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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民警形象意识的培养董立爽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

浅谈公安民警形象意识的培养

姓    名:

董立爽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黄彩丽

浅谈公安民警形象意识的培养

董立爽

内容摘要:

培养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说明了警察形象的概念,然后举出警察形象现状及表现,并从内外两方面探讨影响警察形象现状的原因,从而提出培养和提高人民警察形象的途径。

关键词:

警察形象执法观念警务活动公关

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的发挥警察职能,必须加强警察形象建设。

多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人民警察是公安机关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执行者,培养良好的警察形象,既是新时期提高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社会和群众对人民警察的强烈要求,因为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任。

怎样找到培养警察良好形象的途径呢?

为使人民警察形象得到全面系统的培养和提高,就须“观其形、究其因”。

一、人民警察形象意识培养的意义

警察形象反映了社会公众对警察组织的视觉标志、行为特征和工作理念,经过综合认知后所形成的总体印象和普遍评价。

增强形象意识的培养,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于人民警察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党和政府交付的神圣使命,对于创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意义深远,百利而无一害。

(一)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新时期公安机关完成新的历史使命。

如果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公安工作就不可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就不可能完成任务。

只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才能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合格人才,才能从容应对并正确解决各种复杂问题,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光荣使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实施。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人民警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警察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

因此,只有良好的警察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不断促进警察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实现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人民警察形象,在经常沟通与交流中达到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从而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使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可以说,增强人民警察形象意识的培养,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将更加深刻的体现人民警察的使命和行为,为中国梦的实现注入强大正能量。

二、当前警察形象状况及表现

(一)警察正面形象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学习和实践活动的指针,深入贯彻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大接访”、“大练兵”等活动,以八荣八耻为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广大民警在工作任务繁重、执法环境恶劣、社会支撑力减弱、经费保障缺乏、侦破打击难度大等诸多情况下,仍能以积极的态度和高昂的斗志迎难而上,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学习,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各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

在打击犯罪第一线,面临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广大民警赴汤蹈火,舍生忘死,为保卫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和伟大。

绝大部分人民警察素质高、执法严、服务好,维护了社会正义,使警察队伍成为了人民最信任的队伍。

例如,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同志以一身正气打击犯罪、感化罪犯,以一腔热情为群众服务,谱写了一心为民的人生之路;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区大队特勤中队一班班长金春明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自觉做雷锋精神的传承者,参加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15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65人,用实践证明了公安民警的忠诚。

特别是2005、2006年连续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评选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活动,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不仅让群众了解和认识了许多优秀的人民警察,更展示了当代警察一身正气、一心为民的良好风貌。

(二)警察负面形象

随着社会发展日益迅速,复杂化、多样化日趋明显,人民警察长期与社会的阴暗面接触,个别警察由于整体素质较低以及禁不住利益的诱惑等原因,人生的轨道发生偏离,致使违法违“禁”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民警酒后驾车、参加赌博、违反枪支使用规定、工作期间饮酒等问题仍有发生,就在今年1月21日,广西自治区柳州市三门江林场派出所所长卢定军洒后驾车,被公安部暗访组当地制止。

一些民警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执法态度冷横硬推,执法顽症久治不愈,例如河北省滦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李俊峰工作时间未携带警官证,且态度蛮横;少数民警利用执法管理权创收敛财,严重侵犯群众利益,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公安分局东关刑警中队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抓嫖罚款,被北京华夏时报及华夏网披露,造成恶劣影响;个别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放纵包庇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中,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竟带头为走私团伙充当保护伞,这些行为虽然只存在于局部,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严重的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进而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良好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认可。

但是,上述问题的存在,亦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公众形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部分民警素质较低,跟不上时代需要。

部分民警素质、执法能力跟不上新时期公安执法的需要,学习意识差,存在“说不过、打不赢、追不上”的现象,大要案件攻坚能力、驾驭复杂治安局面的能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警察形象。

究其原因:

第一、这些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低下,没有把执法作为自身职责认真对待。

相反,有的警察不但不学习法律法规,而且连新闻和报纸也都很少看,业余爱好全在喝酒、唱歌、玩麻将上。

从而也就出现了群众有了问题不想管,管了问题时管不了,导致群众对警察队伍失去信任。

第二、这些民警执法观念落后。

当前,部分民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落后,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缓慢,与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存在“执法就是专政”的思想观念,重打击轻保护。

少数单位和个别民警还存在粗暴执法,运用强制措施不当,超期羁押,甚至出现滥用私刑、体罚当事人的现象。

二是存在“执法就是管人”的思想观念,以管人者自居,造成执法不严格,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意识淡薄,对群众感情不深,态度不热情。

