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庆改长春光华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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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国庆改长春光华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我校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校团委决定对各学院分团委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树立榜样,表彰先进。
根据团省委有关要求和团市委考核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各教学院分团委。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具体包括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性与实效性、主题教育的覆盖性、“青马工程”和“大学生骨干培养”的实施、文明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与特色等方面。
第二,组织建设工作。
具体包括分团委的建设、团支部建设、学生会的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志愿者组织建设、基层团建创新等工作。
第三,校园文化活动与素质拓展工作。
具体包括科技创新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综合素质拓展训练活动等。
第四,社会实践活动类活动,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暑期三下乡等工作。
第五,学生服务工作。
具体包括促进就业创业、心理健康咨询、学生维权服务等工作
三、考核具体指标
见附件
四、考核办法
每年12月中旬,由分团委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整理归纳材料,并上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材料。
在此基础上,由校团委结合会议出勤、材料检查情况、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考核进行综合考评,对先进的分团委进行表彰。
受表彰的比例为分团委总数的30%。
共青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附件:
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理想
信念
教育
工作
100分
政治理论学习
30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每学期学院自主开展全院性主题团日活动或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5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5分(30分)
理想信念教育
20
2、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合当前国家的社会热点和最新的形势政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培训、讲座。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20分)
文明公德教育
25
3、文明公德教育活动长期开展,覆盖面广,认真扎实,收效良好。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2.5分(25分)
爱国主义教育
25
4、以纪念日为契机,坚持开展教育活动,参与广效果好。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2.5分(25分)
团组
织建
设
100分
基础建设
20
1、基础工作扎实,有详细的学生干部成员名册,个人档案健全。
每少一项扣1分。
(5分)
2、各组织是否有完整的规章制度,(3分)能够很好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2分)
3、对学生干部队伍的考核健全,(3分)能有效激励学生干部进取,进而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发展。
(3分)
4、加强对学生干部工作方法、艺术的培训,提升学生业务素质,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
(4分)
学生会建设
20
1、与院学生会设置相对的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每少一项扣2分。
(6分)
2、参加院级学生干部例会的出勤和具体表现情况。
每少一次出勤扣1分,表现不佳扣1分。
(6分)
3、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
每两周至少一次,少一次扣1分,做好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会议质量不高、记录不完整每次酌情扣1--2分。
(8分)
社团建设
20
1、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根据实际情况扣0—5分。
(8分)
2、社团活动开展丰富,每学期各社团自主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不含日常培训),少一次扣2分。
(4分)
3、每个教学院至少有一个院级社团,无社团组织扣2分,不能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创办一个社团扣2分,不能独立举办活动扣1分。
(5分)
4、对院级社团的指导。
要求配备指导老师至少1名,无指导老师扣1分。
对社团培训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
(3分)
志愿者协会建设
20
1、与院志愿者协会设置相对的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每少一项扣2分。
(6分)
2、各分会活动开展丰富,每学期各分会自主开展的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
(4分)
3、各教学院不能够独立完成志愿者培训(包含礼仪、服务理念等),扣2分。
没有有完整计划和方案的,扣2分。
(4分)
4、每次志愿服务活动没有总结、交流、分享的相关活动材料每少一项扣2分(6分)
5、各院系分会组织,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对应、详细的本组织考核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考核体系,扣6分
6、各院系开展活动的相关活动资料没有及时上交到院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的,据实际情况,扣2—6分不等
7、对于院志愿者协会下发活动通知及相关要求,不积极履行实施的,据实际情况,扣2—6分不等
作风建设
20
1、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
扣完为止。
(10分)
2、材料报送不规范、不及时、不报送的扣3分/次,报送不合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次。
(10分)
校园
文化
100分
校园文化活动
1、针对校级活动,及时做好动员,部按照要求上报活动作品的每次扣2-3分,无故不参加的扣2分/次,参与不积极或懈怠的扣1分/次(15分)
2、独立承办学院大型活动,但组织不圆满的,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扣3-5分(5分)
3、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
(10分)活动有计划、总结、实物或照片,(10分)积极向学校团委上报。
(5分)
4、经团委推荐,外出参加活动,(5分)并取得优异成绩的(10分)
5、每次活动学生参与人数达85%以上,人数达不到的每少5%扣3分(20分)
6、校级文体活动评比中,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15分)
7、在校内外的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
(5分)
社会
实践
活动100分
社会实践活动
1、重视社会实践工作,结合专业特色,在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的加10分(10分)
2、建立的社会实践基地,类型覆盖德育实践、专业实践、社区文化服务站方面加10分(10分)
3、每学期新增建一个基地加10分,基地合作达在三年以上加10分(20分)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市媒体报道加10分(10分)
5、每学期各基地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加10分(10分)
6、暑期“三下乡”活动的计划、总结、活动图片及视频资料丰富加10分(10分)
