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及防范措施综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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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及防范措施综合
中铁十二局渝黔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四工区
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二局集团渝黔铁路土建5标项目经理部第四工区危险源管理。
3重大危险源定义及范围
3.1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2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范围
3.2.1基坑开挖工程
⑴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⑵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⑴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翻模工程。
⑵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⑶承重支撑体系:
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2.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⑴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⑵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3.2.4脚手架工程
⑴搭设高度24m(桥梁工程16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⑵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⑶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⑷吊篮脚手架工程。
⑸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⑹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3.2.5拆除、爆破工程
⑴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⑵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3.2.6铁路营业线工程
⑴上跨、下穿主要干线的桥涵(管)工程。
⑵繁忙干线、干线及枢纽站改造专项工程。
⑶临近营业线大型吊装、安装工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
⑷临近营业线降水、注浆、打桩、开挖等影响路基稳定的工程
3.2.7隧道工程
⑴洞口边仰坡施工
⑵隧道支护施工
⑶隧道衬砌施工
⑷通风与防尘施工
⑸出渣与运输施工
⑹瓦斯监测、检测
⑺洞内防排水施工
3.2.8其它
⑴的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⑵隧道、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3重大危险源分级原则
重大危险源根据所处环境分为营业线及非营业线两类。
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造成后果的影响程度,分为一级重大危险源(极高度风险)、二级重大危险源(高度风险)、三级重大危险源(中度风险)三个等级。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号”的原则,同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以减少高度风险工程、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的发生。
4危险源管理
重大危险源由工区安质科归口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
由下属架子队进行现场管理。
4.1工区职责
⑴工区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主体,应对承担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分析,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范围对高风险工点进行辨识,提出重大危险源的类别及等级,经工区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审核、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重大危险源管理需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⑵工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由工区总工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
4.2具体管理内容
⑴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建立管理台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和要求等)。
⑵施工前应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安全专项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对专项方案的实施和过程监控。
经审查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是现场施工的唯一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因特殊原因必须对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需按原程序重新报审。
⑶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帐。
4.3管理程序
在开工前应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初步进行分类、分级,经项目总工、安全总监审查、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批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辨识。
确定重大危险源分类、分级及包保负责人,分别建立管理台帐,按职责分工,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实行干部安全包保制度,危险源关键工序应实行跟班作业制度。
4.4危险源公示
工区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人。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4.5危险源检查制度
工区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施工现场以工点为单位设置检查登记本,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工区主管领导对重大危险源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关键性工序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应现场盯控。
工区主要领导对重大危险源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关键性工序主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应现场跟班作业。
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结果须在检查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5危险源等级划分及管理要求
5.1危险源登记划分
重大危险源按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造成后果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一级重大危险源:
因建设施工可能导致安全生产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引起铁路交通一般B及以上事故的。
二级重大危险源:
因建设施工可能导致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或引起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
因建设施工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或引起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的。
5.2危险源评定方法
具体评定方法采用LEC半定量评价法。
危险等级D=L×E×C
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见表5.2.1)
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见表5.2.2)
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见表5.2.3)
D为危险性分值;(见表5.2.4)
D值越大,说明该项目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防范措施,以减小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表5.2.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随时可能发生
6
偶然发生
3
可能性极小
1
完全意外
表5.2.2人员或行车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1
每月一次暴露
表5.2.3发生事故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以上或铁路交通较大事故以上
40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或铁路交通一般A、B类事故
15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或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
3
