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53766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102.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docx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1、环境监理的范围与时段

1.1、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包括本修复工作的工程监理、环境监理,以及代表采购人的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人除按照监理工作规范、监理大纲和经审批的监理方案,负责本修复工作的全部监理工作外,还需代表采购人负责本修复工作所需的一切内外协调和组织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作收尾阶段、工作结算阶段及工作质量保修阶段、风险管控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等监理工作;按照经批准的《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方案》,负责治理与修复工作的各项环境管理、检查、监测、检测等一切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所需的各项报审报批和内外协调、沟通工作;配合采购人、第三方机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各类检查、检测、监测、效果评估等工作;代表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结算、保修等工作。

1.2、环境监理的时段

环境监理工作时段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自工程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之日起至工程开工时段;

(2)施工阶段: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投入试运行时段;

(3)试运行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

自工程投入试运行之日起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时段。

2、环境监理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2.1、环境监理工作任务

1、主体修复工程监理要点

(1)检查修复区域的现场放样工作

监理方根据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放样工作,核实放样范围符合修复方案和修复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修复范围要求。

(2)核实确认修复工程实施场地平面布置

监理方根据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核实确认修复工程实施场地的平面布置。

(3)核实环境敏感区域与主体修复工程位置关系

采用巡视的手段核实修复工程区域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检查土壤分类暂存情况

监理方采用巡视的手段对污染土壤的分类暂存情况(如有)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污染土壤是否符合修复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优化方案要求。

(5)核查修复工程材料和设备

采用巡视的手段协助场地责任单位对修复工程中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如土壤修复药剂以及其它工程耗材等。

重点检查工程材料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核查进场修复仪器设备与修复实施方案的相符性,监督各修复设施、单元系统和其他构筑物的构建。

(6)监督修复工艺实施过程

监理方采用巡视的手段对主体修复工程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及各项工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修复工程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包括基坑开挖大小,开挖土方量,药剂添加量,土壤处理量,修复设备和机械运行情况等。

(7)监督修复后土壤的处置过程

监理方对修复达标后的土壤的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在土壤用于场内时,重点检查处置位置和处置方法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核查施工单位的自检数据,并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抽样检测。

(8)监督修复工程中污染介质的运输过程采用巡视的手段对修复工程中污染介质(污染土壤、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的运输(包括场内短驳、运输和外运等)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每一车次(或其它交通工具或运输机械)的装运介质及其类型和装卸点位置。

(9)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该工程污染场地处理修复工程中环境监理关键环节或要点如表2-1所述。

(10)就上述主体修复工程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方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

对于重大问题,向场地责任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单》。

(11)编写环境监理工作记录包括工作日志、月报等。

(12)组织环境监理工作会议。

在修复过程中,视情况参与工地例会或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就前一阶段项目施工情况、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总结。

(13)建立、保管环境监理资料档案。

(14)处理或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场地责任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2、二次污染控制监理重点

在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采用核查、巡视、旁站、监测等监理手段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监理,对施工现场、施工作业进行监理,核实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与修复方案及修复实施方案的相符性,指导施工方落实各项二次污染防控措施。

包括对施工单位的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在修复工程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对周边敏感区域开展必要的环境监测。

(1)采用核查和巡视的手段检查场地修复区域、暂存区域、设备区域和工程材料储存区域的防渗防漏措施落实情况;

(2)采用核查和巡视的手段检查主体修复工程设备、地面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或其它交通工具或运输机械)的密封性,对潜在二次污染产生源实施环境监理;

(3)采用巡视的手段检查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排放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核查施工单位的环境监测结果,并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组织环境监测。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大气。

检查和监测修复区域大气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确保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特别是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②废水。

包括查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来源、处理方式,检查和监测项目污、废水是否达到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对不达标的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同时监督和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修复实施单位进行整改。

③固废。

核查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属性、主要来源及产生量;调查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

对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使施工区达到环境安全和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

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应由修复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对环境无污染。

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④噪声。

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污染源,按场地修复实施方案中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进行防治,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开展监测,确保噪声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监督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重点是对场地周边的敏感点进行防治,避免噪声扰民。

⑤危险化学品。

监督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处置。

(4)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二次污染控制环境监理关键环节和要点根据工程修复模式和具体的修复技术确定。

(5)当发生二次污染问题时,环境监理单位指导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同时,施工方填写《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单》,对二次污染问题处理措施进行描述,并报送环境监理单位,由环境监理单位审批后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施工阶段特别注意,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对修复方法、设备、措施进行更改,须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2.2、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3、本项目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理工作主要阶段和程序

本项目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主要包括三个阶段:

修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和施工完成后阶段。

3.1、修复工程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在受到建设单位委托后,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组建环境监理机构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审核实施方案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的合理性、以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与修复工程的位置关系。

3.2、修复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在环境监理方案的指导下,了解具体施工程序及各阶段的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协助建设单位监理完善的环保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方式,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细则。

