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单位考核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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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关于公布调整后的铁路建设单位
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铁建设[2010]24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铁道部《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铁安监[2010]168号)精神,铁道部对《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铁办[2009]221号)中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和《项目考核评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和《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
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数
满分标准
扣分标准
审查或备案责任部门
1
综合管理
18
积极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和“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机构组建符合规定,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建设管理行为规范,勘察设计工作管理有序,施工图审核工作有效开展,现场管理规范,建设环境和谐稳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理信用评价、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和施工图设计考核、施工图审核单位考核工作有效开展。
不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不能评为A级;不积极推行“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发现使用“包工队”的,每起扣5分;项目管理机构构成和人员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评为A、B级;管理制度不完善扣1~3分;工地管理混乱,扣1~4分;强行分包工程,评为D级。
不按规定管理档案,每起扣2分。
因建设单位管理不善,供图滞后影响工期在10日以内扣5分,超过10日不到30日扣10分,超过一个月不能评为A、B级。
工程总结未按要求完成,扣1~3分。
建设司、劳卫司,工管中心、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配合
①未初审初步设计文件、未审查变更设计的,评为D级;②因建设单位工作失误造成Ⅰ类变更设计或违规处理Ⅰ类变更设计的,每起扣5分,发生两次扣10分,发生三次评为C级,发生四次及以上的评为D级;违规处理Ⅱ类变更设计的,每起扣1分。
鉴定中心
未组织地勘报告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按规定组织施工图审核和施工图投资检算的,评为D级;授意勘察设计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的,授意施工图审核单位弄虚作假,未按程序组织施工图审核(含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查、施工图审查大纲审查)的,未将审核发现的问题纳入施工图考核结果的,一次扣5分,两次只能评C级,三次及以上评为D级。
施工图投资检算、施工图预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一次扣5分,发生两次评为C级,发生三次及以上评为D级。
未按规定组织解决影响施工图审核合同执行的相关问题,致使施工图审核单位无法履行合同的,每起扣5分。
未组织施工图审核现场核对,未组织审核意见处理及重大技术问题上报的,每起扣1分。
未及时将重点工程的施工图及审核意见报送工管中心的,未及时将审核意见下达的,每起扣1分。
审查后的设计文件仍存在较多问题的,扣3-5分。
工管中心,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配合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监理信用评价、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和施工图设计考核、施工图审核单位考核未按时按程序进行或与实际差距较大的,每次扣2分;对存在的不良行为未反映被监督机构或上级部门检查查出的,每项扣2分;存在施工单位违法分包或转包、监理分包行为,未发现或发现未制止的,每起扣10分。
评价工作出现违规或其他情况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
不按时上报有关资料或上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建设司、工管中心,监督总站配合
领导成员发生严重违纪的,评为D级,其他人员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经济问题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规定实施奖惩的,每起扣1分;被中央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通报批评、处罚,每起扣2分;招标违规,每起扣5分,两起及以上评为C级;建设项目发生影响稳定的一般事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不能评为A、B级。
监察局、建设司
2
工程质量
25
质量管理人员配置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已完工程合格率100%,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①质量管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评为A、B级;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扣2-5分;质量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整改不闭合的,每项次扣1分;一个标段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落实不能评为A级,两个及以上标段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落实不能评为A、B级;未按验标要求组织单位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工程扣2分;对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没有按要求组织整改的,每起扣2分,累计3次以上评为C级;不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评为D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使用没有经过鉴定、批准或没有质量验收标准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评定为D级。
②已验单位工程每发现1个不合格的,扣2分。
建设单位自行发现参建单位弄虚作假情节严重且已督促整改到位的,每起加2分。
监督机构或其他部门检查发现而建设单位没有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每起扣2分;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查证属实加扣4分;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工程质量较大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重大事故的评为C级,两起重大事故只能评为D级;发生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评为D级。
建设司,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监督总站配合
3
建设安全
15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控制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预防措施到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由施工引起的铁路交通事故。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能评为A、B级;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扣3分;安全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问题整改不闭合的,每项次扣1分;一个施工标段施工单位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落实不能评为A级,两个以上标段施工单位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落实不能评为A、B级;不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评为D级。
安全措施费用未得到有效落实,存在延期拨付、挪用、占用情况的,扣5分。
