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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展煤制天然气的经验和启示

近年来,中国东部城市雾霾污染日益恶化,老百姓要求改善环境和保护健康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2013年,中国政府以治理东部城市雾霾为理由,大幅放行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审批,并公开鼓励煤制天然气的投资。

然而,煤制合成天然气在全世界都是一种使用经验极少、成熟度低的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包括水资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三废污染和煤炭上游开采破坏等。

庆华和大唐的两个“示范项目”甚至在投产数月之内就因严重故障而被迫停工检修,并有伤亡事故发生。

中国煤制气的支持者在宣传该技术时,往往以美国大平原项目的经验为例。

然而,中国的媒体与产业界对于美国发展大平原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历史经验存在诸多误解。

我们希望通过详细回顾该项目的发展历程,以及美国发展煤制气的政策历史,来为当下中国煤制气的监管提供有力的借鉴。

一、煤制油气的发展历程简介

全世界煤制油气的技术最早起源于德国。

早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就开发了鲁奇(Lurgi)煤炭气化工艺。

由于德国缺乏油气资源,希特勒为了发动侵略战争,不惜代价全力支持大规模生产煤制油,以满足纳粹德国机械化部队的燃料需求。

在侵华战争期间,日本也在其本土及其占领的满州地区研究煤制油气的工艺。

虽然在实验室的研究有些成果,但是在规模化量产方面均以失败收场。

西方国家煤制油气的研发,大多是归到合成燃料(syntheticfuels)项目下,合成燃料的研发以煤制油气为主要内容,也包含了页岩油的提炼。

世界上(中国以外)到目前为止规模化生产煤制油气的案例只有三个,一是纳粹德国的煤制油,二是南非的煤制油,三是美国的大平原煤制气。

煤制油与煤制气的技术有很多相关的地方,不容易分开来谈。

南非的煤制油技术是沿袭纳粹德国的煤制油技术发展而来,美国大平原煤制气的鲁奇气化炉则是由南非引进。

因此这三个项目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南非的煤制油发展历程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南非安格罗瓦尔(Anglovaal)公司就试图从德国鲁尔化学(Ruhrchemie)公司引进煤制油技术,并与德国鲁奇(Lurgi)公司签订了技术授权协议。

但是实际的技术引进工作随二战爆发而暂停。

二战结束后,德国鲁尔化学公司的煤制油技术专利大多被英美等国掠夺或没收,安格罗瓦尔公司因此转向南非政府寻求援助。

在安格罗瓦尔公司的鼓吹推动下,南非政府于1947年立法推动煤制油的发展。

1950年9月,南非政府决定成立国营的沙索(Sasol)公司进行煤制油的开发工作,自此南非的煤制油研发转向完全由政府主导。

沙索公司同时从美国与德国引进了煤制油技术,他们选定了德国战后由鲁尔化学公司与鲁奇公司合作研发的Arge固定床(fixedbed)气化炉工艺,并同时从美国凯洛格(Kellogg)公司引进其流化床(fluidizedbed)气化炉技术。

南非专家经评估认为德国的技术经过充分的量产验证,比较值得信服,而美国的技术则在实验室中显现较优越的性能,但是缺乏实际量产的经验。

因此两种技术路线各有利弊。

沙索公司在引进凯洛格公司的气化炉后,进行实际操作时遇到了许多技术上的问题,气化炉温度难以控制、容易过热,催化剂易受污染毒化而失效。

这些问题经过反复试验仍无法解决,凯洛格公司最终不得不放弃沙索公司支付的技术授权金。

在凯洛格公司退出后,沙索公司并未放弃这项未引进成功的流化床技术,而是继续研究改进,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发出了自有产权的Synthol工艺。

沙索一号煤制油厂于1955年开始生产,同时采用鲁奇工艺与Synthol工艺。

生产初期大小问题不断,但是南非政府不计亏损坚定支持。

沙索一号厂不断累积经验、研究改进的历程长达二十年,直到1976年,沙索公司才累积了足够的经验与信心,决定开始兴建沙索二号厂。

同样地,沙索公司也是在二号厂运转多年后的1982年才兴建三号厂。

长期谨慎的研发改进而不贸然投资,可以说是沙索公司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南非政府的强力支持也是沙索公司能成功的重要因素。

