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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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应急预案
监理应急预案
监理应急预案审批表
项目名称
文件名称
监理应急预案
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编制部门
主持编写人
参加编写人
监理机构
报审意见
XXX监理应急预案已于XX年X月X日组织编制完毕,拟予下达监理部实施,请公司审定。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本文件受控,严禁擅自对外借阅、复印)
XXX监理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制定火灾事故、工伤事故、防汛防台、管线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监理应急预案。
监理作为工程的主体单位之一,针对工程现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可能导致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等,加强监理的控制和管理。
一旦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按本预案进行实施,尽可能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办法》(GB12523-90)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4号。
(16)《特殊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17)《杭州市消防条例》
(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第213号
(19)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
(20)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21)杭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文件、规定
(22)铁总关于铁道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23)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文件、规定
3风险识别
3.1施工用电
(1)供电系统:
a.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b.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c.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应重复接地;
d.线路较长时,中间应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施工用电:
a.施工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b.用电设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
(3)自备发电机组:
a.自备发电机组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b.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c.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4)电缆附设:
a.根据环境条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b.电缆附设交叉及与其他管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配电箱及开关箱:
a.配电箱及开关箱按规定放置,与地面距离符合规定要求;
b.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
c.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应配锁。
(6)施工照明:
a.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b.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i)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ii)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iii)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i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插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v)在特别潮湿插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用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c.生活照明用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或其他大功率电器。
3.2吊装作业
(1)起吊设备异地安装必须经过验收,起吊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
(2)司机和指挥应持证上岗;司机不得疲劳驾驶,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
(3)起重作业应设立警戒区,吊臂作业范围及吊起的重物下严禁站人或行走;
(4)起重设备应有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和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且完整、灵敏、可靠;
(5)吊装物品,不得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严禁斜拉、斜挂;
(6)起重吊装吊钩、钢丝绳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定期检查。
3.3运输作业
(1)轨料装卸或搬运,应设专人统一指挥;
(2)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偏载,并应捆绑牢固;
(3)钢轨堆码不得大于6层,且保持稳定;
(4)轨枕堆码不得超过14层,且保持稳定;
(5)道渣装卸作业:
i)应有专人规范指挥;
ii)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身伤害。
(6)轨排运输:
i)轨排装车不得超重,一般不得超过6层;
ii)运行速度不得大于5Km/hr,制动可靠;
iii)司机严禁疲劳驾驶,避免意外;
iv)换装时严禁人员站在轨节上、平板车两旁或穿越换装龙门架;
v)铺轨机起吊或行走时,机前施工人员必须撤离轨道,站在安全位置。
3.4防火、防爆
(1)现场动火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现场生活、生产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3)办公室、宿舍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3.5高处作业
(1)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且不得堵塞通道;
(2)临边防护安全设施应到位;
(3)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或废料,严禁向下抛掷;
(4)严禁在无防护的临边站立、坐或行走;
(5)移动梯子应符合安全设计、制作和使用规定。
3.6特殊天气气候下的施工作业
高温、暴雨、强风等天气气候条件下作业,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必须停工。
3.7防台防汛和卫生防疫
(1)台风侵袭时对大型起重设备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设备倒塌;
(2)台风季节来时,大临设施未进行加固造成倒塌、吹顶和暴雨侵袭;
(3)食堂采购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
(4)生活区域卫生保洁未达标,未定期消毒造成疾病转播。
4
应急预案的监理工作流程
不满足修改
满足
未整改
5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