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查证属实加扣4分;发生人员死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评为C级;发生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评为D级;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评为D级。
建设司,监督总站配合
因施工原因,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B类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铁路交通事故或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评为C级;发生两起及以上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一起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评为D级;发生一起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及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评为D级。
安监司
4
工期进度
13
严格执行铁路建设程序,及时完成各项报批工作;认真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报批并组织实施,按时编报建设计划和进度报表;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按计划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投资完成考核指标。
按铁道部下达计划按时完成正式验收。
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批准开工后没有及时开工的,每个项目扣5分;未按时按要求编报进度报表,每起扣1分;因建设单位责任造成征地拆迁不及时而延误影响建设的,每起扣3分,严重制约工期的,每起扣5分。
建设司
①铁道部及有关部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建设单位不按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的,不能评为A、B级;铁路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铁道部要求的,扣10分。
②未及时协调处理技术问题而延误影响建设的,每起扣3分,严重制约工期的,每起扣5分。
建设司,工管中心、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配合
前三季度投资完成考核中,完成季度指标加3分,未完成指标扣3分。
年度投资计划,全部完成的可以评为A级,完成计划95%以上(含)的,可以评为B级;完成95%以下的,只能评为C级;完成85%以下的,评为D级。
未按年度计划完成铺轨和投产指标的,不能评为A级。
建设司、计划司
4
工期进度
13
严格执行铁路建设程序,及时完成各项报批工作;认真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报批并组织实施,按时编报建设计划和进度报表;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按计划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季度投资完成考核指标。
按铁道部下达计划按时完成正式验收。
①铁路局,按照铁道部年度验收计划,每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2分;每少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年度考核评为A级,完成验收计划不到80%的,降为B级;年度考核评为B级,完成验收计划不到70%的,降为C级;年度考核评为C级,完成验收计划不到50%的,降为D级。
②铁路公司,按照铁道部年度验收计划,每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工作,有续建项目的,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5分;少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5分。
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少完成1个项目正式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无续建项目的,完成项目正式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未完成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建设司
5
投资控制
15
按规定向铁道部报送工程建设年度建议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建议,严格执行批准的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验工计价真实,完成投资与实物工作量匹配,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建设成本正确核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在预算之内。
未按规定向铁道部报送工程建设年度建议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建议的,扣2分。
自行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的,每100万元扣1分。
因建设单位原因每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本章费用0.5%,扣3分;超过2%的,只能评为C级;超过5%的,只能评为D级。
计划司,鉴定中心配合
验工计价违规,每起扣5分;因建设单位原因拖欠工程款,每10万元扣1分;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每1万元扣1分;工程款支付与实物工作量严重不匹配,不能评为A、B级。
建设司、财务司,审计中心配合
违反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一个账户扣2分;挪用铁路建设资金年累计每50万元扣2分,不足50万元扣1分;挤列工程建设成本,每300万元扣1分,不足300万元扣0.5分;虚列完成投资,每100万元扣0.1分;超批准概算验工计价、未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每500万元扣1分,不足500万元,扣0.5分;按不实验工计价拨付资金,每200万元扣1分,不足200万元,扣0.5分;超年度预算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扣3分;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无论金额大小,不能评为A级;资金流向监管不力,不能评为A、B级;设置“小金库”,评为D级;超批准概算列支建设成本,评为D级。
对审计、财政评审配合不力、不能及时提供资料,每起扣5分;被查出问题并收缴没收款项的,不能评为A、B级。
财务司,审计中心配合
6
环境保护
7
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水保有关规定,环保、水保工作管理有序,程序合规、措施健全,自觉接受环保、水保监督部门监督,环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
不及时履行环保、水保等报批手续和办理地质灾害、防洪泄洪等防灾减灾的论证、评估工作,文物保护工作不到位,每起扣5分,出现重大影响恶劣事件的,不能评为A、B级。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水保手续即施工的,不能评为A、B级;不接受环保监督部门监督的,评为D级。
项目管理机构环保、水保制度不健全,扣3分;施工中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采取环保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环境问题的,一般问题每起扣2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立即报告,没有按“三不放过”原则立案调查处理,不能评为A、B级;未按规定做到环保、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或造成严重问题,评为D级。
计划司、鉴定中心、工管中心
7
技术创新
7
严格执行铁路技术政策,加强对自主创新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统筹安排科研项目,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工作。
未积极协助铁道部进行技术引进和应用工作,未按期完成铁道部立项的科研项目的不能评为A、B级;对铁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未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审查)的,每项扣2分;对所有权属铁道部的技术创新未按照密级规定予以保密,不能评为A、B级。
科技司,工管中心配合
不协助制定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不能评为A级;对铁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未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或相应质量验收标准的,每项扣2分。
建设司,工管中心配合
附件2:
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分数
满分标准
扣分标准
审查或备案责任部门
1
综合管理
18
