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2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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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208
PAS220:
2008
前提方案
7.0安全产品的策划和实现
7.1总则:
策划和开发安全产品所需的过程
7.2前提方案
7.2.1设施应建立、实施和维护前提方案,有助于控制危害
7.2.2前提方案应与组织、运行的规模和类型相适宜,获得食品安全小组的批准
7.2.3考虑和利用适当的信息如法规(国内或市场)和顾客要求
前提方案
⏹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构造与布局
⏹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供给
⏹包括废弃物和污水处理在内的支持性服务
⏹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供应商和采购材料的管理
⏹贮存、运输和处理(包括过敏源处理)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清洁和消毒
⏹虫害控制
⏹人员卫生和培训
⏹其他有关方面(召回方案–也见ISO22005)
文件应规定前提方案管理所包括的活动
可追溯性及产品召回程序;
仓库管理;
产品信息和消费者意识;
食品防护、生物警报和生物反恐
⏹通用规范PubliclyAvailableSpecification(PAS220:
2008)是一套能被包括在ISO22000:
2005审核内的准则
⏹带给ISO22000子条款7.2前提方案充分的书面细节
⏹包括以多数法规为基础的前提方案的所有要求的细节
⏹程序、记录和内审应覆盖这些细节来达到ISO22000标准包括PAS220的认证
目的是带给ISO22000标准的技术细节,达到ISO22000/PAS220作为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批准的标准而承认许可所要求的细节水平
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构造与布局
5.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6.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供给
7.废弃物处理
8.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9.采购材料的管理
10.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11.清洁和消毒
12.虫害控制
13.人员卫生和培训
14.返工
15.产品召回程序
16.仓库管理
17.产品信息和消费者意识
18.食品防护、生物警报和生物反恐
1.标准的范围
适用于食品链中与制造工序有关的所有组织。
无论公司的规模大小或复杂程度。
希望通过推行PRP以满足ISO22000:
2005条款7中前提方案的要求。
PAS不是为食品链中的其他任何组织设计且使用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参考ISO22000:
2005
3.术语和定义
FEFO:
FirstExpiredFirstOut
FIFO:
FirstInFirstOut
食品级:
如润滑剂可能偶然与产品接触,使用的润滑剂及热交换流体应适用于食品加工。
CIP:
CleanInPlace
COP:
CleanOutofPlace
Zoning:
区域划分(为将微生物的交叉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使用特殊的操作,卫生的或其他方法在组织内部进行区域划分。
如员工进出有关区域更换衣服,或正压,或改进通行路线)
PAS220条款4.0
条款4:
⏹建筑物和建筑布局
⏹4.1总要求:
⏹建筑的设计、建造和维护,应适合执行生产加工操作的特点。
⏹应考虑和控制与这些操作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来自工厂周围潜在的污染源。
⏹例如:
⏹屋顶应自行排水,并不漏
⏹4.2环境
选址适当
∙应考虑当地环境中潜在的污染源
∙食品生产不能在那些有潜在的有害物质可能进入产品的区域进行;
∙应定期地评估防止潜在的污染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4.3企业的位置
∙应明确厂区周界;
∙应控制进入工厂区域;(场地保安:
经批准的人员才能进入生产和储存区域)
∙应保持场所良好的秩序。
应良好地护理绿化或尽可能远离绿化地带。
道路、院子和停车场应有充分的排水沟并维护以防止积水;
∙应清除潜在的虫害藏匿处(洞穴,灌木丛,存放处)
∙当室外场地使用于贮存时,储存的物品应充分保护;
∙工厂应结构良好,应使用耐用的材料避免对产品的任何风险。
∙屋顶应自动排水,并不漏。
条款5.0
⏹厂房和工作场所的布局
⏹5.1–总要求:
⏹工厂和厂房应良好地设计,建造和维护,以满足良好卫生和生产操作的要求
⏹原料、产品和人员的移动方式及设备的布局应防护避免潜在污染源
考虑:
从原料接收到产品运输的加工流程
–合理安排,避免交叉污染
物理隔离,或有效程序
–避免原料,包材,成品的污染
工作次序避免污染
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
⏹5.2内部设计、布局和运输方式:
∙建筑应提供足够的空间,正确的物料流、产品流和人流及原料和加工区域的物理分隔;
∙物理分隔的例子包括墙、屏障、隔墙或足够的距离使危害的风险降到最低;
∙用于材料的物流开口处应尽可能防止外来异物和虫害的进入。
⏹5.3内部结构和设施:
∙加工区域的墙和地面应耐洗并易于清洁,并且不会造成对过程或产品的风险,墙面或地面的材料对于使用的清洁剂应该耐腐蚀;
∙墙和地面的连接处以及拐角应便于清洁–(推荐加工区域的墙和地面连接处成圆形);
∙地面设计应避免积水;
∙在湿加工区域的地面应密封并有充足的排水。
排水沟应设水漏和水封;
∙天花板和上方的设施从设计上应降低积灰和冷凝水的产生;
