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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投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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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燃气项目试运投产工作的管理,保证试运投产工作合理有序、安全平稳,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及停运6个月后再启用的燃气设施的试运投产作业。

3.职责

3.1运行保障部

3.1.1运行保障部是试运投产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公司试运投产工作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1.2负责对A类燃气项目投产方案组织进行会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审核。

并对A类投产进行现场督察。

3.1.3负责组织B类试运投产项目的审批,公司客户服务部和安全管理部对试运投产方案进行参加会审。

3.1.4负责对各单位燃气管网、场站试运投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3.2客户服务部

负责B类民用户立管及户内部分投产方案的审查,以及立管及户内部分置换投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并对B类民用户立管及户内置换投产部分进行现场督察。

3.3安全管理部

负责试运投产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审查,对A类投产安全进行现场督察。

3.4工程技术部

按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对试运投产项目进行验收评价,出具验收报告,提出准予试运投产意见。

3.5物资供应部

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负责试运投产所需物资的采购。

3.6分、子公司

3.6.1分、子公司是试运投产工作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建立完善的试运投产管理体系,成立由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安全及供气、用气等单位组成的试运投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统一指挥、协调试运投产工作。

3.6.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试运投产工作的各类规范、管理制度及规定。

3.6.3负责试运投产项目投产方案的编制,负责C类项目审批,A、B类投产方案内部审核后上报,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

3.6.4负责本单位试运投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6.5负责本单位试运投产项目相关记录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投产工作进行总结。

3.7项目管理部

3.7.1负责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投产保运工作。

3.7.2负责试运行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

4.投产项目分类

根据项目的大小和危险程度分为A、B、C三类。

4.1A类

4.1.1长输管线、分输站,以及气源接收或长输管道直供项目(燃气公司或工业用户);

4.1.2城镇门站、高压及次高压管线;

4.1.3压缩天然气母站;

4.1.4液化天然气生产厂、LNG气化站;

4.1.5分布式能源利用;

4.1.6公司采用新工艺(如LNG子站)首次投产;

4.1.7其他危险系数较大的投产项目。

4.2B类

4.2.1压缩天然气加气标准站、子站及释放站;

4.2.2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4.2.3一次投产长度超过500米的城镇燃气中压管网;

4.2.4设计供气量大于等于10000m3/d的工业用户;设计供气量大于等于2000m3/d的公福用户;一次整体置换投产1000户以上的小区。

4.3C类

除A、B类投产项目以外的投产项目。

5.投产项目审批

5.1所有试运投产项目在投产前都必须编制投产方案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批,投产方案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投产方案模板见附件14.4。

5.2A类项目试运投产方案至少在投产前10个工作日报审,试运投产方案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B类项目试运投产方案至少在投产前5个工作日报公司运行保障部组织会审、批准;C类项目试运投产方案应提前3个工作日由本单位自行审批,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运行保障部备案。

5.3A、B类项目投产申请应在投产前48小时上报至公司审批;A类项目投产申请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B类项目投产申请需经公司运行保障部批准;C类项目的投产申请需提前24小时由所属单位自行审批,审批后报公司运行保障部备案。

5.4试运投产项目在投产前应进行投产申请,投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投产方案执行。

6.试运投产应具备的条件

6.1公司所属燃气项目和燃气设施投产前应由投产单位按照附件14.2的内容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手签)确认。

6.1.1试运投产项目须根据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出具竣工验收报告;需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由公司工程技术部出具预验收合格报告,并同意进行试运投产。

6.1.2试运投产方案经根据本规定完成审核批准。

6.1.3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6.1.3.1成立试运投产组织指挥机构,并确定相应职责,指定现场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试运投产工作。

6.1.3.2燃气投产项目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各岗人员配齐到位,上岗持证率达10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

6.1.3.3试运投产保障及抢修队伍人员到位。

6.1.4试运投产所用各类器材、机具、材料、物资准备齐全到位,有专人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6.1.5新建燃气项目或新增设施的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按实际生产情况编制完成,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合格。

6.1.6工艺流程图、线路管网图、电气总接线图等图纸资料绘制完成。

6.1.7工艺设备、阀门编号编制完成,介质流向标识清楚。

6.1.8燃气管道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试压、清管、干燥,并达到规范要求。

6.1.9长输管道警示标示(测试桩、标志桩、里程桩、警示牌)、城镇燃气安全标示等设置完毕。

6.1.10通信畅通,满足试运投产要求。

6.1.11各单体设备调试、试运完成。

6.1.12与上游供气单位或下游用气单位的供销合同签订完成。

6.2燃气经营单位(不包括公司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公司长输管线直接接气,首次置换投产前,由供气单位组织运行保障部、安全管理部进行投产前联合检查,检查表见附件14.3,检查内容符合要求后,由供气单位编写投产方案(投产责任界面一般按照产权界面划分),报公司审核。

