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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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制度doc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
二〇一二年度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二、廉政党课制度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四、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第二章党内监督制度
五、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七、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八、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九、廉政承诺制度
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一、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谈话制度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十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十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十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十六、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章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学习教育制度
一、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另外,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
八、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
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争做贡献。
二、廉政党课制度
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预先指定专人备课,教案写好后,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
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抓好选课,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
但是,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努力提高党员质量,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号)、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
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
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
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
二、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当前,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
2、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三、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
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培训、学习要求
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并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
篇二: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
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一、完善请假制度
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副科级以上外出1天必须按规定向县****长请假,3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州****局长批准。
3、严格审批手续,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假前办理手续时,事后应及时补办,对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和违反规定者,按违反劳动纪律严肃处理。
二、完善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制度
1、凡是局里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局内各****负责人,除
特殊情况外,都要按时参加,不得擅自变更参加会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应分别向主管领导请假。
2、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到达会场,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能无故出进和早退,确有急事离会处理,应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
1、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所分管的工作,要抽出足够的时间下到各室,帮助排忧解难。
2、坚持干部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要自觉的坚持值班,特别夜间值班时,要定时检查各室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连挂制度。
局内各室要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任务清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责任制,凡出现职工违法、违纪和工作不认真负责,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都要跟负责人建立责任连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在管理岗位上的同志,不论职务高低,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向局长、书记报告。
3、重大事项包括:
婚丧嫁娶、住房装修、迁新居以及其它
敏感而又易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有关事项。
4、除突发事项或不可预见的事项在发生之后及时报告外,其他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提前5天向领导报告,一般干部应提前3天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支部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支持监督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章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
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
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六、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篇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领导班子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
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
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
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
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
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
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组织评议的程序是:
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和主要领导考评打分,查看有关资料,进行不同层次的座谈评议,综合评议情况,写出评议报告。
第五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
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
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
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
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
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
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
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
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5、讨论审议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如基本建设、福利、重大财务开支等;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
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
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
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
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
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
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
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
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