三是存在“执法是一种职业”的思想观念。

少数民警把执法当作个人谋生的职业和手段,缺乏职业责任感。

有的民警不依法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有的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等。

这些错误的执法观念直接导致执法不公正,甚至执法犯法,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严重破坏警民关系,败坏公安队伍形象。

2、思想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个别单位缺乏对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把握,所做思想政治工作内容脱离民警思想实际,甚至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思想政治工作不扎实,教育方法单一,针对性差。

公正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干和不干一个样,平庸与优秀无区别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确导向作用发生畸变。

个别领导表率作用不强,“官多民少”的不合理领导结构,不同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差别等都影响了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部分公安局、所、队“军心涣散”,组织和行动不统一,办事效率低下,引起群众不满,影响警察的良好形象。

3、“四难”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尽管多年来一直强调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并多次开展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活动,但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以及对待群众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仍或多或少的存在,成为公安机关的慢性病,久治不愈。

基层公安机关“四难”及内务管理脏乱差、民警执法粗暴生硬等现象与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服务行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相比差距甚大,这也是导致多数群众对公安民警产生反感的重要原因。

4、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欠缺。

实践证明,民警为国家的安宁、百姓的安居乐业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尽管有许多保密的事项,大量的却是可以公开的。

由于缺乏公关意识,没有把公关工作放到有利于提高人民警察形象的高度来认识,不善于运用公关措施,缺乏正常的信息传播渠道和顺畅的感情联系途径,致使许多应该向社会公开宣传的公安先进事迹没有及时宣传,加之一些媒体为追求商业利益,迎合社会大众猎奇心理,对一些警察负面新闻争相登载,过分炒作,从而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民警队伍整体形象的认识。

5、内部执法监督不完善。

从目前情况上看,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有限。

一是缺乏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难以触及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是监督部门的职权脱节,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尤其是对大量存在的程序违法行为和不作为行为仅有执法建议权,而无过硬的纠正权。

三是个别领导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面临问题的勇气,对待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是本着长痛不如短痛的精神去治病救人,以求惩前毖后之效,而是瞻前顾后,片面认为民警工作辛苦,功过相抵,往往采取折衷的处理方式,达不到警示教育的效果。

(二)来自公安机关外部的原因

1、正常的公安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

一方面是警力严重不足影响工作效率。

警力短缺在基层县(市)表现得尤为突出。

目前,各县(市)都面临老民警大量退休,且近几年还将出现退休高峰的实际。

但目前录警条件高、时间长,使许多有志于公安工作的青年人迈不进公安门槛。

另一方面是经费短缺十分严重。

“二十公”以来,少数地方虽然取消了罚没款任务,但各项补助和经费跟不上,个别公安机关为保证正常工作运转,“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仍有发生。

长此以往,不仅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而且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也带来负面影响。

这些年,许多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公安机关形象常常不高,重要原因就是乱收滥罚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警察的形象。

同时,基层民警普遍反映,近年来家属、子女的就业(上学)难,下岗待业率高,民警工作超负荷,看病报销难,职级待遇差,民警自己掏钱出差、培训等,严重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社会仿制警察服装泛滥。

警察服装每次翻新,盐业、文化、城管、卫生、环保等单位和部门都及时纷纷仿制颜色和款式相似的工作制服,使广大人民群众真假不辨,其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和形象,都归为警察所为,造成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愤懑。

加之公安机关的交警、巡警等部门聘请的一些协警乘车不付钱,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点,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

甚至会发现一些身穿类似警察服装的人在街上吆五喝六,衣着不整,满嘴酒气,东倒西歪的假警察,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和威望。

3、群众法律知识不足,对警察执法存有误解。

由于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罚、治安处罚法、看守所条例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

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罚款、拘留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人犯“复出”、罚款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情绪。

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

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对人民警察产生不良的刻板心理效应。

一个警察不好,整个警察队伍都不好。

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对少数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产生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对极少数民警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加之公众之间的情绪感染,很容易造成一片人都对人民警察不满意,警察形象因此打了折扣。

4、行政干预,滥用警力。

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其他部门一遇上难办的事就让警察去管,例如命令警察执行计划生育、城市街道管理等,利用警察强行群众搬迁等,把警察放在矛盾的突出位置,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对立面,从而损害警察形象。

这些过多的非警务活动,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而且损害警民关系,影响民警的执法形象。

5、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

目前报纸的报道大多带着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的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

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老百姓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有的报道则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夸大地揭露警队黑暗面。

