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v3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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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v355
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编制说明v35-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冷链物流的作业服务、信息服务、包装及标志、冷链保证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品冷链物流从采购到接收地验收的全过程。
编制说明:
1、冷链物流的定义是冷链的物流,主语是物流。
是规定在流通领域的水产品保证品质的服务要求。
2、根据物流原理,应体现水产品冷链物流的信息流(信息服务)、物流(作业服务)、资金流(财务处理)、回收物流,同时形成增值效应(增值服务)。
本规范作为单一产品的冷链物流规范,舍去了资金流的规定,由上一级标准统一规定。
3、把质量管理的“实施与改进”用“冷链保证”代替更为贴切,使整个冷链系统进入闭环控制状态,形成增值的优化服务质量提升。
4、包装与标志应有运输方面的国标,也有零售方面的国标,在此归类规定。
5、全过程是指从形成产品增值的环节开始,可以是从采购验收开始,也可以是从仓储或配送开始。
目的地可以是超市,也可以是配送中心。
6、关键性服务评价指标参照GB/T24359-2009(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中第10章(重要服务质量指标)的7个指标,将货损率改为腐损率,另提出了水产品回冷发生率(纠正措施)和离链事件发生率(影响品质的行为),着重反映冷链物流的真实性。
不是全部的冷链物流指标,如经营性指标。
本标准作为资料性附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编制说明: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20941-2007水产食品加工组织良好操作规范
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24861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组织卫生管理规范
GB/T2730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组织要求
编制说明:
GB/T27304-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组织要求
GB/T27638活鱼运输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GB/T27638-2011活鱼运输技术规范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年第98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248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486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编制说明:
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已经采用了活体水产品、冷藏水产品、冷冻水产品等术语,故不再定义。
3.1
冷链物流coldchainlogistics
物品在低温状态的物流网络下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编制说明:
1、本定义根据下述两个标准定义结合形成。
本标准适用于商业服务,因此,从采购验收环节开始。
(1)冷链(coldchain)定义:
根据物品特性,为保持其品质而采用的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物流网络。
[GB/T1835-2006,物流技术与设施设备术语4.20]
(2)物流(logistics)定义:
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实体流动过程。
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GB/T18354-2006,物流基础术语2.2]
2、正在编制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条件评估》中定义“农产品(食品)冷链foodcoldchain:
易腐食品从产地收购或捕捞之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和零售、直到消费者手中,其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产品所必需的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的内容,没有包括包装、流通加工等环节,因此,还是采取本标准的定义为宜。
3.2
允许离链时间timeallowedtoleavethecoldchain
在冷链物流条件下,允许单批次或独立品(包装物)的低温水产品一次性脱离冷链环境的时间。
编制说明:
1、现行水产品加工类的标准中有“暴露时间”的概念(GB/T19838-2005水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4.5.1;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8.2;GB/T27304-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6.2.1(温度和时间的控制))2、在运输、装卸或分拣过程中,如果一味强调用温度检测中心温度或表面温度来估算,操作性较差。
而采用在温度检测条件比较困难下,双方同意后,可采用确定离链时间来保持冷链不断。
3、英国企业有运输允许时间的规定,国内地方标准也有规定(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
4、本标准对温度控制有要求,还有对时间控制要求。
4 冷链物流服务流程
本标准所指的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流程见图1。
