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智慧城市暨智慧阜南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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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智慧城市暨智慧阜南建设项目
浙商大档〔2010〕8号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
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经修订,现予以
印发,请遵照执行。
0—0年一月六日
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
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教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
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省管干部,其档案送交省委组织部管理;
(二)在编的和离退休干部、教师、职工的档案,由学校
(三)干部辞职、自动离职、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其档案转至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四)干部出国不归、失踪,其档案由本校保管;
(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指定有关人员分别
保管。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为:
(一)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学校积累档案材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五)
务指导;
(七)
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转递、统计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等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
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要求:
(一)有关部门应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归档
范围》,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积累反映教职工德、能、勤、绩、
廉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二)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
个月内,由兼职档案员按要求将材料送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扣留归档材料。
档案馆专职人员应经常与材料形成部门保持联系,主动收集归档材料。
办理移交手续时,应填写归档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般应有本人的签字。
特殊情况
(三)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
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
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发现档案材料不符
合归档要求时,应及时通知材料形成部门补送或补办有关手续;
(四)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
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
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视情况予以处理。
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归档材料,须统一使用16开型或国际标准A4型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留2—2.5厘米装订边。
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要求:
档案馆要在原有的保管条件基础上,逐步改善保管设施和库房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
要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发挥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一)严格保管制度,切实做好档案登记、安全检查、年度核对、整洁卫生等工作。
(二)定期检查档案状况,对破损、字迹消退的档案及时修复、摘抄。
(三)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
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对违犯《中华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阅干部人事档案,须派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单》,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单位查阅我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介绍信,并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校有关部门需查阅处级以上人员的档案,须经组
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
查阅其他人员的档案,须经所属的党总支负责人(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
(三)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复印本人成绩者,须经人事处同意和凭有关报考表复制;
(四)查阅档案时,档案馆专职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确
认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并做好登记工作。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五)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要说明理由,经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
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如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归还时,须向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
外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注意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回家,不准让无关人员和本人翻阅;
(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摘抄档案内容,严禁在档案上涂改、划圈。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八条档案的转递过程:
(一)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局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
寄或交本人自带;
处应及时发出《档案转递通知单》
(二)干部、教师、职工因工作调动、入学、辞退,人事
,档案馆要及时将档案转出;
三)新进校人员的档案,由人事处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发现缺少重要档案材料,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补齐。
收到档案后,要尽快转给档案馆建档。
档案未转入学校的,要迅速催取;
(四)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校内部门之间的档案转递,必须严格手续,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五)新任省委管理干部的档案材料,应填写《新任省委管理干部档案报送单》,由校分管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及时转递给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归档;调离人员未转出的档案材料,要迅速转出;对查无下落的无头档案材料,凡有保存价值的,要移交给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浙商大档〔2005〕296号)同时废止。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
归档部门:
组织部
序号
归档内容
1
履历、自传材料:
干部履历表、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自传材料
2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
3
考察、鉴定、考核材料:
干部考察、鉴定材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包括推荐表)
4
培训学习材料:
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考核、结业登记表等
5
政审材料:
上级批复、审查结论、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各类政审表
6
入党材料:
入党志愿书、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材料
7
奖励材料:
校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奖励、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等
8
考试聘用干部中形成的材料:
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
9
任免材料:
干部任免审批表
10
代表、委员材料:
党代会的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
11
出国(境)材料:
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归档部门:
人事处
序号
归档内容
1
职工履历、自传材料:
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自传材料
2
教职工考核材料:
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
在职职工学历学习、进修、培训中形成的材料:
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党校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学历证明书、授予学位的材料,党校学历证明,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由人事处审批的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考核、结业登记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等
4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
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疋申请表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
5
更改(认定)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材料:
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6
奖励材料:
由人事处组织申报的校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奖励、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7
工资、待遇材料:
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呈报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8
录用、聘用职工中形成的材料: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录用体检表,聘用合同书,职工续聘、解聘、辞职材料
9
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登记的材料等
10
出国(境)材料:
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11
其他材料:
退(离)休人员登记表,高级专家延退审批表
归档部门:
纪检办公室
序号
归档内容
1
涉纪涉法材料:
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
处分材料:
党员免予处分、撤销处分材料
归档部门:
监察审计处
序号
归档内容
1
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离任审计报
告
2
监察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等
归档部门:
统战部
序号
归档内容
1
民主党派材料:
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2
参加政协委员会、人代会、民主党派代表会议中形成的材料:
委员当
选通知书或证明材料,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
归档部门:
工会
序号
归档内容
1
参加教代会、工代会代表会议中形成的材料:
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
2
奖励材料:
获校级以上的“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获省级以上的工会活动先进个人登记表
3
其它材料:
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归档部门:
团委
序号
归档内容
1
入团材料:
教工入团志愿书
2
奖励材料:
省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
归档部门:
教务处
序号
归档内容
1
奖励材料:
获校级以上的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材料,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表彰材料
归档部门:
科研处
序号
归档内容
1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创造发明、重大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2
奖励材料:
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表彰材料
归档部门:
研究生部
序号
归档内容
1
任职资格材料:
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材料
归档部门:
总务处
序号
归档内容
1
健康检查材料:
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