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贯彻落实北京环境保护督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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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贯彻落实北京环境保护督察

通州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第三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通州区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副中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副中心意识”、坚持“副中心标准”、追求“副中心质量”,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底线,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抓好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精准发力,标本兼治,一抓到底,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提升副中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压实责任,统筹推进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部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区域、本行业发展有机融合,加强统筹组织,夯实环保责任,理顺协同配合机制,形成环保工作合力。

(二)问题导向,分类施策

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紧盯突出问题,逐条查找原因,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实施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求实效。

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深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认真分析易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防患未然的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

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加强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彻底整改,推动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整改目标

(一)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在2018年12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具体问题整改(附件)。

  

(二)推动副中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认真贯彻落实《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到2018年细颗粒物浓度低于65微克/立方米的空气质量控制要求。

2018年底前消除全区黑臭水体,实现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18年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7%,力争考核断面河流水质达到北京市要求。

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推进城区范围居住小区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收运“两网合一”建设,开展居住小区和村庄垃圾分类试点建设。

2018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达到30%,生活垃圾资源化率59%,无害化率99%。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优化提升城市副中心城乡建设环境,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口规模调控等重大任务,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做好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

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到2020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至90%。

(三)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以督察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加快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建设与提升副中心功能相适应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更高水平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

1.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提升政治站位,深化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要清醒认识到,通州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仍是发展短板,区域环境质量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

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先进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符合副中心定位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进副中心生态环境建设。

2.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依据“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细化完善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结合环保重点任务,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整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及时督查督办。

三是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问题约谈、环保责任审计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问责,推动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

3.健全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

将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任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严格考核打分,加强督促检查。

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环保责任红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责任追究。

(二)坚决落实副中心城市战略定位

1.高水平实施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副中心详规为引领,不断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把副中心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要坚持“副中心质量”,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各个方面,以和谐宜居为标准,进一步明确提高标准和参数,注重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等技术,大力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城市。

要构建大尺度生态空间,依托多河富水生态本底,打造城市副中心蓝绿交织、森林环抱、宜人滨水的生态环境。

着力建设宜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

2.严格控制非首都功能产业。

按照《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

完善淘汰企业台账,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程,确保完成年度污染企业和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目标。

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变,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

3.加快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

一是疏解整治提升一体谋划。

抓住疏解整治的基础和前提,加大力度,攻坚克难,持续突破,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强化系统谋划,切实把街区设计、留白增绿、腾笼换鸟等纳入工作重点,既巩固疏解治理,又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是区域治理成片连线。

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区域板块治理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治理一块、巩固一块,发挥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强化专项任务综合评价。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理效果,围绕群众关切、拆后管理、秩序改善、质量提高等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强化社会监督,使专项行动深入人心。

(三)全面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1.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

进一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多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

巩固“无煤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移动源监管,扩大重型货车禁行范围和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

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从严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扬尘检查、监测、考核、公示机制,强化与招投标和行业诚信体系的有效联动。

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健全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各类环境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和曝光环境违法案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2.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继续实施“两带、六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加快污水处理厂站、截污管网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外环路管网等治污续建工程,启动减河北再生水厂前期工作。

力争实现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年底前试点区域内紧要工程建设完成提供保障。

统筹推进城北、城南、两河水网建设,高标准实施通惠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启动凉水河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全区防洪排涝体系。

开展节水型区创建工作,完成“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前期工作,启动工程建设。

严格落实区、镇、村三级河长制,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监督、管理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3.全面开展绿化大会战。

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加快构建“一环、两带、两区”生态格局。

新增和改造提升绿化面积3万亩。

启动潮白河森林生态景观带二期、张家湾公园一期、台湖万亩游憩园三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京秦高速和潞苑北大街绿化工程建设。

突出“蓝绿交织”,推进重要河道滨水绿化和廊道绿化加宽加厚工程,打造生态慢行系统和森林游憩网络。

充分展现疏解整治促提升的“留白增绿”成果,结合代征绿地规范管理,加快建设亲民化、近自然的“城市森林”。

深入实施重点大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实现重点区域花卉景观布置常态化,显著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环境空间。

4.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实施《通州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健全完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对停产、搬迁、退出的工业用地开展调查评估。

加强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加大土壤污染源日常监管力度,对新增关停企业用地开展污染地块排查,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四)着力抓好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1.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023.6万平方米,腾退占地1995.4公顷,统筹实施“留白增绿”工作,2018年实现绿化土地面积432.91公顷。

整治占道经营209个点位,整治无证无照经营1949户。

完成11个城乡结合部市级挂账地区专项整治。

对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162条背街小巷开展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2018年完成一般制造业疏解82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2.持续提升城乡环境整体品质。

深入落实副中心城乡环境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建设水平。

加快打造高品质市容景观,推进长安街延长线(二期)、京哈铁路沿线和张采路沿线市容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实施运河沿岸、减河沿岸、通燕高速沿线、宋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景观照明亮化提升工程。

深入落实街巷长制、“新门前三包”等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环境整治。

推进城区范围内123个居住小区再生资源收运网和固体废物收运网“两网合一”建设,实现全区注册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规范收运。

深入开展居住环境优化提升、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庄秩序规范等工作,加大乡镇环卫设施投入,继续打造一批文明创建典型,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五)大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1.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一是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园林、水务、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按照其行业在全市的统一标准执行;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各类工地实行全覆盖巡视抽查,重点环节、重点工地驻场管理。

二是各乡镇、街道建立裸地台账并动态更新,采取覆盖、绿化、铺装等方式,分类推进裸地治理。

三是严格作业标准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道路深度保洁,加大路面冲洗和洒水频次,完善辖区道路尘土残存量考评办法。

四是以远程视频监控与细颗粒物数值监测系统为支撑,规范环场喷淋、塔吊喷淋、雾霾炮、吸尘式扫地车、工业吸尘器等新型降尘设备配备使用标准。

2.系统推进固体废弃物管理。

推进临时垃圾填埋场清理整治,实现非作业区域有效覆盖,定期组织除臭、降尘。

做好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和通州区污物处理站的运行管理。

加大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管控力度,推广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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