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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

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

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1.3控制依据:

《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

程监理规范》(建设部2000版)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1.4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公司工程管理部。

1.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监理资格审查

2.1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审查:

计划合同科应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

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数量、资格证书是否与监理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是否具备资格、工作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等。

在核对无误后,再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登记在《监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上》。

3.现场监理的管理

3.1工程管理科应加强对监理现场的管理。

3.1督促监理单位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发布《监理配合要求》,向承建

商明确现场管理规定和程序。

3.2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由监理监督承建商根据审

核意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配合设计部催促设计院完善设计图纸,解决设计问题。

3.3督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监督监理单位

对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对有关质量问题的跟踪解决措施。

3.4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

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监理

架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总平面布置图等。

4.监理的文件管理监督

4.1《监理月报》。

工程科应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所

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审核意见表》。

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部平时巡视所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工程科核实。

4.2监理例会或其它专题会议:

工程科应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

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

必要时,工程科也可以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

各会议应注意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予以保存,所有的会议纪要必须经工程科审核通过,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纪要内容。

4.3工程科要监督监理的其他质量记录和质量文件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对不合

格工程质量发不合格报告和整改通知等质量文件,并监督监理在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与文件的封闭。

4.4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参加并签署的

各种中间隐蔽验收、各种质量保证表格等,工程科有责任在签署之前予以核查。

5.对监理的协调管理

5.1监理与承建商的关系协调:

在施工单位刚进场时,工程科应首先与之取

得联系,并将其介绍给监理单位。

由监理单位向其发放有关配合监理管理的配合要求,在施工过程之中,当承建商与监理单位发生由其自身不能解决的矛盾时,工程科有责任及时发现并给予妥善解决。

5.2承建商之间的协调:

各承建商之间的相互进度配合、成品与半成品的相

互保护等易发生矛盾的地方,原则上由监理单位负责解决。

但当矛盾较大时,工程科也有责任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从中给予协调解决。

工程科可以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来协调各承建商之间、承建商与监理之间以及工程部与监理之间的关系。

具体可参照工程例会指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对于每次协调的结果,应形成例会纪要并发给各相关单位。

另外,工程科也可以通过书面文件的形式来协调上述单位之间或与上述单位之间的关系。

6.签证和验收管理

6.1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报审的进度款、签证、变更等的审核工作。

6.2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工程初验。

工程初验后督

促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由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协助整个竣工资料验收工作。

6.3监督监理单位在项目试车验收阶段配合建设单位进行试车验收,在保

修阶段留置足够的人员人,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和提交报告。

7.对监理的月度考核

7.1依据《XXX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考核细则》每月对监理方进行考核。

7.22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对单项目实行月度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每

月考核一次,项目结束后取累计平均分。

7.3每月由工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部门人员对监理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

结果3日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由项目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复议结果为最终定论,任何人不得改变。

7.4考核结果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与监理费用实行经济挂钩。

XXX公司

附件:

1.《XXX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考核细则》

2.《工程项目监理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件1

XXX公司投资项目工程监理考核细则

一、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1.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存在问题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每发现一次,扣0.5分。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没有进行签认,每次扣0.5分。

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若工程项目开工后检查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批意见,每次扣0.5分。

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

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若工程项目开工后检查没有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确认,每次扣0.5分。

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工程项目中,没有对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进行审查签认,经检查发现一次,扣0.2分。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内容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没有进行检查签认,每次扣0.5分。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应该认真仔细,如出现明显差错(报送成果与实际误差大),每发现一次扣0.4分。

认真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当发现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没有或无效时,不应承认(签认)其成果,若故意隐瞒签认,发现一次扣0.5分。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未签发开工报告而允许开工的,每次扣0.2分;具备开工条件,拖延签发的,每拖延一天扣0.1分。

二、工程质量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

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发现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而没有监理的签认,每次扣0.5分。

调整补充或变动会增加业主投资费用时,必须报业主审批,否则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

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对开工的工程项目,没有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并签认,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

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

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并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监理没有组织专题论证并审定签认的,检查发现一次扣0.2分。

