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商业银行金融毕业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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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研究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商业银行金融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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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内在2006年公示了两部指引用于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是如今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所在,能够帮助公司加快企业发展效率,避免决策失误,提升投资者的信赖度,加强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分析,分析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于中国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的有利之处与其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期间产生的、有待解决的问题,且根据相应的实际问题设计对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来为之后的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参考,具有相应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国工商银行
ResearchonthePresentSituationof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DisclosureofListedCommercialBanks
---TakingtheIndustrialandCommercialBankofChinaasanExample
Abstrac:
In2006,Chinapublishedtwoguidelinesfortheinternalinformationdisclosuresystemforlistedcompanies.Theguidelinesstipulatethatthedisclosureof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oflistedcompaniesisthekeytothedailyoperationandmanagementoflistedcompanies,whichcanhelpthecompanyacceleratetheefficiencyofenterprisedevelopment.Toavoidmistakesindecision-making,enhancethetrustofinvestors,andstrengthen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theeconomy.ThispaperselectstheresearchandanalysisofICBC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disclosure,analyzestheadvantagesof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disclosureforICBC'soperationandmanagement,andtheproblemsthatneedtobesolvedduringthe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disclosure,anddesignsaccordingtothecorrespondingpracticalproblems.Correspondingsolutionsareusedasareferenceforthesubsequentdisclosureof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oflistedbanks,whichhascorrespondingreferencevalue.
Keywords:
Internalcontrol;informationdisclosure;IndustrialandCommercialBankofChin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速放缓、金融市场化变革、互联网金融趋势明显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面临较为复杂的经营环境,商业银行在金融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由此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操作风险案件日益成为焦点,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出迫切需求。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既是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也是商业银行展示自我的平台。
信息披露在银行公司治理、投资者决策和监管机构监督管理评价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对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财务信息报告披露的内容作为了解公司运行的窗口,而且还能够吸引潜在的投资者追加投资,让更多投资者了解和相信这家银行。
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也是金融行业的龙头老大,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建设是当务之急,其将极大程度的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将竭力维护金融行业的的繁荣稳定。
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仍不完善且存在披露动力不足的缺陷,伴随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总体水平不能满足大众需求的问题日益严峻,内部控制信息不能为民所用、缺乏实质性,使得商业银行的发展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局面。
所以,尽快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系成为题中要义,将推动商业银行成为健康向上的优质行业。
本文选取工商银行与国内商业银行目前采用的通行标准以及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对比,可发现其现有的信息披露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改善。
因此,对国内上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和存在问题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加以分析,探索改善所存在问题相关措施的工作是相当关键的。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国内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标准尚未有一个统一的认知,还存在相当多的不足有待完善,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还未形成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觉悟,所以,国内关于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的强制性长期以来都没有约束,因为内部控制较差而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最终经营失败甚至破产的情况比比皆是。
内部控制的作用主要集中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避免财务造假的情况发生、让经营管理目标达成等等,这是社会大众最为在意的地方。
如今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尚未产生统一的标准,众多的学者在这个领域展开研究如如杨钰莹[1](2017)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则、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形成评价体系。
而如冯铁[2](2016)强调自评报告整体上形式重于实质、个别行业披露水平较低等问题,通过对披露的内控缺陷进行研究来评定信息质量。
闫小雨[3](2015)通过分析中信银行6年来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依靠等级衡量来给相应的内控信息披露的质量标准等完成评级,通过数理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李秉祥等[4](2016)用主成分分析和本BP神经网络方法,构建了一套神经网络评价模型对内部控制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评价。
尹清山[5](2018)通过数据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其内部控制信息分析,得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度不均匀,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
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市场理论,起步较早,如今已经形成了相当多的研究体系,一般从三个方面入手进行深入研究,并且从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盈余质量方面,尹律[9](2016)通过实证检验盈余管理对于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的影响,发现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越不透明。
第二审计反应方面,主要集中在对审计费用、审计意见和审计质量的影响方面。
宫颖[10](2016)对沪市A股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资产规模越大,审计费用越高,信息披露质量越高。
第三成本方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成本的关系中,主要对权益资本成本和代理成本进行了探讨。
在权益资本成本方面,王肇[11](2016)发现管理层占有权益资本与内部控制效果呈正相关,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与内部控有效性呈显著负相关。
在代理成本方面,何庆[12](2018)通过实验组与对照组的研究发现,只有在内部控制五要素均披露的条件下,内部控制信息汇总指数才能通过代理成本这一中介变量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西方国家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多年的研究,不断的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制度,对其提出了更加具体化的要求,最明显的是由最初的自愿性披露转向为强制性披露。
Rice等(2015)研究表明,SOX404条款的惩罚机制(不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不能有效激励企业自愿去检查和披露现有的内部控制缺。
