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支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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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支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docx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6-16-01-06

井下支护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井下支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井下支护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对标准的内容结构、编写表述规则和格式要求进行了整体修订。

——整体删除“培训要求”全部内容;同时,申报条件参照《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进行描述。

——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能和工种内容进行重新划分,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不少于3项,每项职业功能包含2项或2项以上的工作内容。

——对权重表进行修订,调整各等级职业功能对应的相关知识要求权重。

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有:

陈贵廷、高文欣、郑建平、赵杰。

四、 本《标准》审定单位有: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首钢矿业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黄金协会、煤炭工业出版社。

审定人员有:

王虹桥、张宏干、孟琦、宋晶梅、宣佳乐、甘兴海、陈宝林、章之燕、闫福、余中山、尹发忠、杨洋、李亮、徐武。

五、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首钢矿业公司、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黄金协会、煤炭工业出版社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 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

①2019年3月26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公布。

井下支护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井下支护工

1.2职业编码

6-16-01-06

1.3职业定义

使用机具,进行井下采矿工作面支护、喷浆作业,控制顶板、底板、围岩及排水作业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潮湿,噪声,粉尘。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肢体灵活,具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相关职业:

矿井开掘工、井下采矿工、矿山安全防护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①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 本专业:

矿井建设。

② 相关专业:

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

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

5,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时间: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20min,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3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符合相应技能鉴定要求的场地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恪尽职守,履行职责。

(3) 刻苦学习,钻研业务。

(4) 认真负责,严于律己。

(5)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6) 提高素质,认真工作。

(7) 加强意识,文明生产。

(8) 工匠精神,大力弘扬。

2.2基础知识

2.2.1矿山安全基本知识

(1) 入井基本常识及有关安全规定。

(2) 矿井通风基本知识。

(3) 矿井灾害预防及紧急避灾基本知识。

(4) 矿工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基本知识。

2.2.2矿山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1) 矿图基本知识。

(2) 矿山地质基本知识。

(3) 采掘工艺基本知识。

(4) 工作面顶板、围岩控制的基本知识。

2.2.3机械基础知识

(1) 支护设备工作原理基础知识。

(2) 支护设备常见故障及维护基础知识。

(3) 液压传动基础知识。

2.2.4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安全文明生产基础知识

(1) 井下支护工岗位职责。

(2) 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2.2.5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5)矿山企业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五级/初级工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业前准备

1.1现场检查

1.1.1能佩戴劳保用品

1.1.2能佩戴必备工具

1.1.1劳保用品佩戴和使用方法

1.1.2必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1.2判断识读

1.2.1能判断作业现场常见的危险源

1.2.2能识读避灾路线图

1.2.1危险源辨识

1.2.2避灾路线图

2.业中操作

2.1机具、设备操作

2.1.1能操作支护设备、机具

2.1.2能按要求清理设备及环境

2.1.1支护设备、机具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1.2作业场所环境卫生相关要求

2.2安装拆除

2.2.1能更换易损件

2.2.2能使用各种连接件

2.2.1易损件的更换方法及注意事项

2.2.2连接件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业后整理

3.1整理、作业评估

3.1.1能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3.1.2能保持设备和机具操作完毕后达到

规范要求

3.1.1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3.1.2岗位标准

3.2保养、巷道维护

3.2.1能完成支护设备、机具的一般保养

3.2.2能判断设备、机具的一般故障

3.2.1支护设备、机具检修保养基本

知识

3.2.2支护设备、机具基础原理

3.2四级/中级工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业前准备

1.1现场检查

1.1.1能认识支护设备设施

1.1.2能保证常用工具完好

1.1.1常见支护设备的结构

1.1.2常用工具的结构

1.2机具、材料准备

1.2.1能判断现场顶板、围岩隐患

1.2.2能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1.2.1安全环境判断方法

1.2.2安全隐患处置措施

2.业中操作

2.1机具、设备操作

2.1.1能操作支护设备、机具完成循环作业

2.1.2能读取仪器仪表数据

2.1.1支护设备、机具作业的工艺流程

2.1.2仪表仪器的基本知识

2.2更换回收

2.2.1能辅助完成支护设备及配件的组装、拆除

2.2.2能辅助完成支护设备及配件的搬运

2.2.1支护设备的组装、拆除要求及

注意事项

2.2.2支护设备的搬运要求及注意事

3.业后整理

3.1整理、作业评估

3.1.1能提出工作中合理化建议

3.1.2能按照规程进行作业后整理

3.1.1作业场所工作规范

3.1.2操作规程

3.2保养、巷道维护

3.2.1能识读作业场所布置及支护图

3.2.2能对设备设施按技术要求进行维护

3.2.1作业场所的绘制图例

3.2.2支护设备设施维护技术要求

3.3三级/高级工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业前准备

1.1现场检查

1.1.1能自制一些专用工具

1.1.2能判断支护材料及配件完好情况

1.1.1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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