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外贸术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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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外贸术语
物流外贸术语
把握主动权——对贸易价格条件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出口以FOB价格条件成交,进口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的比例逐步增多,甚至超过了贸易额本身的增长幅度。
究其缘故,我们发觉,许多中国卖/买方认为,出口以FOB价成交,进口以CIF价成交,卖方/买方比较省事,能够省却耗费在订船/舱,买保险等环节上的诸多精力及费用,全力以赴做好与贸易本身有关的工作。
也有许多新近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积极研究国际大市场或商品贸易的经营规律时,常常关于包含在整个国际贸易过程中的运输、保险等环节研究不多,或者说重视不够。
在费尽心机与贸易伙伴讨价还价,核算商品利润时,忽略了同样能够产生利润,或能够保证利润的专门重要的环节棗运输和保险。
在贸易谈判过程中,轻易将运输和保险作为还价的砝码让给了对方。
国际物资买卖是一个专门生动活跃的过程。
贸易价格条件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过程中形成的。
由于进行每一笔贸易时都会涉及到诸如由何方办理进口/出口手续、由何方洽租运输工具、装卸物资、办理保险、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报关等,以及在办理这些手续过程中费用的支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划分等等这些问题,因此在长期的实践中,买卖双方在逐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使用简短的概念或假设干字母的缩写来说明贸易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这种简短的说明通常和价格结合在一起使用,成为价格的组成部分,这确实是人们熟知的贸易条件或又称为价格术语。
如FOB价、CIF价等等。
目前我国的国际贸易物资大差不多上通过海洋运输出口或进口的。
海洋运输中最经常使用的贸易术语有FOB价--〔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价--〔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和CIF价--〔Cost,Insurance,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依照国际商会«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通那么»,在FOB价条件下,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内将备妥的物资装上船并通知买方,物资在装船时越过船舷,一切风险和费用就由买方承担了。
装货的船只是买方预定和指派的,保险是由买方安排的。
故也有人称此价格条件为〝离岸价〞的。
在CFR价条件下,卖方支付物资成本费并支付将物资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然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
在CIF价条件下,卖方支付物资成本费同时支付将物资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
然而,就物资在运输途中遭受的风险而言,CFR价和CIF价的物资与FOB价一样,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也是自物资于装运港过船舷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卖方以FOB价成交,在运费波动不稳的情形下於卖方是有利的。
如此能够将运费不稳固的风险因素转嫁给买方。
然而,在一样情形下,由于FOB价条件下出口是由买方租船或订舱,并将船名和装船期通知卖方的,而卖方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物资备妥装船,往往就会因船货衔接不行而产生问题。
比如由于买方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形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卖方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使卖方迟收货款造成利息缺失。
假如卖方备货延迟,无法将物资在指定日期装上指定的船只,那么卖方就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空舱费或滞期费。
我国许多出口生产企业都离港口较远,国内目前的陆路、水路交通运输负荷都比较繁重,因此,在FOB价出口的条件下由于船货衔接问题而导致的贸易纠纷时有发生。
再者,由于现代交通运输条件的不断改善,出口物资运输速度也有专门大提高。
有时物资差不多运抵目的地,银行结汇或单证邮寄手续还没有完成。
在这种情形下,买方因种种缘故无提单提货;或拒收物资,拒付货款的事也时有发生。
在FOB价条件下,由因此买方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物资一旦装船,卖方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物资,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也会颇费一些周折。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卖方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一样情形下,只要卖方保证所交运的物资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买方就必须付款。
物资过船舷后,即使在买方付款时物资遭受损坏或灭失,买方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
确实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相关于FOB价出口而言,专门是关于大宗物资买卖,CIF价出口使得卖方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
相应地,在进行进口贸易时,争取以FOB价成交明显对进口商更为有利。
由进口商自己安排运输保险,能够保证物资装上运输工具,一旦途中有不测,也能把握主动权。
假如以CIF价进口,由国外卖方安排运输,由于运费、保险费差不多谈定,卖方会千方百计查找运〔租〕费低廉的运输工具。
甚至为了节约费用,不惜安排转船、转舱。
中国买方因交货期延误或因转船/舱而扩大缺失这种事例差不多屡见不鲜。
假如稍有不慎,碰到〝鬼〞船,连船带货全部灭失,缺失就更大了。
随着世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物资需要进行远距离的交易,才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
物资运输的距离越长,货主关于物资操纵的程度就越低。
关于买卖双方来说,整个交货、接货、付款、收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自的职责、费用、风险等每个环节都专门重要,稍有疏忽,就容易功亏一篑。
一个精明的卖主,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物资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物资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关于物资的装载、运输,物资的风险操纵都应尽量取得一定的操纵权,如此贸易的盈利才有保证。
在竞争猛烈的商场,只有永久的利益,没有永久的朋友。
不能将自己的利益寄予在别人的开明上。
一些大的跨国公司,以自己能够在运输、保险方面得到优待条件而要求中国卖方以FOB价成交,事实上他们也是在保证自己的操纵权。
在市场平稳时,这种操纵权的优势并不明显,在形势剧变时,其好处就显现出来了。
这一点,在刚刚发生过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人们是经历犹新的。
大多中国卖方都明白,出口日本的物资大部分差不多上FOB价,即使卖方提供专门优待的条件,也专门难将价格条件改过来。
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国际贸易商差不多上专门重视把握运输过程的主动权的。
在现在信息、交通专门发达的今天,商品价格透亮度专门高,竞争专门猛烈。
假如能够关于贸易全过程的每个环节精打细算,无异于提高了自己产品的附加值。
国内某企业的外销利润不错,他们的做法是,在对外报价时,先报FOB价,使客户对本企业的商品价格有个比较,再询CIF价,并坚持在国内市场安排运输和保险。
他们专门坦诚的说,如此做,不但贸易质量有保证,而且在运保费上还能够赚一点差价。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许多贸易商关于保险的认识还只停留在发生缺失之后的赔偿作用上。
事实上,国际上保险人专门重要的职能之一是对被保险人提供风险治理的建议和措施。
在进出口贸易方面,保险人能够关心了解船舶运输动态,物资的成交信息,甚至于有关贸易商资信情形。
比如从某国进口的商品存在较多问题时,保险人就会大幅提高费率,甚至拒绝承保。
关于运输船舶,保险人在承保时会要求查核船龄、船名等。
作为国际海事委员会成员之一的中国保险,在防范国际诈骗集团的海事欺诈活动方面,也发挥了专门大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贸易商应当尽可能对出口物资以CIF价成交,对进口物资以FOB成交,如此才能在纷纭复杂瞬息万变的国际商场中应对自如,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证。
要紧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和换算
一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仅适用于海上或内河运输。
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
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费用的核算最为复杂,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
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6.装船费〔装船、起吊费和驳船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估量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旧、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国外费用要紧有:
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
2.国外保险费〔海上物资运输保险〕;
3.假如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运算公式如下: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二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
适用范畴广。
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
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国内费用有:
1.加工整理费用;
2.包装费用;
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
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
5.拼箱费〔假如物资构不成一整集装箱〕;
6.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
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
8.估量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旧、变质等〕;
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
国外费用要紧有:
1.外运费〔自出口国内陆启运地至国外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2.国外保险费;
3.假如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运算公式如下:
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要紧贸易术语的价格换算:
一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换算:
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
CFR价=FOB价+国外运费
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FR价-国外运费
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二FCA、CPT和CIP三种术语的换算:
1.FCA价换算为其他价
CPT价=FCA价+国外运费
CIP价=〔FCA价+国外运费〕/〔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2.CPT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PT价-国外运费
CIP价=CPT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3.CIP价换算为其他价
FCA价=CIP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
