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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特征

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特征

  课堂教学历来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途径,当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课堂教学的内涵,无论在传统或现实的意义上,仍主要指文化课教学。

因此,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要充分体现文化课育人特点,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仍是课堂上提高学生素质的常规手段。

  然而,时下却存在着用形而上学对待素质教育的倾向。

一提学校的素质教育,便放弃主渠道,大搞课尝教学之外的素质教育活动;一提教学中的素质教育,便避而不谈文化知识,一味大讲方方面面的思想渗透;仿佛课堂教学和文化知识只属于“应试教育”而与素质教育无缘似的。

难道为避瓜田李下之嫌竟然对文化课教学已经很“素质”了呢

  由于认识不到位,以往的文化课教学误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终极目的。

  许多教师的教案上,教学目的一栏就是这样天经地义写着的。

所以根本想不到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实施素质教育的手段,更谈不到去探索如何通过这种手段提高学生素质问题,于是便在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之外另想渗透的点子。

不知这是不是一个误区

  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具有整体性,任何一种素质都是在普遍联系中形成的。

  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虽然强调以传授文化科学知识或技能为基本手段,但是并不止于仅仅提高学生的文化科学素质,而是从局部与整体的内在联系上,全面而有主有次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何离开文化知识传授或知识指导的实践而另贴种种素质标签的教育,其实都不是正宗的素质教育。

须知,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本是自然存乎其中的,关键在于教学思想是否科学,知识传授是否到位。

根本无需煞费苦心另摆苦心另摆“花架子”。

  课堂教学从来就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认知实践活动。

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如果教师全身心地教,学生全身心地学。

教师和学生投入其中的必然就都是自身的全部素质。

因此课堂教学既是展示师生固有素质的过程,又是形成新素质的过程。

  教师的责任就是要在认知实践的框架内,以文化知识传承为中介实现师生素质的全面沟通与交流,从而丰富与发展学生的素质。

离开师生素质的参与谈教学,恐怕也很难说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从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角度讲,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切实强化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事实。

然而提倡师道尊严的封建等级教育,一直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地位上对立起来。

至今课堂教学中依然保持着教师独占讲台的一统天下局面。

学生的主体精神受到严重压抑。

虽然多年力倡改革,但因只改方法未改观念,学生的主体精神依然不能解放出来。

启发式引发的竟是启而不发的感叹,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口号也只能停留在主观愿望阶段。

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在于教师更新教学思想。

变以教为中心为以学为中心。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主导而不是“主宰”,学生是主人而不是“主听。

”那种教师唱主角,少数教学当配角,多数学生当观众的“演课”,完全是本末倒置;填鸭式和满堂灌更同素质教育不沾边儿。

唯有放下师道尊严,实行教学民主,解放学生主体精神、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才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二、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在课堂教学中,被动的旁观者是无积极性可言的。

强化教学的主体地位无疑是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前提。

学生只有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措施才能在主客观的结合上发挥作用。

从决定性的意义上说,学生的素质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自己学出来的。

学生的素质乃是学生的身(物质生命)心(精神生命)矛盾运动的结晶。

教师的教只是教学素质形成发展的外因,并且只有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起作用。

因此,教师的责任决不是单纯传授知识,而是要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其学的积极性,促其实现知识内化。

学生的素质,只有在知识的化入与化出的实践中才能形成与发展。

没有全全学生的全面而积极的参与,只重教不重学,只重讲不重练,只的把文化课教学看作知识传承过程,而不知其为师生双边素质参与且以提高学生素质为主的认知矛盾运动过程,就不可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素质。

忽视或无视学生的积极性,妄图由教师越俎代庖,是素质教育在主渠道中必须克服的思想障碍。

学生的积极性高涨了,课堂上才有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教学局面。

  三、努力培养学生创造性

  学生素质的提高固然取决于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但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却集中体体现在学生的创造力上。

因此,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是教师在课堂上实施素质教育的当然教学目标。

创造性所强调的不是共性的继承,而是个性的发展。

创造性培养所追求不是群体思维的趋同,而是个体思维的求异。

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

在鼓励与培养全体学生创造新思维的同时,要依照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实教,培养创新意识,丰厚创新基础,训练创新的思维方法,认识创新机理,提供创新活动实践激发创新的积极性,使每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开发。

生机勃勃的创造精神就是在这种主动、积极、自由、民主的教学氛围中发展起来的。

  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永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具体教学模式,但其必然会有可供人辨识的宏观特征。

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程度,即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本质特征的外在表现。

学生个性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是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

  