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或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表5.2.4重大危险源等级的判定(D)
分数值
L×E×C(重大危险源等级)
320以上
一级重大危险源
70~320
二级重大危险源
70以下
三级重大危险源
6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
6.1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高处作业。
2、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贫血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5、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精力要集中,严禁打闹。
6、遇有暴雨雪、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露天高处作业。
7、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足的照明。
8、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9、上下交叉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物范围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11、高处作业物品堆放离作业面边沿不应小于1米,高度不得超过1米。
作业面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1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及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3、高处作业平台上的霜、雪、泥等要及时清除。
14、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
15、搭设的临时爬梯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16、高处作业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0kV以下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米。
17、高处作业下方应设专人警戒。
1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6.2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所有涉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领取雷管和炸药由专人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和签字,领用人员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领取人不得穿钉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3、夜间领用时,应使用防爆灯或防爆安全灯,禁止使用电灯或明火照明。
4、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
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5、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箱内装运。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
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破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7、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8、用汽车运输时,车箱应整洁,不得放有铁器,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人力装卸每人每次运输不超过25千克。
9、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汽、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
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米以上。
10、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11、当班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及时退库,严禁私自收藏。
12、施工现场临时小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仓库必须设在隐蔽、安全的地方,且应有专人看管。
13、装药前,必须检查药包直径与孔径是否匹配。
装填向下炮孔的药卷时,必须清除0.7m范围内的杂物和可能掉入药孔的石块;装填药卷时用炮棍将药卷小心送入孔中。
装填向上炮孔的药卷时,要避免药卷滑落下来;装散药时,必须在孔口设置镀锌或铝制漏斗。
14、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15、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距离工作面30米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米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16、采用电雷管起爆时,首先检查工作面的电源,若杂散电流达到30mA以上时,禁止装炮。
应检测电爆网络的总电阻,实测电阻与计算电阻误差应控制在10%以内。
起爆前应仔细检查连接线与药包、药包与炮孔之间的连接情况。
炮区内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17、进行爆破时,人员及施工设备应撤至安全地点,无法撤离的施工设施、设备,应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18、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人员必须为原装药人员;炮孔外有传爆线的重新连线进行引爆;炸药为不防水炸药的可灌水处理;为防水炸药的可在距离炮孔60cm附近重新钻孔装药引爆;严禁在残孔上打钻。
19、在隧洞爆破中,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或5倍洞径距离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20、在洞室爆破中,当洞室群几个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应有专人指挥,确保起爆人员的安全和相邻炮区的安全准爆。
洞室爆破后,应及时撬掉危石。
21、爆破器材销毁前,要编写申请报告,报告要送本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爆破工作的领导和上级后勤部门审核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销毁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并由有经验的爆破员进行操作。
22、爆破器材用爆破法或燃烧法销毁时,应选择远离住房、交通道路、仓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地点,并划定警戒线和设掩蔽所。
23、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经批准后进行销毁。
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6.3模板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一、模板加工
1、用于加工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钢度和密封性,保证不漏浆,木材不得有腐朽、劈裂情况。
2、模板尺寸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支撑材料应有足够的数量,保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钢筋不移位,模板不变形。
二、模板运输
1、搬运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路线,以保证行人和材料顺利通行。
2、吊运过程中,模板必须系牢后升降,保证重心平稳,上面严禁站人,下面禁止有人停留或穿行。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高处狭窄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4、搬运模板,应放在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在架子上放料要均匀摆开,不能超过负荷,保证架子安全。
5、在多工种作业时要注意自己和他人安全。
三、模板安装
1、支模应按工序进行,必须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措施,防止倾覆伤人。
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钢模板应边安装边校正,校正时不得用铁锤猛敲或撬棍硬撬。
2、现场工具和连接件应放在工具袋(套)中,上下传递用绳子系牢吊送,不得投掷。
安装钢模板的电动工具,应采用低压电源,110V以上的照明和动力电线不得直接勾挂或支架在钢模上。
3、起吊模板前,必须检查模板结构是否牢固可靠,附近不得有电线和气焊管线,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4、禁止在悬吊式模板和高空独木上行走,禁止在模板拉杆和支撑上攀登。
5、大模板安装就位以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装置,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联,并同避雷网接通,防止伤人。
所有模板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涂刷脱模剂。
6、特殊结构和受力较大的承重模板,应编制单项施工方案,拟定安全操作措施,考虑支拆方便。
7、滑动模板的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按施工设计安装,四周应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设置避雷装置;操作平台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对称,严禁超载;操作平台上的洞孔应有标志明显的活动盖板;滑升过程中要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移位;必须严格遵守设计规定的滑升速度与脱模时间,防止混凝土表面坍塌导致滑模平台倒塌。