7、暑期“三下乡”活动中,每学院建立两个以上小分队加10分(10分)
8、暑期“三下乡”活动由老师负责带队加20分(20分)
学生
服务
工作100分
就业创业教育
50
1、把握促进创业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引导,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加10分(10分)
2、能根据本专业增加大学生就业服务加10分(10分)
3、鼓励与指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大赛以及相关活动加10分(10分)
4、在校大学生获得就业创业大赛以及相关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加10分,省级奖项加6分,获得校级奖项加4分。
(20分)
心理健康教育
30
1、积极参加各项校内外竞赛活动,并且组织得力参与人数多,良好效果的加15分。
(15分)
2、参与作品获得奖励的;一个项目加0-15分(15分)
服务日常诉求
20
1、积极反映学生诉求,代表学生权益,做好学生诉求的组织化解决工作。
反应问题客观真实的加0-10分/次(10分)
2、以促进学风、考风、校风建设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加0—10分/次(10分)
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
依据2013年《长春光华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办法》和《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指标》,学院分团委工作考核分为5个方面和14个具体项目,基础分为220分,总分500分。
另:
附加分100分。
每项量化评分标准修订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学生,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每学期学院自主开展全院性主题团日活动或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5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5分(30分)
(二)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合当前国家的社会热点和最新的形势政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培训、讲座。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20分)
(3)文明公德教育
文明公德教育活动长期开展,覆盖面广,认真扎实,收效良好。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2.5分(25分)
(四)爱国主义教育
以纪念日为契机,坚持开展教育活动,参与广效果好。
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0分,根据活动的质量每次扣0—2.5分(25分)
二、团组织建设
(一)基础建设
1、基础工作扎实,有详细的学生干部成员名册,个人档案健全。
每少一项扣1分。
(5分)
2、各组织是否有完整的规章制度,(3分)能够很好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2分)
3、对学生干部队伍的考核健全,(3分)能有效激励学生干部进取,进而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发展。
(3分)
4、加强对学生干部工作方法、艺术的培训,提升学生业务素质,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
(4分)
(二)学生会建设
1、与院学生会设置相对的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每少一项扣2分。
(6分)
2、参加院级学生干部例会的出勤和具体表现情况。
每少一次出勤扣1分,表现不佳扣1分。
(6分)
3、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
每两周至少一次,少一次扣1分,做好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会议质量不高、记录不完整每次酌情扣1--2分。
(8分)
(三)社团建设
1、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根据实际情况扣0—5分。
(8分)
2、社团活动开展丰富,每学期各社团自主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不含日常培训),少一次扣2分。
(4分)
3、每个教学院至少有一个院级社团,无社团组织扣2分,不能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创办一个社团扣2分,不能独立举办活动扣1分。
(5分)
4、对院级社团的指导。
要求配备指导老师至少1名,无指导老师扣1分。
对社团培训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
(3分)
(四)志愿者协会建设
1、与院学生会设置相对的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科学合理,每少一项扣2分。
(6分)
2、各分会活动开展丰富,每学期各分会自主开展的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
(4分)
3、各教学院不能够独立完成志愿者培训(包含礼仪、服务理念等),扣2分。
没有有完整计划和方案的,扣两分。
(4分)
4、每次志愿服务活动没有总结、交流、分享的相关活动材料每少一项扣2分(6分)
(五)作风建设
1、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
扣完为止。
(10分)
2、材料报送不规范、不及时、不报送的扣3分/次,报送不合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次。
(10分)
三、校园文化
(一)校园文化活动
1、针对校级活动,及时做好动员,部按照要求上报活动作品的每次扣2-3分,无故不参加的扣2分/次,参与不积极或懈怠的扣1分/次(15分)
2、独立承办学院大型活动,但组织不圆满的,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扣3-5分(5分)
3、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
(10分)活动有计划、总结、实物或照片,(10分)积极向学校团委上报。
(5分)
4、经团委推荐,外出参加活动,(5分)并取得优异成绩的(10分)
5、每次活动学生参与人数达85%以上,人数达不到的每少5%扣3分(20分)
6、校级文体活动评比中,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15分)
7、在校内外的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
(5分)
四、社会实践活动
1、重视社会实践工作,结合专业特色,在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的加10分(10分)
2、建立的社会实践基地,类型覆盖德育实践、专业实践、社区文化服务站方面加10分(10分)
3、每学期新增建一个基地加10分,基地合作达在三年以上加10分(20分)
4、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省市媒体报道加10分(10分)
5、每学期各基地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加10分(10分)
6、暑期“三下乡”活动的计划、总结、活动图片及视频资料丰富加10分(10分)
7、暑期“三下乡”活动中,每学院建立两个以上小分队加10分(10分)
8、暑期“三下乡”活动由老师负责带队加20分(20分)
五、学生服务工作
(一)就业创业教育
1、把握促进创业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引导,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加10分(10分)
2、能根据本专业增加大学生就业服务加10分(10分)
3、鼓励与指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大赛以及相关活动加10分(10分)
4、在校大学生获得就业创业大赛以及相关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加10分,省级奖项加6分,获得校级奖项加4分。
(20分)
(二)心理健康教育
1、积极参加各项校内外竞赛活动,并且组织得力参与人数多,良好效果的加15分。
(15分)
2、参与作品获得奖励的;一个项目加0-15分(15分)
(三)服务日常诉求
1、积极反映学生诉求,代表学生权益,做好学生诉求的组织化解决工作。
反应问题客观真实的加0-10分/次(10分)
2、以促进学风、考风、校风建设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加0—10分/次(10分)
共青团长春大学光华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