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各项规定,积极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和“架子队”管理模式,勘察设计工作管理有序,施工图审核工作有效开展,自觉遵守廉政规定,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不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不能评为A级;不积极推行“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发现使用“包工队”的,每起扣5分。
项目管理机构构成和人员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评为A、B级;存在强行分包工程,不能评为A、B级。
不按规定管理档案,每起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工程总结扣3分。
信用评价工作出现违规或其他情况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
建设司、劳卫司,工管中心、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配合
勘察设计工作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审查定测勘察大纲和委托勘察监理、咨询、验收勘察资料的,评为D级;一项工作出现问题扣2分,出现重大问题扣5分。
计划司
未初审初步设计文件、未审核施工图或未审查变更设计的,评为D级;经审核后的设计文件仍存在较多问题,发生非因建设规模、标准等变化和地质变化而引起Ⅰ类变更设计,造成较大投资损失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授意勘察设计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的,授意施工图审核单位弄虚作假的,未按程序组织施工图审核的,未将审核发现的问题纳入施工图考核结果的,一次扣5分,两次只能评C级,三次及以上评为D级。
未按规定组织解决影响施工图审核合同执行的相关问题,致使施工图审核单位无法履行合同的,每起扣5分。
未组织施工图审核现场核对,未组织审核意见处理及重大技术问题上报的,每起扣1分。
未及时将重点工程的施工图及审核意见报送工管中心的,未及时将审核意见下达的,每起扣1分。
鉴定中心、工管中心
领导成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不得评为A、B级,其他人员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经济问题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规定实施奖惩的,每起扣1分;被中央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通报批评、处罚,每起扣2分。
招标违规,每起扣5分,两起及以上评为C级;建设项目发生影响稳定的一般事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不能评为A、B级。
监察局
2
工程质量
25
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未发生质量事故,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验收合格率达不到100%,考评为D级;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查证属实加扣4分;建设单位自行发现参建单位弄虚作假情节严重且已督促整改到位的,每起加2分。
监督机构或其他部门检查发现而建设单位没有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每起扣1~4分;发生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工程质量较大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评为C级,两起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只能评为D级;发生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评为D级。
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每起扣5分,影响使用功能的,考核为D级。
建设司,运输局客专技术部、鉴定中心、监督总站配合
3
建设安全
15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未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交通安全一般B类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发生人员死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每起扣10分;不按规定报告事故,查证属实加扣4分;发生两起及以上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或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评为C级。
发生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评为D级。
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评为D级。
建设司,监督总站配合
因建设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B类事故,每起扣5分,隐瞒事故查证属实加扣4分;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两起及以上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评为C级;发生两起及以上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评为D级;发生一起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评为D级。
安监司
4
工期进度
13
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建设工期如期建成,并按计划完成正式验收工作。
项目未按确定日期建成的,考评为D级。
铁路局项目,没有按计划完成正式验收工作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铁路公司项目,按计划完成正式验收的加5分;没有完成正式验收的扣5分。
建设司
5
投资控制
15
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内,完成投资与实物工作量匹配;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建设成本核算无误;及时办理资产交付和按时编报财务竣工决算。
因建设单位责任,建设项目的静态投资费用超过批准概算的静态投资,考评为D级。
投资控制出现违规行为的,每起扣2分;违规验工,每起扣5分;销号项目未按计划上报清理概算文件影响投资计划下达的,扣5分;投资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评为D级;
计划司,建设司、鉴定中心
挪用铁路建设资金每50万元扣2分,不足50万元扣1分;挤列工程建设成本,每300万元扣1分(不足300万元,扣1分);超批准概算验工计价、未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每500万元扣1分,不足500万元扣0.5分;按不实验工计价拨付资金,每200万元扣1分,不足200万元扣0.5分;不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每1亿元扣1分;不按规定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不能评为A级;造成建设资金损失,不能评为A、B级;设置“小金库”,评为D级;对审计、财政评审配合不力、不能及时提供资料,每起扣5分;被查出问题并收缴没收款项的,不能评为A、B级。
财务司,审计中心配合
6
环境保护
7
自觉接受环保、水保监督部门监督,环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三同时”,环保、水保设施验收合格。
环保、水保等工作发生一般问题的,每起扣2分,发生较大问题的,每起扣5分。
不接受环保监督部门监督的,评为D级;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立即报告,没有按“三不放过”原则立案调查处理,每起扣5分。
未按规定做到环保、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或造成严重问题,评为D级;环保、水保验收不合格的,评为D级。
计划司、鉴定中心、工管中心
7
技术创新
7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
未积极协助铁道部进行技术引进和应用工作,未按期完成铁道部立项的科研项目的不能评为A、B级;对铁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未按规定通过技术鉴定(审查),每项扣2分;对所有权属铁道部的技术创新未按照密级规定予以保密,不能评为A、B级。
科技司,工管中心配合
对铁路建设工程所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未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或相应质量验收标准的或未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和推广的,每项扣2分;未对引进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扣2分;不协助技术引进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制定,不能评为A、B级。
建设司,工管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