8、钢模台车上的各层工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四周应设挡板,上下爬梯应有扶手,垂直爬梯应加设护圈,在有坡度的轨道上使用时,台车应配置灵敏、可靠的制动装置,防止失控,台车行走前应将轨道上及近旁的障碍物清除,行车时应有人监护,防止人员受伤,防止电源线被压断。
四、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模,拆模时必须戴安全帽,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事先吊好,要有技术人员指导工作。
2、模板的拆除,应按拆模程序进行,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除非承重模板,后拆除承重模板。
拆除时不能硬撬硬砸,不能采用大面积同时撬落和拉倒的方法,应分段分层从一端退拆,统一指挥。
3、高层拆运模板时,应系安全带,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防止失稳坠落。
拆下的模板应用溜槽或绳系运下。
禁止向下投掷。
拆模板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区,两头应派专人看守,指挥过路行人。
4、拆除模板时,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敲拆底模。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理干净,并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6、滑动模板和钢模台车的拆除必须制定拆除方案,专人负责执行。
6.4基坑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基坑监测
1、主要监测内容为周边坡顶位移、周围建筑等周边建构筑物的变形。
2、周边20米范围内、建筑物均应设置沉降观测点每个项目不少于
2个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
3、基坑监测预警值为:
a、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大于开挖深度的1/200水平位移连续3天
不小于2㎜/d且不能收敛
b、地面沉降达30mm
c、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以便调整设计及施工方案确保基坑及周边环
境的安全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为防止土质滑坡应尽可能减轻场地上的集中荷载同时不得在雨天施工。
如果一旦发现土方滑坡及围护结构水平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坑内堆土、砂袋等方法解决。
并报告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及时反馈有关监测结果以便及时调整方案。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并确保能保证安全施工时方可继续施工。
土方开挖的注意点
1、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埋设物、地下阻碍物及运输道
路情况将施工区域的障碍物拆除、清理。
先用白灰粉撒出各栋基础的外界线采用反铲挖掘机挖掘。
2、为防止超挖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
坡边界预留30-50CM厚覆盖土层等待基础施工时用人工开挖和修坡。
并应特别注意机械挖土时不能碰撞管桩防止损坏管桩。
3、挖土时注意检查坑底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4、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不小于5M。
5、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通知勘察和设计部门进行验槽以便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
6.5施工用电安全防范措施
1、各种电动机、器具的外壳及设备基座必须接地或接零,并经常保持良好可靠。
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安设在碰不着的处所,或设安全围栏和警告标志。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4、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5、各种电动机具必须设置单一开关,禁止一闸多用,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地面相隔时,应有保护性接地,遇有临时性停电或停工时,必须拉闸断电。
6、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电气开关要统一规划布置,禁止乱拉乱接,在未辩明线路上有无人员工作前,不得将断开的闸刀合上。
7、高压电线必须距离地面7m以上,工地低压电线不准放在地上,不准拴在金属物上。
人工移动高压电缆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具,地面高压电缆应拴挂或注明“高压危险”字牌,所有电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包好,防止漏电伤人。
8、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表一人体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表
电压(kV)
距离(m)
6以下
0.35
10~35
0.6
44
0.9
60~110
1.5
9、不得在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0、大型机械移动时必须与高压架空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二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最小安
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11、砼浇筑仓号等地方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2、电焊机、电振动器、电钻、照明灯等用电必须统一由值班电工负责接线,其他工作人员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13、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6、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6.6大型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安全防范措施
1、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
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
2、拆装前检查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等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3、严禁非装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其区域需有明显安全标志予以隔离,严禁立体作业。
4、在整个施工作业中,作业面施工人员之间通讯畅通,指挥人员指挥信号正确明了。
5、在大型起重机械装拆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装拆过程记录,全过程控制装拆施工的安全措施。
6、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反复校核,确保方案安全可靠。
7、吊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起重机操作规定进行,严禁超负荷起吊;吊装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吊物吊臂下严禁站人。
8、起吊用吊耳焊缝应严格检查,吊具使用之前认真保养并检查无缺陷后方可使用。
9、高处作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搭投安装平台,由专职安全员检查通过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绳。
10、使用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距工作场地应有足够距离(10m以上),施工场地应有消防设备。
11、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必要时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做一些拼装工作。
不得在大风和雨雪天进行。
12、安装与拆除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13、在进行逐件组装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14、在拆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15、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16、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17、在安装拆除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
并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8、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
19、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施工作业风速不大于4级风。
20、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紧固。
21、起重机轨道两端限位器未装设前,应设夹轨器,以防起重机自行滑脱。
严禁未装夹轨器而使用起重机。
22、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
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23、塔式起重机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