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配电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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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配电室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配电室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治理集团
二〇一六年九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治理集团受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配电室采购项目以公布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伙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TGZC2016-235
二、招标内容:
10KV配电室一座,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并网运行及保护。
(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价58万元。
三、评分方法:
综合评分法
四、供给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记录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平安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四级以上资质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地(县)农网电力部门审核备案的企业的证明材料;
7.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刻、地址及招标文件的售价: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刻:
2016年9月9日一2016年9月18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6年9月18日17时00分,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下载()。
2、附件资料上传:
凡是欲参与项目投标者,需在:
“上传投标记录审核文件”栏中上传“供给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材料(PDF格式)。
附件资料上传时,需利用【PDF分割归并工具】将多个PDF文件归并为一个,再进行上传。
【PDF分割归并工具】的利用说明和下载地址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下载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刻、开标时刻及地址
一、投标截止时刻及地址:
2016年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刻)之前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第2开标厅),超期再也不受理。
二、开标时刻:
2016年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刻)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第2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分天水分行营业室
账号:
6200517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刻: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48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同意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需从大体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需与投标人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需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记录号。
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记录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致使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致使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方法》。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
招标人: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伏学
地址:
秦安县陇城镇西关村74号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治理集团
联系人:
刘艳霞
地地:
天水市秦州区香榭丽舍小区7号1902室
联系:
2016年9月8日
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招标内容
10KV配电室一座,包括采购、安装调试、并网运行及保护,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并网运行及保护。
二、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含技术文件、图纸、标准、工作条件、环境要求等)秦安县农电局配电室初步设计技术图纸另附。
(图纸仅作为参考)
图纸获取地址:
秦安县农电局
10KV配电室
序号
部分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电力变压器
1
变压器
SCB10-1250kVA1010±%/Uk%=6D,yn11
台
1
附带防护等级为IP4X外壳、风机、温控器
(二)
高压开关柜
1
高压电源进线柜
KYN28A-12-031
面
1
2
高压主变受电柜
KYN28A-12-003
面
1
(三)
低压配电柜
1
低压主受电柜
GGD2-08改
面
1
D2、铜排
2
低压电容补偿柜
GGJ1-01B
面
1
D1、铜排
(四)
装置型材料
1
变压器柜出线电力电缆
15-3X70
米
10
主变用量
2
封闭母线桥2500A
宽600mmX200mm(内配与主母线一致母线)
座
1
设备就位后现场测量定做
3
埋管
∮100
米
5
4
埋管
∮50
米
30
5
高压电力电缆头
15-3X70冷缩
套
2
6
事故信号箱
长300mmX高400mmX深220mm
只
1
三、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一、货物包装必需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锈、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方法。
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运到现场进程中的全数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车、货物的现场搬走。
3、货物在安装调实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
4、设备在验收合格前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设备安装开始前,中标人依照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按装箱清单一起开箱验收,要紧查验设备的外观质量,设备的原产地及配件清单。
二、完工验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填写“项目验收单”。
五、质量保证及质量保证期
一、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需是原装、全新产品,而且符合国家和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二、所有货物在开箱查验时必需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
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需求中提出的要求。
3、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和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楚,明确。
4、关于阻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份,不管在技术标准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六、交付方式、交付完工期限及交付地址
一、采购设备在招标人指定地址安装调试、并网运行正常后交付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并利用。
二、完工期:
合同签定后20天内
七、付款方法
合同签定后并体会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后无质量、平安或效劳方面的问题一次性付清。
八、安装调试及技术效劳(含培训)要求
一、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安装调试及并网运行,确保在合同范围期间人员、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方面工作的平安正常运行。
二、安装调试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行搬走。
3、对所有货物的利用、保护、故障排除等进行免费技术培训,确保正常利用。
九、售后效劳的要求
一、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为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产品正常利用情形下的维修及保养效劳。
质量保证起始日期以项目验收之日起为准。
关于延长质量保证期限的,最终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许诺为标准。
二、保护响应时刻:
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
质保期后若是招标人要求,成交人应负责有偿优惠维修。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技术资料)
一、中标人应在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技术文件:
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安装验收报告、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总那么
1.适用法律、法规
1.1.本次招标适用的要紧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方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资金
2.1.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打算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定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释义
3.1.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集体组织。
3.2.投标人:
是指按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供给商。
3.3.中标人:
指依法确信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4.招标文件:
是指包括项目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6.效劳: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7.偏离:
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知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样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8.实质性条款: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顶用“拒绝”、“不同意”、“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样条款)。
3.9.日期、天数、时刻:
未有专门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4.3.投标人投标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投标。
4.4.投标人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知足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审核的结果为准。
4.5.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预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式及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数内容,依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点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8.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甘肃政府采购网,下同)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8.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形,延长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三日前,将变更时刻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9.编制原那么
9.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
所提供的资料必需符合老实信誉、客观真实的原那么,对弄虚作假或违抗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付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
10.编制要求
10.1.投标文件应依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10.2.关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许诺改动其内容,不然,其投标无效。
10.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利用简体中文。
10.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利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不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置。
10.5.投标文件应该用运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置。
10.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隔壁签字后方为有效。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
各部份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
(1)投标许诺书
(2)投标函
(3)开标报价一览表
(4)分项价钱表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商务响应说明书
技术文件
(7)投标方案说明书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效劳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2.投标人应按开标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钱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效劳的分项价钱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括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不然,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不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效劳只许诺有一个报价,不同意选择性报价,不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钱在合同执行进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括价钱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3.备选方案
13.1.本采购项目不同意备选方案投标。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知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效劳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那么必需提供授权书证明文件。
不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效劳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5.2.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5.3.上述证明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要紧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效劳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
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5.4.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效劳的标准和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够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5.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规定的提交时刻、地址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须提交人民币壹万贰仟元作为这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6.2.户名: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分天水分行营业室
账号:
6200517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刻: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48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同意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需从大体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需与投标人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需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记录号。
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记录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致使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致使投标无效。
16.3.投标人须将交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证明其具有投标资格。
16.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治理方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刻完成评标、定标和签定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特殊情形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回答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再也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许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8.1.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开标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报价一览表”字样。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
19.1.投标人应必需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
19.2.投标文件及“开标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
(3)正本、副本或开标报价一览表;
(4)“请勿在(开标时刻)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19.3.投标文件若是未按要求密封,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置。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刻之前送到指定的地址。
20.2.超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3.未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0.4.未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在投标截止时刻前,投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刻(开标时刻)和地址组织公布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2.2.开标时,发布在投标截止时刻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也能够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钱、价钱折扣、招标文件许诺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要紧内容。
22.3.未宣读的投标价钱、价钱折扣和招标文件许诺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投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钱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4.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式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式、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未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5.3.不具有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5.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5.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5.6.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25.7.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投标文件份数不够的;
25.8.投标文件显现重大负偏离的;
25.9.投标文件不知足带★参数或其他要求的;
25.10.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25.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同意的条件或声明的;
25.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定标
26.1.评标委员会依照评审方法及标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
26.3.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将中标结果在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六、质疑
27.投标人质疑
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能够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回答。
27.2.投标人假设以为招标文件、采购进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以下时刻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进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终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7.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给商签收回执。
27.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供给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27.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7.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27.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回答不中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回答的,可在回答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签定合同
28.招标代理效劳费
28.1.若是投标人通过评审而被确信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展打算委员会“计价钱[2002]1980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效劳费。
28.2.招标代理效劳费至缴纳账号。
29.中标通知书
29.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效劳费。
29.2.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效劳费的中标供给商,那么视为自动舍弃中标资格。
29.3.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