、安全监察科负责共同实施。
2、安监科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力生产设备的消防技术管理工作。
五、管理内容与方法
1、经理是全公司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其防火责任制见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第2.01条款的第
(1)—(8)点规定。
2、安监科负责行使对全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设施、器材的具体布置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设备设施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其防火责任制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第2.0.2条款规定。
3、公司服务部做好物资仓库、油库、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的防火工作。
4、消防组织系统
⑴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由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
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⑵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
消防队员由本公司职工担任,消防队人员组成人数、活动、演习按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2.0.7条款规定执行。
具体人员科室的由办公室提出,基层单位由其单位提出,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批准。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
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0.1、5.0.2、5.0.3、5.0.4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
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
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
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6.3、9.2,第8部分,7.3—7.6,第4部分,9.1、9.4、9.5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
c、各种消防设备,除救火外,严禁动用,要保持消防器材的干净,不损坏。
;
d、仓库内严禁吸烟,仓库外严禁乱扔烟头;并设置“严禁吸烟”标牌。
e、每辆车上至少要配备一只灭火器。
7、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督和验收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公司防火、防爆工程施工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
⑵消防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
⑶对基建、技改工程的消防设施验收按公司《基建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投产管理规定》执行。
⑷防火重点部位和动火管理按《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第3部分各条款规定执行。
8、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的消防责任及其实施细则见本公司《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9、消防培训教育管理
⑴安监科、宣教科利用板报、专刊、宣传栏会同工会对全公司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⑵安监科、宣教科会同人事劳资科每年举办2期消防培训班。
10、技术资料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建立全公司防火器材的台账。
⑵安监科应有消防设施及公司现场平台布置图,布置图上应标出灭火装置的型号、数量。
⑶安监科应有完整的全公司现场灭火器材技术资料。
过期及作废的资料应消除,以免误用。
11、逐步创造条件建立消防工作微机管理,实现防火微机远程现场监控管理。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安监科提出并归口管理、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不尽之处执行有关规定、规程。
第二章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引言
为规范本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简称治保)管理,保证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治保管理工作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三、引用标准
公安部、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
四、职责
治保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实施。
五、管理内容与方法
1、公司建立公司治保领导小组、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组、班(组)治保员的三级治保网。
⑴公司治保领导小组
a、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政工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
b、治保领导小组职责
Ⅰ负责提出治保、消防工作的目标。
Ⅱ每半年召开一次治保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行政办公室汇报,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况,提出治理、防范的方案,部署今后的工作。
Ⅲ充分发挥行政办公室履行治保职责,支持其查处本公司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安全。
Ⅳ负责表彰和奖励治保先进集体和个人。
c、行政办公室为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
行政办公室负责向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提出治保的计划、方法和措施,经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后,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⑵各所、站治保工作小组
a、各单位正职任组长,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
b、各所、站治保领导工作组职责
Ⅰ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治保领导小组部署的治保、消防工作。
Ⅱ每年进行一次对职工普法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发现职工有违法行为预兆除做好思想教育外,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或公司领导汇报。
Ⅲ要处理好职工内部发生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四无”,即:
无职工犯罪、无案件、无火灾、无治安灾害事故。
c、班(组)治保员(兼职),由班(组)长指定。
班(组)治保员职责:
Ⅰ认真管理好本班组治保工作,宣传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
Ⅱ管好本班组的设备、器材和其他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窃。
2、治保管理的原则
⑴坚持防范和教育为主的原则
⑵采取综合治理的原则
3、治保管理措施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治保管理法规和本公司的治保规章制度。
⑵开展“四防”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⑶做好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
⑷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犯罪活动。
⑸组织内外联防。
4、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治保工作计划,报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5、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下列治保管理制度。
⑴要害部位
⑵门卫
⑶公司办公大楼
⑷调度控制室
⑸变电站
⑹用电营业所
⑺输变电设施
⑻财务现金票证
⑼临时工与外包工
⑽暂住人口
报公司治保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6、落实治保工作责任。
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及其实施见附件1。
7、行政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治保工作,了解和收集治保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及公司治保领导小组。
8、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写治保、年终工作总结,报公司治保委员会。
六、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公司《经营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并归口管理,负责解释,不尽之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章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是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是切实做好供电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第二条供电企业的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关系着企业的发生和经济效益。
是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条维护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创造良好、安定的环境,保障改革和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必须纳入企业目标管理。
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
实行与工作、生产同时布置、考核,谁主管,谁负责。
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执行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本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保障企业内部的正常秩序。
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经理是本企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管理职能部门、科、室的主要行政领导人,为该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人,但可以由行政副职、分管生产副职分管日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个人。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七条经理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治安、保卫、消防条例、命令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规定。
2、统一领导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督促下属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加强治安、保卫、消防管理。
组织制定和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制度。
完善防范措施。
3、部署全公司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审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决定将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通过实施。
4、按分工原则,向各分管副经理下达治安、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近期要求,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有关副经理主管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