还有就是因为南非是发展中国家,对于环保的要求不如欧美严格,所以高污染的煤制油产业比较容易为社会所接受。

南非政府对煤制油强有力的支持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当时的南非政府因实行种族隔离政策而遭受许多国家的贸易制裁,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买原油十分困难。

南非自身的煤炭资源十分丰富,但是缺乏石油,因此南非政府大力支持煤制油,发展出了在全世界独树一帜的煤制油产业。

南非政府除了长达数十年不计亏损地坚定支持沙索公司发展煤制油,还直接进行市场干预以保障煤制油的销售。

南非政府与所有的南非石油公司都达成了协议,这些公司必须关闭其部分的炼油产能,转而买下沙索公司产量的91%来供应南非的石油市场。

在20世纪70年代,南非政府除了以汽油税的收入补贴沙索公司的运营费用外,还对煤制油的价格进行了补贴。

在当时南非的政治与经济体制下,政府严格控制所有的石油产业,因此煤制油即便没有商业竞争力也能生存。

美国的煤制油气研发历程

受到纳粹德国的启发,二战胜利后美国开始对煤制油气进行小规模的研发。

从1944年到1952年之间,在美国内政部矿业局(BureauofMines,DepartmentofInterior)的主导下,美国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煤制油气的研发与示范项目。

此期间美国煤制油气的研发历程,可以说是一部政府内部部门利益的斗争史。

矿业局代表煤炭业的利益,为了争取更多的预算,压低煤制油成本的估算,宣称煤制汽油的成本已经低于当时汽油的批发价。

国家石油委员会(NationalPetroleumCouncil)则代表石油业的利益,因而评估煤制油不具市场竞争力,认为煤制油气的研发是在浪费预算。

同样是1951年的评估,矿业局估算的煤制汽油每加仑成本为11美分,国家石油委员会则评估煤制汽油每加仑成本为41美分(当时美国汽油批发价每加仑约12美分)。

1953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就职后,采取较为保守的财政政策,由于煤制油气的经济可行性饱受争议,因此在1953年全面停止了煤制油气的研发。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国际原油的实际价格(通货膨胀调整后)大致保持了长期稳定下跌的趋势,许多原本使用煤炭的产业逐渐改用石油,造成了煤炭业的萧条,许多产煤州的国会议员不断在美国国会推动各项振兴煤炭产业的方案。

在国会议员的推动下,美国内政部矿业局于1960年成立了煤炭研究办公室(OfficeofCoalResearch),进行煤炭转化(煤化工)的相关研究。

此期间的煤制油气研究充满了政治分肥(pork-barrelpolitics)的特色。

各个产煤州的议员们主要目的在于争取联邦政府加大在本州的经费开支,以增加就业并提升经济,至于煤制油气技术能否有效发展并不是太关心,因此出现了很多政治挂帅、外行领导内行的示范项目。

国会对于煤制油气示范项目的讨论重点主要在于补贴金额的高低与项目地点的选择,议员们都希望经费开支多多益善,而项目地点最好就设在自己的选区内,经济性与技术可行性并不受重视。

虽然研究成果乏善可陈,但是煤炭研究办公室的预算在国会议员的支持下不断增长,从1962年到1973年预算增长了四十余倍。

虽然所有的示范项目工期不断延误,经费不断透支,但是因为这些国会议员以扩大政府开支、增加就业为目的,并不在乎煤制油气的技术是否具有商业竞争力。

到了1973年爆发石油危机时,煤炭研究办公室的预算更是在一年之内提高了三倍。

1973年启动的H-coal示范项目是一个典型的政治挂帅扭曲技术研究的例子。

原本H-coal前期研究都是采用伊利诺伊州跟怀俄明州的煤炭,因此H-coal示范工厂工艺是根据伊利诺伊州跟怀俄明州的煤炭性质做的设计。

然而,肯塔基州州长强力争取将这个示范工厂设置到肯塔基州,并且同意捐赠总价值约八百万美元的各式优惠与补贴,美国联邦政府最终决定将示范工厂设置在肯塔基州。

凡是对煤化工具有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煤化工对煤炭的品质稳定有严格的要求,变更煤炭种类是煤化工的大忌,然而在政治挂帅、外行领导内行的政治环境下,美国政府对H-coal示范工厂的选址不得不在政治上妥协。