3.3、修复工程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根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与细则逐步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点核查修复施工内容及变化情况、监督二次污染控制设施与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应急体系及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修复单位或建设单位。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图

4、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4.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收集资料

环境监理单位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理部门针对污染场地修复工作的相关批复文件;

(2)场地调查报告、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污染场地修复方案和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

(3)污染场地修复方案评审会议纪要、专家意见或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意见;

(4)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现场踏勘

环境监理人员应现场考察污染场地现状,重点关注场地施工条件和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如集中式居民点、学校、医院、饮用水源地、重要农产品基地等。

3、组建环境监理机构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签订的环境监理合同要求以及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规模和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建环境监理机构。

4、参加修复工程设计交底

环境监理单位应参加修复工程设计交底会议。

设计方应就工程设计要求向施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交底。

应就会议结果形成交底记录,并由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四方签字确认。

5、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环境监理单位针对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方案应明确环境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和措施,必要时,应根据修复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理方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和依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环境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由环境监理总监主持,环境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方案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修复工程相关的标准、修复方案、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环境监理合同以及施工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3)环境监理方案可参照附录B编制;

(4)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环境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5)在环境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环境监理方案时,应由环境监理总监组织环境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报建设单位。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重点审核修复工程规模、修复范围、总平面布置、施工工艺、修复设备和配套的二次污染防控措施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

如发生重大变化,应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建设单位或环保部门备案。

审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修复技术方案以及修复工程特点的相符性。

7、建立环境监理会议制度

建设单位应支持和协助环境监理单位建立环境监理会议制度,用于协调解决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8、开展宣贯工作

针对新进场施工单位开展宣贯工作,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素质及施工环境管理水平进行审核和培训,指导施工方进场后及时建立完整的责任体系,该体系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9、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监理单位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的要求,结合修复工程特点,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做到详细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其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在修复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须经环境监理总监批准,环境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实施细则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已批准的环境监理方案,与修复工程相关的标准、修复方案和其他技术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修复工程中关键工艺环节,制定明确评定标准和方法,并需形成相关结论;

(4)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可参照附录C编制;

(5)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2、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

1、第一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

环境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由环境监理单位根据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环境监理的关注点与监理要求。

环境监理单位应就会议结果形成交底记录,并由建设单位、施工方和环境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确认。

第一次工地会议还需邀请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单位参加,由验收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方案交底,明确工程验收监测程序,工程实施中各单位和验收监测单位的协同工作内容等。

2、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

(1)检查修复区域的现场放样工作

环境监理机构根据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放样工作,核实放样范围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确定的修复范围要求。

(2)核实确认修复工程实施场地平面布置

环境监理机构根据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实确认修复工程实施场地的平面布置。

(3)核实环境敏感区域与主体修复工程位置关系

核实修复工程区域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检查土壤和地下水分类暂存情况

环境监理机构应对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分类暂存情况(如有)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分类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5)核查修复工程材料和设备

环境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对修复工程中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如土壤或地下水修复药剂,地下水注入井和抽提井井管规格以及其它工程耗材等。

重点检查工程材料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核查进场修复仪器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相符性,监督各修复设施、单元系统和其他构筑物的构建。

(6)监督修复工艺实施过程

环境监理机构对施工工地进行日常巡查,对主体修复工程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及各项工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修复工程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7)监督修复后土壤和地下水的处置过程

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达标后的土壤和地下水的处置过程进行监督。

在土壤或地下水用于场内时,应重点检查处置位置和处置方法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在涉及到土壤外运或地下水的排放时,应重点监督土壤外运地点、处置方法或地下水的排放口位置等是否符合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

(8)监督修复工程中污染介质的运输过程

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中污染介质(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等)的运输(包括场内短驳、运输和外运等)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每一车次(或其它交通工具或运输机械)的装运介质及其类型和装卸点位置。

可采用附表F-15的运输票签单以三联单的形式进行签字确认。

(9)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计划,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向建设单位递交《环境监理联系单》,并签发《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环境监理总监,由环境监理总监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建设单位同时聘请了工程监理,则该部分工作与工程监理存在交叉,应在工程开工前与工程监理充分沟通,确定协同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如指令签发程序等)。

(10)工程计量管理工作

环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签署工程量签证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环境监理总监审定,环境监理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如建设单位同时聘请了工程监理,则该部分工作与工程监理存在交叉,应在工程开工前与工程监理充分沟通,确定协同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如工程量确认程序等)。

(11)异地集中式修复场所的监理工作

如污染土壤或地下水需要运输到异地集中式修复场所进行修复治理,环境监理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开展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并重点关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运输和分类堆放过程。

(12)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污染场地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关键环节或要点应根据工程修复模式和具体的修复技术确定。

(13)就上述主体修复工程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境监理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提出改进措施要求。

对于重大问题,应向建设单位递交《环境监理联系单》,并同时向施工方下达《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或《环境监理停工通知单》,责令整改。