5、定期召开治安、保卫、消防工作会议,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人员的奖惩。
6、主持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发生火灾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力求降低损失。
第八条副经理职责
1、分管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副经理责任
⑴主持本公司治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分析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形势、督促各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公司所属人员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
⑶领导各管理部门、所、站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人员思想、业务、装备建设,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技术培训,制定灭火预案。
⑷组织和督促行政办公室查破各种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的措施。
⑸负责审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规划和经费开支计划,总结治安、消防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处罚违章行为。
2、其他副经理职责
⑴负责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产工作过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⑶检查各管理部门和所、站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排除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门、所、站现金、票证、重要物资、机密资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⑸落实周、月安全检查活动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全公司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负责督促会议室、职工文化娱乐室(场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状况。
3、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
4、维护好公共秩序,在组织集体活动、集会时,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职责
1、行政办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指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局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遵纪守法教育,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内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强对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和治保小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协助安监科搞好消防技术培训。
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切实掌握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协同司法机关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和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犯进行监督考察。
6、侦破内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抢救和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认真贯彻宣传《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查破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案件。
8、配合公司调解委员会调处民间纠纷,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案件。
9、严格户口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员的管理。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事审查工作,认真贯彻《保密法》,协同有关部门对窃密、泄密事件进行追查处理。
11、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按时报告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各科室、工区、服务部领导职责
1、具体负责实施经理、分管副经理关于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指示、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所有人员遵纪守法,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有可能铤而走险实施犯罪行为的人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防毒、防盗、防火、防爆“四防”工作,管理维护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良好状况,落实每周一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防隐患,确保安全。
4、发生案件,应及时报案,并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行政事务部查破。
发生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少损失,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处理善后工作,不推诿塞责,不隐瞒事故真相。
5、管理好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机动车辆,做到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
6、具体职责
⑴安全监察科负责全公司生产、运行、设备、人身安全保护的监督、监察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处理、寄送和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管理部门检查各种缺陷的整改、协助主管副经理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件》的有关工作。
⑵档案室应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防火、保密工作。
⑶生产技术科负责运行设备(含退役设备)、图纸资料、技术成果的管理,参加全公司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参加《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贯彻的有关工作。
⑷物资供应单位必须对油库、仓库和材料场要健全治安、防火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仓库防火管理条例》贯彻的有关工作。
⑸财务科负责全公司现金、有价票证的提领、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储备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从银行提领大宗款项必须二人以上办理,必要时派专车和保卫人员保护,坚持对经济合同金额支付中复核制度。
实施各种财务监督。
⑹公司督查组负责监督全公司正确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的实施,查处经济案件,保障国家、集体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完善审计和纪检监察制度,防止发生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事件和经济案件。
⑺工程建设组负责基建,工程施工队和工地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督促施工队加强对民工的管理,工地材料要派专人看守,严禁乱搭工棚,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在签订工程经济合同时,同时签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队伍进场时必须到行政事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⑻行政办公室负责宿舍、食堂、木工房和公司行政生活设施环境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所属人员和临时工、民工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各种物资、材料的管理和防火、防盗工作。
⑼人事劳资科、安全监察科、宣教科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对培训学员的安全管理,维护好教学场所秩序、爱护教学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⑽汽车管理部门负责所辖汽车的使用和保养,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治安、保卫、消防交通规则安全教育工作,每车配备好一个灭火器材,汽车库内严禁存在放汽油等易燃物品,完善使用汽车、油料和汽车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⑾调度管理定必须认真做好调度、通讯、远动、微机等安全工作,加强无线电设备的管理,落实防火,保密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⑿各所、站必须加强对雷管、炸药、射钉枪的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和制度、禁止私自存放,防止丢失、被盗,各班组的备用材料及工具仓库,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⒀用电管理科,必须完善财经制度,各营业收费点储备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期,当天收市当天存银行,不得拿回家私自保管。
⒁支部必须领导全体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玉林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班、组长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2、对所属人员的经常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对违法乱纪律行为的人,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3、坚持班组日检查和每周安全日活动,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发生案件,应立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配合查破,发生火灾及其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领导查处。
第十三条门卫值班职责
1、携带物品出门时认真检查,凭放行条放行,检查询问时要讲究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2、严格执行门卫、巡逻班制度,勤巡逻、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3、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捉拿,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职工治安、消防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
2、坚持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户口申报手续,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爱护公共财物,切实管理好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家物品(材料、工具、用具等),同时管理好个人财物,防止丢失或被盗。
4、搞好内外团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消除隔阂。
5、管理教育好自己的家属和子女遵纪守法,对孩子的错误行为不袒护,不歧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