1974年美国联邦政府改组能源机构,原本属于内政部的煤炭研究办公室并入能源研发署(EnergyResearchandDevelopmentAdministration)。

1976年能源研发署在肯塔基州的卡特里兹堡(Catlettsburg)投资1.43亿美元开始建设H-coal示范工厂,经过多年的研发与建设之后,由于所有参与的公司都不看好这项技术的商业前景而纷纷退出,H-coal示范项目最终于1982年全面终止。

美国著名的智库兰德公司(RandCorporation)曾经就美国研发煤制油气的经验进行分析,发现所有的研发项目大多遵循着类似的轨迹,对项目开始的初期成本的估算都很低,随着项目的开展,从可行性评估、初步设计、预算编制、细节设计、实际施工、运转后依据实际经验修改工艺并加配设施,实际成本则逐渐上升,一般来说,从可行性评估到项目末期的成本大约会增长2到4倍。

因此在起初的可行性评估中认为经济可行的,到了后来都不可行。

从20世纪40年代到现在,美国在数十年的煤制油气技术研发历程中,能够实现商业化运转的煤制油气厂总共只有一座,就是大平原煤制气厂(GreatPlainsSynfuels)。

大平原煤制气厂最初的可行性评估开始于1973年,原本规划的是日产250百万立方英尺(约合708万立方米)的煤制合成天然气。

到1975年底,评估结果认为资金需求过度庞大,为了降低风险,将设计产能降低一半,改为日产量125百万立方英尺(约合354万立方米)进行规划。

由五家油气管道公司合资组成的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GreatPlainsGasificationAssociate)于1980年开始动工兴建,美国政府为了鼓励和发展替代油气的煤制气技术的应用,为大平原项目提供了建厂与启动费用75%的贷款担保(最终由美国联邦政府担保的贷款额度总计15.4亿美元)。

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自行出资4.93亿美元。

大平原煤制气厂总建厂成本约为20.3亿美元。

大平原煤制气厂于1983年底完工,并于1984年7月28日正式开始运转。

大平原厂在建厂前与四家天然气管道公司签订了25年的优惠购气合约,管道公司同意以高于市价的优惠价格购买煤制天然气,具体价格按合约中规定的公式计算。

购气合约以1981年1月1日每百万英热值(MMBTU)6.75美元的天然气价格作为基准价,每季度根据生产者价格指数和二号燃油(No.2fueloil)的价格依公式进行调整,但前五年购气价格不得高于二号燃油的市场价。

当时美国人普遍认为美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就是富煤贫油少气,随着美国石油进口依赖度不断提高,天然气资源逐渐耗尽,油气价格长期看涨不看跌。

图一为大平原厂建厂前后美国民用天然气实际历史价格与大平原建厂时的预估价格的比较。

必须特别说明的是,因为美国当时是富煤贫油少气,这样的预期心理是当时美国的普遍共识,而并非仅为少数投资者的错误判断。

图二为1980年美国能源部所做的长期油价预测与后来实际价格的比较,美国政府的官方预测也同样显示出这种看涨不看跌的态度。

图一大平原建厂前后美国天然气价格预期与实际趋势

图二美国能源部1980年的长期油价预测与实际价格比较,

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在开始规划建厂时跟美国能源产业界的大多数人一样,认为在富煤少气的美国,天然气价格只会涨不会跌,他们预估等到他们建厂完成的时候,天然气价格应该已经涨到每百万英热值(MMBTU)9到10美元之间。