JarvinenMyllymaki[14](2016)进行研究发现,内部控制能力强的公司与内部控制能力差的公司相比,后者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去侵害公司利益的可能大大提高。
Gupta[15](2016)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认为SOX法案颁布后并没有减少公共成本的问题。
该法案的有效性受到部分上市公司的质疑。
(三)研究方向与方法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选择工商银行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国内上市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对研究对象展开横向比较,给所有的被观察商业银行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分析,找出工商银行进行内部信息控制披露时有着明显的缺陷,参考相关文献资料提出与之实际情况相对应的合理可行的解决对策。
以期能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包含前言、相关理论概述、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影响要素,选择工商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再通过别的银行内控信息披露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比较、发现工研究的结论及相关对策一共六个部分。
希望可以为优化目前上市的商业银行在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相应的帮助。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理论概述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概述
1.内部控制的概念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内部控制的明确概念暂时都没有达成统一,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银行业作为金融市场主要组成部分,与其它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其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着许多差异,这都是由于它的特殊性、复杂性以及高风险性所导致。
中国人民银行出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的目的,专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这一概念进行了诠释:
内部控制的存在是为了保持商业银行的可持续盈利而专门设计的制度、方法、程序等,能够在各个时间点为银行尚未出现的风险提供监督调整的功能。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即证券发行者把公司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信息对外公开,让投资者能够根据这部分信息数据来了解证券投资的价值是否与其财务信息相匹配,能够保证股东或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一般通过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来进行,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与中国证监会提出的相关要求来设计针对性的评价报告,主要集中于内部控制信息的合理性、有效性与完整性等方面,最终通过银监会与会计事务所的审核来落实,用于信息使用者的信息分析与决策。
让信息使用者能够根据内部控制的披露信息来确认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该信息披露报告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依附于其他报告书内,例如年度财务报告等。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一般分为两类,一类属于强制性披露,另一类则是自愿性披露。
遵循前者的公司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律的要求来进行信息披露工作,还要公示年报中的信息内容。
选用后者的公司则有着很强的主观意愿,不需要服从强制性要求。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和要求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够帮助管理当局尽早找出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之处,优化内部控制结构,增强会计信息质量。
我国已经对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具有特殊性质的企业单位提供了相应的要求,即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还有有效性等,需要注册会计师来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做出评价,提供相应的评价报告,除了这些公司外其他行业的企业有着同样的披露要求。
4.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特征
银行和企业的业务性质存在差异性,前者的财务信息披露的特征通常是以下几点:
首先,正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是50%,然而银行资产负债率通常都高于80%;其次,一般企业只要保障产销环节的顺利运行,就能维持企业的发展,但是银行以货币为主要经营对象,对资金沉淀与信用度的依赖较强;第三,一般企业需要尽量降低风险、规避风险,但是银行需通过管理风险实现经济效益。
上市银行参照《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一致认为商业银行在财务信息披露中,应具备安全性、真实性、效益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等。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依据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依据来源于三大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信息披露期间需要始终保证其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完整性等等,还需要注重中立规范原则、公平披露原则以及风险导向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随着国内外金融业的变革,也在逐步更新完善各项制度并与国际逐步要求接轨。
商业银行发展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受限于金融监管。
商业银行的发展环境是否健康、能够可持续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增长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所处运行环境和运行业务的特殊性,具有极高的风险隐患。
因此,监管当局提高了对商业银行的严管力度,用于尽可能避免金融风险或者降低金融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发展。
在《企业会计准则》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都有着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明确规定。
从2010年年末起,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遵守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即《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内的相关要求来进行信息披露工作;若无法短期内满足银监会设定的最低披露条件,可适当推迟执行时间,但是不能晚于2013年。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的过程,实现了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进程,并且正朝向国际化、标准化趋势运行,以此保障我国商业银行及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
从近十年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法规制度看,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越来越全面,不仅考虑了对客户的隐私保护,也注重投资者的需求,并逐步向国际信息披露制度靠拢。
表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主要内容
2000年
《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
要求上市商业银行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左说说明;还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随年度报告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2003年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责任归于董事会
2006年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对披露信息相关内容作出规定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外披露信息
2008年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执行该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
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行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009年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
明确了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在风险暴露等方面的操作
2011年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
为了落实有关银行业发展的国际化监管标准,提高银行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增强我国银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每年必须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并对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
2012年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监管,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4年
《企业会计准则》
都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
要求符合条件的银行按照全球系统重要性指标披露信息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
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提出最低要求。
且规定不论是否有明确要求,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司均应充分披露。
数据来源:
根据各监管机构发布制度整理
