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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二

【知识点】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

特征

1.仲裁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

2.仲裁对象具有特定性

3.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当事人一方提出仲裁申请即开始

4.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二)劳动争议仲裁组织机构

1.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性)

2.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1.仲裁庭制度

一案一庭制,可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合议仲裁庭审理范围:

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合议仲裁庭处理的其他案件

2.一次裁决制度

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向法院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终局裁决:

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一裁终局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此类终局裁决只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如果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没有上述情形的即为终局裁决。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合议制度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同意见记入笔录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4.回避制度

Ø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

Ø回避事由: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Ø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Ø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仲裁委员会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处理,但因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Ø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

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案件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5.管辖制度

Ø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提出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Ø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Ø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Ø审理后发现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移交由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Ø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Ø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6.区分举证责任制度

在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中,反映平等主体关系,“谁主张,谁举证”;而在用人单位处罚员工的劳动争议中,反映隶属关系,“谁决定,谁举证”。

(四)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制度

1.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

1)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2)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限

3)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

2.仲裁时效制度的特征

1)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2)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3)仲裁时效具有强行性,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

4)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这里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它与民事纠纷、刑事案件或行政争议关于时效的规定不同

3.仲裁的时效制度的意义

1)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时效制度的最根本的作用在于使实际运行的劳动关系状态和法律应然的状态相一致,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不稳定状态

2)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力

3)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4.仲裁的时效制度的内容

1)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

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

3)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①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③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4)仲裁时效的中止:

暂停计算仲裁时效

5)仲裁中止的事由:

①不可抗力;②其他正当理由

6)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五)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当事人的含义

劳动争议中的当事人,是指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提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权的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当事人:

仅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广义当事人:

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还包括共同当事人、第三人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

1)提起仲裁申请、答辩、变更申诉请求、撤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正调解和裁决的权利;

2)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提出主张、提供证据的权利;

5)自行和解的权利;

6)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7)申请执行的权利。

3.劳动争议当事人的义务

1)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

2)遵守仲裁庭纪律和程序的义务;

3)如实陈述案情、提供证据、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

4)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

5)自觉履行发生效力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书的义务;

6)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的义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习题训练

1.(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A.企业职工代表

B.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C.同级工会代表

D.用人单位方面代表

参考答案:

A

2.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仲裁要遵循回避原则

B.仲裁遵循非强制性原则

C.仲裁对象具有特定性

D.仲裁主体具有特定性

参考答案:

B

3.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裁决制度

A.一次

B.两次

C.多次

D.无限

参考答案:

A

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

A.2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参考答案:

C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时效的意义,包括()

A.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B.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

C.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D.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E.有利于防止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参考答案:

ACD

五、团体劳动争议的特点

团体劳动争议是指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和履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特点:

1.争议主体的团体性

2.争议内容的特定性

团体劳动争议的内容涉及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等事项,内容具有广泛性和整体性,而其他劳动争议只涉及劳动者个人,这是区别团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的特点

3.影响的广泛性

【能力要求】

【知识点】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一般调整方法

习题训练

1.劳动争议的基本途径包括( )

A.仲裁

B.调解 

C.协商解决

D.向人民法院起诉

E.向政府申诉

参考答案:

ABCD

二、企业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当事人一方要求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协商,工会也可主动参与

一方提出协商后,另一方应口头或书面回应。

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协商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约定期内未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

当事人可书面约定延长时限

协商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3个工作日内受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二)调查和调解

一般不公开;方式灵活多样

(三)调解协议书

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四)与协商、调解相关的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时效以及中断和中止。

协商、调解均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紧密联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在5日内不做出回应的

2.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协商的

3.在约定的协商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的

4.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5.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后,另一方不同意的

6.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一方或双方不同意调解的

7.在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以及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8.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

(五)人民法院的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Ø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Ø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在5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

Ø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Ø申请支付令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

