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模范共产党员生前廉洁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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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模范共产党员生前廉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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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模范共产党员生前廉洁事迹
公安局模范共产党员生前廉洁事迹
廉洁的典范,奉献的楷模
——记模范共产党员罗应禄
罗应禄同志生前是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内保科副处级侦察员。
1941年出生于四川省忠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
1960年参军,1961年入党,1968年转业到南关区公安分局。
他二十五年如一日,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把满腔的热血无私地奉献给了人民的公安事业。
他生前曾两次受到分局嘉奖,两次被市局评为优秀政工干部、6次被市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一次荣立三等功,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派出所指导员称号。
1993年2月15日晚8时45分,年仅52岁的罗应禄同志,因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过早地离开了他为之倾注热血的公安事业,离开了他深深眷恋的战友们。
罗应禄同志逝世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驻长各新闻单位相继报道了他平凡而感人的事迹,长春市公安局命名他为模范人民警察,公安部也追授他“二级英模”称号。
青山逶迤铸警魂,绿水不息寄哀思。
罗应禄同志虽然走了,但他却为我们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和深刻的人生启迪……
一、恪尽职守、忠职尽责
罗应禄同志常说:
“自己是个共产党员,无论在啥地方,都要像个党员的样子,扎扎实实,勤奋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部队服役期间,他曾连续七年被评为五好战士和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
1968年4月,罗应禄同志由部队转业来到南关区公安分局桃源路派出所。
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每天吃住在所里,没白天、没黑夜地和同志们在一起摸爬滚打,几任所领导谁也说不清老罗八小时以外干了多少工作,都说:
“老罗干工作没比的”。
为了做好工作,他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并且写下了几万字的心得笔记,在他珍藏的马列著作中划遍了圈圈点点,从中汲取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同时,他运用部队的政治工作经验,结合派出所的实际,努力探索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
摸索建立了派出所民警的《干部管理档案》,上面详细记载了每个同志的自然情况和家庭情况,以及各个时期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搞好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南关分局曾宣传推广了他的做法。
老罗以火一样的热情认真做好民警的思想工作。
他经常找同志们谈心,交流思想,交流感情。
对有缺点毛病的同志,他及时帮助教育。
当时所里有一名同志好喝大酒,不仅在家喝,就是工作时间也喝,有几次喝多了,影响很不好。
老罗经常同他谈心,帮助他分析喝酒对身体的危害和对工作的影响。
开始这位同志不以为然,后来老罗又进行家访,让他爱人帮助做工作。
十几次谈心、家访,使这个同志很受感动。
在工作中,为了帮助他改掉这个毛病,还坚持与他下委一起工作。
后来,这位同志改掉了不良的习惯。
他调离这个所后,还经常与老罗保持联系。
当得知老罗病故的消息,赶到分局要和同志们去送葬,但车已经走了,就自己花钱打出租车赶到朝阳沟,以表达对罗应禄同志的感激之情。
作为派出所的领导,他带头搞好班子团结,配合所长工作。
他所在的派出所所长换了好几茬,但每个新所长来接任时,他都详细向所长介绍所里和管区情况,工作配合得十分默契,从来没有红过脸。
凡是搭过班子的,一提起他,都说他是个好同志。