但在大平原建厂完成后,美国油气价格不但没有预期中的上涨,反而开始下跌,即便根据优惠购气合约公式的优惠价格,大平原厂也无法获利。

而按这样的优惠购气价格,实际上购气的管道公司也是亏损的。

管道公司想要把高价购买的合成天然气转嫁到消费者的用气价格上,而美国的消费者团体则提起法律诉讼,最后和解结果是双方都承担部分损失。

管道公司受合约限制不得不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大平原厂购气,但是在必须购买的总量上发生争议,因此管道公司与大平原厂之间也展开法律诉讼,直到1994年才达成和解。

在大平原煤制气运转之后,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价格重新估算,大平原厂在运转的前十年间预计将亏损13亿美元。

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起初试图要求美国政府提供更多的财政补贴,但是美国政府并不愿意填补这个无止尽的财政黑洞,在未能得到满意的政府援助之下,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在1985年8月1日宣布破产。

美国政府因为是大平原案贷款的担保人,所以在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后对其未履行的贷款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大平原煤制气厂的投资案,可以说是个皆输的结局,原始投资者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美国能源部连带赔偿贷款,依合约购气的管道公司以亏损的高价购气,消费者也被迫承受较高的气价。

美国建设大平原煤制气厂造成的巨额亏损和破产,并牵连政府连带赔偿、承受重大损失,这个历史教训使得世界各国在其后考虑发展煤制天然气时均更为审慎,除中国外,再也没有其他国家建设规模化煤制天然气厂,但是曾经尝试研发的国家并不少,以下简单介绍下煤制油气在其他国家的发展情况。

其他国家发展煤制油气的经验

1973年与1979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使许多国家都试图发展可以替代石油的煤制油气,西德的非核能源研究项目(ProgramforNon-NuclearEnergyResearch)强调煤炭液化对于德国的能源前景十分重要。

日本的阳光计划(SunshineProject)也认为合成燃料将在日本扮演重要角色。

其他还有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和加拿大,也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过许多煤制油气的研究,但是都仅止于实验阶段,没有实现商业规模的量产。

综合来说,西方国家煤制油气发展的失败有以下几个主要的共同因素:

(1)多元的代议政治体制:

由于代表社会各阶层不同利益的团体在代议政治中角逐,使得政府的政策难有像南非那样数十年不变的持续性。

(2)政府财政的困难:

20世纪70年代的能源危机造成全球性的经济萧条,政府财政困难,而煤制油气的发展必须承担长期亏损,各国政府均不愿意以拮据的财政去填补这样的亏损。

(3)技术不成熟:

煤制油气虽然不算新技术,但是非常缺乏量产的经验。

各国的研发历程中都出现了许多技术上的困难。

(4)全球能源市场的变化:

自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全球石油价格呈现稳定下跌的趋势,使得原本促使各国发展煤制油气的动机不复存在了。

(5)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环保意识逐渐兴起,煤制油气因为其高污染的特点而不易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

政府如果要用政府财政去补贴高污染的煤制油气,在政治上难以得到持续的支持。

总结全世界历史上煤制油气的发展经验,失败的占大多数,成功的只有少数特例。

而从能够成功实现量产的几个特例(纳粹德国煤制油、南非煤制油和美国大平原煤制气)来看,其成功背后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若是从纯粹自由竞争市场中商业营利的角度来看,那么在全世界煤制油气可以说从来没有过成功的例子。

本章重点:

∙全世界历史上煤制油气的发展经验,失败的占大多数,成功的只有少数特例。

∙南非煤制油成功的关键包括政府长期的大力支持,长期谨慎的研发改进而不贸然投资,以及较低的环保要求。

∙美国因为从前富煤贫油少气,所以美国政府也曾经长期支持煤制油气的研发。

二、大平原煤制天然气破产重整历程与财务分析

在大平原煤制天然气厂的原始投资者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之后,没有任何私人公司愿意接手经营大平原煤制气厂。

然而,由于这个厂的规模巨大,一旦停产将对达科他州的就业及整体经济造成重大冲击,因此达科他州州长及国会议员强烈要求美国联邦政府介入处理。

此外,因为美国能源部对于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所欠的15.4亿美元贷款具有连带担保责任,美国能源部事实上也不得不出面解决问题,连同利息能源部总共替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偿还了16.4亿美元的债务。