综合国内监管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6国资委: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2008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2008上交所: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审议工作底稿》,国内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相对简单,商业银行应当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通常有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内控自评的意见报告还有内控鉴证报告三部分。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方式,既能够单独的报告形式存在,也能够依附于其他报告中呈现。
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的影响因素
对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研究和未来的前景展望可知,商行内控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主要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具体如下:
(一)外部因素
影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的外部因素主要有以下:
1.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不同
内部信息披露过程中,不同的商业银行有着不同的制度依据、披露内容、披露形式还有披露标准,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标准还未统一,由此推测,我国目前的评价标准尚难满足投资者的合理需求。
因此,我国实施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信息披露导向,推动商业银行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经济活动等信息的深层次披露,以增强商业银行强制性制约制度建设。
同时,为各商业银行出具专业审核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各不相同,且存在同一银行不同年度出具审核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一致的现象,这将不可避免的导致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产生标准不一致的状况,为此,规范审核机构的行业标准势在必行。
2.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程度不同
目前,绝大多数投资者缺乏专业金融知识,在投资过程中容易遭受蒙骗,且由于因为知识匮乏造成的财产损失现象频发。
因此,在监管部门加强强制性监督的同时,增强信息使用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也极为重要,此举将极大的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并达到逆向推动商业银行提升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的效果,以期达到各相关方利益最大化的效果,且加快商业银行所在的金融行业稳定发展。
(二)内部因素
影响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程度的内部因素分别是:
1.商业银行间经营水平的不同
目前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时,上市的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程度远远超出中小地方商业银行一大截,并且一些风险较大的银行甚至会采取回避信息披露的方式。
进行分析不难看出,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较程度上影响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水平,中小商行由于自身的局限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限制,导致其难以全面满足金融监管机构对内控建设的要求。
为此,进行各商业银行间的资源整合,提升商业银行资源利用效率迫在眉睫,同时,银行及监督者也应努力降低内控信息披露的成本,更好的推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
2.商业银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道德水平不等
目前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中小型商业银行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与此同时人才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信念却稍显滞后。
从业人员在业务日益繁杂的工作中,由于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欠缺及个人专业性的局限,面临着个人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巨大挑战。
为此,要想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信念至关重要,培养一批高质量的从业人员将助力商业银行内部信息披露水平提升。
四、案例分析——工商银行
在经济飞速发展和日益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下的今天,内部控制受到企业的愈来愈重视。
在18年的年报中,工商银行一方面在披露的年度报表公司治理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编制中大篇幅的提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同时披露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通过多种方式审查内部控制,用于确保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能够稳定进行,让经营效率与盈利效果得以提升,发展脚步进一步扩大。
(一)工商银行相关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1月1日创立,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银行,属于国家副部级单位。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后进行制度改革,成为同时拥有现代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2006年它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登记上市,为世界各地共计578.4万个公司客户及5.3亿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是我国金融行业内发展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
其发展目标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进行融资活动来获取社会资金,提高信贷资金管理,帮助企业进行生产、技术方面的优化升级,加快我国经济基础建设的进度。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落实都由由董事会负责,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则是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还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他们需要负责内控职责与评价工作。
(二)国内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状
2006年以前我国还缺乏对企业内控评价的强制性规定,上市企业主动积极披露内控信息的观念尚未落实。
2010年4月26日,由政府带头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明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上市公司都需要遵循此配套的相关规定,共计18项内容,主要有《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这同样代表着适用于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成功建立,这一体系也充分利用的国外领先的经验。
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上交所与深交所沿用至今,同样意味着内部控制信息评估制度在国内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体系中正式生效。
现阶段,国内的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示时间、格式、内容逐步统一完善,规范性趋势日渐明显,越发便于信息使用者进行比较分析并从中获取有益的信息,使得投资趋于理性。
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仍存在着评价报告不规范、评价范围不全等各类问题亟待完善,妥善解决内控评价报告中不完善的部分日益重要,持续获得多方的关注。
(三)工商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商银行自2006年上市之后,每年在年报中的公司治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审计报告等中都对内部控制的信息进行了披露。
特别在2010年4月1日和年报同时发布《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2010年度)》,并在此后的2012年至2019年间于每一年度的三月底对外公开前一年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开始的内控评价报告有着格式问题,且内容质量较差,但随着内控建设的完善,其格式逐步完善,内容基本详细,内控信息披露水平逐步提高,虽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但其披露水平已经处于领先水平。
从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工商银行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的相关规定,还有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
表2工商银行内部信息披露形式
披露载体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计
公司治理
1
1
1
1
1
1
1
-
1
1
1
1
11
自我评价报告
1
-
-
1
1
1
1
1
1
1
1
1
10
注册会计师审核意见
1
-
-
1
1
1
1
1
1
1
1
1
10
董事会报告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监事会报告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审计报告
1
-
-
1
1
1
1
1
1
1
1
1
10
财务报告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财务报表附注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2
注:
1代表在文件中有披露,-代表在文件中未披露
从上表可知,最明显的在于2007年和2010年的年报。
在2007至2010年,2007年发布的年度报告是工商银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