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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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标准

2.1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图

2.2项目经理部

2.2.1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和建设单位对应的部门及中心实验室,即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和中心试验室的“五部一室”。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2.2.2机构设置与职责

项目经理部根据管段实际,下设项目经理分部,项目经理分部下辖作业队。

项目经理部部门职能设计原则上应与建设单位职能衔接,具体职责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必要调整。

2.2.2.1工程管理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工作,做好变更和优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管理征地拆迁工作。

办理项目用地报批相关手续,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各项目经理分部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建立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档案,组织竣工阶段地亩资料的组卷和交验、土地产权移交等。

4.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做好施工图的复核审查、现场核对工作,做到内业资料管理标准化,组织重大技术方案评审、主要设备及系统选型的研究审查工作。

5.组织编制本标段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各项目经理分部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审查。

6.负责组织项目的科技创新、科研管理以及“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工程建设进度管理和信息收集,工程调度采用日报制。

配合项目计财部编制生产计划,并动态调整;组织工期进度考评。

8.负责本标段的测量方案制定,编制各种测量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控制基桩交接和复测,将复测成果上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下发各项目经理分部进行测设定位。

9.负责本标段竣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10.指导现场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编制,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

11.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督促和检查环保、水保、文物保护的实施。

12.参加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和考评。

14.负责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编写工程总结。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2安全质量部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铁道部有关安全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检查、落实各项目经理分部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2.制定项目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建立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重要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3.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分部办理跨铁路、公路、航道等的方案报批手续,履行日常安全监督,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做好监督信息的传递工作。

4.组织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质量信用评价的相关工作。

6.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负责样板示范工程管理,组织样板工程评审的申报工作。

7.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建设的管理和评比。

8.负责安全措施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0.参加或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与过程监控。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3物资设备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和制度。

2.负责管段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的招标工作,做好自购材料、设备的招标工作,保证物资、设备的供应。

3.负责汇总管段内的主要物资、设备用量,制定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方案和计划,做好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管段内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

4.加强物资设备现场管理,每月对物资材料的理论与实际消耗进行分析,并建立相应台帐,做好物资的过程控制。

5.负责组织管段内的物资设备的使用监控,指导、检查、监督、评价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定期评估生产、供应厂商的物资工作。

6.了解、掌握物资设备的市场行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采购成本。

7.参与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定物资供应计划。

8.参与验工计价、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材料的检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4计划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财经、税收、金融、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和有关规定。

2.负责项目计划、统计、财务、合同、招投标等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

3.负责管段内的计划统计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建议计划,下达年、月度计划,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年度调整计划建议;负责建设项目统计信息工作,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分析,报送工程统计报表。

4.负责合同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核、登记、立卷归档及合同备案工作。

参与有关合同的洽谈,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合同履行。

5.负责概预算管理及验工计价工作,编制设计变更费用,组织概算调整清理,归口掌握项目投资控制情况。

6.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费用审批制度,防范资金风险;办理建设资金的支付、结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经济事项;监督、检查项目经理分部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考核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

7.负责定期检查、分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建设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建立资金使用台帐。

负责内部财务监察及审计工作,配合上级进行审计。

8.负责编制资金的各项预算,做好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机制,监督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流向,保证项目施工的所需资金。

9.负责编制和上报管理费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管理费的使用,监控;办理费用报销、工资发放、有关费用计提等工作。

10.负责配合、协调审计工作。

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相关资料,对审计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答复。

11.负责组织竣工决算、组固及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12.参与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5综合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负责项目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3.负责项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4.负责项目人事、劳资、培训、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做好调岗或上报单位进行调整项目工作。

5.负责项目档案、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

6.负责项目对内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7.负责项目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形象设计,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8.牵头组织项目的建章立制和法制宣传工作。

9.归口管理项目的法律事务。

10.负责组织项目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11.负责项目自用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12.负责项目事务管理,负责各种证件的请领和发放,负责办公、交通、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协调相关工作,做好为项目领导、各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14.负责管段内劳务用工管理、监督工作。

15.负责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2.6中心实验室

1.负责开工前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工作。

对建筑材料(包括库存材料、新购材料、建筑成品与半成品、路基填料、砂石料)等按要求进行检验,并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标准出具检验报告送监理单位审核;

2.完成各批(次)的材料试验,含钢筋和混凝土试验,作业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

3.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和检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标准,中心试验室与各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对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项检验;

4.收集、整理、保管各项检验试验原始记录,提供隐蔽工程验收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5.将经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签署的试验成果、检验报告、检测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6.对检测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试件或检测项目,须立即向段落指挥部和监理单位报告。

7.配合和协助监理单位、段落指挥部、公司进行检测、试验或抽检工作,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各种方便。

8.工程开工前,组织本标段试验检测人员、施工一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熟悉试验标准、规范,统一操作方法,制定严格的试验管理工作制度。

9.对各工地试验的业务统一管理、并对各工地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要求

2.2.3.1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要根据投标承诺,结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承担任务的情况,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开展项目工作。

2.2.3.2项目经理部配置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部领导:

设项目经理1人,项目常务副经理1人,项目安全总监1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项目副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

2.工程管理部:

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各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3.安全质量部:

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安全、质量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4.物资设备部:

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物资、设备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5.计划财务部:

部长1名,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计划、财务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现场的管理需要。

6.综合管理部:

部长1名,副部长和其余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7.中心试验室:

中心试验室主任一名,专业试验工程师不少于二人,试验员不少于三人;所有人员均需具备相应检测试验上岗资格,且持证上岗。

2.2.3.3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主要工作人员,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计划、财务等专业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2.2.3.4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在增强管理力量的基础上,且新配备的人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任免;同时人员调整必须提前上报建设单位批准。