CPT价=CIP价×〔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港〕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物资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物资卸下,即完成交货。
卖方应承担将物资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物资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然而,假如双方期望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以及在物资进口时应支付的一此费用,那么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物资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物资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物资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出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物资运至指定目的地。
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那么卖方可在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交货期限内,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物资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处置。
B4 受领物资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物资。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差不多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担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那么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那么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物资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物资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按照A3a)规定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A4规定交货之前与物资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物资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物资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交货前物资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物资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如买方未履行B2规定的义务,或未按照B7规定作出通知,由此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物资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物资为限;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物资进口所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以及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连续运输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发运物资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物资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刻和/或在指定的目地港受领物资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按照A4/B4规定受领物资可能需要的提货单和/或通常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运单、公路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那么前项所述单据能够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同意按照A8规定提供的适当的提货单或运输单据。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物资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交货所需要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物资无需包装即可交货〕。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物资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关心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物资可能要求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猎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
〔……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物资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关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阻碍。
假设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那么卖方应负责装货,假设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
假设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物资,那么当卖方将物资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物资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物资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当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但假设买方要求,或者假如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那么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当。
在任何一种情形下,卖方都能够拒绝订立此合同;假如拒绝,那么应赶忙通知买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物资的合同,卖方按照A3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物资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
a〕假设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那么当物资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假设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那么当物资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
假设在指定的地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能够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假设买方没有明确指示,那么卖方能够依照运输方式和/或物资的数量和/或性质将物资交付运输。
B4 受领物资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物资。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差不多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刻接管物资,或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那么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物资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物资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与物资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物资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物资有关的一切费用;及
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于买方指定的人未在约定的时刻内接管物资、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物资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晰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物资为限。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物资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物资已按照A4规定交付给承运人的充分通知。
假设在约定时刻承运人未按照规定接收物资,那么卖方必须相应地通知买方。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就按照A4规定指定的人的名称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并依照需要指明运输方式和向该指定的人交货的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形在指定的地点内的具体交货点。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担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那么,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托运单、公路托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那么前项所述单据能够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所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同意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物资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前的有关该物资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物资通常无需包装发运〕。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物资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关心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物资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按照该款给予协助以及按照A3a)订立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当买方按照A3a〕规定要求卖方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买方必须给予卖方相应的指示。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物资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
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这一点与往常版本的内容相反,往常版本要求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
然而,如当事方期望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物资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物资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物资进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装运港运输物资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在买方指定的装货地点,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适应方式将物资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
B4 受领物资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物资。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物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