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107323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PPTX 页数:68 大小:2.1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6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六篇国家机构.pptx

,ZhongGuoXianFaXue,第一节概述第二节中央国家机关第三节地方国家机关,第四节国家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第五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目录: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体系国家机构是指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的各种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形式。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部分。

中央国家机关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包括: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国家审判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国家机构概述,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

(二).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三).责任制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实行工作责任制,它是指每个国家机关都要负责任。

责任制在机关内的体现:

个人负责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和集体负责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四).精减和效率原则,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减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五).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相应的程序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遵守法律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国等家。

机构贯彻法制原则,就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都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

1.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03-46),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第二节、中央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在全国人大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任期全国人大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三)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领导人;选举: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罢免:

罢免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0分之1以上代表提出,由主席团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审议,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四)决定国家重大问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五)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六)其它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

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大会由在预备会议中选出的主席团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工作程序:

(1)提出议案。

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均可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对国家机关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及各代表团审议,或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3)表决通过议案。

议案经审议后,由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宪法修正案需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它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议案。

大会通过的法律案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选举结果及其它议案由全国从大主席团发布公告或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予以公布。

全国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1、言论免责。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人身特别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拘留的其它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要经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

3、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和物质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上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对待,不得扣发工资和取消其它待遇。

国家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性质、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组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选举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的代表。

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行使国家立法权及解释法律;,国家生活中某些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在人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有权决定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它专门衔级制度;决定特赦;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对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任免权;,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对其它国家机关工作行使监督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委员长会议两种形式。

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三.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它是由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构,其任务是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辅助性工作机构。

目前设有八个专门委员会。

临时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是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处于国家代表的最高地位。

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职权:

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施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有权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

(二)任免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的全权代表、大使、公使。

(三)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四)荣典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或荣誉称号。

国家主席的补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四.国务院,性质和地位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在全国行政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地位。

由于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所以国务院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和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每届任期五年。

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职权

(1)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决定、命令的发布权;行政措施的规定权;提出议案权;对所属各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监督权;对全国各项行政工作的管理权;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领导体制和会议制度,国务院领导体制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它是指总理对国务院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和最后决定权,同时负有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内容包括:

第一,总理领导国务院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第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由总理提名;第三,总理主持召集国务院两种会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由总理作出最后决定;第四,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行政法规等,均由总理签署。

实行总理负责制,有利于提高国务院工作效率,适应其组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国务院会议形式一是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国务院全体人员组成。

二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最高的国家军事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党团建设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