他时时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艰苦工作抢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为民警做出样子。
在1985年7月的防汛期间,连续十几天阴雨连绵,伊通河水暴涨,水位离坝顶只有半尺。
派出所承担伊通河拐弯处120多米险段的防护任务。
老罗当时正发烧打吊瓶,他带病坚持工作,带领民警,奋战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
他冒雨光着脚和同志们一起在堤坝上。
有一天下午,突然,河堤边上一家房子的山墙被水泡倒了,屋里的鞋和盆子都漂了起来。
老罗见状,带领同志们趟着齐腰深的水冲向危房,往返几次,迅速搬出屋里的东西。
最后,一个18、9岁的傻孩子说啥也不肯离开,老罗上前背起他就往外走,当他们跨出口没多远时,只听“轰”的一声房子坍塌了。
88年9月的一天,派出所接到报案:
9委97组一居民家窗户被撬,有两个盗窃分子正在作案。
他带领同志们赶到现场,一名案犯被抓获,而另一名犯罪分子挣脱后逃跑,老罗只身向逃跑的歹徒追去,在一个胡同里将案犯抓获,受到分局嘉奖。
89年7月,为了加强分局收审所工作,组织上把他调去当教导员。
当时,收审所的工作任务很重,一方面收审所正在搞基建,另一方面又要带好新组建的民警队伍,还要搞好看押人犯和审查工作。
他没有辜负组织的期望,对工作尽职尽责,以所为家,经常十几天不回家。
对民警队伍,他抓的紧,管的严。
当时所里有一名同志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散漫,老罗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他很快安下心来,积极工作,破获了发生在锦州市的两起特大杀人案,荣立三等功。
老罗还和同志们一起,起早贪黑搞基建,使收审所初具规模,变成了花园式的文明所。
每当谈及这些,人们都说,这里有老罗的一份功劳。
此间,经医生诊断,发现老罗患有严重的心脏病。
为照顾他的身体,91年初,组织上将他从收审所调到内保科当外勤民警。
岗位变了,地位变了,但老罗的作风没有变。
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他家住二道区东盛路,离单位有十几里路,每天都提前半小时上班,打水、擦地,为同志们服务。
在业务工作上,他虚心好学,很快掌握了管内18家内保单位的情况。
他认真抓基础工作,使所管单位普遍建立了15种簿册,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每次下单位,他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对治安防范设施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同保卫干部一起研究改进办法,能马上改进的,他就和同志们一起动手干,从不指手划脚。
哪个单位发生了案件,他不仅及时赶赴现场,还认真破案。
92年7月的一天,市玻璃仪器厂被盗价值上千元的电焊把线,直接影响了生产,厂长和工人们都非常着急。
老罗经过调查了解,得知案犯在外流窜,有时在本市胜利公园长廊过夜。
他带领保卫干部一起去蹲坑,同志们知道他身体不好,劝他不要去,但老罗执意不肯。
夏夜的天气闷热,蚊虫叮咬。
老罗一动不动地蹲在树丛中,守候到半夜11点多,同志们见他浑身哆嗦,要送他去医院,他就是不去,硬支持着从兜里掏出药片,没有水就硬往下咽。
就这样,老罗忍着疼痛,一直坚持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多钟,终于抓住了案犯,起回了赃物。
为单位挽回了损失,解决了工厂的燃眉之急。
92年8月,在侦破一个盗公团伙案件时,正赶上这个单位的车外出了。
保卫科的同志考虑老罗的身体不好,准备为老罗打出租车去办案。
可老罗说啥也没让,他带着年轻的保卫干部骑着自行车去查线索。
他们先后到郊区三道乡、二道区杨家店、八里堡等地,一天骑车近百里。
当老罗查清情况回来,从自行车上下来时,腿都不好使了。
92年长春电影节期间,市工人文化宫大型活动频繁,电影节闭幕式在这里举行。
为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他每天都不离开那里,每个要害部位都不知留下了他多少足迹。
甚至就连电源插板、每根电线、电工室门窗等所有设施他都认真查看。
他的高度负责精神不仅使保卫科的同志佩服,就连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也赞叹不已。
有时累犯了病,心躯疼痛,就吃点药顶一顶,经常工作到深夜,觉得放心了,才拖着虚弱的身体,吃力地蹬着自行车回家。
领导嘱咐他注意身体,同志们关心他,爱人也劝他不能只干工作不要命,可他还是一如既往。
92年6月,连续几天大雨,他家房子的山墙被大雨浇塌了,在房产翻修期间,正赶上科里工作忙,他顾不上回家看看。
一次去双阳办案、回来路过家门口,同志们让他回家,他说什么也不肯,回到分局一直忙到晚上八点多钟,才骑自行车回家。
在他住院前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就带领保卫干部破获刑事案件13起,处理人犯26名,为企业挽回损失3万余元。