∙如果有对外开放的窗户或屋顶通风管道,应安装防虫网;
∙对外开放的门在不使用时应关闭或有纱网。
⏹5.4设备的位置:
∙设备应适当地设计并摆放在适当的位置,以便于良好的卫生操作和监控。
∙设备的摆放应便于操作、清洗和维护。
⏹5.5实验室设施:
∙生产线上以及在线监测使用的设施应进行控制,以使对产品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位置和操作,应防止对人员、工厂和产品的污染
∙微生物实验室不应直接与生产区域相通。
⏹5.6临时/移动的厂房和自动售货机:
∙临时性的建筑物应适当地设计、并安装在适当的位置,并结构适当,以防止虫害藏匿和潜在产品污染。
∙应评估并控制与临时性的建筑物和零售机相关的的危害。
如:
市场货摊、移动式售货车、街道售卖车、临时的食品处理场所,如:
帐篷、大篷
⏹5.7食品、配料和非食用化学品的贮存:
∙用来贮存配料、包装材料和产品的设施应加以防护,以避免灰层、冷凝水、排水、废弃物或其他污染源的污染;
∙贮存区域应干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如有需要时应监视和控制温度和湿度。
∙所有的材料和产品应离地存放并与墙有充足的空间以便于检查及虫害控制活动。
∙仓储区域应设计成允许充分的维护和清洁,防止污染和变质最小化
∙应提供一个单独、安全的储存区域(上锁或其他方法控制),用以存放清洁材料、化学品和其他有害物质提供
∙对于散装的或农作物材料等例外情况,应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设施要求中,文件规定。
条款6.0
⏹基础设施–空气、水、能源
⏹6.1总要求:
⏹加工和贮存区域或周边的公用能源的供给及其流向,设计时应考虑将产品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应监控公用能源的质量以将产品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6.2水供应:
⏹应该有充足的饮用水供应以满足生产过程的需要,有适宜的设施来贮存、输送饮用水,需要时控制水温。
饮用水应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饮用水质量的指导方针。
⏹水用作产品辅料(包括冰或蒸汽)或与产品、产品表面直接接触时,应达到与产品相关的规定的质量和微生物要求
⏹当水用于非直接产品接触(如夹层容器、热交换器)而有风险时,应达到与产品相关的规定的质量和微生物要求
⏹非饮用水应有一个单独的系统,标识,不与饮用水系统连接,并防止逆流到饮用水系统。
⏹当供应水是氯消毒的,检查应确保使用点的余氯水平在允许范围内。
⏹推荐:
水管应适于消毒。
⏹6.3锅炉化学品:
⏹锅炉化学品,如果使用应满足任何一个:
⏹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满足相关的添加剂规范,或
⏹被相关法规批准的,作为用于人类消费的水中是安全的添加剂
⏹非立即使用时,锅炉化学品应储存在单独的、牢固的(上锁或其他方法控制)区域.
⏹6.4空气质量和通风:
⏹组织应建立用于产品配料或与产品直接接触的空气的过滤、湿度(RH%相对湿度)和规定的微生物要求,当温度和/或湿度被认为是关键时,应该建立一个控制的系统并有效监视。
⏹通风(自然或机械的)应去除多余的或不需要的蒸汽、灰尘和气味,并且在湿清洁后便于干燥。
⏹应控制室内空气的供应,使因源于空气的微生物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在微生物适合生长或生存的产品暴露的地方应建立用于空气质量监控的规定。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构造,应使空气不会从污染的或原料区域流向洁净区域。
应维护所规定的空气压差。
系统应便于清洗、滤网更换及维护。
⏹应定期检查进气口的完整性。
⏹6.5压缩空气和其他气体:
⏹应建立和维护在生产中使用和/或充填用的压缩空气、二氧化碳、氮气和其他气体系统以预防污染
⏹预期使用或可能与产品接触的气体(包括用于气体输送、鼓风或用于材料、产品或设备干燥)的来源应经过批准。
并经过过滤去除灰尘、油和水
⏹用于压缩机的油和潜在的与产品接触的空气,应使用食品级的油(推荐使用无油压缩机)
⏹应规定过滤、湿度(RH%)和微生物的要求(可行的话,空气的过滤应靠近使用点).
⏹6.6照明:
⏹照明(自然的或人工的)应能使人员操作满足卫生学的要求。
(GB14881,4.5.9.1)
⏹照明的强度应与操作的类型相适宜(是检验场所、操作场所还是其他?
)
⏹应对照明设施进行防护,以确保打破时不污染材料、产品或设备
条款7.0
⏹废弃物处理
⏹7.1总要求:
⏹应建立适当的制度来收集、整理和处置废弃物,以防止对产品或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7.2盛放废弃物和不可食用物质的容器:
⏹盛放废弃物和不可食用或有危害的物质的容器应该是:
⏹清楚地标识他们的用途
⏹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使用合适的、不渗透的材料,并易于清洗和消毒
⏹不立即使用时关闭
⏹当废弃物可能对产品产生风险时上锁
⏹7.3废弃物管理和清除:
⏹应规定相应的制度以隔离、贮存和清除废弃物
⏹在食品处理或储存区域不允许废弃物的积累。
管理清除的频率,避免积累,至少应每日清除
⏹对于废弃的带有商标的原料或产品或包材,应破坏或销毁以确保商标不能再使用。
如破坏或销毁由第三方进行,应选择认可承包商来执行。
组织应保留销毁的记录。
并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记录保留的期限。
⏹7.4排水沟和排水:
⏹排水沟应设计、建造和位于,使材料或产品的污染的风险可避免。
排水沟应有足够的能力。
排水沟不应在生产线上方通过。
⏹排水方向不应从污染区流向清洁区。
条款8.0
⏹设备的适宜性、清洁和维护
⏹8.1总要求:
⏹食品接触设备的设计和构造应便于清洁、消毒和维护。
接触面不应影响或被预期产品或清洁系统影响。
⏹食品接触设备材料应使用耐用的、经得起反复清洗的材料。
⏹8.2设计卫生:
⏹设备应满足设计卫生原则,包括:
⏹设备表面应光滑,易清洁,在湿加工部位有自排水。
⏹使用与预期产品和清洁或冲洗剂相容的材料
⏹框架应不能穿孔或使用螺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