1986年6月30日,美国能源部以10亿美金的帐面价(从代偿的贷款中扣抵)取得大平原煤制气厂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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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TheWallStreetJournal1985年5月21日对于大平原煤制天然气财务失败的报道

美国能源部取得大平原厂所有权后,并无意将其作为国营企业长期经营,于是在1988年10月31日将大平原厂转让给美国北新电力合作集团(BasinElectricPowerCooperative,以下简称“北新电力”)经营。

售厂合同中包含了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1.北新电力支付八千五百万美元现金给能源部。

2.能源部支付总计一亿两千万美元现金作为大平原厂运营与整修之用,其中包含:

(1)三千万美元环保基金以改善硫化物污染(借贷)

(2)七千五百万美元运营基金(借贷)

(3)一千五百万美元运营周转金(给付)

3.二十年利润分享协定(1988年11月到2009年12月),当大平原厂的合成天然气有利润时,须按所规定比例上缴给能源部,若无获利的年份则不用付款;所有副产品的获利由北新电力独享,不用分给能源部。

详细的利润分配比例与时间段如下:

(1)1988年10月到1989年12月间出售合成天然气的利润100%交给能源部。

(2)1990年1月到1994年12月间所有的获利由北新电力独享。

(3)1995年1月到2004年12月间出售合成天然气的利润100%交给能源部。

(4)2005年1月到2009年12月间出售合成天然气的利润60%交给能源部。

另外,当时美国政府为了鼓励发展替代石油的煤制合成燃料,对于煤制合成燃料提供了许多生产税收抵免(productiontaxcredit),但是大平原厂的转让协议中,美国政府已经承担绝大部分的亏损,因此要求北新电力必须放弃这些税收抵免。

在1988年8月美国能源部正式将大平原厂转交北新电力经营时,能源部自行估计整个转让合约约值六亿美元,然而同年10月美国国会审计总局(GeneralAccountingOffice,以下简称GAO)对于能源部的估算进行纠正,指出其中几项计算错误:

(1)北新电力被要求放弃的税收抵免(当时预估值三亿美元)不应该算成对政府的付款。

(2)能源部借给大平原厂的运转基金,未来归还时不应该算成收入。

(3)一千五百万美元运营周转金的交付款应该在能源部的收入中扣除。

国会审计总局重估后的转让协议总价值约两亿美元。

1988年的时候,国会审计总局估计二十年的利润分享约可入账一到两亿美元,2010年利润分享期截止后,北新电力根据此利润分享协议付款总额为3.91亿美元。

若不考虑二十年间的利息与通货膨胀,美国能源部总计亏损十余亿美元。

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接手经营大平原煤制气厂之后,由于煤制合成天然气利润不佳,因此致力于发展副产品以提高收益。

二十多年来大平原厂投资生产的副产品种类逐步增加,副产品种类包含:

硫酸铵、无水氨、二氧化碳(用于提高原油采收率)、粗甲苯基酸、氪/氙气、液态氮、石脑油、苯酚、焦油,副产品占营收的比重从1989年时的2%逐步提高到2013年时的58%。

多样的副产品联产是大平原厂获利的重要原因。

财务分析

图四为大平原项目资金投入与回收状况。

其中因破产而节省的利息是根据10年期美国国债利率做的最保守的估算,事实上美国的商业性贷款利率一般远高于国债利率。

从图四可以明显看出来,如果不是当初及早宣布破产,大平原项目的收入连付利息都不够,整个项目的债务会如滚雪球般地越滚越大。

图四大平原项目历年资金投入与回收状况,

由于大平原厂建厂至今已经有二十多年,若要与现在的营运数据做比较,必须根据通货膨胀率调整不同年代的币值。

除了根据大平原厂的实际建厂费用估算之外,为了应付过去二十多年来的技术变革,以下也比较美国国家能源科技实验室近年的估算。

当初大平原厂于1980年开始建厂时,原始投资方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以股权出资4.93亿美元,向联邦融资银行贷款(由美国能源部担保)15.4亿美元,总原始投资金额为20.3亿美元。