5.1监理机构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为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并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具体实施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第一线,直接组织和指挥现场的工程抢险、人员抢救和、人员的疏散和应急物资、设备的组织、调度等,并做好现场的保护以及配合上级部门、公安部门的调查,写出事故的书面报告。
5.2监理组织机构
组长:
总监理工程师
主要成员:
监理组专业工程师
其他成员:
全部在场的其他监理人员
5.3应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监理的应急预案;
(2)总监组织现场监理立即到位并作出部署和安排;
(3)立即联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初步了解突发事件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有关单位;
(4)总监立即进入现场第一线参与抢险指挥;
(5)协助保护现场;
(6)配合上级及公安部门的调查;
(7)作出监理报告等;
(8)善后工作处理、安排等。
6应急事件监理措施
为保障施工安全,将工程风险的突发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监理机构要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好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6.1施工过程监控
(1)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审核;
(2)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3)定期检查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抢险队每月进行演练;
(4)每天巡视检查,针对违规违章作业现象和行为,及时纠正;
(5)坚持每周例行检查和每月全面检查,针对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或采取措施;
(6)汛期加强防汛防台值班和巡视制度,使用器材专人保管;
(7)规范生活用电安全,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8)要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制度,确保饮食卫生;
(9)清扫保洁专人负责,定期投放药物消毒,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6.2紧急施救措施
如发生质量安全和人身伤亡突发事件,首先组织现场抢险和抢救。
如发生火灾,视火情、火势、特征等,决定通知消防扑救;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除现场抢险外,针对人员伤害,应及时试救并通知抢救中心和直接送往医院。
7紧急事件呈报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值班监理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督促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
监理机构人员应就位,协助项目部抢险救援减少损失。
业主、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及常用电话,上墙在显著位置。
现场值班监理第一时间上报
8事故信息报告
(1)一旦突发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管线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灾害性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必须逐级上报。
一般事故6小时内,重大事故不得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2)事故发生后按程序规定一般在45分钟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向上级汇报,不得隐瞒事实。
(3)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第一时间通报监理;如遇重大事故,项目经理向上级公司立即作出汇报后,再按程序逐级上报。
(4)如遇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工作和保护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如发生卫生防疫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或现场设立留观室,不可蛮干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等待有关部门调查。
9事故抢救方案
事故抢救方案由事故单位制定,监理参与方案讨论。
事故抢救方案需由事故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执行,同时报监理审核和监督执行。
10应急处置的恢复
(1)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专家或有关单位现场调查、勘查。
在处置爆炸物时,发现可疑物品,不得擅自触动,疑为危险品的,应设置安全警界线,由专人处置。
(2)现场清理工作由事故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如发生火灾、爆炸、基坑坍塌导致建构筑物、煤气、电力、道路、水管等爆裂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力量紧急处理。
(3)一旦清理完成,应尽快恢复道路通车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
11应急处置的结束
(1)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以及现场技术专家论证结论,认为事态得到控制,影响得到消除的,由抢险总指挥宣布预案结束。
(2)应急处置配合协作单位陆续退场和清理工作交接,如由必要,在现场及受影响的区域由有关监测单位继续监测,直至恢复正常。
12事故报告
(1)参与或按委托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作出客观、公正的的调查;
(2)事故由专门的组织进行调查的,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客观、有效的证据、资料;
(3)根据委托,监理可以参与编写和上报事故报告;
(4)监理可以参与工程恢复方案制定;
(5)落实工程恢复施工过程的监理。
13预案的管理、宣传和演练
(1)本监理应急预案主要配合工程应急预案进行实施,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现场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落实突发事故预防、预备、响应、恢复四方面的有关监理措施,同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重视,明确和落实责任。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轨道交通安全设施的监护,始终保持完好,对危及安全的设施、设备等要坚决予以整改。
(3)加大日常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对关键部位,危险源、风险点加强控制,严防火灾、爆炸、投毒等恐怖破坏活动。
(4)加强对轨道交通区域的安全宣传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各种演练活动和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常识的教育。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其应急意识,如应急救援措施、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等基本常识。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演练不断总结、评价,提高演练工作质量,并在实践和日常工作中使之不断完善。
(7)各施工单位按预案要求组成应急抢险队伍,定期组织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关键时需调动应急所需的器材和物资,必要时就地取材;除常用的各类器材外,各参建单位还应配备、配齐必须的设备,施工现场各设备和器材都将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14应急联系
常用紧急电话、有关建设各方应急指挥、救援等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制作成花名册,张贴在现场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