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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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ZSTGPGK-2016-161

采购单位:

枣庄市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日期:

二〇一六年十月

1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7

第四章投标文件.................................................................................................................9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3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14

第七章评标办法...............................................................................................................21

第八章技术规格...............................................................................................................24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0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枣庄市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

ZZSTGPGK-2016-161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

项目名称: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

行为;

(3)具有所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下午08:

30-11:

30,下午14:

30-16:

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西昌路五号嘉德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3)组

织代码证副本(未三证合一者提供);(4)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11月21日下午14:

30

地点:

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府前东路6号)C区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区第一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王经理

联系电话:

0632-3332066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

项目名称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供货地址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具体参数

要求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3

4

5

6

质量要求

供货工期

资金来源

一次性通过采购组织的验收。

必须在确定中标资格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投

入使用,每超过一天扣1‰的总货款。

自筹资金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

购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7

供应商资质要求

(3)具有所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8

资格审查方式

(3)组织代码证副本(未三证合一者提供)。

以上所有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投标人。

4

9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玖仟元整(9000.00元)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7日16:

00时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账户: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605007919100003033

开户银行:

工行枣庄市中支行

10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

电汇(含网银转账)

注:

投标企业汇款时请注明汇款用途:

山亭妇幼保健院,

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设备质保期内,按照合同法对产品

质量实行三包,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

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

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11

质保期限

踏勘现场

自行勘察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

用自理、风险自担。

12

13

质疑谈判文件提

交地点

地点: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西昌路五号嘉德大厦六楼)。

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将需要

澄清的问题以Word版文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发电子

邮件,并电话通知。

领取答疑记录地

14

15

制作报价文件6本(1正5副)、报价一览表3份(单独密

封)。

报价文件份数

5

报价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16

17

18

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9:

30时整

递交地点:

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民中心,

府前东路6号)C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开标室

公开报价时间及

地点

招标文件购买费

费用:

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控制价:

46万元;

19

招标控制价

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90%,质保期满达到质保要求且

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20

21

付款方式

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前汇至采购人指定账

户。

履约保证金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采购项目所叙述的采购内容。

“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山亭区妇幼保健院。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竞争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标人”系指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

由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依据以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6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3.合格的供应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资质要求并能在国内

合法销售投标货物的企业。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提供的资格、资质及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

部费用,含中标服务费、公证费及场地费。

招标代理费用:

7000元。

交易服务费:

中标单位按鲁价费发[2001]243号规定向政务服务中心支付。

公证费用:

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

第三章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招标程序。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7、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纪律和监督;

7

10、质疑与投诉;

1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2、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13、评标办法;

14、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和要求等。

没有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包括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

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

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从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

接打印澄清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

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包括补充)内容。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

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

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考

虑,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至少在投标截止日的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

邮件(jiadezhiyuan@)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2.4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纸张以及打印要求:

A4复印纸双面打印;

招标文件装订要求:

每份招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

续页码,胶装成册。

8

第四章投标文件

1.投标语言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若投标资料中包含外文内容,应翻译成中文。

2.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合并胶装装订)由包括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

3.1报价文件:

3.1.1报价一览表;

3.1.2投标报价明细表;

3.1.3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

3.2技术文件:

3.2.1货物清单;

3.2.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2.3技术响应表;

3.2.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3.2.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3.2.6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2.7货物合格证明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3.3商务文件:

3.3.1投标函;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3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3.4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3.3.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3.3.6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9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

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

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公开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公开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

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公开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人所投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货款、设计、制作、包装、保

险、运输、装卸、安装、线材、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

3.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对项目的描述及数量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的是使

投标单位对项目概况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项目情况可能发生出入。

因此,本

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索赔及追加费用的

依据。

4.除非本招标文件或补充通知另有规定,招标范围包括本须知所述的全部内容,以

供应商提交采购人认可的总报价金额为支付基础。

5.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对由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项,不允许再补列,也不

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承担。

7.投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供应商证明文件”

以及注明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6.供应商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要求提交资格、资质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供应商参加投标会时须提交以下资质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同时相关资质的

复印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10

(3)组织代码证副本(未三证合一者提供)。

以上所有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投标人。

6.开标一览表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进行投标,除正、副本所含“开标一

览表”以外,需另单独密封一份,以备唱标用。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用于避免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2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请各供应商必须做到保证金于2016年11月17日下午16:

00前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账户:

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605007919100003033

开户银行:

工行枣庄市中支行

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

出,否则其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没收投标保证金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确认参与邀请招标后供应商退出招标活动的;

3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投标文件的;

4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5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7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1

的;

8法律、行政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法规以及有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行使其权力。

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

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

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

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对于拒绝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其投标保

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相

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继续有效。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数量、包装、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和五套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

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求:

用A4纸打印装订、报价文件须为胶装。

2.1供应商应将报价投标文件密封在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

标单三份单独密封。

2.2封面都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于2016年3月24

日9:

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3除了按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报价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

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存在不能报价的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

应商地址将报价文件原封退回。

2.4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按本报价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

报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

应商。

12

2.5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

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不负责任。

2投标截止时间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

2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中的规定要求;投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中的规定要求。

3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通知规

定的时间递交。

3迟交的投标文件

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

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供

应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将被没收。

第六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1.无效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招标文件中注明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4)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写、密封投标文件的;

(6)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仪式及询标事宜,并未通知采购人的;

(7)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预算价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属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其作无效文件处理。

13

2.作废文件

(1)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料、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投标的;

(4)在全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从事企图影响招标结果活动的;

(5)供应商以低于行业成本价竞标的;

(6)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原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属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将其作作废文件处理。

3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

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招标会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被授

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否则,责任自负。

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

或者某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

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报财政部门现场监督人员和评

标委员会处理;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

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经确认无异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投标文件。

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3.1唱标顺序:

按照供应商投标签到顺序进行。

3.2唱标内容:

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

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

供应商若

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4

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4.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4开启投标文件后,供应商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5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

查。

6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

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

7参加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开标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在

商务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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