为了简便起见,大平原厂破产后能源部接管重整过程的所有花费我们一律忽略不计,北新电力接手经营后过去二十多年间的追加投资在此也一概忽略不计。

依据GDP平减指数换算,1980年币值的一美元大约合2010年币值的2.45美元。

大平原厂总原始建厂投资金额换算为2010年币值约为50亿美元。

根据美国十年期国债利率近五年的平均值约2.8%来计算,50亿美元的投资每年的利息支出大约要1.4亿美元。

由于破产重整过程中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与美国政府承担了绝大多数的负债,所以现在的经营者无须负担原始建厂投资资金的利息。

自从北新电力接手经营大平原厂后,二十多年来有盈有亏,获利最高的年度(2008)获利约1.28亿美元,即使近年美国利率已经比20世纪80年代降低了许多,大平原厂的收益仍然不足以支付建厂资金的利息。

北新电力虽然在1988年只花费了八千五百万美元现金就取得大平原厂的所有权,但是这八千五百万的投资也是在历经长达约二十年营运之后才终于在2007年完全回收。

由此可见,大平原厂现在可以获利的最大关键点在于当年的破产与美国政府代偿负债。

若非经由破产后政府承担负债,当年建设煤制天然气厂的建厂成本可能永远都无法回收。

美国国家能源科技实验室在2011年时曾经就美国新建煤制合成天然气厂的成本做过估算,其中有一案例特别根据北达科他州的褐煤生产煤制合成天然气做分析。

根据其估算,以目前的科技新建一座年产15亿立方米的煤制合成天然气厂的建厂成本大约要42亿美元,合成天然气生产成本则大约21美元/百万英热值,近年美国天然气价格大约在2.5到8美元/百万英热值之间,因此投资新建煤制合成天然气几乎没有可能获利,而大幅亏损的可能性则极高。

从美国建设并经营大平原煤制天然气厂的整体经验综合来说,现在的经营者能够获利的因素有以下几项:

1.不承担建厂费用。

因为大平原气化联营公司破产与美国政府代偿负债的过程已经吸收超过95%的建厂费用。

2.高价售气。

大平原建厂时与天然气管道公司达成高于天然市场价格的长期购气协议。

3.多元化经营。

一方面借由煤矿、煤电与煤制气联营以分担营运成本,另一方面致力于发展硫酸铵、无水氨、二氧化碳、粗甲苯基酸、氪/氙气、液态氮、石脑油、苯酚、焦油等多项副产品增加收入,合成天然气目前占总营收的比重不到一半。

天然气价改与长期能源供需情势的错估

美国联邦政府从1954年到1985年间对于跨州输送的天然气井口价予以管制。

价格管制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避免天然气生产商与管道业者凭借市场独占地位而任意定价谋取暴利。

因为美国政府是联邦制,在同一州内部生产销售的天然气管理属于州政府的职权,联邦政府无权干预。

因此美国从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天然气的价格管理出现了“一国多制”的现象。

天然气的价格管制,虽然压低了天然气价格,但是刻意压低的天然气价格却也产生了刺激消费、抑制生产、降低天然气探勘投资意愿的多重效果。

在长达三十年的天然气价格管制期间,有经济学家观察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凡是对天然气价格进行管制的地区,都常常出现气荒,而不管制天然气价格的州内,天然气供应则无匮乏。

许多学者不断呼吁美国政府取消价格管制,使天然气的生产与销售回归市场经济的常轨。

然而取消价格管制是一件艰难的政治任务。

长期的价格管制产生了许多受惠于价格管制的利益团体。

政府受制于这些利益团体的反对,往往只能进行小幅度渐进式的改革。

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将天然气销售合约区分为旧合约与新合约,并依据合约新旧与生产的地区制定不同的价格。

随着历史的进展,天然气的定价程序越来越复杂,除了冗长的行政程序外,各方利益团体还进行辩论,并且经常诉诸于法院诉讼。

到了20世纪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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