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929009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3.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docx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

一、标准化要求

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总平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总平面布置规定设置堆放,围挡坚固、美观;

(2)设置铁质施工大门,“五牌一图”设置规范、完整,监督电话和管理人员照片齐全;

(3)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处理,设置排水沟,保洁人员和大门守卫人员到位

(4)运送材料道路必须硬化,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或消尘处理,场内道路通畅不积水;

(5)搅拌鹏按规定设置;

(6)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分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

(7)设置施工现场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0人,单人单床,设置可开启窗户或采取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室内日常使用用品按一定规则摆放;

(8)应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整洁;

(9)现场修建符合卫生标准的厕所,设专人管理消毒,地面应硬化处理;

(10)设置保健急救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和急救器材。

2、沟槽

(1)按规定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通过各级审批和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按规定经专家论证;

(2)基坑或沟槽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保证放坡;

(3)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4)设置专用上下通道,通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

(5)按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和支护变形监测。

3、模板工程

(1)按规定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并经审批;

(2)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

(3)在模板上运输砼应设垫板,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有防护措施;

(4)模板用材质、规格符合要求。

4、“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1)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支设符合要求;

(3)“四口”、临边应设置工具式防护设施且防护严密。

5、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1)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日常进行保养并有记录;

(2)安全装置齐全,安全防护到位;

(3)防护棚及机具基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6、临时用电

(1)外电防护措施有效;

(2)配电线路无破损,符合规范规定,线路过道有保护;

(3)危险场所、手持照明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线路及灯具安装符合要求;

(4)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规定;开关箱、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保证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无重大设备、火灾、管线、交通等事故,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

安全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安全考核达省、市级标准化工地。

完成建设单位下达的文明工地创建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

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部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如下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安全管理责任制

我公司对本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检工程师、安检人员按相应职责、管理权限签订负责责任状,确保安全保证措施得到层层落实。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内部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充分发挥各级专职安检人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对工程安全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根据项目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主持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各项安全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②督促工程技术部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执行,处理业主或工程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并督促检查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

③负责对本工程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力、资金、设备、物资资源,确保安全保证体系在本工程有效地运行。

④健全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安全达不到安全目标要求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将安全管理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内容。

(2)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本项目安全法规、政策要求,对于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负全面督察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管理活动。

②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并检查落实,组织安检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先进经验交流,并相应开展评比活动。

③负责安全管理检查记录的检查和审核。

(3)安检工程师管理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本项目安全法规、政策要求,参与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的制订和修改,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内部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及细则。

②负责对现场工程施工的安全自检工作,对施工工序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控制,填报工程安全检查证,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安全检查及控制工作。

③负责传达和落实上级部门、业主、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件。

④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检验和评比工作,负责不符合安全保证体系措施的处置方案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⑤填报安全月报、季报、年报、编写安全记录,以及生产管理经验。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按规范及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安全防护及措施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的编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小组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实施。

附: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框图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控制管理制度

(1)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相应的内部考核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①开工前要制订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根据各施工阶段的特点,开具危险源清单,编制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方案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安全监理审核。

②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其内容应做到面广,突出重点。

交底人除基本的施工情况外,还应有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治安保卫、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在具体施工期间应根据施工工艺流程,分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项)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以上交底内容,要有本人签字,并纳入内业台帐。

③施工现场要有较浓的安全宣传气氛,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安全警告标志牌和指示牌,生活区要有黑板报和宣传栏。

施工现场要按标准悬挂施工标牌。

会议室内要挂旗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文明施工网络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

作业人必须穿戴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人具防护用品,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安全员巡视检查。

(3)安全教育

①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岗前教育,并建立好“三级教育卡”。

外来劳务人员或转岗民工也要经过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作业。

每逢节假日或根据气候(季节性)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的教育,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

②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结合施工特点合理安排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程的审证工作。

③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完美的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新职工及合同工必须进行项目部、作业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定期培训;通过安全竞赛、现场安全标语、图片等宣传形式,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时时处处注意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外来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外来劳务人员是城市基础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各级领导要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工作。