6.3各单位直供的工业、公福、民用户投产前由本单位组织工程(承建项目)、运行、客服、安全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表参照附件14.3。

7.单体设备试运投产

7.1燃气输配系统设备单体试运投产以厂家技术人员为主,运行单位、施工安装单位参加。

7.2设备单体试运投产合格后,由设备厂家或施工单位向运行单位进行移交。

7.3压缩机组、工艺设备等试运,应按设计及设备操作手册进行。

符合规定时间并达到设计指标。

7.4仪表及监控系统单独调试合格。

7.5变配电系统、消防系统、通信系统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试运调试合格。

8.置换

8.1置换通气前应安排专人对试运投产方案的落实情况逐一检查。

8.2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试运投产方案执行具体置换通气步骤。

8.3置换分为间接置换和直接置换两种方式,管道容积超过2.5立方米或直接置换时会有潜伏性危险时,必须先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再用燃气置换。

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应小于5千帕。

间接置换使用氮气作为隔离介质,氮气注入管道的温度不低于5℃。

8.4应划分出场站、管网、调压箱(柜)等置换区间,根据规模大小选用单独置换或联合置换。

8.5置换过程应保持连续平稳,一旦开始中间不得停止,气体流速不应超过5米/秒。

上一阶段置换分析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置换工作。

8.6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8.7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8.8置换合格标准:

氮气置换空气时,放散管出口气体含氧量不大于2%时,可认为置换合格;天然气置换氮气或空气应连续两次检测甲烷浓度均高于90%,然后再继续放散5分钟,置换结束。

8.9民用户置换按照《居民用户立管置换通气工作标准》制度执行。

8.10投产

8.10.1置换完成后方可进行投产。

8.10.2试运投产应对各环节工作做出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

8.10.3开启供气阀门,调节供气压力。

投产压力较高时应分阶段进行升压,并进行燃气泄漏检测,直至达到设定压力。

8.10.4置换完成后对使用燃气进行调试的单体设备或设施进行调试,按照第7条要求执行。

8.10.5新通气的城镇燃气管道应在24小时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9正式运行

9.1长输管道和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城镇燃气项目,在设计工况下连续运行72小时后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合格后试运投产结束,转入正式运行。

9.2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竣工报告出具后24小时转入正式运行。

10.试运投产安全措施

10.1所有参加试运投产人员均应服从试运投产领导小组领导,按指令行动,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10.2试运投产前,应对参加试运投产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10.3试运投产期间,现场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10.4严禁在试运投产警戒区域内吸烟,不得将火种带入现场。

10.5除工程车辆外,其余车辆不准进入试运投产警戒区域;工程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必须加带防火帽。

10.6各种开关、控制器、仪表信号装置、电气设备、易燃物品要悬挂明显标志,未经许可禁止操作。

10.7试运投产前应配齐消防器材、防爆工具及各类安全警示牌,投入使用燃气报警器。

10.8临时放散点应配备专人监护,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9防火防爆区域进行操作应使用防爆工具。

10.10投产中的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应符合公司危险作业许可中有关规定。

10.11试运投产工作不得在夜间与阴雨天进行,遇雷雨天应暂停。

10.12对邻近放散点的居民、单位应逐一宣传和检查,清除火种隐患。

10.13试运投产期间,试运投产警戒区内未完工程应停止,在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后,所有施工人员应撤离现场,待试运投产完成,生产运行平稳后,按相关制度要求办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11.试运投产应急管理

11.1试运投产前应针对不同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预案中应写明外部应急救援机构及通信联络方式。

11.2组织参加试运投产的有关人员学习应急预案,掌握抢险应急方法和处理程序。

11.3试运投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4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立即进行上报并做后续处理。

12.试运投产有关数据、资料管理

12.1试运投产过程中应按时测定并记录流量、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

12.2应按时对管输天然气进行组分分析,并填写记录。

12.3应按时测量并记录试运投产的其他数据。

12.4应记录整个投产过程中的重要事件。

12.5试运投产结束后应编写试运投产工作总结。

12.6试运投产结束后应汇总保存的投产资料包括:

试运投产方案;

试运投产有关数据、资料;

试运投产大事记;

试运投产报告;

试运投产工作总结。

12.7投产资料应在投产后3个月内由所属单位归档。

13.附则

13.1本办法由公司运行保障部负责解释。

13.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4.附件

14.1试运投产方案的编制要求

14.2投产前必备条件检查表

14.3燃气用户投产项目检查表

14.4试运投产方案模板

附件14.1

试运投产方案的编制要求

1.制定方案的依据

试运投产方案制定的依据有:

a)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规范和公司制度文件。

b)设计文件。

c)天然气供、输、销合同。

d)与试运投产有关的其他资料。

2.方案的内容(可以参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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