服务内容包括作业服务、信息服务、包装及标志、冷链保证。
冷
链
保
证
温
度
记
录
产
品
验
收
质
量
判
定
产
品
追
溯
与
召
回
采购验收
发运预报
水产品追溯
作业跟踪
残损反馈
应急事件
信息服务
作业服务
活体水产品
储存
冷藏水产品
冷冻水产品
装卸与运输
批发交易、终端销售
流通加工(分拣、切割)
中转配送
●
其它增值服务
预包装
供方委托
废弃物回收
需方应急补货
临时服务
包装与标志
预包装
运输包装与标志
零售包装与标志
图1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流程图
编制说明:
针对流通过程中的水产品冷链物流环节,提出了储存、装卸与运输、中转配送和流通加工的作业服务,作为批发交易与终端销售,不作专门条款要求。
信息服务、包装标志和冷链保证是物流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中,信息服务包括了网络销售和管理以及经济核算。
5 作业服务
5.1 储藏
活体品暂养
5.1.1.1设施条件
应符合GB/T24861-2010中5.1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5.1活体水产品暂养
5.1.1.2温度要求
5.1.1.2.1暂养池水温应预先保持与将运输时温差宜≤5℃的水体温度,其中蟹种温差宜≤5℃的水体温度。
5.1.1.2.2投入活体品后需要降温时,宜缓慢降温,降温梯度应≤5℃/h。
编制说明:
引自GB/T24861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5.1.3。
5.1.1.2.3活鱼宜在10℃~14℃。
5.1.1.2.4罗氏沼虾宜在16℃~18℃;活龙虾宜在12℃~18℃;其它活虾宜在12℃~14℃。
5.1.1.2.5活蟹宜在5℃~10℃。
编制说明:
1、活鲜鱼活虾运输方法(http:
//www.tech-
2、活龙虾在高温天应放置在12℃~18℃(引自。
3活蟹运输方法(
5.1.1.2.6其它活水产品宜在0℃~4℃。
编制说明:
引自GB/T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中7.4.1
5.1.1.3湿度要求
应与活体品相适应的湿度环境条件。
编制说明:
活体贝类或甲鱼或蟹类无水暂养,宜根据气候环境和其特点,以及暂养时间,保持相应的湿度。
5.1.1.4作业服务
5.1.1.4.1增加检测水温的次数频率,保持水体清洁。
5.1.1.4.2增加水体含氧量,保持活体水产品合理活动空间,减少水面水生植物量。
冷藏品
5.1.2.1设施条件
应符合GB/T24616-2009中7.1和GB/T24861-2010中5.2的规定,相对湿度宜90%~95%。
编制说明:
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7.1冷库设施和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5.2冰鲜水产品保鲜。
相对湿度引自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表3.0.8。
5.1.2.2温度要求
5.1.2.2.1水产品中心温度应在冻结点温度以上至4℃。
编制说明:
引自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附录A表A.1
5.1.2.2.2冷却间宜在0℃~4℃,冰鲜鱼的冷藏间应在-1℃~1℃。
昼夜库温度波动应≤±1℃。
编制说明:
GB/T27304-200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中6.1.1.2(0℃~4℃);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表3.0.8(-1℃~1℃)、NY/T1891-2010(绿色食品海洋捕捞水产品生产管理规范)中7.2.4(-1℃~1℃)。
5.1.2.3作业服务
5.1.2.3.1库内作业
库内应清洁卫生,堆垛整齐,定期消毒。
不应存放可能相互污染或串味的食品。
应有防霉、防虫和防鼠设施,
5.1.2.3.2箱体作业
应在水产品箱中冷藏,箱内放置碎冰,及时排除冰融化水,并清洗消毒。
5.1.2.3.3产品堆放
库内水产品与库墙距离宜>30cm,离排管宜>30cm,离风道宜>30cm,距离库体地面高度宜>10cm,距离库体顶板宜20cm~60cm,保持一定距离,分垛存放,标识清晰。
5.1.2.3.4其它作业应符合GB/T24616-2009中7.2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中9.2.2和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中6.3.1。
冻藏品
5.1.3.1设施条件
应符合GB/T24617-2009中7.1和GB/T24861-2010中5.3的规定。
相对湿度宜90%~95%。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7.1冷库设施和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5.3冷冻水产品冷藏。
相对湿度引自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表3.0.8。
5.1.3.2温度要求
5.1.3.2.1冷冻水产品中心温度应≤-18℃,其中金枪鱼6个月以上储藏期应≤-45℃。
编制说明: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表3.0.8;改自SC/T3117-2006(生食金枪鱼)。
5.1.3.2.2冻藏库应在-18℃~-25℃,速冻库应在-23℃~-30℃。
昼夜库温度波动应≤±2℃。
编制说明:
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表3.0.8;NY/T1891-2010绿色食品海洋捕捞水产品生产管理规范中11.2.2
5.1.3.3作业服务
5.1.3.3.1库内作业
应清洁卫生,堆垛整齐,定期消毒。
不应存放可能相互污染或串味的食品。
5.1.3.3.2产品堆放
库内水产品与库墙距离宜>30cm,离排管宜>30cm,离风道宜>30cm,距离库体地面高度宜>10cm,距离库体顶板20cm~60cm,保持一定距离,分垛存放,标识清晰。
编制说明:
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企业卫生管理规范)中9.2.2和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中6.3.1。