整改完成后,施工方填写《环境监理整改消项单》,由环境监理单位检查签字认可。

3、二次污染控制环境监理

在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核实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与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相符性,指导施工方落实各项二次污染防控措施,并针对工程运行过程和周边敏感区域开展必要的环境监测。

(1)检查场地修复区域、暂存区域、设备区域和工程材料储存区域的防渗防漏措施落实情况,对于涉及产生危险废物情况的修复工程,还应检查场地危险废物的贮存条件;

(2)检查主体修复工程设备、地面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或其它交通工具或运输机械)的密封性,对潜在二次污染产生源实施环境监理;

(3)检查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排放情况及其对周边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并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组织环境监测。

(4)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二次污染控制环境监理关键环节和要点应根据工程修复模式和具体的修复技术确定,可参考附录D进行识别和确认。

(5)若发生二次污染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指导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同时,施工方应填写《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单》,对二次污染问题处理措施进行描述,并报送环境监理单位,由环境监理单位审批后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4、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环境监理

(1)检查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相符。

(2)如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并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施工单位应向环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递交《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报告单》,就污染事故原因、造成的破坏情况和补救措施及初步处理意见进行汇报,由环境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签字确认。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同时向相关环保部门汇报。

4.3、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监理

1、参加施工单位开展的工程预验收

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工程预验收,环境监理督促其在预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2、配合工程验收监测单位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环境监理单位与验收监测单位保持充分沟通,配合其做好修复工程的验收监测工作。

包括阶段性验收监测和竣工验收监测。

3、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在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就上述工作内容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4、参加工程验收现场检查会议

在召开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会议时,环境监理参加,并着重汇报修复工程主体工程内容及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汇报内容应如实反映修复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5、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环境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及工程相关档案文件。

5、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5.1、核查

依照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在修复工程各个阶段对修复工程的实施及二次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

5.2、巡视

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

5.3、旁站

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5.4、环境监理会议

环境监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环境监理会议,包括环境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等。

会议由环境监理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修复工程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5.5、修复过程二次污染控制监测

为掌握修复工程施工造成的二次污染情况,环境监理机构可通过便携式环境监测仪器进行修复过程现场环境监测,辅助环境监理工作。

较复杂的环境监测内容可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

5.6、培训

环境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实施单位及其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的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

5.7、记录

包括环境监理日志、环境监理巡视记录和环境监理旁站记录。

5.8、文件

环境监理机构采用环境监理联系单、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环境监理停工通知单以及环境问题返工或复工指令单等文件形式进行主体工程实施情况和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管理。

5.9、跟踪检查

环境监理机构对其发出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的过程。

5.10、报告

包括环境监理定期报告、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报告应报送建设单位。

6、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6.1、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记录是修复工程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项目环境监理机构作出决定的重要基础性资料。

其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监理日志、现场巡视和旁站记录、会议记录以及监测记录等,记录形式包括文字、数据、图表和影像等。

1、环境监理日志

环境监理人员应针对每日的修复工程概况进行记录,并形成环境监理日志。

环境监理人员应逐项认真填写,重点记录现场施工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往来信息、环境事故、存在问题及相应处理措施等工作情况。

环境监理日志作为环境监理机构重要管理文件,应如实反映每日工程实施的真实情况,具有可追溯性。

2、现场巡视和旁站记录

环境监理应记录巡视和旁站检查的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发现的问题、发出的环境监理指令和建议等。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重点记录参会单位和人员、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及其它相关要求等。

4、监测记录

环境监理对修复过程开展二次污染控制监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采样、监测、结果和分析记录等。

6.2、文件审核制度

是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污染场地修复相关的工程措施和工程设施的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规定。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计划等,均应经环境监理单位审核。

6.3、报告制度

环境监理单位应结合会议制度和工作记录制度实施环境监理报告制度。

环境监理报告包括定期报告、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5、环境监理定期报告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修复工程进度,按实际情况编写环境监理工作月报、季报或年报等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修复工程概况;

(2)二次污染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3)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当治理与修复工程出现实际实施与实施方案设计不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工程已干扰到环境敏感区域等重大变更,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和污染事故时,环境监理机构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或变更)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及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环境监理机构应及时按地块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因工程实施单位开展的工程活动导致当地环境污染引发环境纠纷的;

环境监理机构下达停工令处理后,工程实施单位拒不执行仍继续开展工程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

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

7、环境监理阶段报告

环境监理阶段报告应对已经完成的修复工作进行总结,反映修复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下列修复工程节点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报告。

(1)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涉及到多地块时,单独地块完成修复工作时;

(2)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采用连续性技术组合时,单独一项修复技术实施完毕时;

(3)其他修复工程重要节点。

8、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在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对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6.4、函件往来制度

环境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通过下发环境监理通知单等形式,通知建设单位采取纠正或处理措施。

环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

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