公安机关在做宣传工作时,应该把握尺度,不应夸大成绩,也不应自我丑化。

如“警察求职”这类的宣传,实际上反而损害了警队的整体形象。

还有的把队伍内部每年查处多少违法违纪、辞退多少民警作为“成绩”向社会宣传,实际上留给群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队伍管理存在问题多。

四、培养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途径和方法

通过以上分析,最根本的是要对民警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责任感进行充分认识,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与提高民警素质、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公安业务紧密结合作为重点,建立起有利于促进民警全面发展的,有利于提高民警积极性、充分发扬民警潜能的,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内在凝聚力、综合战斗力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提高民警个人综合素质

1、加强思想引导,树立五个意识

(1)宗旨意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新知识,增强自身素质,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

(2)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追求平等、尊重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杜绝执法粗暴、执法不严。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

(3)服务意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强化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入世之后,政府的职能已经由“管理”向“服务”转化。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分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

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多云职能的公安机关。

民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才能更好地改造自己的工作职责,从根本上解决“四难”现象和对群众冷、横、硬、推的态度,让群众满意。

(4)诚信意识。

诚信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一贯要求,也是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机关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

(5)形象意识。

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声誉,发送环境,所以有人说:

“形象生于生命”。

“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最新要求。

增强警察公共关系意识,宣传优秀的公安事迹,树立良好的警察典型,引领时代道德与法制的进步。

2、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

良好的形象建设,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

通过对工作、行为、装备的规范,能有效提高队伍工作效能,树立人民公安“忠诚为民、英勇正义”的良好形象。

(1)加强警容风貌管理。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讲究礼仪,举止端庄,认真按照周永康部长“人要干净、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贯彻执行。

(2)健全培训机制。

落实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努力提高民警的科技水平、执法能力、服务质量和社交能力。

(3)健全队伍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制度,增强民警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岗位责任感,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树立人民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保持队伍的生机活力和纯洁性。

坚持以“治长”为重点,以“从严”为核心,建立健全从严管理队伍的态度。

坚持教育与处理并举,对民警实行“严治、严管、严教、严查”,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从根本上发送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服务水平。

(4)落实警务公开制度。

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使为人民服务的行为规范化、具体化,减少群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疏通警察队伍建设外部渠道,大力宣传公安良好形象

1、争取党政支持,夯实公安保障。

(1)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大力争取对公安经费的投入,建立大要案储备金制度。

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资金的投入,增强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确保公安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2)要逐年增加公安机关人民编制,充实警力,把好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认真研究协勤、辅助人员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严禁参与执法办案。

(3)进一步规范地方行政领导,杜绝警察超范围执法行为,保障警力的高效利用,从而使民警们更有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2、强化公关工作,注重宣传沟通。

公安机关应强化公关工作,加大公安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公安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威望和声誉。

(1)将亲民思想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

公安机关和民警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以人民公仆和一种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心态,处理与群众的关系。

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为民改变工作方法,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正确处理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之间的关系,严禁扰民,刁难群众,做到既有力地促进公安工作,又较好地保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树立起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2)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协助。

经常听取各行业和警风监督员对公安工作的意见;经常与基层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密切合作和联系,征询意见获取他们的支持;深入社区、农村,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

(3)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落实到制度和行动上。

制定和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治安警情提示制度,及时将重大警情向社会公布,以满足群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情权,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

(4)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公安工作。

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宣传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教育感染群众;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

(5)建立健全形象危机预防、处理机制。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跟踪与分析新闻媒体关于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发现危机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和减少负面影响。

对产生较大影响的负面报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妥善处理。

对查证属实的,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减轻消极影响;对经查不属实的报道,迅速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防止负面炒作。

加强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全体民警一定要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建设,积极推动维护稳定工作和严打整治斗争,使全体民警牢记从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誓做人民忠诚卫士,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参考文献:

[1]韩军,王海鹏.警察形象建设与危机公关实务全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10.

[2]李明山.当前警民关系失谐之表现及原因探析.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第8卷第1期.2010.3.

[3]郭瑞.警察形象危机事件中的公共关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第1期

[4]皮中旭.警察形象危机之应对措施探讨.知识经济.2011第1期

[5]连爽,王炎.浅析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以警察形象为视角.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第6期

[6]王园,刁华健,李华.浅谈警察形象.法制与社会.2012第1期

[7]王飞.人民警察形象研究述评.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2第4期

[8]陈蕾.论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塑造.森林公安.2012第6期

[9]谭秀云,李河成.警察形象与公共传播.阴山学刊(社会科学版).2013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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