  课堂教学历来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途径,当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课堂教学的内涵,无论在传统或现实的意义上,仍主要指文化课教学。

因此,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要充分体现文化课育人特点,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仍是课堂上提高学生素质的常规手段。

  然而,时下却存在着用形而上学对待素质教育的倾向。

一提学校的素质教育,便放弃主渠道,大搞课尝教学之外的素质教育活动;一提教学中的素质教育,便避而不谈文化知识,一味大讲方方面面的思想渗透;仿佛课堂教学和文化知识只属于“应试教育”而与素质教育无缘似的。

难道为避瓜田李下之嫌竟然对文化课教学已经很“素质”了呢

  由于认识不到位,以往的文化课教学误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终极目的。

  许多教师的教案上,教学目的一栏就是这样天经地义写着的。

所以根本想不到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实施素质教育的手段,更谈不到去探索如何通过这种手段提高学生素质问题,于是便在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之外另想渗透的点子。

不知这是不是一个误区

  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具有整体性,任何一种素质都是在普遍联系中形成的。

  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虽然强调以传授文化科学知识或技能为基本手段,但是并不止于仅仅提高学生的文化科学素质,而是从局部与整体的内在联系上,全面而有主有次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何离开文化知识传授或知识指导的实践而另贴种种素质标签的教育,其实都不是正宗的素质教育。

须知,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本是自然存乎其中的,关键在于教学思想是否科学,知识传授是否到位。

根本无需煞费苦心另摆苦心另摆“花架子”。

  课堂教学从来就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认知实践活动。

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如果教师全身心地教,学生全身心地学。

教师和学生投入其中的必然就都是自身的全部素质。

因此课堂教学既是展示师生固有素质的过程,又是形成新素质的过程。

  教师的责任就是要在认知实践的框架内,以文化知识传承为中介实现师生素质的全面沟通与交流,从而丰富与发展学生的素质。

离开师生素质的参与谈教学,恐怕也很难说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从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角度讲,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切实强化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事实。

然而提倡师道尊严的封建等级教育,一直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地位上对立起来。

至今课堂教学中依然保持着教师独占讲台的一统天下局面。

学生的主体精神受到严重压抑。

虽然多年力倡改革,但因只改方法未改观念,学生的主体精神依然不能解放出来。

启发式引发的竟是启而不发的感叹,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口号也只能停留在主观愿望阶段。

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在于教师更新教学思想。

变以教为中心为以学为中心。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主导而不是“主宰”,学生是主人而不是“主听。

”那种教师唱主角,少数教学当配角,多数学生当观众的“演课”,完全是本末倒置;填鸭式和满堂灌更同素质教育不沾边儿。

唯有放下师道尊严,实行教学民主,解放学生主体精神、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才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二、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在课堂教学中,被动的旁观者是无积极性可言的。

强化教学的主体地位无疑是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前提。

学生只有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措施才能在主客观的结合上发挥作用。

从决定性的意义上说,学生的素质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自己学出来的。

学生的素质乃是学生的身(物质生命)心(精神生命)矛盾运动的结晶。

教师的教只是教学素质形成发展的外因,并且只有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起作用。

因此,教师的责任决不是单纯传授知识,而是要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其学的积极性,促其实现知识内化。

学生的素质,只有在知识的化入与化出的实践中才能形成与发展。

没有全全学生的全面而积极的参与,只重教不重学,只重讲不重练,只的把文化课教学看作知识传承过程,而不知其为师生双边素质参与且以提高学生素质为主的认知矛盾运动过程,就不可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素质。

忽视或无视学生的积极性,妄图由教师越俎代庖,是素质教育在主渠道中必须克服的思想障碍。

学生的积极性高涨了,课堂上才有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教学局面。

  三、努力培养学生创造性

  学生素质的提高固然取决于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但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却集中体体现在学生的创造力上。

因此,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是教师在课堂上实施素质教育的当然教学目标。

创造性所强调的不是共性的继承,而是个性的发展。

创造性培养所追求不是群体思维的趋同,而是个体思维的求异。

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

在鼓励与培养全体学生创造新思维的同时,要依照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实教,培养创新意识,丰厚创新基础,训练创新的思维方法,认识创新机理,提供创新活动实践激发创新的积极性,使每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开发。

生机勃勃的创造精神就是在这种主动、积极、自由、民主的教学氛围中发展起来的。

  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永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具体教学模式,但其必然会有可供人辨识的宏观特征。

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程度,即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本质特征的外在表现。

学生个性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是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

  

  课堂教学历来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途径,当然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课堂教学的内涵,无论在传统或现实的意义上,仍主要指文化课教学。

