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最新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尚湖镇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
一、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是镇政府下设的非常设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协调本辖区内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督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镇政府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二)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贯彻镇政府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镇政府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完成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1、镇长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1)镇长是本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分解安全生产考核目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负责检查并督促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乡镇车船、乡村建筑、农村用电、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定期听取安委会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
(6)督促、检查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
(7)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8)负责落实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职责
(1)分管副镇长是本地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本辖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5)指导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
(6)督促、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抓好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8)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3、分管政法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政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积极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并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监督管理。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分管建设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建设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含拆房)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对全镇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认证”和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核。
(5)组织开展对本镇范围内建筑职工(含拆房)现场的安全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6)组织开展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督查。
(7)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8)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分管科教文卫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科教文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教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加强学校、医院、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全镇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交通、防火、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
(4)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开展对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检查,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督查。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分管农口部门副镇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分管农口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农业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组织农口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主持制订分管农口部门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对农机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对全镇的农机设备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查漏洞,查死角,查整改。
严格进行对拖拉机、农用车、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设备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5)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6)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7、尚湖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公安部门
(1)积极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做好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安全“三同时”工作;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并督察隐患的整改;
(4)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5)加强化学危险物品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及销毁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烟花爆竹经营、贮存的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对发生的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向镇安委会提供有关消防、交通安全信息。
(二)质量技术部门
(1)积极宣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法规;
(2)严格把好锅、容、管、特设备购买、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关;
(3)对锅、容、管、特的生产、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锅、容、管、特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等管理工作;
(5)对非法制造和使用锅、容、管、特“土设备”要坚决给予取缔;
(6)对发生的锅、容、管、特的事故要做好调查、上报和处理工作。
(三)供电部门
(1)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并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修;
(3)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负责对隐患的整改落实;
(4)配合做好对电工的培训、复审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横府发?
2012?
号
横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2年度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青石工业小区、学校及相关单位
现将《横塘镇2012年度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
职责》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2月20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知抄报县安委会办、县安监局横塘镇党政办2012年2月20日印发共印20份
横塘镇2012年度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职责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领导和有
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
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县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职责。
一、镇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镇长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
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以下简称分管副镇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镇长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一)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装
备,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正常运转。
3、定期主持召开镇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
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组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
动安全生产检查。
5、支持、督促分管副镇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
查其他副镇长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含较大,以下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7、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分管副书记、副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抓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方针政策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2、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检
查各部门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
3、每季度召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各村(社
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4、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以上事故时,及时
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
二、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监办)职责
1、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
责是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协助上级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组织协调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起草全镇安全生
产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指导、协调
和监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
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县安
监局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
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组织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助上级
部门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1、承办镇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镇派出所具体职责
负责全镇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
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1、负责指导全镇机动车注册登记、检验,驾驶员考试、
定期审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
处、打击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燃
放安全以及运输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4、负责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
乡镇安全生产责任制(三)
镇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其必要的工作条件;
3、主持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范措施、部署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4、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事故,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分管副镇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2、及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
3、组织完成上级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4、做好所辖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机、农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船舶、车辆的安全管理。
督促所辖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对所辖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新、改、扩建和引进的生产性项目坚持“三同时”原则,协助有关部门把好“三同时”审查关,督促所辖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
6、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时,立即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