在电影节保卫工作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天也没休息,加班加点达200个小时。
超负荷的工作,使老罗病倒了。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还想着工作,总和老伴念叨单位的事,老伴劝他别多想了,可劝不住。
市玻璃仪器厂的厂长和保卫干部到医院去看他,他拉着杨科长的手说:
“老杨啊,你们厂别的我都放心,就是毒品库可千万要管好。
毒品外流可不得了哇”。
看到老罗病成这样,还惦记着工作,在场同志都深受感动。
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罗应禄同志常说:
“为警就要清廉,一生清,才能一身轻”。
他生前工作过的桃源路派出所管内,是日伪时期有名的“欢乐地”。
社会人员复杂,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有的同志经受不住金钱和美女的诱惑,在“糖衣炮弹”面前吃了败仗。
可他在这里工作20多年,却“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
七十年代,罗应禄同志就被南关区树为“困难压不倒、坏人吓不倒、香风吹不倒”的好干部。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滋长蔓延。
有些人为了谋取私利,贪赃枉法、见利忘义。
但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想办招工,要把户口年龄改大,求他帮忙,他没办。
1988年,东天街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犯,案犯的母亲和罗应禄同志的爱人是老同志,利用这个关系,带着礼物找到了老罗家,没等话说完,当场就被老罗拒绝了。
还有一次,派出所抓获一个流氓团伙,其中涉及一个女的。
这女的想方设法找到了老罗家,趁老罗不在,送去烟酒,放下东西就走了。
第二天,老罗知道后,立即带着办案的同志一起把送来的东西,原封不动地退了回去,并依法处理了那个女人。
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全所民警秉公执法、廉洁奉公蔚然成风,派出所多次被评为清正廉洁先进单位。
罗应禄同志对自己工作上总是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不知克服了多少困难,但从不向组织伸手。
他爱人刚从四川调来时,没有工作,还患有心脏病,经常吃药,靠他一人工资,还要养活三个孩子,但他从不向组织提困难。
他住的房子仅有9.5平方米,家中唯一值钱的就是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机,其它没有什么像样的家俱。
一家五口晚上睡觉时,女儿和老罗的爱人睡在一起,两个独生子睡在拉床上。
拉床放下后,和老罗的折叠床连在一起,他怕晚上起夜影响孩子睡觉,尽量少喝水。
罗应禄同志多年在基层派出所当领导,但他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
东天街派出所附近有许多饭店,老罗都很熟,但他从不去吃饭。
中午自己带饭,经常买两块豆腐弄两颗大葱蘸大酱,就算一顿饭。
派出所有时晚上加班搞点夜餐,吃剩的饭菜他都不舍得扔掉,第二天早上热热再吃。
吃不了,中午热了再吃。
他家的自来水龙头坏了,也是修了再修,实在不行了,宁肯自己花钱去买,也不张口去要。
他家有张床坏了,管内打家俱的不下50家,有人主动要帮助他弄一张,可老罗说什么也不要,而是自己到破烂市买了一张旧床。
这个人知道后,埋怨他说:
“罗教导,你在咱这20多年,什么人你不认识,一张床才60来元,算个啥,我又不求你做什么,你可真是的,我算服了你了”。
老罗负责的内保单位大都在市中心的重庆路繁华区,几乎什么东西都有,但他既不贪也不占。
92年2月,长春饭店业务科办公桌被撬,被盗现金200元,他马上组织保卫干部进行侦破。
工作到中午12点了,饭店的同志准备了饭菜,老罗却说什么也不吃,还是骑车回到分局食堂吃饭。
下午上班接着干,一直干到晚上6点多钟才回家,多少次挽留他吃饭可就是留不住。
饭店的同志不只一次地跟老罗讲,你来我们这工作,吃顿饭是正常的,根本算不了什么,我们又用不着象别的单位那样花钱去买。
可无论怎样解释,老罗也没有白吃一顿饭。
92年9月,市工人文化宫家俱展厅被诈骗2万多元,老罗带领保卫科的同志骑自行车到二道区东站办事处、英俊乡、荣光派出所等地查找了20多个单位。
整整跑了三天,家俱展厅的王老板感到过意不去,再三安排宴请,都被老罗婉言谢绝了。
在92年长春电影节保卫工作中,他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管内单位的保卫干部进行联检,赶到中午,长春饭店特意安排招待大家,老罗见推辞不掉,就坚持交了10元钱的饭费。
其他同志见老罗这样做,每人也掏了10元。
老罗同志不但送礼不要,请吃不到。
就是管内单位以各种名义送他的礼物,他也不收。
市玻璃仪器厂生产高脚酒杯、鱼缸、咖啡壶等日常生活用品,老罗是管这个厂的,但他从来没有要过一样东西,就是给他也不要。
这个厂搞福利每人分20年豆油,送给他一份,当保卫干部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