因此,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要充分体现文化课育人特点,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仍是课堂上提高学生素质的常规手段。

  然而,时下却存在着用形而上学对待素质教育的倾向。

一提学校的素质教育,便放弃主渠道,大搞课尝教学之外的素质教育活动;一提教学中的素质教育,便避而不谈文化知识,一味大讲方方面面的思想渗透;仿佛课堂教学和文化知识只属于“应试教育”而与素质教育无缘似的。

难道为避瓜田李下之嫌竟然对文化课教学已经很“素质”了呢

  由于认识不到位,以往的文化课教学误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终极目的。

  许多教师的教案上,教学目的一栏就是这样天经地义写着的。

所以根本想不到把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当作实施素质教育的手段,更谈不到去探索如何通过这种手段提高学生素质问题,于是便在传授文化知识或技能之外另想渗透的点子。

不知这是不是一个误区

  笔者认为,素质教育具有整体性,任何一种素质都是在普遍联系中形成的。

  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虽然强调以传授文化科学知识或技能为基本手段,但是并不止于仅仅提高学生的文化科学素质,而是从局部与整体的内在联系上,全面而有主有次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任何离开文化知识传授或知识指导的实践而另贴种种素质标签的教育,其实都不是正宗的素质教育。

须知,课堂教学中的素质教育本是自然存乎其中的,关键在于教学思想是否科学,知识传授是否到位。

根本无需煞费苦心另摆苦心另摆“花架子”。

  课堂教学从来就是师生共同参与的认知实践活动。

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如果教师全身心地教,学生全身心地学。

教师和学生投入其中的必然就都是自身的全部素质。

因此课堂教学既是展示师生固有素质的过程,又是形成新素质的过程。

  教师的责任就是要在认知实践的框架内,以文化知识传承为中介实现师生素质的全面沟通与交流,从而丰富与发展学生的素质。

离开师生素质的参与谈教学,恐怕也很难说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从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角度讲,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切实强化学生的主体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事实。

然而提倡师道尊严的封建等级教育,一直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地位上对立起来。

至今课堂教学中依然保持着教师独占讲台的一统天下局面。

学生的主体精神受到严重压抑。

虽然多年力倡改革,但因只改方法未改观念,学生的主体精神依然不能解放出来。

启发式引发的竟是启而不发的感叹,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口号也只能停留在主观愿望阶段。

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在于教师更新教学思想。

变以教为中心为以学为中心。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主导而不是“主宰”,学生是主人而不是“主听。

”那种教师唱主角,少数教学当配角,多数学生当观众的“演课”,完全是本末倒置;填鸭式和满堂灌更同素质教育不沾边儿。

唯有放下师道尊严,实行教学民主,解放学生主体精神、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才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

  二、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在课堂教学中,被动的旁观者是无积极性可言的。

强化教学的主体地位无疑是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前提。

学生只有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措施才能在主客观的结合上发挥作用。

从决定性的意义上说,学生的素质不是教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自己学出来的。

学生的素质乃是学生的身(物质生命)心(精神生命)矛盾运动的结晶。

教师的教只是教学素质形成发展的外因,并且只有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能起作用。

因此,教师的责任决不是单纯传授知识,而是要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其学的积极性,促其实现知识内化。

学生的素质,只有在知识的化入与化出的实践中才能形成与发展。

没有全全学生的全面而积极的参与,只重教不重学,只重讲不重练,只的把文化课教学看作知识传承过程,而不知其为师生双边素质参与且以提高学生素质为主的认知矛盾运动过程,就不可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素质。

忽视或无视学生的积极性,妄图由教师越俎代庖,是素质教育在主渠道中必须克服的思想障碍。

学生的积极性高涨了,课堂上才有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教学局面。

  三、努力培养学生创造性

  学生素质的提高固然取决于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但素质提高的重要标志,却集中体体现在学生的创造力上。

因此,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是教师在课堂上实施素质教育的当然教学目标。

创造性所强调的不是共性的继承,而是个性的发展。

创造性培养所追求不是群体思维的趋同,而是个体思维的求异。

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

在鼓励与培养全体学生创造新思维的同时,要依照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实教,培养创新意识,丰厚创新基础,训练创新的思维方法,认识创新机理,提供创新活动实践激发创新的积极性,使每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开发。

生机勃勃的创造精神就是在这种主动、积极、自由、民主的教学氛围中发展起来的。

  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永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具体教学模式,但其必然会有可供人辨识的宏观特征。

学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程度,即是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本质特征的外在表现。

学生个性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是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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