其他技术、质量、安全、计划、财务等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部所在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合理调配各专业人员,新配备的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减少的人员必须报所属段落指挥部批准。

2.2.4项目经理部主要岗位人员任职条件

2.2.4.1项目经理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岗位8年以上;

4.担任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5.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2项目副经理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岗位5年以上,从事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技术或管理工作;

4.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其中要求至少设生产副经理1名,质量安全副经理1名,征地拆迁副经理1名。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3安全总监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岗位10年以上,从事现场施工10年以上,参加过铁路、公路、水工或其他土建项目4个以上,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

4.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工作,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4项目总工程师

1.具有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

3.具有15年以上相关工作或担任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岗位10年以上,从事现场施工10年以上,参加过铁路、公路、水工或其他土建项目4个以上,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能力;

4.担任过时速200km/h及以上大中型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程师;

5.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兼任项目总工程师,或其他有实质性权利的职务;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以上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2.2.4.4部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2.2.4.4.1工程管理部长

1.工程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独立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大型复杂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重难点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2安全质量部长

1.工程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具备编制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创优规划等方案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3物资设备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6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指导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管理方法,具备采用物资、设备管理报表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管理措施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4计划财务部长

1.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的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铁路工程财务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对项目的计划财务部门的专业进行指导管理。

4.熟悉国家财经、合同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具备合同风险管理监控的知识,合理规避不应承担的项目合同风险。

5.了解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程序,熟练掌握计划的编制管理基本技能。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5综合部长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政工师职称。

2.从事工程综合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掌握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并对文件和档案的管理程序和方法熟练掌握,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4.了解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维护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运行程序的能力。

5.掌握信息沟通交流程序,能够合理的处理本项目相关方的信息管理。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4.6中心试验室主任

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试验工作经历,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2个项目,具备指导项目相关试验工作的业务能力;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取得部级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部检测员证三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2.2.4.5专业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2.4.5.1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

1.工程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业至少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参加工作6年以上,至少参加3个公路、铁路或水工项目的技术工作,曾担任过项目主管或专业工程师(路基、桥梁、隧道、测量)的经历,能够胜任相应工组岗位。

3.熟悉所从事工程项目的主要专业施工技术,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中一般技术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具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措施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2安全质量部各专业工程师

1.工程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具有岗位相应的岗位证书、执业资格。

3.从事铁路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参加过3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并担任过相应工作的主管工程师。

4.熟悉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具备实施、实现、评审和维护工程项目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的能力。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3造价工程师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经济、工程技术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

3.参加2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及以上的造价管理工作,担任过铁路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造价主管工程师。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4财务管理人员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参加2个大中型建设项目及以上的财务管理工作,担任过铁路项目大中型项目的财务主管。

3.熟悉国家财经方面的法律、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具备通过财务信息准确分析成本发生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4.了解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程序,熟悉合同管理方面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合同常规规避风险的措施。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5物资设备管理人员

1.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2.参加过3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从事铁路工程物资设备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担任过相应职务。

3.具备较强的物资设备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物资设备部门业务专业的业务能力。

4.掌握物资核算、物资报表和内业资料的编制、管理方法,具备采用物资、设备管理报表进行分析调配的能力。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4.5.6试验专业工程师

具有四年以上从事相关试验工作经历,担任相应职务不少于2个项目;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取得部级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部检测员证两科以上(材料、道路、桥梁)。

2.2.4.5.7普通业务工程师

项目部可以配备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工程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但其数量不得超过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总数的30%。

2.2.5主要岗位人员调整的审批规定

在满足现场需要的基础上,项目的人员调整应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对普通业务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的调整,施工单位应报监理单位批准,所属段落指挥部备案;各部门负责人的调整,应上报所属段落指挥部批准,公司备案;项目部领导人员调整,应上报公司批准。

人员调整批准后,应按照人员任职程序进行任免。

2.3项目经理分部

2.3.1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图如下:

 

项目经理分部组织机构图

2.3.2项目经理分部的机构设置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生产,项目经理部以工程类别或施工里程为依据,进行施工段划分,成立施工项目经理分部。

项目经理分部下设综合部、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试验室五部一室职能部门。

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管理工作。

2.3.3项目经理分部主要人员任职要求

2.3.3.1项目经理分部经理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2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项目经理分部的工程特点、难点,有处理工程风险的决策能力和经验。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3.2项目经理分部副经理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1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经验,能够胜任现场生产管理工作。

3)具有丰富的现场组织、协调、调度、施工能力,执行力强,掌握本项目经理分部的工程特点、难点,熟悉施工工序、工艺,有处理施工突发事件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大局观、责任心,忠于职守。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3.2项目经理分部总工程师任职要求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6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验,至少参加管理1个铁路、公路相类似规模项目,有管理相近工程的技术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3)熟悉本项目经理分部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技术工作,掌握技术质量管理程序和要求,掌握设计要求和验标规定。

熟知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等事项,熟悉试验和测量业务,具备解决施工技术问题、难题的能力。

4)熟悉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有效推进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协调运转。

5)具备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总结、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竣工交验工作的能力。

6)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4作业队

2.3.4.1作业队类型划分

主要有自有整建制队伍、架子队和劳务分包队伍三种。

自有整建制队伍是由施工企业内部专业队伍完全承担作业任务的工程队。

其管理、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皆为施工企业内部职工。

架子队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劳务分包队伍是指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担项目非主体工程施工作业任务的工程队。

2.3.4.2架子队组织机构

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

组织机构如下图:

架子队组织机构图

2.3.4.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架子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上述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各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专职队长:

(1)工程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参加2个铁路、公路或水工项目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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