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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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责任制
信阳富地燃气安全(消防)责任制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领导,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隐患整改的落实,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二、安全(消防)责任制总则
1.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
2.公司各级负责人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消防)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指令,并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
三、公司安委会安全(消防)责任制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等,经常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公司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和贯彻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3.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做好对新进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证书的发证和审验工作。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消防等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
5.制定和修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和管理制度,督促和检查有关部门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合理使用情况。
6.提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7.安委会成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违反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等现象,发现隐患有权发出整改通知,对违章、违纪人员有批评教育、处理的权利。
8.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9.定期组织对全公司机械设备、设施和机动车辆、电气设备等特殊设备进行检定、检测,组织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和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其安全性能完好。
参与新安装、大修和改造设备的试车和验收工作。
10.掌握生产运行动态,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处理,并组织落实,协调解决。
11.抓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在考核评定时,应把安全(消防)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岗位安全(消防)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消防)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有关安全(消防)规定,领导监督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领导制定、审定并发布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组织实施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批安全(消防)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合理安排经费,保证计划的实施。
6.定期组织安全(消防)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
7.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8.表扬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9.在安排新建、改进、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领导公司义务消防组织。
11.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12.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消防)职责
1.协助总经理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2.直接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3.拟订安全(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员。
4.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决策、重大措施等,及时消除重大隐患,提高安全程度。
5.指导开展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组织月、季度和节假日前安全(消防)大检查及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7.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等重要经济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并督促检查安委会参与此项工作。
8.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9.积极组织推行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应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和先进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工作者。
10.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监督检查行政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三)副总经理安全(消防)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搞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2.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编制并实施分管部门(单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指导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消防)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5.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
6.认真执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原则,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7.发生事故后,及时主持调查处理并上报。
(四)工会主席安全(消防)职责
1.监督检查行政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对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2.组织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保护条例》。
3.参加“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4.监督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提取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和安全教育活动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五)总工程师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全责。
2.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3.在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时,把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工作计划,并同时设计、施工、使用。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消防)技术指导,协助副总经理抓好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6.组织对生产技术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7.参加事故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总会计师安全(消防)职责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
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
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部门负责人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副总经理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消防)管理细则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贯彻落实。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安全例会,对全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消防教育并考核,认真作好各种记录。
4.经常性进行本部门安全(消防)检查,保证职责内各类生产、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并提出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维修、更新意见。
5.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制订并组织实施事故预案演练,提高全员自救和互救能力。
6.主持研究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工作。
7.对临时性危险作业应组织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批,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8.按规定领取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搞好劳逸结合。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八)安全主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审查安全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3.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和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组织研究重大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并督促落实。
4.加强对兼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做好员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和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5.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及安全(消防)档案管理工作。
有效利用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6.加强与市安监、消防、质监、燃气办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按期实施,协助办理特种工作人员的各类证件。
7.负责动火作业、带气作业申请手续的办理。
8.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组织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9.组织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防火)措施的检查和工程竣工后的安全(消防)设施验收工作。
(九)兼职安全员安全(消防)职责
1.在部门领导下,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相关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消防知识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定期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报告,确保其完整好用。
6.负责办理本部门的动火手续和动火现场检查监护,协助领导和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设备主管安全(消防)职责
1.在制订长远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双增双节措施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2.负责对生产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3.参加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并组织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负责生产操作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建档,处理终结后报安委会。
5.负责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特殊工种的技术教训和考核工作。
(十一)班组长安全(消防)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经常教育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对新员工及变岗人员继续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和消防知识的具体指导和考核,培训教育率100%。
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好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原则。
5.组织好班组的岗位练兵和安全操作技能训练,抓好安全竞赛活动,争创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
6.组织好岗位的安全日检查和班组的消防安全活动,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督促所属员工做好对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教育本班组职工懂得消防知识,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参加本班组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9.重视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工作,做到班前强调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0.认真组织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放心班,接清楚班,并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11.建立好班组安全台帐,做到登记齐全,记录清楚。
(十二)运行操作工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维护,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交接班必须交接消防安全情况。
3.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上报。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经常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故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6.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预防措施和急救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工器具。
9.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活动,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脱岗、睡岗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加以劝阻和制止。
(十三)义务消防队员安全(消防)职责
1.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搞好本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学习灭火方法,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扑救。
3.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及管理工作。
4.模范遵守有关安全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检查。
5.积极整改火险隐患,无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告。
6.一旦有火情要服从命令,听众指挥,保证灭火任务的完成。
7.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具体的职责划分另行通知。
8.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对义务消防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培训演练等日常事务。
(十四)电气管理员安全(消防)职责
1.负责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遵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2.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器材)必须按规定配置、使用和更换。
3.负责对公司所有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或自行维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处理。
(十五)施工管理员安全(消防)职责
1.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作质量对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工程)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4.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十六)质检员安全(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
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
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七)员工安全(消防)职责
1、每名员工都有维护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认真红红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都有义务向安全运营中心反映,积极配合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4.熟悉所在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立即报警的同时要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5.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八)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消防)职责
1.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定期对本队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报告,确保其完整好用。
4.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消防知识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5.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6.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7.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8.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五、部门安全(消防)责任制
(一)安全运营中心安全(消防)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设备维护、保养的安全规程,做好生产安全“五同时”。
2.制定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负责对本部门管线及设备、仪器等附属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调压计量撬块、安全消防设施等定期检查、检验。
4.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时处理,对事故处理要果断,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汇报。
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对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7.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定场站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预防事故、防火培训演习。
8.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协同总工程师、公司安全员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励工作。
10.负责各类劳保用品的管理和发放,并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
1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12.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部门事故的统计上报。
(二)工程管理中心安全(消防)责任制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认真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4.负责组织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故事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在编制或修订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7.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
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8.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10.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三)用户服务部安全(消防)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及消防工作。
2.经常检查部门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管好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使消防设施与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本部门所有岗位的安全技术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5.按公司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并对会议情况和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加强内部考核。
6.做好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教育,开展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和不安全因素,在制止的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协助安全运营中心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在发生险情和意外停气时与用户沟通和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8.作好售气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微机不得作为它用。
9.经常收集用户在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反映,并定期将用户反映集中而且重大的问题上报安全运营中心。
10.客户服务大厅门窗要完好,下班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闸是否断电,确保安全。
(四)行政人事部安全(消防)责任制
1.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各项制度。
2.会同安全部门对新进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3.应把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列入职工技术教育计划之中。
4.组织部门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
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应任用和提拔。
5.搞好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防火管理。
6.负责本部门的设施安全管理,经常保持完好。
7.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8.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9.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10.办理公司员工工伤保险。
(五)财务资产部安全(消防)责任制
1.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资金调配的部门,对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
落实负主要责任。
2.按照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3.按有关规定和公司规定,保证安全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评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制定年度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计划。
6.办理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六)物资供应部安全(消防)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采购危险化学品,应索要供应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3.要求供应商附送所供应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负责向供应商详细了解一次采购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财时负责向运输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说