外来分包队伍和外来民工和选用必须要进行严格的资质评审,合格者方可录用。

对外包队伍要做到情况明、点数清、建立档卡,加强教育。

(2)外来劳务班组定期开展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

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

要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3)新进外来劳务工或转岗劳务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4)外来劳务队伍进场作业前,要对全体成员进行安全交底,要有书面记录,双方签证。

同时要建立“三级教育卡”,明确三级教育内容,并要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签字。

(5)不随意安排外来劳务工加班加点,不允许劳务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外来人员在劳动中应有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享受劳动保护待遇,特别危险处要派员进行重点监控。

(6)所有参加施工的外来劳务人员中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人员应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上岗。

(7)外来劳务人员的宿舍要求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表、不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等电器设备。

3、特殊工种管理

(1)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等)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认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件是否有效,无证或证书过期人员严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汇总,正确填写已审日期及下次复审日期,并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印件。

(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工,并有可靠的对操作人员本人和对他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4、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理审批后方可指导施工。

施工前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电气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做好交接班、电气维修作业、接地电阻、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2)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输电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线(缆)必须按要求架设,不可随地拖拉,各配电箱必须符合市建委规定的标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要安装在适当位置,并要有重复接地保护措施,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执行“一机、一闸、一箱”制。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连接。

(4)变配电室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置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5)电器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节假日放假或工作完毕后要切断电源。

(6)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和小型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电气设备进出仓库均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做好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不准带病运转。

(7)低压线路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统一口径,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规定高度。

食堂和浴室照明要用防潮灯具,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易燃易爆场所要安装防爆电器。

(8)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电工作业必须严格贯彻“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复及时,拆得彻底”的十六字方针。

夜间电工值班必须两人同时上岗。

(9)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

库房、油库严禁烟火,油库施工场地要安装避雷装置。

(10)现场照明: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11)配电箱、开关箱:

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保护器使电流进行分级匹配。

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12)用电管理: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设备安全管理

(1)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要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在使用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必要的试验和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

各技术工种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大型机械的保险、限位装置防护指示器等必须齐全可靠。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胸卡,做到持证上岗,每天要填写运转记录和例行保养记录。

(3)机具设备,使用车辆应有牌照(包括使用证)

(4)机具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凡已维修保养的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5)作业时,机械停放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

(6)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和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7)各类机械配挂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人员名单牌。

(8)实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坚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外借或租用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订协议,在使用、维修和保养方面,要明确各自的权力、义务和安全责任。

(10)机械操作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和做好交接手续。

(11)机械设备夜间作业时有充足的照明,配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6、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1)建立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明确职责。

(2)建立电工、焊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工、物资仓库管理工、化验、加油站(油库)等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要建立健全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炔气瓶等储运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

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

(3)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4)焊、割作业时距离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5)工地要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有严格防范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有隐患及时整治,并有书面记录。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日期和责任人。

油库及危险品库要重点配置。

(7)木工车间、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放置砂轮机、切割机、焊机等,并悬挂禁火警告标志,制订相识防火措施。

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

7、安全检查制度

本工程的安全检查项目部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作业队自查、专职安全员日常的巡查等方式。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为每月两次,结合安全施工竞赛活动。

每季度评比一次,奖优罚劣。

(2)制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定期检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专职安全员坚持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重点抓好对危险源的控制,了解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4)加强对本工程资料检查,以确保资料真实性。

内业资料台帐以安保体系的8本台帐为主。

四、安全事故预警方案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

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

预警方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预警方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预警和救援。

1、预警方案组织:

(1)预警方案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2)现场抢救组:

项目部安全员为小组长、项目部安全组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3)医疗救治组:

项目部工程师为小组长,项目部预算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4)后勤服务组:

项目部材料员为小组长,施工队班长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5)保安组:

项目部保管员为小组长,专业施工队队长为保安组成员。

2、预警方案小组职责:

(1)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撑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

(2)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3)现场抢救组职责:

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医疗救治组职责:

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5)后勤服务组职责:

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6)保安组职责:

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配备:

项目部日常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1)医疗器材:

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

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

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通讯器材:

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交通工具:

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

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预警方案日常培训:

(1)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紧急救援培训。

(2)应培训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

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有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5、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6、预警方案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

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2)重伤事故:

企业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

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

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现场。

(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

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

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

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