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尧塘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细则保温节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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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尧塘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监理细则保温节能

B13

金坛市尧塘卫生院整体搬迁工程

监理细则

(建筑保温节能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二○一0年四月

江苏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处监制

 

保温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本监理实施细则依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144-2004及相关文件规定编写,旨在节能工程施工中能起到事前控制,预先指导的作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节能保温专业工程的特点:

本工程主要为多层综合楼,屋面保温层为40厚挤塑聚苯保温板,外墙为215节能型煤矸石模数多孔砖,EPS塞双孔,内墙为砼加气块或190节能型煤矸石模数多孔砖,EPS塞单孔。

冷桥部位采用10厚聚氨酯泡沫塑料外墙保温系统。

悬挑外露底板采用30厚挤塑聚苯板。

地面采用40厚挤塑板。

所有外门窗节能采用塑钢窗,中空玻璃5+9+5。

二、节能保温监理工作流程:

 

1、节能施工准备阶段流程框图(框图1)

框图1

 

2、节能材料控制工作流程图(框图2)

框图2

 

3、节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框图(框图3)

框图3

 

4、竣工验收阶段节能工程监理流程图(框图4)

单位工程所含分项、分部节能等工程全部完成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进行报验收

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审核

 

不不合格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节能保温等工程竣工报验单

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出具含执行节能情况的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答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框图4

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和要点

一、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置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及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置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1.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2.主控项目:

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捡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捡验批进行核查。

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4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2.5保温砌块砌筑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应不低于80%。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

每层楼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

2.6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气层时,隔气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隔气层冷凝水排水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查验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处。

2.7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查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门洞。

3.一般项目:

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安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2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10%,并不少于5处。

3.3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检查方法:

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二、门窗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1.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藏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批验收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玻璃没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4建筑门外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2.主控项目:

2.1建筑门外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1.4检查。

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验:

1.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取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1.5条执行。

2.5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

2.6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门外窗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8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查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

按本规范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3.一般项目:

3.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的实际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三、屋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隔气层。

1.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层隔热受潮、浸泡或受损。

2.主控项目:

2.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2.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见证取样送验。

检验方法:

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

2.4屋面保温隔热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没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2.5屋面的隔气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气层应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一般项目:

3.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3、板材应粘贴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查方法:

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3.2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隔热保温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四地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1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当面积超过200㎡时,每2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4、每检验批抽检间数(标准间)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验,过道、通廊等应按10延米为一间计算。

2、主控项目

2.1所用材料和成品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2保温层的厚度应进行现场抽验,其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mm,且不应有负偏差。

3、一般项目

3.1保温板材料应紧密铺施、面层应平整、相邻板块高差应不大于1mm。

浇、喷保温材料应连续铺施、面层平整,表面平整度不大于2mm。

五、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

1)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规范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3)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2、主控项目

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A、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灯具出光口形式

开敞式

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格栅

格栅或透光罩

透明

磨砂、棱镜

荧光灯灯具

75%

65%

55%

60%

高强度气体

放电灯灯具

75%

60%

60%

B、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2的规定。

表-2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30

32

36

40

镇流器能效因数(BEF)

电感型

3.154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电子型

4.778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C、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谐波次数n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2

3

5

10

7

7

9

5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3

注:

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标称截面(

20℃时导体最大阻值(

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检验方法:

进场进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其中:

A、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B、公共电网谐薄电压限值为: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C、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5中的规定的允许值。

表-5谐波电流允许值

标准电压(kV)

基准电压(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

9.7

18

8.6

16

7.8

8.9

7.1

14

6.5

12

 

D、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

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A、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B、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

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蜮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

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3一般项目

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测数量:

母线按检验批抽查无实据10%。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85%。

检验方法:

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六、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1)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统数进行检测。

2)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见本规范附录C。

其检验目的是:

A、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3)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A、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处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B、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

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法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5)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6)外墙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7)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

8)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之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6,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3)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和抽样数量也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但合同中约定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表-6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

序号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抽测10%

季节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得低于1℃。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1.2

3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5%~1%

4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2

5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5%

6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0%

7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20%

8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全数

≤10%

9

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

 

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为实现本工程保温节能的目标,监理部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在保温节能材料控制方面: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施工过程中对保温材料经常抽查。

对保温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份进行巡视检查或旁站,主要针对本工程飘窗、飘板较多,将注意重点检查飘窗侧板,上下飘板等保温施工及厚度;针对本工程特点,主体施工时部分钢筋砼柱、梁支模容易产生胀模,保温层施工前,注意检查柱、梁等胀模的砼是否凿除,经凿除等处理后的基层是否平整,能否保证保温层的厚度;考虑本工程保温层设计的厚度,建议建设方在抗裂砂浆上铺塑料网格布后再增加塑料后置锚固件固定,并对锚固件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针对原设计图纸对门窗洞口处保温施工没有构造节点,在保温交底时,将提出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苏J/T16-2004(三)构造节点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督促。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保温节能施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承包方拒不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将对该节能分部施工下达暂停令,并将情况汇报建设单位;情节严重的将与建设单位协商,根据承包方施工管理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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