该条可以与冷藏作业服务相关条款合并。
5.1.3.1.1储藏期
冷冻水产品在-15℃~-18℃冷库储存,储藏期应小于9个月。
在低于-18℃贮存条件下,应根据贮存条件和产品特性适当延长储藏期。
编制说明:
引自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中8.1和改自SB/T10379-2004(速冻调制食品)第10章。
5.1.3.1.2其它作业应符合GB/T24617-2009中7.2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7.2冷库作业要求
5.2 运输与配送
运输
5.2.1.1活体品
5.2.1.1.1设施条件
应有与活体品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和水质环境。
5.2.1.1.2、温度要求
应符合GB/T24861-2010中4.1的规定。
5.2.1.1.3作业服务
应符合GB/T27638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7638-2011(活鱼运输技术规范)和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4.1活体水产品运输。
5.2.1.2冷藏品
5.2.1.2.1设施条件
应符合GB/T24616-2009中6.1和GB/T24861-2010中4.2的规定,冷间相对湿度宜在90%~95%。
编制说明:
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6.1运输设备和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4.2冰鲜水产品运输,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中3.0.8。
5.2.1.2.2温度要求
5.2.1.2.2.1虾体等小型水产品应保证其处于不脱冰状态,虾体温度应≤4℃。
5.2.1.2.2.2运输其它冷藏水产品的厢(箱)体内应在0℃~4℃。
5.2.1.2.3作业服务
5.2.1.2.3.1水产品箱体
箱上应履盖专用遮阳遮雨工具,避免太阳照射、雨淋及外来物污染。
5.2.1.2.3.2允许离链时间
整箱水产品允许一次离链时间宜≤15min。
编制说明:
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规范)中8.7
5.2.1.2.3.3其它作业应符合GB/T24616-2009中6.2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6.2作业规范
5.2.1.3冻藏品
5.2.1.3.1设施条件
应符合GB/T24617-2009中6.1和GB/T24861-2010中4.3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6.1运输设备和GB/T24861-2010(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中4.3冷冻水产品运输。
5.2.1.3.2温度要求
5.2.1.3.2.1运输途中厢体应≤-18℃,装卸时升温厢体应≤-15℃,并在装卸后尽快降至≤-18℃。
-18℃的水产品送到销售点时,其中心温度应≤-12℃。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7.2.2(≤-12℃)。
5.2.1.3.2.2有特殊低温要求的冻藏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温度要求。
5.2.1.3.3作业服务
5.2.1.3.3.1保温作业
应采用“门对门”连接。
水产品不应落地,不应滞留在恶劣环境温度下。
5.2.1.3.3.2允许离链时间
整箱水产品允许一次离链时间宜≤30min。
编制说明:
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规范)中8.7。
5.2.1.3.3.3其它作业应符合GB/T24617-2009中6.2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6.2作业规范
配送
5.2.2.1供货方应根据客户的进货计划按物流要求实施配送。
5.2.2.2生产方送货或第三方物流配送应采用专用运输设备,定期回收、清洗、消毒。
5.2.2.3水产品应是来自符合GB/T23871规定的产品。
编制说明:
引用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组织卫生管理规范
5.2.2.4应配备适用于水产品销售温度要求的展示柜。
5.2.2.5在展示柜内码放销售的水产品应遵守展示柜冷藏的使用要求。
5.2.2.6展示柜的敞开放货区域不应受日光直射,其上方宜设置架空隔热板。
编制说明:
CCQIV2.2.:
冷链质量指标
5.2.2.7产品质量不合格水产品应及时下架,将到保质期的水产品应提前处理或下架。
5.3 装卸
应采用与产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与措施,特别注意保障低于-45℃以下的散装大型鱼的作业安全。
宜采用绿色无污染的装卸搬运工具,对产生废气的动力装置应加装过滤防护罩。
合理选择装载、卸载流程及加固水产品措施。
应有防止破损散装鱼体表面的措施。
编制说明:
CCQIV2.2.:
冷链质量指标
5.4 流通加工
冷藏品
5.4.1.1设施条件
加工区温度应在12℃~15℃间或按照合同要求确定。
编制说明:
12℃~15℃改自DB32/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规范)中8.3.2。
5.4.1.2温度/时间要求(非加热工序)
水产品中心温度>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2h。
水产品中心温度10℃~21℃间,允许离链时间应<6h。
水产品中心温度在21℃波动:
1)>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2h;
2)>10℃时,允许离链时间应<4h。
冷藏水产品加工:
1)在环境温度>4℃;有时超过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4h。
2)在环境温度4℃~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8h。
在有面糊的加工过程中,面糊的温度应在10℃以下。
a)面糊温度在10℃~21℃之间的,允许离链时间不应超过12h;