Ø支付令具有强制性特征,但只能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生效

Ø债务人对债权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用人单位收到支付令之后的处理方法

1.拖欠属实的,可以在支付期限(15日内)支付,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可以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3.若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15日之后支付令就发生法律效力

支付令申请书

1.标题:

写明文书名称“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3.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4.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下达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具体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额的数量

5.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证据:

写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能够证明拖欠劳动报酬的证据

-理由:

①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②劳动者履行合同的情况;③用人单位未对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存在异议;④双方当事人之间无其他争议;⑤援引有关法律、法规说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违反相关规定;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说明人民法院应下达支付令

6.尾部

1)依次表述以下事项:

2)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

3)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4)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时间

7.附件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

2)物证(名称)(件数)

3)书证(名称)(件数)

4)证人(姓名)(住址)

习题训练

1.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内结束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参考答案:

B

2.拖欠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再收到法院的支付令后,如果属实的,可以在()内完成支付,以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参考答案:

A

【知识点】四、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1.申请仲裁是劳动关系当事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的具体体现

2.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

①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③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④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受理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⑤申请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①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仲裁申请的效力

①启动仲裁程序

②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仲裁请求向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③申请仲裁时效中断

5.受理的含义

 受理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认定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决定予以接受并开始组织实施仲裁活动的行为

6.仲裁申请的审查

①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④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⑤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⑥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7.仲裁申请的处理

①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管辖范围有异议的,5日内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委员会申请仲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③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应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5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

8.被申请人的反请求

Ø反请求是指在仲裁中,被申请人以仲裁请求的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本请求标的或请求理由有牵连的独立的仲裁请求

Ø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Ø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请求和申请合并处理

Ø答辩期满后提出反请求的,应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二)开庭和裁决

1.案件仲裁准备的含义

-案件仲裁准备包括组成仲裁庭或指定仲裁员,审阅仲裁材料,调查、收集证据等

2.在法定期间内向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

-仲裁委员会5日内组成仲裁庭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申请人接到书面通知,拒不到庭或不经允许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3.仲裁庭开庭裁决的普通程序

①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②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③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④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⑤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⑥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调解书,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盖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⑦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⑧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4.仲裁期限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申请4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

延期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但不得超过15日

2)仲裁期限的计算规定

补正材料、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和反请求合并处理的、案件移送管辖、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仲裁期限的中止

处理依据不明确、等待工伤确认、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

5.先行裁决与终局裁决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就该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先行出具调解书

-仲裁庭裁决案件时,裁决内容同时涉及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的,应分别裁决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权利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裁决先于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6.裁决书

-裁决书依据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记录笔录。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应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7.裁决书的效力

-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诉讼的,发生法律效力

8.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P564)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异同

◆相同方面表现在:

①结束仲裁程序

②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③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理由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④具有强制效力

不同之处

①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裁决书自收到起15日内不起诉

②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法院起诉,裁决书可以

(三)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1.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处理时应按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

3.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集体争议,可推举3-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4.法院审理。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团体争议的处理方法

1、当事人协商

2、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

①申请和受理

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协调处理方案

③协调处理

④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双方首席代表和协调处负责人共同签字

⑤此类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延期最长不超过15天

3、当事人的和平义务

①发生团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进行平等协商,以期取得一致意见

②在申请和协调处理期间,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企业不能解除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

习题训练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参考答案:

A

2.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A.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B.申请人与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C.申请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D.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E.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参考答案:

ABCDE

五、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的方法

(一)按照劳动争议自身的规定性进行分析

1、确定劳动争议的标的

2、分析确定意思表示的意志内容。

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是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的要素:

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一定的意图,即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

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追求该项意图的必须内容

③行为人以一定的方式将内心的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3.分析确定意思表示所反映的意志内容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二)按照承担法律责任要件的分析方法分析劳动争议

1、分析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

2、分析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

3、分析确定当事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4、分析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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