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没有进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复验不认真,出现与实际有较大不符时,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式进行抽检。

检查没有进行质量证明资料审核,每次扣0.5分;检查没有进行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式进行抽检,每次扣0.5分。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没有严格执行,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6.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定期检查并有记录,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的,发现一次扣0.2分。

7.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没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应该安排旁站监理的,没有进行旁站,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未认真执行此条的,每检查发现一次,扣0.5分。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未进行签认,每发现一项,扣0.2分。

10.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

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未及时下达监理通知,每次扣0.2分,没有认真检查整改结果的,每次扣0.1分。

11.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未及时下达停工令,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质量损失,视情况扣2~10分。

不及时履行工程复工报审,每次扣0.5分。

12.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上面各项为认真做到,每次每项扣0.2分。

三、安全控制

1.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措施。

未认真审核签署意见,每项目扣0.5分。

2.及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章施工。

未能及时制止违章施工,经发现一次扣0.2分,造成事故,扣1分。

3.加强监理,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

所监理项目未达到安全目标,扣2分。

四、工程造价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

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未按上述程序执行,每次扣0.5分。

未及时完成,拖延一天,扣0.1分。

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

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未按上述程序执行,每次扣0.5分。

未及时完成,拖延一天,扣0.1分。

3.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

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未执行此项。

每次扣0.2分。

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

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5.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签证。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

提供证据。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监理规范第6.5节的规定进行处理。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9.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

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未认真执行此项,每次扣0.5分。

五、工程进度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未认真执行上述各项项,每次扣0.2分。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未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每次扣0.2分。

当进度滞后时,

没有书面纠偏措施,每次扣0.5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未认真执行本项,每次扣0.2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未认真执行本项,每次扣1分。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未认真执行本项,每次扣0.2分。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上述各项,未认真做到,每次扣0.5分。

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上述各项,未认真做到,每次扣0.5分。

3.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未认真做到,每次扣0.5分。

4.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未认真做到,每次扣0.5分。

5.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未认真做到,每次扣0.5分。

七、工程设备监理及监造

1.监理单位应依据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设备监理工作的需要并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未配备和职责不明确扣0.5分。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设计文件对拟采购的设备的各项要求技术说明和有关的标准。

对监理的工程设备技术文件不了解、不掌握,扣0.5分。

3.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组织或参加市场调查并

应协助建设单位选择设备供应单位。

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招标。

不配合及不协助,扣0.5分。

4.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设备制造

单位按合同规定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并做好有关记录。

不认真参与并履行职责,每次扣0.2分。

5.应建设单位要求参与设备监造工作。

不参与,每次扣0.5分。

八、工程综合管理

1.在施工现场建立了项目监理机构

1)机构人员包括:

①总监理工程师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

③监理员

④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根据项目要求,上述人员配备缺一项,扣0.5分。

2)监理人员应该具备的资质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④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人员资质不具备,每一项目职位扣0.2分,并责成更换具备资质人员。

3)执行有关要求

①大型项目(500万元以上)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

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②小型项目(500万元以下)或临时性项目,监理单位应在接到监理委托书

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③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

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④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不执行上述要求,每次扣1分。

2.项目监理部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组织机构图,岗位职责上墙。

没有组织机构图,扣0.5分。

岗位职责不上墙,扣0.5分。

3.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应该完整,以下各项,缺1项,扣0.1分。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若不执行,每次扣1分。

4.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缺一项扣0.2分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

善。

不及时完善扣0.2分。

5.工地例会

1)必须有所有监理项目的工地例会安排计划,没有计划,扣1分。

2)必须按时组织召开工地例会,无故不召开,每次扣0.5分。

无故拖延,每次

扣0.2分。

3)及时发放工地例会纪要,不发放,扣0.5分,延期发放,扣0.2分。

6.监理资料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纪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记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25)索赔文件资料

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以上资料须及时提供,每月或定期应提供的,没有按时提供每次每项扣0.2分。

项目结束后在审计和竣工验收前应提供的,不及时提供,每项扣0.5分。

附件2

工程项目监理管理考核评分表

注:

具体考核办法及内容详见《工程监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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