b)面糊温度在21℃以上的,允许离链时间不应超过3h。
编制说明:
5.4.1.2引自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组织卫生管理规范中的8.2,温度和时间的控制。
5.4.1.3作业服务
5.4.1.3.1应在冷藏品设定温度的理货间进行包装、分割(拣)、计量、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并按订单、品种、出货先后顺序进行分门别类堆放。
编制说明:
改自DB32/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规范)中8.3。
5.4.1.3.2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工艺要求和流程。
5.4.1.3.3应保障水产品的安全和卫生,且不危害环境。
5.4.1.3.4应按时完成流通加工服务,按合同约定的允许范围进行服务过程的控制。
编制说明:
引自GB/T24359-2009《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中7.4(包装与流通加工)。
GB19838-2005《水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冻藏品
5.4.2.1设施条件
加工区温度应在12℃~15℃间或按照合同要求确定。
编制说明:
12℃~15℃改自DB32/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规范)中8.3.2。
同冷藏。
5.4.2.2温度/时间要求
1)在环境温度>4℃;有时超过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12h。
2)在环境温度4℃~21℃时,允许离链时间应<24h。
编制说明:
引自GB/T23871-2009水产品加工组织卫生管理规范中的8.2,温度和时间的控制。
5.4.2.3作业服务
5.4.2.3.1应在冻藏品设定温度的理货间进行包装、分割(拣)、计量、刷标志、拴标签、组装等,并按订单、品种、出货先后顺序进行分门别类堆放。
5.4.2.3.2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工艺要求和流程。
5.4.2.3.3应保障水产品的安全和卫生,且不危害环境。
5.4.2.3.4应按时完成流通加工服务,按合同约定的允许范围进行服务过程的控制。
编制说明:
引自GB/T24359-2009《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中7.4(包装与流通加工)。
GB19838-2005《水产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同冷藏。
5.5 其它增值服务
供方委托服务
应按供货方要求提供水产品质量跟踪、次品追回、近到期水产品处理、代发通知、赠品等相关促销和水产品处理。
需方应急补货服务
应提供满足零售终端要求应急补货的物流服务。
废弃物回收服务
应提供满足环保、节约资源要求的包装箱等废弃物的回收服务。
临时服务
应提供上下游客户临时提出的其它物流服务。
编制说明:
改自YC/T305-2009(烟草行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服务规范)中4.2.3
6 信息服务
6.1 采购验收信息服务
应有水产品订单信息、采购调运信息、发货信息、到货信息、拒收信息、盘点信息、流通加工等信息服务。
编制说明:
规定了从采购到接收基本环节的信息服务。
6.2 发货预报服务
应有核对承运水产品重量、体积超限的确认信息服务和发运目的地信息预报服务。
6.3 水产品可追溯信息服务
应有保证水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编制说明:
规定了流通过程中信息真实性的服务。
6.4 作业信息服务
应有作业环节中的各类有效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跟踪并及时反馈信息。
编制说明:
规定了作业服务中的各类信息并形成管理系统。
6.5 水产品残损信息服务
应及时反馈水产品污损、减少、品质下降和腐败的信息服务,包括数量、重量、种类和价格等信息。
编制说明:
规定了冷链体系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数量、重量、种类和价格等真实性信息。
6.6 应急事件信息服务
应有与现场作业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应对供电不足、断电故障、制冷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沟通信息服务,包括应急处理预案、程序和处理结果等信息。
编制说明:
规定了应急处理预案、程序和处理结果等信息服务。
6.7 其它信息服务。
应有水产品信息跟踪、客户查询、电子单证等信息服务。
编制说明:
规定了常规信息服务要求
7 包装与标志
7.1 运输包装与标志
冷藏品运输包装与标志应符合GB/T24616-2009中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6-2009(冷藏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第4章运输包装、第5章运输包装标志
冷冻品运输包装与标志应符合GB/T24617-2009中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
编制说明:
GB/T24617-2009(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中第4章运输包装、第5章运输包装标志
7.2 零售包装与标志
进入食品零售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应进行预包装。
预包装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要求。
编制说明: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8 冷链保证
8.1 温度记录
设施设备
8.1.1.1应采用相应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温度调节、指示和记录储存功能的仪器仪表装置或人工定时温度记录。
8.1.1.2长途冷藏运输工具除了应配备远程温度检测装置外,还应配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